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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实习报告优秀6篇

更新时间:2023-06-18 17:48:01 点击: 来源:yutu

艰辛而又充满意义的实习生活又告一段落了,相信大家这段时间来的收获肯定不少吧,这时候需要写一份实习报告好好地作总结了。很好奇实习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这6篇法院实习报告是为您整理的法院实习报告范文模板,欢迎查阅参考。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一

一年前的这个时候,班上组织去xx省高级人民法院旁听某一民事案件。案件内容已经记不清了,可是当时庭审结束,法官说过的一句话却让我记忆犹新,“整个案件的审理如同做菜,前面还有买菜、洗菜等,你们看到的只是很少一部分,开庭只是一个小的步骤,如举证责任分配、合议等是你们看不到的,欢迎各位来民庭实习”。可能他把审案比作做菜有些不恰当,然而道理却是相通的。

带着这句话,我来到xx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实习了一个月。民二庭负责合同和商事纠纷案件,区别于审理民事侵权和婚姻类纠纷案件的民一庭。我所跟的法官负责审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审查,根据是否符合民诉法第200条所列13款情形驳回再审申请或指定再审。一般案件经两级法院审理后,往往已经查明了事实,适用法律正确,因此即便当事人申请再审,接近9成的案件都是被驳回再审申请。

然而,我始终觉得审判监督程序存在不足。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往往是实质审查,几乎相当于又一次审理,只是不开庭,仍旧会询问双方当事人,调查案件事实。驳回了当然好说,关键是符合了上述情形(通常都是符合实质性的情形: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将会指定再审(其他中级人民法院),原判决被撤销,案件重新回到二审模式。理论上指定的再审是一次全新的审理,但是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会觉得高院已经支持了其诉求,接下来的再审也应当符合其诉求(当然事实也确是如此,高院会发给指定再审的法院一份函,指明该案应注意的问题),要符合这一点,案件就必须是实质性错误。因此,对再审申请的审查几乎不可能因为程序上的问题而指定再审。

以前我觉得调解是非常不符合现代法治,应当摒弃,然而接触到真正的案件后却觉得现阶段很难抛弃。法院积极采用调解方式结案是双刃剑,好处是确实能很快化解纠纷,节约大量社会资源(二审、再审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同时法院不必采取繁琐的程序,当事人诉讼费亦减半)。调解带来的是短暂性的、对个案的好处,牺牲的却是司法的权威。有些案件反复审理近XX年,所耗费的社会资源甚至都超过了诉讼请求,而最后也经常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很多调解就是双方各让一步,一方利益受损,本质是不符合公平正义的。那些久拖不决的案件最后就不能出现一个权威而且公正的判决来定纷止争?调解用的越多,权威就更难建立,一份真正公道的判决都可能让双方不服(有些案件真是双方都不服,都提出再审申请)。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即具有终极性,可是终极性又在哪里呢?这里我不只是说调解,而是指这一类杀鸡取卵的做法,如信访制度。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然而实际运用中这条所谓原则更像一句口号。对于民事案件,打官司打得是证据。接触的两边当事人人往往各说各的,似乎都是对方的错,完全是两个版本。在实际接触到的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争议焦点在货物单价上。原告一方只有为打官司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录的电话录音,内容为被告一方公司员工从老板处听说的一个价格,再无其他证据。一审、二审均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即以该价格作为单价计算总货款。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若干证据的规定》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其中包括,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根据上述条款若要有足够的证明力需要其他证据佐证该电话录音,并且该电话录音的对象也并非直接的交易相对人,内心实在无法采信该证据证明的价格(不自觉地自由心证)。因此,根据民诉法第200条第二款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撤销原审判决,指定再审。就本案而言,若原告(卖方)能提供市场价格的参考,若高于或等于本案价格,均能大大支撑起诉求。

另一委托纠纷案件中我们认为一审、二审均认定法律关系错误,以此撤销了原审判决。该案还存在另外2个争议焦点:一是一张欠“票”,“票”看着又像条,写明xx元,另欠x万元发票。本案中确实存在既欠票(增值税发票),又有欠钱的情况,而“票”和“条”实在无法辨认。一方认为是欠条,欠xx现金和x万元发票,不然怎会写另欠;另一方认为是欠票,另欠只是强调的是另一笔整数票。从字面上解释,二者均有道理。但从字条的来源上看,委托方以欠条的形式支付货物的差价给受委托方,同时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而过去5年的货物单价均在x到x之间(支付的差价无非在x到x之间),因此有理由相信这是这一张欠票,货物单价*货物数量=发票额。另一争议点是诉讼费的计算。一审中一方提出了反诉,若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诉讼费应当分别减半(不需要申请减半)。而一审判决并未减半,二审以其当事人未申请减半而维持了一审。事实上二审一定知道一审法院计算错误,但又以错误的理由维持了错误,其实是引出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不足。其并未给出一个合理的救济途径,其第43条规定:“当事人不得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根据上述规定,诉讼费计算错误时应当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而此项救济权利太弱,无法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此案中当事人一并在二审中提出了诉讼费的问题,但二审既然维持了一审的实体判决,也就无从更改诉讼费的分担问题,因为诉讼费并不是判决的一项,没有法律依据更改诉讼费。同样在在审审请审查中,如果实体并没有错误,也只能驳回其再审申请。

实习结束之时,我又回望了一下法院那庄严的审判楼,威武的狮子。短短的一个月中,法院大门口不曾有一天没有上访群众,大大的“冤”字刺痛的不仅仅是每天进出的法官。跪拜在门口哭诉的妇女深深定格在了我脑海里,能扶起你的不是一双手,不是法院,而是整个社会、整个国家。

法院实习报告 篇二

一、实习概况

(一)实习前阶段的情况

实习的前半阶段,所在的部门是储汇营业处。通过营业员指导和讲授相关业务知识及业务操作技能,同时在营业员的教导下,进行实际业务的操作,逐渐熟悉邮政储蓄系统,基本上能够独立完成日常的储蓄业务。尤其在点钞、捆钞技能的掌握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1、了解熟悉邮政储蓄系统

在进行营业前台工作的操作之前,首先必须熟悉整个邮政储汇的操作系统,目前使用的是统一版本[1]。刚开始实习时,熟记主交易菜单的交易码,特别是日常的交易代码,如:活期存取款代码是010102、0101011;卡存取款的代码是020xx1、020xx4;现金转帐代码是010701;帐户到帐户转帐代码是010702等等。

2、营业窗口的实际操作

在熟悉了操作系统之后,我就开始进行实际操作了。起初在营业员的随身指导中,慢慢地进行操作。我所在营业处采用的是柜员制交易操作,即每一笔交易都是由营业员单人单独完成的,操作过程必须十分谨慎,注意操作流程的规范。当收到来自客户的现金时,必须将钞票“正反”两面过机鉴别并计数,确认无误后方可入柜,在相应的凭单上加盖“现金讫[2]”,接着再进行数据的录入、打印单据等。而支付客户现金时,必须手工点钞与机器点钞两项步骤相结合,缺一不可。手工点钞的作用在于防止钞票粘合过机时无法完全分开。对于整捆的钞票拆封过机清点后方可支付。另外,在支付前必须询问一下客户“请问您支取多少”,再次核对金额。

3、点、捆钞技能的锻炼

“点钞”是银行柜员的基本技能之一。坐姿、手势及钞票的摆放角度,指法、手指间作用力度和双手的协调能力等等,这些都是要通过一番刻苦锻炼才能掌握的技能。“捆钞”中指法的运用是关键,一把钞票抓在手中,用拇指按于中间使其凹出弧状来,另一只手用捆钞带贴着外沿用力拉紧,绕两圈后反扣住原来的带也缠两圈,最后将整捆钞票压平,这样就可以牢牢地捆住一把钞票了。

4、中间业务

在营业实习期间,我还涉猎到了邮政储蓄中间业务中的两项,一项是代发财政工资、养老保险;另一项是收缴电 话费。前项跟一般的窗口服务差别不大。相关员工开立活期结算帐户要根据所在企业、单位的工资清单,其帐户余额等于工资款。社会养老保险则根据其保障号开立帐户,员工可凭存折直接到窗口支取。后一项则要到电信的营业处去收取,大概每日下午5:00左右,带齐准备好的缴费单据,加盖日戳、私章。与电信方财会人员当面清点款项金额,对方确认、加盖印章,并撕下相应的收据联交于电信方保存。

(二)实习后阶段的情况

实习的后半阶段,所在的部门是储汇局综合部,实习的岗位有:事后监督和实时监控。事后监督是对营业处及个网点的交易进行严格把关,是一项繁琐的“校对”工作,它意义重大——尤其体现在对潜在风险(如大额支付、可疑支付等)进行全面地、系统地监督。相比之下,实时监控则体现出了防范风险的“时效性”。充分运用日常交易预警系统,可以及时发现重大风险并尽快排除风险。

1、事后监督的操作

起初到综合部,我实习的岗位是事后监督,主要是基本业务的监督。先按每日营业轧帐单上登记的各类基本业务的交易总笔数、总金额分别与原始凭证进行校对,确认无误后,接着按照原始凭证的任意顺序,逐笔输入凭证打印的交易流水号和客户填写的交易金额,系统自动核对两项内容,回显交易流水中的其他内容。如果发现了不相符的情况,则手工联动登记差错。

2、监督大额可疑支付及反洗钱系统的操作

对可疑支付交易的参数[11]规定是:一日累计取款超过50万元;单个帐户10天内集中(一次性)转入金额超过100万元并超过11次分散转(取)出。单个帐户10天内累计现金支付超200万元,清户前10天发生过200万元现金收付。反洗钱系统是全国银行系统统一版本,启用之后,将相关的参数输入,之后由专业人员进行等级评定,在两日之内汇报上一级管理部门。

11、运用储汇电子风险预警及稽查系统进行实时监控

为确保建立有效的非现场监控和稽查管理,达到及时有效地控制储汇业务操作和现金流转过程中的风险,从而提高非现场稽查的控制力度和威慑力,防范和化解各类储汇业务的操作风险。实时监控员须对预警系统显示的风险进行排查,主要通过电 话核销相关的风险预警。当发现了重大风险时必须及时通知稽查人员,由稽查人员进行现场稽查。发现较难判定的风险时,向协查人员发送协查任务书,又相应的协查人员协查并排除风险。

二、关于储蓄业务实行“实名制”的现实思考

今年4月20日,邮政储蓄银行[4]在北京正式挂牌,这意味着它将以“第五大银行”的身份开始新的历程。由于邮政储蓄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历史因素,存在若干不规范的问题,在此次实习期间,让我感触较深的是关于实行“实名制”的问题。

(一)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含义

储蓄存款实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机构开户和办理储蓄业务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银行员工有义务给予记录,并要求存款人在存单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其根本宗旨在于有效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促进金融体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保证个人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

我国建国五十年来,储蓄存款制度一直实行的是记名(虚名)储蓄制度。其记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码亦可以是亲友的名字。特别是活期储蓄,银行只认存折不认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折出示印鉴或输对密码(由取款人开户时约定)银行即按折付款。储蓄存款实名制是发达国家早已实行的一项金融制度,也是绝大多数中国家实行的金融制度。

(二)如何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

1、以现有的个人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建立储蓄存款实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证,个人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享受贷(第一范文网)款、透支和分期付款,还影响到退休保障。在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记录和支持下,每个人的每一笔收入、交易、纳税、借款、还款的情况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信用的基础。

2、明确一个申报确认期,对现有个人帐户及个人财产进行申报登记,说明可计算的合法来源,对于到期按兵不动,无人认领的,以及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国家给予冻结调查,违法收入将没收充公。

11、实行银行帐户与税务机关联网,个人帐户收支情况在授权范围内报送税务局,由税务局作为纳税依据,税务局有义务对个人财产高度保密,并建立相应的惩罚措施。为堵塞现金交易、逃避税务检查的漏洞,银行应严格控制大额存取款的数量和次数,对不正常情况报送税务局。

4、要促进支付手段的票据化,为财产登记和依法征税提供依据。尤其是个人帐户要普及支票转帐业务,票据清算要实现电子化、即时化、通存通兑化,切实提供“随时、随地、随意”的个人转帐业务,逐步改变传统的依赖现金交易的做法。

(三)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中要注意减轻负面影响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稳定了,人心才能稳定,社会才能稳定和。储蓄需要安全感,安全感源于储蓄保密性,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有可能造成存款人不安全心理的增加,因为“怕露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老百姓怕露富,分子也怕露富,如何在两者之间权衡,趋利避害,很费思量,这是我们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第二,推出储蓄存款实名制后,大批黑色和灰色收入将退出银行储蓄,一部分深怀恐慌心理的老百姓也可能提款增加,而这种存款下降必然首先冲击中小银行,因为中小银行的历史、背景和存款实力一直是老百姓把握不住的。存款的过份提取将造成银行流动性风险和支付压力,所谓水落石出,存款的下降有可能使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突冗出来,由此冲击到整个银行体系,甚至引起金融恐慌。

因此,减轻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负面影响,关键要做好以下三点:

1、加强法律法规配套建设。比如“保密法”、“个人财产保*”等相关机制的健全。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和公安、法院、纪检、审计等执法部门内部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严格保密。加大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控制好执法机构对个人金融财产查询、冻结、划扣的权力。

11、反对*。某些地方基层机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比较严重,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有可能使干部更容易掌握居民的家底,因而更容易有的放矢治理“三乱”效率更高。因此对基层干部要加强知法守法教育,严惩“三乱”,对滥用职权,侵犯存款人利益的要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小结

通过这次的实习,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也是对这几年大学里所学知识的巩固与运用。从这次实习中,我体会到了实际的工作与书本上的知识是有距离的,需要进一步学习。虽然这次实习的业务多集中于比较简单的前台业务,但是,这帮助我更深层次地理解储蓄业务的流程、核算程序提供了极大的帮助,使我在储蓄的基础业务方面,不再局限于书本上的理论,而是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尤其在防范风险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充分发挥前后台的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的作用,有利于减少错误的发生,避免错帐。俗话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最基本的业务往往是不能在书本上彻底理解的,所以基础的实务尤其显得重要,特别是目前的就业形势下所反映的高级技工的工作机会要远远大于大学本科生,就是因为他们的动手能力要比本科生强。

法院实习报告 篇三

见习地点:

见习的重要性:教育见习是大学教育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实践性教育环节,也是师范生职前教育的必要组成部分。通过见习,可以使师范生提前了解现代中学教育教学模式,在实际的教学情境中感受到作为一名教师的责任,也能够指导师范生怎样才能以最简单的方法把问题讲清楚,怎样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以及怎样巧妙地提出问题等,这些都是师范生可以在见习期间学到的。作为师范生的我们也同样在刘凯峰老师、周美玲老师以及钟志华老师的带领下,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见习,以下就是我在这第二次见习期间的收获和感受。

见习流程:周一4月14日、上午,刘凯峰老师给我们开设了一个讲座。主要讲了上周六进行的说课比赛,指出说课比赛中有好多同学都表现得非常好,还特别提到其中较为优秀的几个,分别说明他们好在哪里,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另外,刘凯峰老师还给我们讲了一些说题方面的要求及注意点,并就周五时几个学姐的说课及报告给予一定的说明,指出他们也不是之前说课比赛中的优秀选手,可现在都已考上教师编制,且有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希望我们这次没有参加说课比赛的同学或参加比赛没有得到一定名次的同学不要灰心,只要好好努力就好。

下午,钟志华老师给我们请来了南通市教科研中心的袁亚良老师给我们进行了近两个半小时的讲座。袁亚良老师主要给我们普及了一些说课方面的知识。他大致从说课的内容、说课中的注意事项、说课中该遵循的原则、以及说课前的准备四个大方面进行指导。在说课内容中,袁老师指出教学目标中所说的主体应该是学生而不是老师,所以不应该说“让学生了解。”而应该用一些动词且主语要是学生,比如可以说“经历。过程,感悟。,体验。的探索过程”,还指出新课导入不仅可以创设情境,还可以通过复习提问、先做练习等方法进行引入,最重要的是要适合本节课的内容讲解。在注意事项中,袁老师指出要突出“三”、突出“新”、突出“说”、找准“说点”、关注“语言”、关注“板书”、关注“教态”等。在教学原则中,袁老师强调要说出为什么。在说课准备中,袁老师指出主要有知识准备、理论准备、技术准备等三方面。最后,袁老师给我们普及了现在及今后比赛内容可能会出现的一些变化,指出今后可能会更偏向于微型课堂、模拟上课、说题比赛。在演讲结束后,钟老师要求说课比赛中的3个优秀的选手进行说课,说课结束后,袁老师就这3个人的现场说课给予一定的评价,分别指出他们好的地方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经过这次袁老师的讲座,我知道自己还存在诸多方面的不足,还有很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周二4月15日、上午,老师要求我们自己写说课稿和见习报告。下午两点,我们大家在教室集合,钟老师首先和我们公布了说课比赛的结果,其中参加的48人中一等奖有5人、二等奖有10人、三等奖有21人。钟老师指出大家的表现都非常优秀,希望今后的各种比赛大家都还能积极参加。接着,钟老师向我们公布了今后几天的时

间及活动安排。之后,钟老师给我们播放了两位优秀老师的上课视频,分别是《二次函数与一元二次方程》和《平行线的性质》由于拍摄问题,第一个视频很不清楚,所以只看了一点,接着就放了第二个视频。最后,钟老师就后一位老师的上课给予一定的评价,指出一节课的开始除创设情境还可通过学生已有的知识引入,还指出提出问题让学生依次作答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另外,钟老师指出这位老师能很好的突出知识点及重点且板书很好。通过观看视频的这个下午,我知道想要做好一个老师要付出很多的努力,因此,我还有许多要做。

周三4月16日、上午,周美玲老师给我们组织了演讲比赛。首先,她核对了说课比赛中获奖人员的名单,然后就获奖的人员进行抽签,决定比赛次序,并给他们10分钟的时间准备演讲的内容,其中演讲的内容有父爱、亲其师,则信其道、态度创造快乐、享受孤独等,选手们各自就自己的题目展开演讲,他们表现的都很优秀,各抒几见,情到深处时,有的人都感动的哭了,令在场的我们都  很感动。演讲结束后,周老师就每个人的演讲给予一定的评价和建议,指出演讲中列举示例的重要性以及要注意演讲过程中的口气,还建议我们可以看看“超级演说家”这个节目。

下午,老师组织我们进行全院的说课比赛,也就是我们数学师范两个班和物理师范一个班,其中,说课的选手有8人。首先,老师要求两个班的同学进行猜拳,决定哪个班先将讲,然后每个班内再抽签,决定演讲班内次序,然后每班依次进行说课。由于,这些选手都是在说课比赛中精心挑选的,所以大家的表现都相当好,值得我们大家好好学习。比赛结束后,钟志华老师给予一定的评价,接着,5位评委老师就每位选手的表现,决定由谬欣林及物师的最后一位选手参加省里的说课比赛。事后,我们大家都在讨论,一致觉得数师的郭辉慧和物师的杨洁表现的比较好,大家都觉得好遗憾。

周四4月17日、上午一大早7点20,我们吃完饭就在学校西门集合,坐校车去南通市小海中学听课。我们首先听的是高三老师讲的高一的课,讲的是“基本不等式”。我觉得这位老师比较优秀的地方是由生活中的示例引入,这样便于学生理解。还有就是通过让学生观察得出不等式的一般性质,让学生参与到不等式性质的形成过程中。当然,我觉得这位老师也有做的不妥的地方。首先,给人的整体感觉就是节奏太快,给予学生思考的时间太短;其次,就是要求学生板书,他们错的地方应指出哪里不对,而不是直接给错的板书擦掉。最后,我觉得尽管有用ppt,但重要的地方还是要板书的,这样便于学生了解本节课的重点所在。我们听的第二节课是“二元一次方程”,在我看来,这位老师很优秀。首先,他不停地对学生进行提问,这样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防止学生开小差。其次,在这位老师给出定义时,先空着一部分,引发学生思考,这样让学生参与到概念、一般式的形成过程中,好!最后,就是在做题目是,这位老师会让学生自己掉入陷阱,然后指出问题,这样会加深学生的记忆。重要的是,这位老师比较注重细节,讲课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下午,钟志华老师就上午的听课给我们两个班组织了评课。很多同学都积极发言,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大家各抒己见,踊跃发言。

最后,钟老师总结了所有同学的见解,给我们讲了教学中该注意的问题。

期待已久的见习周已接近尾声,虽然只是短短的一个星期,但收获还是颇多的。在这短短的一周里面,我学到了很多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也深刻认识到以前作为一名学生坐在课堂上听课和现在作为一名准教师坐在课堂听课完全不同的感受和关注点。我相信这次教育见习会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日后,我们大家定会更加用心学习,努力是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四

暑假参加社会实习一方面希望通过实践对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感性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两个多月的时间,我跟随带带我的老师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审查意见书,提审犯罪嫌疑人,写公诉意见书以及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等等,自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这个暑假没机会领略到xx的热辣,而是奔向南方的xx,去进行暑期实习,实习时间从七月七号到八月二十八号,在xxxx法庭实习期间收获颇丰,在执行组整理档案,写执行通知书,送达文书,和法庭人去进行查封扣押财产,进行财产保全,接待来访当事人,实习下来学到了知识也对自己这个专业有了更深的认识。刚到法庭,似乎一切都被陌生感所笼罩,但也充满信心和好奇,头几天工作并不像自己想象中那么顺利,整理档案时发觉我总把各种文书顺序放错,只好请教办公室的人,在他们的帮助下,自己很快就能整理好一份档案了,这时才发觉原来在学校学习好,出来也不一定能整理好一份档案,看我们要学习的还很多。后来是写执行通知书,出去执行送达,财产保全。

感触比较深的是法庭工作人员与当事人的接触。其实书记员把执行通知书送到当事人手上,当事人签字后在规定期间履行相应义务,案件基本就可以报结了。可是问题最多的就是这一环,有的当事人跟书记员软磨硬泡说能不能迟点履行义务,更有的直接拒签,所以他们一般都不会履行他们应该承担的义务,这时只有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当事人财产,司法拘留。这样下来执行组的书记员要做的事就会增加很多,通知银行,房产局,土地管理部门等进行协助查封,不仅工作量增加了,而且有的原告经常来办公室问案件进展情况,记得有一次一个原告一连三天每天都来法庭问案件情况,办公室的人很无奈,被告不肯履行义务,他们强制执行有一些手续必须办好才可以进行,他们也很没办法,只好对那原告说:我们有6个月办案时间,你的案子我们正在处理中,很快就可以执行完了,你先回去吧!你先回去吧,这是在那听到的比较多的一句话,每次原告听到这句话都是依依不舍,在门外徘徊一阵再离去,从他们眼神中可以看出一点失望。每次看到这种情形,都感叹其实工作人员和当事人都很想早点结案,只不过他们的角色不同不能相互理解的更深,虽然这不是全部,但也很普遍。有时候来也会有原告做一些无趣的举动,有次,一个中年妇女来问案件情况,催着书记员们办案,办公室的人让她先回去,说案件他们正在抓紧处理,很快就有结果了,没想到她第二天又来了,还说今天不破案她就不回去了,而且她还真坐在门外不肯走,书记员不忍心,让她先回去,下个月就可以来办理领款手续了。听到这她才悻悻离去。

当事人想早点结案的心情可以理解,我觉得他们也应该给予办案人员更多的理解,这样相互深层的理解,对于当事人与工作人员都有好处,关系不会弄的不信任甚至更糟。当事人法律知识的缺乏给我印象也比较深刻,虽有点失望,也有点同情和担忧。有个原告在一家没有登记注册的公司上班,公司拖欠他工资,后公司老板跑了,工厂设备也被卖完了,到法院起诉说老板有辆车,经常在开,希望法院去执行,可法院查询后得知那车不是以那老板之名登记的,所以无法查封,原告当时很不解说那明明是他车,他天天在开,为什么不能查封,书记员跟他再三解释:那车不在他名下,以别人身份登记的,即使真是他的也查不了。可是他怎么也听不进去,一直缠着那书记员说为什么不去查,书记员没办法,告诉他说:像这种查不到财产情况,我们只有决定终止本次执行进行结案,等以后发现财产再申请恢复执行。原告还是问书记员说该怎么办,为什么他欠我钱,我拿不到钱。就这样那当事人和书记员说了近一个小时,最后还是满怀不解的离去。在一次司法拘留时,书记员跟被拘留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而且还跟他说了一些被拘留后可以怎么做,譬如申请复议等,可他还是很惊讶望着书记员说为什么抓我,为什么抓我,我触犯什么法律了?他没想到他只是欠别人钱没还,居然会被拘留,这让书记员也很无奈,不知如何答他,只好拿法条让他看。这不禁让我们担忧,虽说东莞是比较发达地方,但缺乏法律常识的人也很常见,那些比较落后的地方又是怎样的情形呢?看来法律工作者任务是很重的,我们也应该为这做点贡献。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也承担着一份正义,这是在和一位书记员谈话中深刻感受到的。执行组难免要出去到现场进行财产保全,拍卖看样,去拍卖现场监督。我们办公室一位书记员带我去拍卖现场,那次拍卖由于最高出价没有达到法庭的保底价,所以没有成交,回来路上,我们谈起拍卖价格,听那位书记员说:设保底价也是为了防止相互沟通压价,不过这也是为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债务人也是没钱还所以才拍卖他财产,别人值那么多钱的财产被你拍卖很低,对债务人不公平,债权人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若是我们只想早点结案,完全可以省很多事,不必这样跑的麻烦,这样的话债权人利益受损,我们心里也会不好过,毕竟我们承当了一份正义与一种很难说清楚的责任。此刻明白,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有很多的考虑,责任大过于结案率。作为学术,我们可以说出自己的观点,但作为一个实践工作者,事就不能随便,更不能随自己喜好去处理事情。

最后两个星期去审判组和立案庭帮他们做事,审判要运用到得理论知识比执行组多点,案件都要深思熟虑,复杂重大案件还要反复评议才能做决定,可能作出的决定很简单,可是过程确着实让审判员们花不少功夫。立案虽看着简单,也是比较累人的,当事人比较多,要告诉当事人怎么填,需要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是该法庭管辖范围,稍微不注意就容易出错。感觉这次实习不但给我一个锻炼机会,也让我做了回实践者,但也明白在学校做一个学生与出去做个实践者,还有很大一段距离,而且有些距离是无法用知识弥补的,需要去用心体会,如何做一个好的实践者,现在成为我面前一个难关,以前没怎么意识到,但现在却强烈感到我们还要继续锻炼,从理论到实践,我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也体会到法律工作者和当事人都应该让多方对自己信任,而且普法也落在我们法律人员身上,法官更是承载着一种正义,若是当事人不信任法官,势必降低法律威信,所以我也应该学着朝这方面去努力。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在近两个月的实习生活中,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我作为一个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短暂的实习转眼而过,回顾实习生活,我在实习的过程中,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一些遗憾。遗憾是未能更多了解法院其他工作细节,只是对执行方面熟悉点,其他的比较陌生,所以这还需以后有机会再去学习锻炼。但是通过实习,加深了我对基本法律知识的理解,丰富了我的实际法律工作方面的知识,使我对法院日常工作有了比较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认识到要做好日常工作,既要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践与理论两者紧密相结合。

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本的知识,不管现实情况怎样变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如今有不少学生实习时都觉得课堂上学的知识用不上,出现挫折感,可我觉得,要是没有书本知识作铺垫,又哪应付瞬息万变的社会呢经过这次实践,虽然时间很短。可我学到的却是我一个学期在学校难以了解的。就比如何与同事们相处,相信人际关系是现今不少大学生刚踏出社会遇到的一大难题,于是在实习时我便有意观察前辈们是如何和同事以及上级相处的,而自己也虚心求教,使得两个月的实习更加有意义。

法院实习报告 篇五

实习报告的前言也叫引言,是正文前面一段短文。前言是实习报告的开场白,目的是向读者说明本次实习的来龙去脉,吸引读者对你的实习生活产生兴趣,对正文起到提纲掣领和引导阅读兴趣的作用。在写前言之前首先应明确几个基本问题:你通过本次实习学到了什么?有哪些新的收获,是否有价值?一般读者读了前言以后,可清楚地知道作者为什么选择该题目进行实习。为此,在写实习报告前言以前,要尽可能多地回顾当时在实习的过程,有感而发。

1、 前言应含概的内容

前言作为实习报告的开头,以简短的篇幅介绍实习报告前言的写作背景和目的,缘起和提出实习过程中的现状以及相关领域内前人所做的工作和总结,说明本次实习与之前学习的收获,目前的学习存在的问题及以后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及需要马上进阶的知识,引出本文的主题给读者以引导。

前言也可点明本文的理论依据、实验基础,简单阐述其实习内容;三言两语预示本实习的结果、意义和前景,但不必展开讨论。前言在内容上应包括:为什么要进行这次实习?立题的理论或实践依据是什么?拟创新点?理论与(或)实践意义是什么?首先要适当实习企业的现状,明确告诉读者你为什么要进行这项实习,语句要简洁、开门见山。如果实习的项目是别人从未开展过的,这时创新性是显而易见的,要说明实习的创新点。但大部分情况下,实习的项目是前人开展过的,这时一定要说明此实习与被实习的不同之处和本质上的区别,而不是单纯的重复前人的工作。

2、 前言的写作方法

(1)、开门见山,不绕圈子。避免大篇幅地讲述实习过程。

(2)、言简意赅,突出重点。不应过多叙述同行熟知的及教科书中的常识性内容,应在前言中提示本次实习的总结及心得体会,意思应明确,语言应简练。

(3)、回顾要有重点,内容要紧扣文章标题,围绕标题介绍背景,用几句话概括即可;在提示所用的方法时,不要求写出方法、结果,不要展开讨论;虽可适当引用过去的文献内容,但不要长篇罗列,应有重点的阐述在实习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和收获。

(4)、前言的内容注意不用客套话,如“才疏学浅”、“水平有限”、“恳请指正”、“抛砖引玉”之类的语言;前言最好不分段论述,不要插图、列表,不进行公式的推导与证明。

(5)、前言的篇幅一般不要太长,太长可致读者乏味,太短则不易交待清楚,一篇8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前言字数一般掌握在100一200字为宜。

法院实习报告 篇六

实习对于每一个即将进入社会的毕业生很重要,本科四年的学习掌握了丰富的理论知识,进入社会就是要将这些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而对毕业生来说最缺乏的就是实践经验。实习就是大学生由学校步入社会的过度,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需要毕业生学会为人处事的方法,学会怎样去工作,学会怎样去适应这个社会。对于学法学的我来说,需要将所学的法学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更好地为以后的工作学习服务。

一、实习单位介绍

20XX年12月开始了我在XX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的实习生活。XX省高级人民法院是XX省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我所在的合议庭主要是负责审查民事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两款十三项的规定,如果符合则裁定进入再审程序,如果不符合则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二、实习内容

回首在立案二庭实习的几个月,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这种感觉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知道了该怎么受理案件,分析案情,从一开始只会简单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动手写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参加旁听到了自己参加听证做笔录。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我自己的知识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我的学校,因为学校里面比较轻松自由,而实习需要按时上下班,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分析解决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时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谢这几个月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我在实习期间主要做了一下一些工作:

首先,在法院做的事情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通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得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件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其次,在法院做的一件重要事情就是听证笔录。在审查民事案件是否符合再审的法定条件时,有一项类似于庭审的听证程序,在听证程序中首先由再审申请人陈述再审理由,被申请人进行答辩。其次由法官总结双方争议的焦点,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关于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之后由法官进行调解,最后由合议庭进行研究作出裁定。主要接触的案件有劳动争议案件、离婚案件、合同纠纷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再次,在立案二庭实习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这些法律文书包括裁定书、听证笔录、合议庭笔录、函等,有时候帮着老师给当事人打电话通知听证时间给他们解释一些问题,填写并邮寄通知书、传票。这些法律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一个比较模式化框架,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情节来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地仔细和谨慎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了。在法律文书书写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理解了许多理论问题。一个案件的案由字数可能最长也不过十来个字,但是我们却不可忽视这几个字,裁定时对一个案件的定性是很重要的,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对双方当事人责任义务的认定。

最后,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开始的时候,总是不敢去跟老师提出来,后来审判长给我说,来实习最好的不就是去旁听吗?勇敢的跟老师商量就是了,他们会同意的。结果,真的是这样,法官们都对我很好,我也就有了跟多的机会去旁听庭审。民事案件审查程序中,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气氛、严肃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处其中,至少可以让人感觉到程序正义在这里是一种淋漓尽致的体现。虽然已经学习了法律,但在旁听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觉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

三、实习收获

具体说来,我在实习中主要有以下收获:

第一,高级法院法官的优秀素质加深了我对法官职业的认识。

我实习的立案二庭的法官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在审判案件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法官职业本身的威严外,还需要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廉洁公正,自省自重,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法官的个人魅力还体现在法官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时刻清晰的理性。他们懂的知识面非常广,整天被案子压着,还总能挤出时间去学习。

第二,我了解了法院的办案流程,熟悉了一些基本业务。

刚开始实习的时候,工作开展起来比较困难,在老师的指导下我慢慢熟悉了工作的流程,可以熟练的进行。由于我所在的合议庭案件比较多,书记员却很少,几乎每天都需要做听证笔录,同时也锻炼了我快速记录的能力。有时候和老师探讨一些案件,解决了我的很多疑惑,更丰富了我的理论知识。第三,我较为熟练的掌握了司法文书的写作要领。

实习期间,我整理了大量的案件材料,这些经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在学校所学知识的不足。一份完整的再审案件卷宗材料(其中包括申请书、各类证据等)、一二审正副卷(包括目录、起诉书、答辩状、委托律师函、当事人身份证明、开庭笔录、判决书、裁定书、地址确认书、送达回执等组成)。卷宗装订存档前应当逐页加印页码,在封底贴封条加盖审判庭骑缝章,最后由整理人和案件承办人签字盖章存入档案室保存。

四、实习感想

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极大的帮助。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让我知道了我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不能仅仅满足于现在所掌握的知识。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上面就是给大家整理的6篇法院实习报告,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法院实习报告的相关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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