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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班级奖惩制度3篇 班级卫生奖惩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11 20:42:54 点击: 来源:yutu

学生班级奖惩制度1

  为使我班学生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本着责任到人的原则四年二班制定了一份班级个人*时表现奖惩制度,以保证班级工作顺利进行。具体细则如下:

  奖:

  1、每天按时完成作业的加一颗星。

  2、作业书写整洁加一颗星,得到老师鼓励性评语的加一颗星。

  3、积极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学习的加一颗星。

  4、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动脑筋,大胆发言,声音响亮的加一颗星。

  5、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或值日的,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的加一颗星。

  6、尊敬老师,与同学友好相处,讲文明,懂礼貌的加一颗星。

  7、劳动积极肯干,按时做好值日生工作的加一颗星。

  8、班干部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认真负责的加一颗星。

  9、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一颗星。

  10、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加二颗星。

  11、文体比赛,个人代表班级参加,为班级争得荣誉状况和个人取得成绩加5颗星。

  12、被教师表扬者,拾金不昧者,做好人好事的,每次加2颗星。

  13、协调班级同学间矛盾者,积极向班主任汇报班级情况者,每次加2颗星。

  罚:

  1、迟到早退同学,每次扣一颗星。

  2、外出学校不请假的,每次扣1颗星。

  3、每旷课一节扣1颗星。

  4、上课不认真听讲,交头接耳,小声说话,接教师话茬、起哄,无理取闹,顶撞任课教师,发生师生冲突等行为的扣1颗星;睡觉、照镜子、吃东西、传纸条、嬉笑打闹、擅自换座位、离座且不服从管理的扣2颗星;

  5、自习课(午间休息、早自习)纪律,值日班长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扣1颗星,并在班级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酌情加倍扣星。

  6、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扣1颗星。

  7、损坏班级、学校公物、践踏草坪,扣1颗星。

  8、班干部(班委成员、学生会成员、学习小组长)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星。

  9、教室卫生每天扫3次。卫生区每天打扫3次,未扫干净或者少一次的组上每个成员各扣1颗星。并罚扫一周。

  10、教室或卫生区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级通报批评,两次不到位者,扣1颗星。并罚扫地一周。

  11、教室或卫生区卫生在学生会检查时被扣分的,相关责任人扣1颗星。

  12、带零食进教室或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的,扣1颗星;

  13、不按时打扫卫生的,值日迟到。扣1颗星;

  14、座位底下有垃圾,能查出责任人,则扣责任人1颗星,查不出则扣座位人1颗星。

  15、做两操要做到快、静、齐,散漫不及时排好队的,每次扣1颗星。

  16、教寝室纪律卫生凡是受到值周老师批评的,口头警告,并立即改正(如果扣分,有责任人主动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找不到相关责任人,全部人接受处罚)。

  17、骂人、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每次扣1颗星。

  18、不服从安排,无故不参加体育活动的,每次扣1颗星。

  19、上课铃响后还没有就座好的,下课时,未主动让老师先走而自己先出教室者,每次扣1颗星。

学生班级奖惩制度2

  奖励制度:

  1、单元考试成绩90分以上5q。

  2、单元考试成绩进步的5q。

  3、班级博客发稿一篇奖励10q。

  4、作文被当作范文在全班读的奖励5q、

  5、读书漂流瓶优胜组每人奖励30q、

  6、对班级荣誉有特殊贡献的(如中华文化小大使、校级知识竞赛、奥数、校级文艺汇演拿到名次的)一等奖100q二等奖80q,三等奖60q、

  7、取得班级各种比赛(手抄报、写字、作文、演讲、摄影、手工制作、棋类等比赛拿名次的,一等奖60q,二等奖40q,三等奖20q、

  8、期中、期末考试90分以上奖励10q。95分以上20q。期中期末及语数竞赛进步的15q。

  9、好人好事奖励10q、

  10、一帮一对象成绩有显著进步的,辅导员奖励15q。

  11、被当作优秀作业表扬一次,领q币5元。

  12、每周纪律、答问、作业优胜组每人奖励13q。

  惩罚制度:

  1、没按要求戴红领巾、穿校服的扣大组1分。

  2、乱扔垃圾的,义务劳动3天,并一人负责全班垃圾袋的清理工作。

  3、早读不认真的,课间操不认真或读报课纪律不好等被班干部记了名字的,留校1小时。

  4、故意不做作业的,补两遍作业。

  5、其他情况酌情处理。

学生班级奖惩制度3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

  1、升旗仪式表扬两次者加两分,被点名两次的扣2分。

  2、一周每天佩戴红领巾者加2分,不佩戴红领巾着一次扣1分。

  3、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活动者加2分。获校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二、遵守纪律。

  1、一周每天按时到校者加2分,每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

  2、上课表扬两次加1分,表现不好,被点名两次扣1分。

  3、集体活动、*排队时被表扬者加2分,被老师点名两次扣2分。

  4、每节课老师没来上课之前讲话者扣1分,老师点名批评者扣3分。

  5、无故不做课间操、眼保健操者一次扣2分,不认真做者一次扣1分。

  三、热爱学习。

  1、一个星期有3次作业的优或者100分者加2分,听写三次100加2分。

  2、没有完成一项作业的.扣1分,以此类推。

  3、课前忘记带书本、没有准备好学习用具的扣1分。

  4、每次最后一个背完书的扣一分。

  四、文明礼貌

  1、主动做好人好事的加两到五分。

  2、和同学吵架,说脏话,闹矛盾的、取绰号的扣两分。

  3、和同学打架的扣五分。

  4、拾金不昧的同学加2分。

  5、偷东西者扣10分。

  6、尊敬老师受到老师或大会上表扬者加5分。

  五、注意安全

  1、进游戏机室扣10分。

  2、翻越围墙、门窗、栏杆,私自到河边玩耍游泳者扣5分。

  3、疯打、在过道上活动未造成伤害的扣两分,造成伤害的扣5分。

  4、其余违反安全条例的行为扣2??5分。

  六、热爱劳动

  1、主动劳动、认真者、帮助被人者加1分。

  2、没有带劳动工具的扣1分。

  3、没有按时参加劳动、提前离开的扣1分。

  4、劳动不认真、没有按时完成一人次扣5分。

  七、清洁卫生

  1、主动帮别人捡垃圾的加1分,自己座位周围有垃圾的扣1分。

  2、乱扔垃圾和推让垃圾的扣2分,并且做当天的清洁。

  3、随便撕本子折纸飞机扣1分。

  备注:

  1、错误行为严重影响了班级荣誉的,被学校批评者在原来基础上再扣五分。

  2、希望负责记录的同学能够公*、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同学,如果发现有包庇或者乱扣分的情况将严惩。

  3、分数一个月将进行一次评比希望同学们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共同把班级建设的更好。


学生班级奖惩制度3篇扩展阅读


学生班级奖惩制度3篇(扩展1)

——班级奖惩制度10篇

班级奖惩制度1

  课堂纪律:

  1、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

  2、串桌一次:扣2分;

  3、顶撞老师者:扣20分,写一份检查;

  4、课堂上,有意起哄、打口哨、频繁接嘴、吵笑同学回答问题、玩游戏机、听MP3、互传纸条、吃零食、上课睡觉者:扣5分;

  5、旷课,无故不返校者:扣20分,写一份检查;;

  学习纪律:

  1、预备铃后在教室说闲话、打闹、没有准备好学习用品者扣5分。

  2、上课不带书或学习用品的,扣5分。

  3、未按时完成作业者每次扣5分。

  4、被老师点名批评或赶出教室者扣10分。

  5、不服从班干部管理仍我行我素的,扣10分。

  宿舍纪律:

  1、在宿舍抽烟、玩打火机、点蜡烛者扣5分,

  2、在宿舍,大声喧哗,深夜唱歌打牌不按时作息者扣5分。

  3、熄灯10分钟后仍多次讲话,屡劝不止,影响他人休息的,每次扣2分。

  4、在宿舍乱涂乱画,私拉电线,不按要求整理内务,随手乱丢垃圾,有意弄湿地面者扣5分。

  5、聚从斗欧不归宿、上网打游戏者,通知家长,劝其转学。

  6、将非本宿舍人员引入宿舍,未经同意私自动用别人物品者每次扣10分。

  环境卫生纪律:

  1、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值日的,每次每人扣5分。

  2、值日质量不高导致扣2分。

  3、值日工具乱摆、乱放、垃圾不倒者一次扣2分,罚倒垃圾一天。

  4、无故未参加值日者,扣5分。

  5、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课桌不摆放不整齐者,扣2分。

  6、私自拿粉笔,乱丢粉笔头,末及时擦净黑板者,扣2分。

  班干部纪律:

  1、对发生打架斗殴,抽烟喝酒、上网、夜不归宿、同学矛盾,偷盗欺诈等不良现象知情不报,不积极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每个班干部5分并写检讨书1份。

  2、对违纪行为不劝说,不制止的每次扣相应班干部5分。

  3、未及时完成学校,老师交代的任务每人每次扣5分。

  4、对违纪行为包瞒,不向老师提供真实情况的'每次扣5分并写检讨书1份。

  说明:明知故犯,不遵守以上制度的上报政教处、叫家长。

  奖励制度

  1.学习进步、认真、课堂积极者:奖5-10分;

  2.主动帮助他人劳动者:全班表扬、奖1-5分;

  3.有突出表现者:奖10分。

  4.老师重点表扬的学生:加10分。

  说明:

  1.一个星期为期,每够120分发奖品(奖品另定);

  2.每周在后黑板表扬一周表现好的同学,够十次发奖品。

  (每个学生100分,各班干部监督,班长记分扣分。)

  注:此班规自即日起执行,并做为期末评优的依据!

  20xx年9月4日

班级奖惩制度2

  一、学习方面:

  1、作业完成并且字迹美观端正(优a),得10分。(优+a+)得20分。

  2、单元考试90分以上,得30分,95分以上得50分。

  3、家庭作业没有完成或按时上交,一样扣10分。

  4、上课积极回答问题有3次及以上的可以奖励10分。

  5、作文获得“小小作家”印章可以奖励20分,得90以上得10分。

  6、有进步的.同学视情况由老师奖励。

  二、纪律方面:

  1、违反班级纪律将被记录在班级日志上,有一个名字,扣10分,两个名字扣20分,依次累计。班级被扣分,扣100分。

  2、课间出操、*,必须做到静、齐、快,讲话的、推同学的或打闹的,每次扣10分。

  3、表现突出,被表扬的视情况奖励。

  三、劳动方面:

  1、卫生值日当天无批评,没有扣分,当天值日生每人得30分。值日认真的受到老师表扬的,得10分。忘记值日的、偷懒或没有完成自己的工作就去玩的,扣10分。

  2、*时在教室里面吃零食、在教室里面乱扔纸屑或粉笔、随机检查教室卫生时发现座位的四周有纸屑或其他脏东西的(包括自己的课桌椅、地面等),扣10分,并提醒。不改正的罚值日一天。

  四、好人好事:

  1、在一帮一活动中双方成绩都有一定的提高的每人每次得20分。

  2、捡到东西能及时还给失主或交给老师的每人每次得10分。

  3、被老师发现不团结、和同学闹别扭甚至打架的每人扣20分。

  4、表现优秀者,根据情况而定,可若干分。

  5、在各类比赛中获奖,为班级争光的,有奖励。

  五、小助手监督方面:

  1、小助手要为同学办事,不能私自乱用权利,被发现每人扣10分。

  2、小助手的工作得到老师的好评时,每人每次根据情况奖励若干分。

  3、小助手要带头,做好其他同学的榜样,小助手有严重错误的做深刻检讨,被批评三次撤换。

  4、其他同学对小助手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帮助小助手做工作的每人每次得10分。

  5、小助手、值日生、课代表、小组长等工作表现出色的,由老师视情况奖励。

  奖励制度

  1、100分可兑换一个奖章,得到相应奖励。

  2、每月评选班级之星,发给奖状,并公示。

  3、奖券作为期末评优的一个重要参考。

  4、如有发现私自交易奖券,一律没收上缴,并给予相应惩罚。

班级奖惩制度3

  为使我班学生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本着责任到人的原则四年二班制定了一份班级个人*时表现奖惩制度,以保证班级工作顺利进行。具体细则如下:

  奖:

  1、每天按时完成作业的加一颗星。

  2、作业书写整洁加一颗星,得到老师鼓励性评语的加一颗星。

  3、积极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学习的加一颗星。

  4、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动脑筋,大胆发言,声音响亮的加一颗星。

  5、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或值日的,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的加一颗星。

  6、尊敬老师,与同学友好相处,讲文明,懂礼貌的加一颗星。

  7、劳动积极肯干,按时做好值日生工作的加一颗星。

  8、班干部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认真负责的加一颗星。

  9、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一颗星。

  10、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加二颗星。

  11、文体比赛,个人代表班级参加,为班级争得荣誉状况和个人取得成绩加5颗星。

  12.被教师表扬者,拾金不昧者,做好人好事的,每次加2颗星。

  13.协调班级同学间矛盾者,积极向班主任汇报班级情况者,每次加2颗星。

  罚:

  1、迟到早退同学,每次扣一颗星。

  2、外出学校不请假的,每次扣1颗星。

  3、每旷课一节扣1颗星。

  4、上课不认真听讲,交头接耳,小声说话,接教师话茬、起哄,无理取闹,顶撞任课教师,发生师生冲突等行为的扣1颗星;睡觉、照镜子、吃东西、传纸条、嬉笑打闹、擅自换座位、离座且不服从管理的扣2颗星;

  5、自习课(午间休息、早自习)纪律,值日班长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扣1颗星,并在班级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酌情加倍扣星。

  6、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扣1颗星。

  7、损坏班级、学校公物、践踏草坪,扣1颗星。

  8. 班干部(班委成员、学生会成员、学习小组长)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星。

  9.教室卫生每天扫3次。卫生区每天打扫3次,未扫干净或者少一次的组上每个成员各扣1颗星。并罚扫一周。

  10.教室或卫生区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级通报批评,两次不到位者,扣1颗星。并罚扫地一周。

  11.教室或卫生区卫生在学生会检查时被扣分的,相关责任人扣1颗星。

  12.带零食进教室或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的,扣1颗星;

  13. 不按时打扫卫生的,值日迟到。扣1颗星;

  14. 座位底下有垃圾,能查出责任人,则扣责任人1颗星,查不出则扣座位人1颗星。

  15.做两操要做到快、静、齐,散漫不及时排好队的,每次扣1颗星。

  16.教寝室纪律卫生凡是受到值周老师批评的,口头警告,并立即改正(如果扣分,有责任人主动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找不到相关责任人,全部人接受处罚)。

  17、骂人、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每次扣1颗星。

  18、不服从安排,无故不参加体育活动的,每次扣1颗星。

  19、上课铃响后还没有就座好的,下课时,未主动让老师先走而自己先出教室者,每次扣1颗星。

班级奖惩制度4

  1、上课不听讲多次被老师点名批评,放学留下读书20分钟。扣一分

  2、做作业不认真,重做一遍。扣一分

  3、没有按时完成作业,不仅补上,而且多做一遍。扣一分

  4、没佩戴红领巾,抄写优美文章一篇。扣一分

  5、做双操不认真,课前不做好准备,午自习不遵守纪律,多次点名不听,抄写一篇优美文章。扣一分

  6、严重影响同学关系,第一次写作文本一篇行为反省书,第二次写作文本两篇行为反省书,并请家长,第三次写作文本三篇行为反省书。根据情节扣1-10分

  7、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根据情节扣1-10分

  8、自己座位面前有纸屑,扣一分。

  9、管理班级不认真负责一次扣一分。

  10、一周行为习惯成绩不及格,或者及格后是全小班倒数第一名,周末增加一篇作文。

班级奖惩制度5

  课堂纪律:

  1、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

  2、串桌一次:扣2分;

  3、顶撞老师者:扣20分,写一份检查;

  4、课堂上,有意起哄、打口哨、频繁接嘴、吵笑同学回答问题、玩游戏机、听MP3、互传纸条、吃零食、上课睡觉者:扣5分;

  5、旷课,无故不返校者:扣20分,写一份检查;;

  学习纪律:

  1、预备铃后在教室说闲话、打闹、没有准备好学习用品者扣5分。

  2、上课不带书或学习用品的,扣5分。

  3、未按时完成作业者每次扣5分。

  4、被老师点名批评或赶出教室者扣10分。

  5、不服从班干部管理仍我行我素的,扣10分。

  宿舍纪律:

  1、在宿舍抽烟、玩打火机、点蜡烛者扣5分,

  2、在宿舍,大声喧哗,深夜唱歌打牌不按时作息者扣5分。

  3、熄灯10分钟后仍多次讲话,屡劝不止,影响他人休息的,每次扣2分。

  4、在宿舍乱涂乱画,私拉电线,不按要求整理内务,随手乱丢垃圾,有意弄湿地面者扣5分。

  5、聚从斗欧不归宿、上网打游戏者,通知家长,劝其转学。

  6、将非本宿舍人员引入宿舍,未经同意私自动用别人物品者每次扣10分。

  环境卫生纪律:

  1、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值日的,每次每人扣5分。

  2、值日质量不高导致扣2分。

  3、值日工具乱摆、乱放、垃圾不倒者一次扣2分,罚倒垃圾一天。

  4、无故未参加值日者,扣5分。

  5、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课桌不摆放不整齐者,扣2分。

  6、私自拿粉笔,乱丢粉笔头,末及时擦净黑板者,扣2分。

  班干部纪律:

  1、对发生打架斗殴,抽烟喝酒、上网、夜不归宿、同学矛盾,偷盗欺诈等不良现象知情不报,不积极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每个班干部5分并写检讨书1份。

  2、对违纪行为不劝说,不制止的每次扣相应班干部5分。

  3、未及时完成学校,老师交代的任务每人每次扣5分。

  4、对违纪行为包瞒,不向老师提供真实情况的每次扣5分并写检讨书1份。

  说明:明知故犯,不遵守以上制度的上报政教处、叫家长。

  奖励制度

  1. 学习进步、认真、课堂积极者:奖5-10分;

  2. 主动帮助他人劳动者:全班表扬、奖1-5分;

  3. 有突出表现者:奖10分。

  4.老师重点表扬的学生:加10分。

  说明:

  1. 一个星期为期,每够120分发奖品(奖品另定);

  2. 每周在后黑板表扬一周表现好的同学,够十次发奖品。

  (每个学生100分,各班干部监督,班长记分扣分。)

  注:此班规自即日起执行,并做为期末评优的依据!

  20xx年9月4日

班级奖惩制度6

  为使我班学生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本着责任到人的原则四年二班制定了一份班级个人*时表现奖惩制度,以保证班级工作顺利进行。具体细则如下:

  奖:

  1、每天按时完成作业的加一颗星。

  2、作业书写整洁加一颗星,得到老师鼓励性评语的加一颗星。

  3、积极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学习的加一颗星。

  4、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动脑筋,大胆发言,声音响亮的加一颗星。

  5、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或值日的,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的加一颗星。

  6、尊敬老师,与同学友好相处,讲文明,懂礼貌的加一颗星。

  7、劳动积极肯干,按时做好值日生工作的加一颗星。

  8、班干部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认真负责的加一颗星。

  9、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一颗星。

  10、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加二颗星。

  11、文体比赛,个人代表班级参加,为班级争得荣誉状况和个人取得成绩加5颗星。

  12.被教师表扬者,拾金不昧者,做好人好事的,每次加2颗星。

  13.协调班级同学间矛盾者,积极向班主任汇报班级情况者,每次加2颗星。

  罚:

  1、迟到早退同学,每次扣一颗星。

  2、外出学校不请假的,每次扣1颗星。

  3、每旷课一节扣1颗星。

  4、上课不认真听讲,交头接耳,小声说话,接教师话茬、起哄,无理取闹,顶撞任课教师,发生师生冲突等行为的扣1颗星;睡觉、照镜子、吃东西、传纸条、嬉笑打闹、擅自换座位、离座且不服从管理的扣2颗星;

  5、自习课(午间休息、早自习)纪律,值日班长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扣1颗星,并在班级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酌情加倍扣星。

  6、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扣1颗星。

  7、损坏班级、学校公物、践踏草坪,扣1颗星。

  8. 班干部(班委成员、学生会成员、学习小组长)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星。

  9.教室卫生每天扫3次。卫生区每天打扫3次,未扫干净或者少一次的组上每个成员各扣1颗星。并罚扫一周。

  10.教室或卫生区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级通报批评,两次不到位者,扣1颗星。并罚扫地一周。

  11.教室或卫生区卫生在学生会检查时被扣分的,相关责任人扣1颗星。

  12.带零食进教室或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的,扣1颗星;

  13. 不按时打扫卫生的,值日迟到。扣1颗星;

  14. 座位底下有垃圾,能查出责任人,则扣责任人1颗星,查不出则扣座位人1颗星。

  15.做两操要做到快、静、齐,散漫不及时排好队的,每次扣1颗星。

  16.教寝室纪律卫生凡是受到值周老师批评的,口头警告,并立即改正(如果扣分,有责任人主动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找不到相关责任人,全部人接受处罚)。

  17、骂人、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每次扣1颗星。

  18、不服从安排,无故不参加体育活动的,每次扣1颗星。

  19、上课铃响后还没有就座好的,下课时,未主动让老师先走而自己先出教室者,每次扣1颗星。

班级奖惩制度7

  奖励制度:

  1.单元考试成绩90分以上5q。

  2.单元考试成绩进步的5q。

  3.班级博客发稿一篇奖励10q。

  4.作文被当作范文在全班读的奖励5q.

  5.读书漂流瓶优胜组每人奖励30q.

  6.对班级荣誉有特殊贡献的(如中华文化小大使、校级知识竞赛、奥数、校级文艺汇演拿到名次的)一等奖100q二等奖80q,三等奖60q.

  7.取得班级各种比赛(手抄报、写字、作文、演讲、摄影、手工制作、棋类等比赛拿名次的,一等奖60q,二等奖40q,三等奖20q.

  8.期中、期末考试90分以上奖励10q。95分以上20q。期中期末及语数竞赛进步的15q。

  9.好人好事奖励10q.

  10.一帮一对象成绩有显著进步的,辅导员奖励15q。

  11.被当作优秀作业表扬一次,领q币5元。

  12.每周纪律、答问、作业优胜组每人奖励13q。

  惩罚制度:

  1.没按要求戴红领巾、穿校服的扣大组1分。

  2.乱扔垃圾的,义务劳动3天,并一人负责全班垃圾袋的清理工作。

  3.早读不认真的,课间操不认真或读报课纪律不好等被班干部记了名字的,留校1小时。

  4.故意不做作业的,补两遍作业。

  5.其他情况酌情处理。

班级奖惩制度8

  为更好地促进学生养成教育落实,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使学校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切实教育学生从行动上做到“感恩祖国、回报社会”,本班现拟定班级常规考评制度,实行奖惩制度,每人100分,奖扣结合,扣完为止。20xx年9月1日开始试行。

  一、加分方面

  1、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或者值日的,课间不追逐打闹的,不大声喧哗的,每周加2分;

  2、尊敬老师,与同学友好相处,讲文明礼貌,不打架,不说粗言烂语的,每周加2分;

  3、劳动积极肯干,按时做好值日工作的,爱护劳动工具并能在值日之后将工具摆放好的,每周加2分;

  4、班干部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认真负责,班级、小组管理有声有色,每周加2分;每个学期班委成员加10分,科代表加7分,小组长加5分(如有身兼数职者,取最高分);

  5、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每次加2分;

  6、积极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耐心辅导同学的学习,每次加2分;

  7、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及各学科的背诵,得到老师表扬和鼓励的,每周加3分。单元测试优秀的,每人每次的加2分,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加6分、5分,4分;

  8、在学校、文化园地发表文章,每人每次加1分;

  9、参加演出、演讲、歌唱和各级体育比赛等比赛,每个参加者加0.5分,团体赛凡参加者每人加1分;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获得校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加3、2、1分;

  10、在班级布置、班级卫生及班级黑板报等学杂事情中做出贡献的,每人每次加1.5分。

  二、扣分方面

  1、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无故缺勤、旷课(迟到10分钟以上)的分别扣除1分、1分、1分、2分、2分及罚扫一周,请短事假的扣除0.5分;放学不回家,乱吃零食的,扣2分;

  2、迟交、忘带、作业未做及抄作业,每人每次扣3分,作业质量完成不好,每人每次扣2分及罚扫1天,组长未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每人每次扣1分;

  3、顶撞老师导致课堂教学中止及做错事而不听纪律委员正确劝导的,每人每次扣5分及罚扫一周;

  4、单元测试及期中期末考试不及格的,每人每次扣3分;

  5、在校内穿拖鞋、背心,男生留长发,女生佩带首饰涂指甲油等,每次扣1分及罚扫一周;

  6、破坏或毁坏班级与学校公物,除按原价赔偿外,每次视情节轻重扣1~3分(尤其是多媒体教具、墙壁、瓷砖和玻璃等);

  7、上下楼梯推挤打闹,做操不认真及上体育课乱爬上爬下等,每人每次扣2分及罚扫一周;未戴红领巾的,每人每次扣1分;

  8、同学间发生口角甚至打架者,每人每次扣

  4分及罚扫一周,劝架者加4分;

  9、教室及包干区卫生没打扫或未打扫干净及打扫工具未摆放整齐的,分别每人每次扣2分、2分、1分及罚扫一周,不讲卫生,随地吐痰及乱丢瓜皮果屑的,每人每次扣1分及罚扫一周;

  10、到营业性网吧、游戏机室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玩耍的,每人每次扣50分、罚扫一个月并通知家长。

  三、附则

  每位同学都有100分,若被扣至60分以下,取消其班级评选各级先进资格,考评小组由正副班长及班主任组成,做好日常核实赏罚并做好记录。未尽事宜,将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细则》另行处理。本条例自公布之日实施,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班主任。

班级奖惩制度9

  课堂纪律:

  1、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

  2、串桌一次:扣2分;

  3、顶撞老师者:扣20分,写一份检查;

  4、课堂上,有意起哄、打口哨、频繁接嘴、吵笑同学回答问题、玩游戏机、听MP3、互传纸条、吃零食、上课睡觉者:扣5分;

  5、旷课,无故不返校者:扣20分,写一份检查;;

  学习纪律:

  1、预备铃后在教室说闲话、打闹、没有准备好学习用品者扣5分。

  2、上课不带书或学习用品的,扣5分。

  3、未按时完成作业者每次扣5分。

  4、被老师点名批评或赶出教室者扣10分。

  5、不服从班干部管理仍我行我素的,扣10分。

  宿舍纪律:

  1、在宿舍抽烟、玩打火机、点蜡烛者扣5分,

  2、在宿舍,大声喧哗,深夜唱歌打牌不按时作息者扣5分。

  3、熄灯10分钟后仍多次讲话,屡劝不止,影响他人休息的,每次扣2分。

  4、在宿舍乱涂乱画,私拉电线,不按要求整理内务,随手乱丢垃圾,有意弄湿地面者扣5分。

  5、聚从斗欧不归宿、上网打游戏者,通知家长,劝其转学。

  6、将非本宿舍人员引入宿舍,未经同意私自动用别人物品者每次扣10分。

  环境卫生纪律:

  1、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值日的,每次每人扣5分。

  2、值日质量不高导致扣2分。

  3、值日工具乱摆、乱放、垃圾不倒者一次扣2分,罚倒垃圾一天。

  4、无故未参加值日者,扣5分。

  5、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课桌不摆放不整齐者,扣2分。

  6、私自拿粉笔,乱丢粉笔头,末及时擦净黑板者,扣2分。

  班干部纪律:

  1、对发生打架斗殴,抽烟喝酒、上网、夜不归宿、同学矛盾,偷盗欺诈等不良现象知情不报,不积极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每个班干部5分并写检讨书1份。

  2、对违纪行为不劝说,不制止的每次扣相应班干部5分。

  3、未及时完成学校,老师交代的任务每人每次扣5分。

  4、对违纪行为包瞒,不向老师提供真实情况的每次扣5分并写检讨书1份。

  说明:明知故犯,不遵守以上制度的上报政教处、叫家长。

  奖励制度

  1.学习进步、认真、课堂积极者:奖5-10分;

  2.主动帮助他人劳动者:全班表扬、奖1-5分;

  3.有突出表现者:奖10分。

  4.老师重点表扬的学生:加10分。

  说明:

  1.一个星期为期,每够120分发奖品(奖品另定);

  2.每周在后黑板表扬一周表现好的同学,够十次发奖品。

  (每个学生100分,各班干部监督,班长记分扣分。)

  注:此班规自即日起执行,并做为期末评优的依据!

  20xx年9月4日

班级奖惩制度10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

  1、升旗仪式表扬两次者加两分,被点名两次的扣2分。

  2、一周每天佩戴红领巾者加2分,不佩戴红领巾着一次扣1分。

  3、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活动者加2分。获校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二、遵守纪律。

  1、一周每天按时到校者加2分,每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

  2、上课表扬两次加1分,表现不好,被点名两次扣1分。

  3、集体活动、*排队时被表扬者加2分,被老师点名两次扣2分。

  4、每节课老师没来上课之前讲话者扣1分,老师点名批评者扣3分。

  5、无故不做课间操、眼保健操者一次扣2分,不认真做者一次扣1分。

  三、热爱学习。

  1、一个星期有3次作业的优或者100分者加2分,听写三次100加2分。

  2、没有完成一项作业的扣1分,以此类推。

  3、课前忘记带书本、没有准备好学习用具的扣1分。

  4、每次最后一个背完书的扣一分。

  四、文明礼貌

  1、主动做好人好事的加两到五分。

  2、和同学吵架,说脏话,闹矛盾的、取绰号的扣两分。

  3、和同学打架的扣五分。

  4、拾金不昧的同学加2分。

  5、偷东西者扣10分。

  6、尊敬老师受到老师或大会上表扬者加5分。

  五、注意安全

  1、进游戏机室扣10分。

  2、翻越围墙、门窗、栏杆,私自到河边玩耍游泳者扣5分。

  3、疯打、在过道上活动未造成伤害的扣两分,造成伤害的扣5分。

  4、其余违反安全条例的行为扣2??5分。

  六、热爱劳动

  1、主动劳动、认真者、帮助被人者加1分。

  2、没有带劳动工具的扣1分。

  3、没有按时参加劳动、提前离开的扣1分。

  4、劳动不认真、没有按时完成一人次扣5分。

  七、清洁卫生

  1、主动帮别人捡垃圾的加1分,自己座位周围有垃圾的扣1分。

  2、乱扔垃圾和推让垃圾的扣2分,并且做当天的清洁。

  3、随便撕本子折纸飞机扣1分。

  备注:

  1、错误行为严重影响了班级荣誉的.,被学校批评者在原来基础上再扣五分。

  2、希望负责记录的同学能够公*、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同学,如果发现有包庇或者乱扣分的情况将严惩。

  3、分数一个月将进行一次评比希望同学们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共同把班级建设的更好。


学生班级奖惩制度3篇(扩展2)

——班级学生奖惩制度

班级学生奖惩制度1

  一 、设立奖励制度

  1、奖励内容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3)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拾金不昧,在师生中或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

  (4)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者;

  (5)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良者;

  (6)有其他先进事迹者。

  2、奖励方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彰;

  (3)颁发奖品;

  (4)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二、对违纪学生的处罚规定

  凡违反《小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1)批评教育:

  发现学生不尊重师长,不遵守校规、校纪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

  班主任对因有较明显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并记录学生的改正情况。

  (2)警告:

  受批评教育一学期累计超过10次以上仍无收效者;

  严重违纪,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经教育帮助无悔改者;

  严重损坏公物而隐瞒不报者;

  一学期旷课累计6节以上15节以下者;

  警告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确认,报政教处备案,并口头通知学生家长,记入本人学籍表。

  (3)严重警告:

  经警告后仍无效果者;

  不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学期内旷课累计15节以上者。

  严重警告以书面形式进行,由班主任上报材料,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政教处批准,并在全校大会宣布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4)记过:

  经严重警告后仍无效者;

  发生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者;

  旷课一学期累计30节以上者。

  记过由政教处上报材料到校长室,通过校办公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张榜公布,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处分后,考察期为一学期,如受处分者在考察期内有悔改表现或有明显进步,经本人申请,可予撤销处分。


学生班级奖惩制度3篇(扩展3)

——班级管理奖惩制度参考

班级管理奖惩制度参考1

  1、 确立班级的奖励制度,首先建立好班级的人事安排,如下:

  普通学员——班级管理员——小组长——课代表——班干部

  班级管理员分为:卫生管理员,垃圾管理员,粉笔管理员,财产管理员;

  小组长分为:收发小组长和背默小组长

  课代表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生物、物理、地理和化学课代表,音乐和体育由文娱和体育委员兼任。

  班干部分为: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纪律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和宣传委员;

  2、 德育评比细则:

  评比时间:双周星期五

  评比周期:两周一次

  评比范围:每小组

  评比方式:由班长牵头,小组长组织每个组员对每位组员两周的表现进行集体讨论后,根据每位组员在两周内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评定特优、优、良、差、特差五等;(中间如个人有意见的可当面及时提出,如讨论决定后提出,不予受理。)

  评分以十分制起评,零分以下为特差,零——五分为差,六——十五分为良,十五分——二十分为优,二十一分以上为特优;

  每小组根据这个评分结果上报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协同班干部选出每两周评比一次的四位“班级之星”,佩戴标志,张榜公布在黑板上,并选出一位最优生,由宣传委员写出简短事迹出在黑板报上。班长同时评出四位“班级之龟”,公布在黑板报的批评栏中。(“班级之龟”只能从差和特差中选出,没有不选)

  奖励制度:凡获得“班级之星”称号的同学,除张榜公布外,还可得到一定的奖励,奖励资金由班费出,另外年终班级各项先进评比从中间选出最优者当选,入团优先评分前列的同学,班干部由从中择优担任。

  惩罚制度:凡获得“乌龟”称号的同学,罚扫地一周,并要在全班做检讨,必要的通知家长到学校协商解决。

  加分项:

  1、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练习和练习册,加一分。

  2、能按时完成老师交给的背默任务,并且完成情况良好,加一分,特别好加二分。

  3、能坚持完成好自己的劳动任务,不偷懒,且劳动成果好,加一分;

  4、能保证每节课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并得到老师的点名表扬的加二分;

  5、作业完成情况好并得到老师表扬的同学,加一分;

  6、为班级争得校内荣誉的同学,加二分;争得校以上到县级荣誉的加四分;市级到省级荣誉的加六分;国家的加十分;

  7、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的同学,其建议得到班级采纳的,加二分;

  8、每次每科考试80分以上的同学加二分,70——79分加一分,满分加 四分;(期中和期末翻倍)

  9、干部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协助好班主任和班长完成班级日常管理的加二分,特别好的加三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协商评出)

  10、能关心帮助同学,和同学相处融洽,不骂人,不讲脏痞话,不偷东西的同学加二分;

  11、能听从老师安排,尊敬老师,见到老师能主动打招呼的同学加一分;

  12、每两周内不出现学校扣分情况的,全班每人加二分;

  13、全班参加学校活动得奖的,每人加二到五分。

  14、能及时举报班级内的异常情况且举报情况属实无误的同学,视情节加二到五分,

  15、不迟到、不早退并且没有请假的同学加一分。

  16、勤俭节约、不随便吃零食,不大手大脚花钱的`同学,可加一分。

  扣分项:

  1、不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练习和练习册,扣二分。

  2、不能按时完成老师交给的背默任务,并且完成情况太差,扣二分。

  3、不能坚持完成好自己的劳动任务,经常偷懒,扣二分;

  4、每节课不能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并得到老师的点名批评的扣二分;

  5、作业完成情况不好并得到老师批评的同学,扣二分;

  6、得到班内处分的同学扣二分,得到校级处分的同学扣五分,为班级日常评比扣了分的同学,扣三分(不重复计);

  7、不能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并经常破坏班级团结的同学,视其情节轻重扣二——五分;

  8、每次每科考试零分的同学,扣五分,不及格的同学扣二分;(期中和期末翻倍)

  9、干部不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不能协助好班主任和班长完成班级日常管理的扣二分,特别差的扣三分。班干部起内哄的视其情节轻重扣二——十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协商评出)

  10、不能关心帮助同学,和同学相处不融洽,骂人,打架斗殴,讲脏痞话,偷东西的同学二——十分;

  11、早恋的同学一经发现,扣十分,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处理;

  12、凡犯重大失误,经老师和家长劝导不服管教的同学视其情节轻重扣三到五分;

  13、每两周内出现学校扣分情况的,全班每人扣二分;

  14、有迟到、早退现象并且经常请假的同学扣一到五分。

  15、赌博的同学一经发现,每人每次扣五——十分。

  16、每两周内经干部检查,个人卫生没有注意的同学,每次扣一分。

  17、校徽没有佩戴好的同学,每人每次扣一分。


学生班级奖惩制度3篇(扩展4)

——学生会奖惩制度10篇

学生会奖惩制度1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使学生会工作能够有序、有效地开展;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有创新意识、有突出成绩的成员给予奖励(奖励办法、人数,将根据每学期具体情况而定,届时由办公室事先公布评奖方法及细则)。同时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学生会成员的良好形象,有效促进学生会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成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有一定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对于思想不过硬、道德水*低下,甚至出现政治错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2、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对于违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3、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参加各次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迟到两次折合一次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除名。(具体见附表三)

  4、学生会成员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对成绩**、缺乏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者,予以劝退。

  5、学生会成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得因抓工作而耽误学习。对学期末考试多门不及格或成绩太差者,予以劝退。

  6、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对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予以警告一次,对因个人原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重大工作事故者予以撤职处分。

  7、对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8、学生会任何成员个人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违反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9、学生会财物受所有成员监督,对违反财物制度、贪污或私自挪用者,给予除名处分。

  10、两次警告折合一次记过,两次记过将予以除名。一经除名,学期末校团委、学生会不予以资格认定,并不出具相关证明。

  11、学生会成员给予开除处分须按以下程序执行:对于干事,由所在部的部长、副部长提出,经主管副*同意后,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对于部长和副部长,由学生会任一部长提出,经*团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对于*团成员,由*团任一成员提出,经常代会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

  12、本制度作为每学期期末综合评定时的一个重要指标。

  13、部长评优制度包括部长答辩(占30%)、第一学期表现(占30%)、第二学期表现(占40%)。其中第一、二学期的表现包括出勤率和评分,各占30%、70%;评分又包括*团评分和部长评分,各占50%、50%。满分100分,具体算法为:总分=答辩×30%+〔第一学期出勤×30%+(第一学期*团评分×50%+第一学期部长评分×50%)×70%〕×30%+〔第二学期出勤×30%+(第二学期*团评分×50%+第二学期部长评分×50%)×70%〕×40%;其中答辩、第一学期出勤等各项满分为100。

  14、干事评优制度包括干事答辩(占30%)、本学期表现(占70%);本学期表现包括出勤率和评分,各占30%、70%;评分又包括*团部长评分和干事评分,各占50%、50%。满分100分,具体算法为:答辩×30%+〔出勤率×30%+(第二学期*团部长*分×50%+干事评分×50%)×70%〕×70%;其中答辩、第一学期出勤等各项满分为100。

  15、本制度解释权由*团授予办公室。

  16、本奖惩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生会奖惩制度2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使学生会工作能够有序、有效地开展;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有创新意识、有突出成绩的成员给予奖励(奖励办法、人数,将根据每学期具体情况而定,届时由办公室事先公布评奖方法及细则)。同时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学生会成员的良好形象,有效促进学生会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成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有一定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对于思想不过硬、道德水*低下,甚至出现政治错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2、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对于违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3、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参加各次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迟到两次折合一次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除名。(具体见附表三)

  4、学生会成员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对成绩**、缺乏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者,予以劝退。

  5、学生会成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得因抓工作而耽误学习。对学期末考试多门不及格或成绩太差者,予以劝退。

  6、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对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予以警告一次,对因个人原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重大工作事故者予以撤职处分。

  7、对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8、学生会任何成员个人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违反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9、学生会财物受所有成员监督,对违反财物制度、贪污或私自挪用者,给予除名处分。

  10、两次警告折合一次记过,两次记过将予以除名。一经除名,学期末校团委、学生会不予以资格认定,并不出具相关证明。

  11、学生会成员给予开除处分须按以下程序执行:对于干事,由所在部的部长、副部长提出,经主管副*同意后,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对于部长和副部长,由学生会任一部长提出,经*团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对于*团成员,由*团任一成员提出,经常代会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

  12、本制度作为每学期期末综合评定时的一个重要指标。

  13、部长评优制度包括部长答辩(占30%)、第一学期表现(占30%)、第二学期表现(占40%)。其中第一、二学期的表现包括出勤率和评分,各占30%、70%;评分又包括*团评分和部长评分,各占50%、50%。满分100分,具体算法为:总分=答辩×30%+〔第一学期出勤×30%+(第一学期*团评分×50%+第一学期部长评分×50%)×70%〕×30%+〔第二学期出勤×30%+(第二学期*团评分×50%+第二学期部长评分×50%)×70%〕×40%;其中答辩、第一学期出勤等各项满分为100。

  14、干事评优制度包括干事答辩(占30%)、本学期表现(占70%);本学期表现包括出勤率和评分,各占30%、70%;评分又包括*团部长评分和干事评分,各占50%、50%。满分100分,具体算法为:答辩×30%+〔出勤率×30%+(第二学期*团部长*分×50%+干事评分×50%)×70%〕×70%;其中答辩、第一学期出勤等各项满分为100。

  15、本制度解释权由*团授予办公室。

  16、本奖惩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生会奖惩制度3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原则

  (—)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

  (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不称职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执行分工

  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的日常纪检和考勤并负责对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用于校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奖励

  第五条奖励方式

  (一)大会上提出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习,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

  (二)物质奖励

  (三)个人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与每月之星等。

  (四)集体奖: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优秀部门。

  第六条评选时间

  (一)每个月评出每月之星两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三)校院级优秀团干部、校院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支部,院级学生干部,院级先进个人评选在每学年团员*进行。

  第七条评选比例

  (一)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校级先进个人,校级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依照校团委分配名额确定;

  (二)优秀干部的评选不得超过部长总数的15%,先进不超过学生会总人数的30%;

  (三)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第八条先进的评定

  (一)优秀学生会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并对其部员进行了解,以上为评定标准。对学生会有重大贡献或有好的建议的成员,结合日常纪检和考勤情况以及校领导、老师的意见,最终评定出一定比例的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奖。

  (二)优秀部门的评定要求为:

  1)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2)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助其他部门;

  4)部门成员表现积极,无严重违纪情况;

  5)部门成员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

  第九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到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处罚

  第十条处罚等级

  (一)个人处罚:警告、记过、除名。

  (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

  第十一条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学生会的活动、会议、值班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席2次者;

  2.值班时2次不做值班记录者;2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时3次不做记录者;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者。

  (二)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4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

  2.值班时3次不做值班记录者、3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4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2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2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9.工作失误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5次者、无故缺席4次者;

  2.值班时5次不做值班记录者、5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5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3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3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9.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10.工作有重大失误3次者;

  11.工作态度极不端正,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12.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学生会声誉者;

  13.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以上处罚结果由秘书处进行记录,并进行备案,由组织部进行整理和总结

  第十三条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2次不准时交纳提案的;

  2.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3.2次不按时值班的;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仍未及时改正的;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6.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收集的;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8.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二)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记过处分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给予记过处分,

  并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

  附则

  第十四条奖惩复核方法

  对于依照本制度所做出的奖励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决定者,

  可在决定公布一周内向*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团于复核申请提交一周内给予答复。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团报请系部领导评议后决定。

学生会奖惩制度4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使学生会工作能够有序、有效地开展;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有创新意识、有突出成绩的成员给予奖励(奖励办法、人数,将根据每学期具体情况而定,届时由办公室事先公布评奖方法及细则)。同时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学生会成员的良好形象,有效促进学生会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成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有一定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对于思想不过硬、道德水*低下,甚至出现政治错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2、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对于违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3、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参加各次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迟到两次折合一次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除名。(具体见附表三)

  4、学生会成员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对成绩**、缺乏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者,予以劝退。

  5、学生会成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得因抓工作而耽误学习。对学期末考试多门不及格或成绩太差者,予以劝退。

  6、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对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予以警告一次,对因个人原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重大工作事故者予以撤职处分。

  7、对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8、学生会任何成员个人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违反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9、学生会财物受所有成员监督,对违反财物制度、贪污或私自挪用者,给予除名处分。

  10、两次警告折合一次记过,两次记过将予以除名。一经除名,学期末校团委、学生会不予以资格认定,并不出具相关证明。

  11、学生会成员给予开除处分须按以下程序执行:对于干事,由所在部的部长、副部长提出,经主管副*同意后,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对于部长和副部长,由学生会任一部长提出,经*团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对于*团成员,由*团任一成员提出,经常代会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

  12、本制度作为每学期期末综合评定时的一个重要指标。

  13、部长评优制度包括部长答辩(占30%)、第一学期表现(占30%)、第二学期表现(占40%)。其中第一、二学期的表现包括出勤率和评分,各占30%、70%;评分又包括*团评分和部长评分,各占50%、50%。满分100分,具体算法为:总分=答辩×30%+〔第一学期出勤×30%+(第一学期*团评分×50%+第一学期部长评分×50%)×70%〕×30%+〔第二学期出勤×30%+(第二学期*团评分×50%+第二学期部长评分×50%)×70%〕×40%;其中答辩、第一学期出勤等各项满分为100。

  14、干事评优制度包括干事答辩(占30%)、本学期表现(占70%);本学期表现包括出勤率和评分,各占30%、70%;评分又包括*团部长评分和干事评分,各占50%、50%。满分100分,具体算法为:答辩×30%+〔出勤率×30%+(第二学期*团部长*分×50%+干事评分×50%)×70%〕×70%;其中答辩、第一学期出勤等各项满分为100。

  15、本制度解释权由*团授予办公室。

  16、本奖惩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生会奖惩制度5

  一、扣分方案

  1、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全体会议者扣5分/次

  2、在开会或执勤时5分钟以上者扣10分/次,少于5分钟扣5分/次,多余20分钟以上但未缺勤者扣15分/次

  3、无故缺勤者扣20分/次。(请假需有假条,必须交予大组长签字才生效,并且在当天交予组织纪律部,否则按缺勤处理!注:请假条不准找人替写,签名不准代签,违者另行处理)

  4、执勤成员未穿全套校服者扣5分/次,执勤时校服上有涂鸦者扣5分/次

  5、执勤时披发者(短发除外),佩戴首饰者扣5分/次

  6、执勤时间与别人吵架者或与别人打招呼者扣3分/次

  7营私舞弊查有实据者扣5分/次

  8、执勤不听从安排,态度不好者扣3分/次,被人投诉查有实据者扣5分/次

  9、在执勤时被监督成员发现有不良行为者(嬉闹等)扣5分/次

  10、执勤成员不许染发,否则扣10分/次

  二、加分方案

  1、工作积极负责者加3分/次

  2、拾金不昧者加3分/次

  3、看见脏物主动拾起者加3分/次

  4、周优秀组员加5分/次(每组两位,由大组长和组织纪律部成员评选,组织纪律部定夺)

  5、优秀小组各组员分别加5分/次(一月一组)

  6、义务执勤者加5分/次(一周仅限两次)

  三、组长及纪律部成员奖惩方案

  1、出现以上同样错误者,一律扣除原定分值的两倍

  2、出现包庇成员,不公*不公正者扣10分/次,并上交检讨书到组织纪律部部长

  3、发现脏物不主动拾起者扣5分/次

  4、被人投诉查有实据者,退去组长或纪律部一职,调去别部望常务及纪律部成员以身作则,杜绝不良现象

学生会奖惩制度6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原则

  (—)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

  (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不称职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执行分工

  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的日常纪检和考勤并负责对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用于校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奖励

  第五条奖励方式

  (一)大会上提出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习,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

  (二)物质奖励

  (三)个人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与每月之星等。

  (四)集体奖: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优秀部门。

  第六条评选时间

  (一)每个月评出每月之星两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三)校院级优秀团干部、校院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支部,院级学生干部,院级先进个人评选在每学年团员*进行。

  第七条评选比例

  (一)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校级先进个人,校级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依照校团委分配名额确定;

  (二)优秀干部的评选不得超过部长总数的15%,先进不超过学生会总人数的30%;

  (三)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第八条先进的评定

  (一)优秀学生会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并对其部员进行了解,以上为评定标准。对学生会有重大贡献或有好的建议的成员,结合日常纪检和考勤情况以及校领导、老师的意见,最终评定出一定比例的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奖。

  (二)优秀部门的评定要求为:

  1)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2)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助其他部门;

  4)部门成员表现积极,无严重违纪情况;

  5)部门成员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

  第九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到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处罚

  第十条处罚等级

  (一)个人处罚:警告、记过、除名。

  (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

  第十一条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学生会的活动、会议、值班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席2次者;

  2.值班时2次不做值班记录者;2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时3次不做记录者;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者。

  (二)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4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

  2.值班时3次不做值班记录者、3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4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2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2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9.工作失误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5次者、无故缺席4次者;

  2.值班时5次不做值班记录者、5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5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3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3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9.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10.工作有重大失误3次者;

  11.工作态度极不端正,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12.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学生会声誉者;

  13.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以上处罚结果由秘书处进行记录,并进行备案,由组织部进行整理和总结

  第十三条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2次不准时交纳提案的;

  2.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3.2次不按时值班的;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仍未及时改正的;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6.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收集的;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8.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二)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记过处分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给予记过处分,

  并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

  附则

  第十四条奖惩复核方法

  对于依照本制度所做出的奖励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决定者,可在决定公布一周内向*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团于复核申请提交一周内给予答复。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团报请系部领导评议后决定。

学生会奖惩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旨在为学院发展服务、服务同学、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做好学院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作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第四条本会的任务:

  1、进行社会主义和*教育,提高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自觉性,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参与意识;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学生成长进步;倡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及时传达贯彻院学生会及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根据学院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集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布置工作任务,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保证学生会各项任务的完成。

  3、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积极开展有关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公益劳动和校园文化的多种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4、关心学生疾苦,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学生对学院各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起好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团组织搞好各项工作。

  5、配合本院作好部分学生管理工作,检查学生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如早操、作息、课堂纪律等,并定期向有关组织汇报。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取得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院学生,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各项活动,并使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4、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5、会员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自觉培养*道德品质,培养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义务。

  6、会员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义务。

  7、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8、会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9、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学生*

  第七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是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学生*民主选举产生学代会的常设机构--学生委员会(简称学生会)。在院学代会闭会期间由学生会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对院学生*负责。

  第八条院学生*每一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院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第九条参加院学生*的代表由院学生会按人数比例分配至各系,由各系全体学生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生*的任务:

  1、听取、审议并通过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2、讨论并表决大会的各项决议。

  3、讨论并决定院学生会今后的工作计划。

  4、制订、修改学生会章程。

  5、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6、收集、整理代表提案,负责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并提请他们及时向同学做出答复。

  第四章学生会干部的任职范围和任职条件

  第十一条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均可参加学生会干部的竞聘。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水*;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3、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较高的工作能力;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没有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5、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

  6、有创新精神,善于思考,勇于开拓;

  7、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不计个人得失,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第五章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及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第十四条选拔学生会常委的基本方式是竞聘上岗,程序如下:

  1、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有意担任学生会常委的同学填写学生会常委申请表;

  2、由院团委组织面试,各系派出学生代表进行公开投票,评审时考查的主要内容是: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及任职后的工作计划、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协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

  3、综合测评竞岗人员,组织审查并确定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接受全院学生的监督和建议;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委员的选拔程序:

  1、竞聘人员递交申请表,注明自己的特长,优势等;

  2、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按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及各部门实际的人员需要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3、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团成员组织面试;

  4、通过对竞聘人员的综合打分,确定人员,报院团委和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确定各部门成员,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档案管理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考核、免职由学生会*团提请,院团委按章程及程序办理。

  第六章学生会干部的奖励、处分和免职

  第十八条学生会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委员予以通报表扬,并在期末综合测评中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方案》给予适当加分。第十九条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成绩、活动效果,由*团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方案》在学期末对学生会各部门进行综合评定,评出部分优秀部门。

  第二十条对工作作风散漫、不负责任和无故缺勤会议三次及以上者予以警告,内部通报批评,态度恶劣或失职者,予以学生会内部停职反省。

  第二十一条经考核,对不合格的学生会干部要实行免职,具体要求如下:

  1、免职程序:*团对拟罢免的学生会学生干部*时表现予以查证,形成书面材料,由学生会常委会进行审议,经全体常委2/3及以上同意的,通过撤职决定,报院团委、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学生会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出于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不愿或不能再担任职务者,作自动辞职处理。程序如下:由本人向组织提出申请,*团审议通过,报院团委、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第七章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机构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力求最大限度发挥学生"三自"作用,使学生会更好的凝聚学生、团结学生、服务学生和引领学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设有:*、副*、办公室、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学风*。第二十五条*职责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团会议和学生会委员会议;

  2、定期向团委指导老师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接受团委的指导和帮助;

  3、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

  4、代表院学生会向上级汇报、请示工作;

  5、学生会*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6、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及院学生会开展工作,协调好方面的关系。第二十六条副*职责

  1、协助*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不在时受*委托执行*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向*和学生会会议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第二十七条办公室职责

  1、负责整理学生会的各种文件、文书等;

  2、负责院团委学生会物资的管理与借用;

  3、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并和有关院校联系;

  4、负责安排学生会正常值班;

  5、负责做好协调各部门的沟通合作工作;

  第二十八条生活部:协助学院对学生公寓进行服务及相关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二十九条体育部:以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推广体育运动为工作中心,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比赛,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

  第三十条文艺部: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

  第三十一条宣传部:宣传学院学生会各时期的工作与活动,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时代脉搏,及时向同学们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

  第三十二条学风*:提高同学们的自我约束,自我学习的意识,增强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团结写作的能力,营造和谐奋进的校园文化。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学生*通过之日起生效。

学生会奖惩制度8

  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

  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

  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

  (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团成员;会场由*团及各部轮流打扫)

  二、工作方面

  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

  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

  (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团所了解到的内容

  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

  三、个人考核方面

  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4.必须配合*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

  学生会*团

学生会奖惩制度9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原则

  (—)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

  (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不称职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执行分工

  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的日常纪检和考勤并负责对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用于校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奖励

  第五条奖励方式

  (一)大会上提出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习,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

  (二)物质奖励

  (三)个人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与每月之星等。

  (四)集体奖: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优秀部门。

  第六条评选时间

  (一)每个月评出每月之星两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三)校院级优秀团干部、校院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支部,院级学生干部,院级先进个人评选在每学年团员*进行。

  第七条评选比例

  (一)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校级先进个人,校级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依照校团委分配名额确定;

  (二)优秀干部的评选不得超过部长总数的15%,先进不超过学生会总人数的30%;

  (三)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第八条先进的评定

  (一)优秀学生会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并对其部员进行了解,以上为评定标准。对学生会有重大贡献或有好的建议的成员,结合日常纪检和考勤情况以及校领导、老师的意见,最终评定出一定比例的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奖。

  (二)优秀部门的评定要求为:

  1)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2)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助其他部门;

  4)部门成员表现积极,无严重违纪情况;

  5)部门成员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

  第九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到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处罚

  第十条处罚等级

  (一)个人处罚:警告、记过、除名。

  (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

  第十一条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学生会的活动、会议、值班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席2次者;

  2.值班时2次不做值班记录者;2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时3次不做记录者;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者。

  (二)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4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

  2.值班时3次不做值班记录者、3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4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2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2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9.工作失误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5次者、无故缺席4次者;

  2.值班时5次不做值班记录者、5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5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3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3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9.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10.工作有重大失误3次者;

  11.工作态度极不端正,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12.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学生会声誉者;

  13.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以上处罚结果由秘书处进行记录,并进行备案,由组织部进行整理和总结

  第十三条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2次不准时交纳提案的';

  2.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3.2次不按时值班的;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仍未及时改正的;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6.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收集的;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8.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二)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记过处分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给予记过处分,

  并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

  附则

  第十四条奖惩复核方法

  对于依照本制度所做出的奖励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决定者,

  可在决定公布一周内向*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团于复核申请提交一周内给予答复。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团报请系部领导评议后决定。

学生会奖惩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一、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原则:

  1、在“公*、公正、公开”及“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的原则。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监督、评议相结合。

  三、奖惩分工:*团和*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扬和不称职的干部向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处分意见。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件四部分,适用于学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

  第二章 奖励

  一、奖励方式

  1、学生会干部基础分加分:

  *团 3分 部 长 2分 干 事 1分

  2、每学期组织星级部门评选活动,并给予相应的奖励。由*团按照各部门的实际工作表现、活动情况以及*记录在案的部门上交的计划、总结,考勤记录进行评定。

  3、每学期学生会*团成员按照星级考核的各项结果,并适当给予加分奖励。每学期在学生会各部中按照 30%的比例,评选“优秀干事”由部长共同参与评选过程;以80%的比例评选部长 “先进个人” ,由*团和*参与考评,最后评选出的优秀者在年终给予相应奖励。

  二、星级干事、部长、部门奖励具体方案:

  1、推优入党方面:考核结果中是三星级部门、四星级部长、两星级干事及其以上者优先考虑;

  2、学习奖学金方面:五星级部门、部长、干事可参与考虑;

  3、困难补助与助学贷款:表现优异个人者给予考虑。

  第三章 处罚

  (该项处罚条例与星级考核互不相牵)

  一、处罚等级:

  个人处罚:口头教育、严重警告、除名(星级考核中不及格者) 集体处罚:口头教育、严重警告

  二、处罚措施:

  1、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2、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星级部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三、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1、成员日常行为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节轻重,做口头教育,严重者停职教育。

  2、成员出席院内各项活动,成员有申请加分的权利,奖励其个人考核分3分/次。

  3、无故不参加例会、活动者,扣除个人考核分(3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者扣2分/次,请假者1分/次,并视其情节轻重,提出批评或做出内部警告处分。每学期出现两次无故不参加例会,三次迟到或四次请假者,视为自动退出。

  4、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无故推卸责任,态度不端正者,扣除其个人分5分,并视其情节轻重做出口头警告或者免职处理。对本组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相关活动资料。不能按时上交者,扣3分/次。

  5、成员中如有纪律不严,工作不利,有徇私舞弊现象,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节轻重做出警告处分,严重者免职处理。

  此条例基础分为0分,包括加分,扣分,通过星级考核表进行量化考核。凡本学期末低于-5分做出口头警告;低于-10分者给予书面检查处分,若连续两次公布其考核分数低于-15分者给予除名处分。

  四、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口头教育

  1、2次不准时上交材料的

  2、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3、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仍未及时改正的

  4、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5、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手机的

  6、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7、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二)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严重警告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

  第三章 附则

  奖惩复核方法

  对于依照本制度所做出的奖励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从决定者,可在决定公布一周内向*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团于复核申请提交一周内给予答复。


学生班级奖惩制度3篇(扩展5)

——学生宿舍管理奖惩制度3篇

学生宿舍管理奖惩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文明、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文明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反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况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办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头处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洁。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

  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习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OA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

  2.床铺*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规范;枕头整理摆放*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

  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

  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

  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

  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

  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

  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师解决处理问题。

  宿舍卫生内务百分制考核细则

  1.地面(20分):地面、门口有污迹、烟头、垃圾杂物等,扣1—10分,鞋、脸盆不安规范摆放,扣1-10分。

  2.床铺(25分):床单、被褥、枕巾不整洁,床上堆放杂物,扣1-10分;被子叠放不规范(成方成块),扣1-10分:被子、枕头摆放不在床铺中轴线,扣1-5分。

  3.物品摆放(15分):行李箱不按规范摆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杂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净、摆放不规范,扣1-3分;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及阳台杂乱等,扣1-5分。

  4.门窗家具(10分):门不洁净有污渍,扣1-3分;窗不明净,窗帘不整洁,扣1-4分;家具不干净,摆放不整齐,扣1-3分。

  5.卫生间(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洁,扣1-3分;墙壁有蜘蛛网、污渍,扣1-3分;有异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内有垃圾,扣1-3分;门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阳台(5分):地面墙壁不干净有污迹,扣1-3分;衣服晾晒不整齐,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墙壁乱写、乱涂、乱画、乱钉钉子,张贴不健康贴画,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等,扣1-6分;有吸烟、喝酒、赌博、违章使用电器、不节约水电等现象,扣1-4分。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价赔偿,责任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品带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约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自觉节约资源、能源;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节约风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反、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大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老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大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文明上网,自觉抵御淫秽、*、低俗腐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文明、健康上网习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淫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反馈给值班老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反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返回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

  2.晚归学生返回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

  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

  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况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老师联系,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

  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相近条款处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工学交替和实习的学生。

  3.集中培训、备战大赛的师生。

  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校园管理工作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提供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期间值班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

  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

  2.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老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学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老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保持联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老师保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老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责任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

  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责任事故,根据责任大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责任,对责任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提供,谨致感谢。

学生宿舍管理奖惩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三牌楼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内住宿的所有学生,包括我校按招生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学生和在我校短期进修培训、访学交流等其他学员和我校来华留学生。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总体规划和床位测算;负责学生宿舍的整体调整分配,推进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统筹管理;负责三牌楼校区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管理物业的招标和监管、指导宿舍物业履行对学生宿舍的检查、保洁、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务的职能,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通报需要其处理的相关情形。相关具体事务由学生工作处下设的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管办”)处理执行。

  第五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提供年度招生、毕业、学籍变动等涉及学生住宿的必要信息,作为学生宿舍分配和调整的依据。

  第六条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院负责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和督促住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的工作安排,做好涉及学生宿舍的各项具体工作。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确认研究生住宿许可条件。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区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及相关案件的'查办;负责学生宿舍楼宇安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换;负责督导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处负责学生宿舍基本房源的调配和学生宿舍家具购买配备、空调维修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负责确定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并按照“学管办”提供的学生住宿信息按收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

  第十条学校基建处负责新学生宿舍的规划和建设。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现有学生宿舍的修缮、绿化与景观工程、水电气设施维保、道路维修、生活服务类设施设备建设与维保以及装修改造的具体落实等。

  第十一条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建设和维护、一卡通业务、网络故障维修等工作。

  第十二条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参照本规定制订留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并协调留学生宿舍的改造和指导宿舍物业进行留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三条入住须知

  (一)入住学生需遵守《南京邮电大学学生手册》及《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二)已办理好开学报到手续,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即获得本校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三)学生必须按学院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或占用其它床位,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需调整者,应填写《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学管办备案,学管办及时更改学生住宿名册。

  (四)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安排、占用学生宿舍或在学生宿舍区范围内从事其他活动。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宿舍及床位进行调整,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整工作,及时自觉地到指定的宿舍床位居住,不得拒绝调整。

  (五)延期毕业的本科生不再安排住宿。

  第十四条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因各种原因不能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含在校内学生宿舍区外住宿)。对未办校外住宿登记手续擅自在外住宿的学生,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退宿须知

  (一)入住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宿,应在学管办批准后办理退宿手续。

  (二)毕业生离校时须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三)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休学的学生持学校决定或通知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出现上述情况,应在三天内到学管办办理退宿手续,无正当理由过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学生应在退宿手续完成后三日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对遗留的个人物品,学校不负责保存。

  (五)学生退宿时应保证使用的住宿设备完好,如有缺损,应照价赔偿。

  (六)学生休学期间,应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安排住宿。

  第十六条假期留校须知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实行封楼管理,学生应离校回家,不得留校。

  (二)特殊原因需假期留校的学生,应提交《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交学管办备案,方可留校集中住宿。

  (三)假期留校学生应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住宿,不得一室一人单独住宿。

  (四)假期中留校学生凭学生证和假期住宿证刷卡进入宿舍。

  第十七条住读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家住本市的学生,除节假日外,未经请假,不得外宿;

  (二)家住外地的学生,一律不得外宿,节假日如需外宿,亦须请假;

  (三)外出者,至迟必须在23:30前返校;如逾时返回,须在苑区值班室登记,申明原因备查。

  第十八条校外住宿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家住本市者除外)确系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特殊困难,要求到校外住宿的,须按规定申请退宿并办理有关手续。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下一学年校外住宿,并在放暑假之前办理完相关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学生申请和办理退宿手续。

  2.学生提出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校外住宿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博士研究生的校外住宿除外,且其办理流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后,学生方可到校外办理租房事宜。

  4.办妥租房事宜后,将《南京邮电大学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原件、租房协议书复印件交学管办留存备案。

  5.申请表一式三份,学院、学管办、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

  6.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后应及时报学院和学管办登记备案。

  7.申请表审批后有效期一年,若第二年仍需校外住宿,应重新申请。

  (三)校外住宿要求

  1.校外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按照有关部门租房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学生在外租房,不得非婚同居。

  4.校外住宿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等各项活动。

  5.校外住宿学生应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沟通,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6.对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将严格按校纪校规处理。

  7.对已退宿的床位,学校有权予以处理。

  8.凡经批准在校外住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提供住宿场所,确因特殊情况需再回校住宿者,应在学校有条件安排住宿的前提下,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学管办批准后方可回校住宿。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作息制度

  宿舍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文明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宿舍6:00开门,23:30关门。学生宿舍关门后晚归者,应持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原因,得到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严禁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违反者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每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为了学生的安全,学生应按规定在值班室进行各种登记,并配合值班员的询问。宿舍楼实行查房制,管理员抽查宿舍或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验学生证件时,学生应积极配合。

  (二)学生进出本栋宿舍时应持本人的校园卡,经门禁系统确认允许通过后方可进出,不得尾随他人进出,不得将本人校园卡借与他人或借他人的校园卡进出。无卡闯关者送保卫处处理,卡遗失者出入宿舍需出具辅导员开具的住宿证明并作登记。如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必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

  (三)学生宿舍实行会客制度。会客时间段为8:00-21:00,学生应在一楼公共区域会客。学生直系亲属如需进入寝室内探访学生,在被访学生征得宿舍其他成员同意的前提下,来访者应出示并交验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经宿舍管理站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寝室内探访;探访时间段为8:30~12︰00,14︰00~17︰00,探访时长不得超过0.5小时,原则上异性亲属不得入室探访。来访者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

  (四)全体住宿同学应共同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或离校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和水电开关。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值班员;发现盗案,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保卫处。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出门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

  (五)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遵守消防规定。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严禁在学生宿舍楼内炒菜、煲汤、做饭;严禁一切在学生宿舍点蜡烛、点煤油灯、焚烧纸张物品等使用明火的行为。发现火警,应及时报警、镇定疏散。

  第二十一条宿舍水电

  (一)严禁将违章电器带入宿舍和使用。学生宿舍违章电器是指在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蒸煮器、电炉、电熨斗、电炒锅、电暖器、电热毯、电暧宝、电吹风、电卷发器、电暖鞋器、带电加热功能的饮水机、电冰箱等不论功率大小,均属于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的违章电器;凡是无3C认证,不符合质量规范的电器产品,不论其功率大小也属于违章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给各类电动车电池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将台灯、笔记本电脑直接放在床铺上使用;严禁无人值守时充电。违反以上安全规定者,除暂扣违章器具外,依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龙头,出现漏水或设施损坏现象,及时报修。

  (三)在提供公共电热开水器的楼栋,住宿学生应节约使用开水,勿浪费水电资源。

  第二十二条宿舍家具及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内设备、设施如需维修,学生在宿舍管理员处填写报修单,属于物业维修的,由物业维修部门每天安排人员负责及时修复;不属于物业直接维修的,由物业帮助联系维修。宿舍楼内走道、门厅等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由物业负责专人联系报修。

  (二)学生在使用宿舍内提供的公用设施时应爱护公物,按章布置、装饰。

  (三)宿舍内的家具等设备按规定配给,编号使用,责任到人,不得私自搬出宿舍或人为损坏,不得挪用别处家具。

  (四)不得将宿舍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挂锁。

  (五)宿舍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属于自然损坏,免费修理;如属于人为损坏,按价收取维修费用和材料费。

  第二十三条宿舍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不得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禁止攀爬门窗、顶楼、栏杆等危险行为。

  (二)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员负责打扫,每天清扫2次。学生应将宿舍垃圾投放到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在走廊、楼道堆放垃圾。

  (三)学生按照要求,搞好寝室内卫生。坚持每日清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天做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保持床铺、桌面及书架等处的整齐洁净。值日生应当每天清扫客厅、卫生间、洗漱间、浴室、阳台的地面,清洁水池、门窗、蹲坑及墙面等公用部位,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四)遵守宿舍公德,保持楼道畅通、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污水、污损墙面、高空抛物、或在走廊、楼道堆放杂物。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禁止将家具任意挪位。

  (五)为避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应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在楼道内进行打球、踢球、溜冰、跳舞、播放高分贝音响、大声喧哗或高声唱歌等喧闹行为。

  (六)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违者将对所饲养或种植的动植物予以清出宿舍处理。

  (七)未经学校允许,严禁在宿舍区*、*或从事宗教活动。

  (八)为维护宿舍区内的秩序与安全,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区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服务活动或者中介代理活动。

  (九)严禁在宿舍区内随意张贴广告。在宿舍区内信息栏张贴海报,应经学管办批准。

  (十)未经允许,不得在宿舍区内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各种电池驱动的车辆;严禁将自购的家具及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宿舍。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宿舍。

  (十一)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蒂。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麻将、赌博或观看、传播非法的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树立美好的精神风貌,建立学生宿舍个人积分评估制度,作为学生宿舍表现的奖惩依据,每学年进行一次“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寝”、“宿舍文明标兵”评审奖励,评选出“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的宿舍长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五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给予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并酌情给予物质奖励。有特别贡献者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预防和制止案(事)件或事故的发生表现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有功的;

  (三)疏导、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避免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

  (四)对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建议,被采纳后社会效果显著的;

  (五)其他为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参照《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在学生宿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其中受到警告处分(含警告处分)以上的学生不得参评“宿舍文明标兵”等个人奖项,所在宿舍不得参评“示范宿舍”、“文明宿舍”、“百佳小寝”。

  (一)经商,违章派发或粘贴传单、广告;

  (二)故意损坏公物;

  (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使用明火、乱扔烟头或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危险品和有毒物品、管制刀具;

  (四)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动物和种植有害植物;

  (五)盗窃他人财物,敲诈勒索钱财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七)酗酒;

  (八)阻碍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侮辱、辱骂工作人员;

  (九)赌博;

  (十)观看、传播非法书刊、音像资料和其他非法网络信息,传播迷信思想及伪科学。

  (十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侮辱、诬陷他人;

  (十二)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班级奖惩制度3篇(扩展6)

——教师奖惩制度_教师奖惩制度 (菁选2篇)

教师奖惩制度_教师奖惩制度1

  在xx镇中心总校召开了学初校长及教导工作会议后,我校组织教师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对总校今年的安排部署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会上我校全体教师针对乌丹镇中心总校教学工作奖惩制度和关于学困生的考核修改意见展开了讨论,我校全体教师一致认为,乌丹镇教育教学奖惩制度,在几年来的实践中,的确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使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章可循,有目标可奔,在乌丹镇教育教学的发展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完善的奖惩制度。在此我校仅就人数加、减分的规定及学困生的成绩计算建议如下:

  一、人数加、减分

  人数加、减分这项政策的制定,决策人考虑的是教师的工作量问题,我们认为工作量的大小不能把教的学生的多少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第一、人数的多少不是教师甚至学校能控制的,我们也很不愿意自己的学校、自己的班级人数少。而教的人数多只不过是仅在作业批改,课业辅导上增加点量而已。

  第二、大班额的班级大多集中在多集中在镇区或镇区附近,地理位置优越,教师上班路途近,教师比较向往的极少数学校,而小班额大多处在教师上班路途较远,教学条件比较差的偏远学校。而恰恰就是这些教师支撑着乌丹镇总校近三分之二的学校。比如巴嘎塔拉小学,九分地小学,工作日期间早晨恐怕六点钟就得起床,准备上班,而路途近的学校教师这个时间段睡的正香,就是起床可能也是晨练时间,中午不能回家,老人、孩子可能无暇顾及,每个月还得支付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的公交车费,承受着来自家庭、学校、经济上的多重负担,但他们无怨无悔,她们何尝不想到路途近一些的学校多教几个孩子呢,如果谈工作量到底哪一个学校或哪一个班级、哪些教师的工作量大呢?

  为此我校对班级人数加、减分这项制度建议如下:

  一是有可能的话取消人数加、减分这项规定;二是如果取消这项规定对总校质量检测有着极其深远影响,那么我们建议提高加分的人数上限为45人,国家标准班额,45人以上再加分;降低减分人数的下限为15人,农村小学普遍班额,十五人以下再减分。

  二、学困生成绩的计算

  学困生成绩的计算,是几年来一直困扰着教学奖惩的难题,但几年来我们一直感觉到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人造学困生的出现,一个班级十几个人竟然有三、四个学困生,而且都在20分以下,而且还得奖;一个班几十人竟然出现五六个学困生,不仅都在20分以下,不同学科还是不同一个人,20分以下的却恰恰是本学科不合格人数,准确无误,一个班级或者一个学科出现五六个学困生竟然有资格得奖,可见一斑。有些班级、有些学科的确存在着少量的学困生,而且教师千方百计提高他的成绩,恰恰考试不合格而且成绩在20分以上,不仅不得奖,有时一不留神还挨惩,困惑。最近总校教务处又重新修订了关于学困生的成绩计算方法,把提高幅度作为学困生加分的因素,我们感觉这有可能又是对学困生制造者的纵容,制造的学困生当然有提高的空间,而真的.学困生,提高的空间微乎其微。

  为此我校建议奖惩制度在学困生的计算上,着眼点应放在学困生率上和学困生质量上,这样教师才能不歧视学困生,促进教师关爱学困生,这样对学困生才是公*,也会有效地防止人造学困生的出现。

  一是、减分。成绩的计算应该在总成绩中减去不合格人数,有一个不合格的减去一分。以防止人造学困生的出现。这样使学困生多的班级肯定得到惩罚。使教师千方百计抓教学,而不是千方百计造学困生。

  二是、加分。对差生成绩接近合格线的给予适当加分,比如50分以上的每生加0.5分,40分以上的加0.4分,30分以上的0.2分,20分以下不加分。但加分绝不能高出合格率的得分,按总校最大班额基数计算。这样确保教师关爱学困生。

  三是、待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完毕后,统计好各班级的不合格人数,进行比较后,减去各班级中最少学困生数,再计算*均分和合格率。最后再减去贫困生率。

  四是、取消学困生的所有规定,按班级实有人数计算成绩。人数的计算按总校下拨经费的人数为准。

  五是、总校考核成立考核组确定智残学生。

  六是、对新收学生采用增加合格率的办法,班级每新收一名学生加2%的合格率分数。

教师奖惩制度_教师奖惩制度2

  1、凡在今后的工作中,除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外,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交(上报)材料的、迟交或晚交的,发现一次扣款100元,以此累计。

  2、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通过个人努力获得奖项的,学校将予以奖励,奖项说明如下:

  3、学校常规性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直接按相关制度规定扣款。

  4、临时性工作安排未按要求完成的,第一次教职工大会点名批评,第二次按规定给与经济处罚100元。

  5、学校重大工作任务或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时,临时性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的,初教职工大会点名批评外,给予经济处罚200元,次扣款的50%用于加班或弥补完成此项工作的人员。

  6、未备课或未按要求完成超周备课的教师,将予以停课,每月只发300元生活费,其余工资用于聘请教师和奖励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

  7、在学期末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市双语抽考中班级成绩第一,将予以任课教师300元奖励,若班级成绩在学校抽考的年级中排名第一,将予以任课教师200元奖励,若所带班级的抽考成绩在全市和本年集中都名列第一,将按最高标准即市级奖励标准300元予以奖励。


学生班级奖惩制度3篇(扩展7)

——小学生管理奖惩制度

小学生管理奖惩制度1

  一、学习方面:

  1、作业完成并且字迹美观端正(优a),得10分。(优+a+)得20分。

  2、单元考试90分以上,得30分,95分以上得50分。

  3、家庭作业没有完成或按时上交,一样扣10分。

  4、上课积极回答问题有3次及以上的可以奖励10分。

  5、作文获得“小小作家”印章可以奖励20分,得90以上得10分。

  6、有进步的同学视情况由老师奖励。

  二、纪律方面:

  1、违反班级纪律将被记录在班级日志上,有一个名字,扣10分,两个名字扣20分,依次累计。班级被扣分,扣100分。

  2、课间出操、*,必须做到静、齐、快,讲话的、推同学的或打闹的,每次扣10分。

  3、表现突出,被表扬的视情况奖励。

  三、劳动方面:

  1、卫生值日当天无批评,没有扣分,当天值日生每人得30分。值日认真的受到老师表扬的,得10分。忘记值日的、偷懒或没有完成自己的工作就去玩的',扣10分。

  2、*时在教室里面吃零食、在教室里面乱扔纸屑或粉笔、随机检查教室卫生时发现座位的四周有纸屑或其他脏东西的(包括自己的课桌椅、地面等),扣10分,并提醒。不改正的罚值日一天。

  四、好人好事:

  1、在一帮一活动中双方成绩都有一定的提高的每人每次得20分。

  2、捡到东西能及时还给失主或交给老师的每人每次得10分。

  3、被老师发现不团结、和同学闹别扭甚至打架的每人扣20分。

  4、表现优秀者,根据情况而定,可若干分。

  5、在各类比赛中获奖,为班级争光的`,有奖励。

  五、小助手监督方面:

  1、小助手要为同学办事,不能私自乱用权利,被发现每人扣10分。

  2、小助手的工作得到老师的好评时,每人每次根据情况奖励若干分。

  3、小助手要带头,做好其他同学的榜样,小助手有严重错误的做深刻检讨,被批评三次撤换。

  4、其他同学对小助手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帮助小助手做工作的每人每次得10分。

  5、小助手、值日生、课代表、小组长等工作表现出色的,由老师视情况奖励。

  奖励制度

  1、100分可兑换一个奖章,得到相应奖励。

  2、每月评选班级之星,发给奖状,并公示。

  3、奖券作为期末评优的一个重要参考。

  4、如有发现私自交易奖券,一律没收上缴,并给予相应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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