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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9

更新时间:2023-03-20 00:24:34 点击: 来源:yutu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合格考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1.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入选考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按以下政策录取。

  (1)A档: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A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由我校审查、录取。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B档: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B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由我校审查、录取。

  (3)针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上海市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由我校审查、录取;浙江省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分别达到浙江省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A档)、40分(B档),由我校审查、录取。

  3.入选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类)填报高考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否则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4.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录取要求为AB及以上。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开始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

  补充材料及最终确认志愿:2017年3月30日(须在3月31日之前完成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7年4月30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确认考试时间:2017年4月30日至5月20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到我校报到,6月11日参加自主选拔相关测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自主招生考试通知。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阅读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1)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篇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全国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习成绩优良,特长突出,身心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A.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包括:*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B.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者,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C.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

  D.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E.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信息安全攻防对抗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备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及学科特长;或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具有较强的培养潜能者(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符合A、B、C申请条件的获奖者,以*科学技术协会公示名单为准。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办学定位和学科特色,确定《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申请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20日—31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上传材料包括:

  1.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申请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材料。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4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时间确认参加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综合素质测试将于2017年6月10日—11日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因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与其他考生测试及认定方式不同,故同时符合申请条件A和其他申请条件的考生,只能自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我校并参加相应选拔测试及认定。

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

  1.符合申请条件A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6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特别优秀的最多可降至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2.符合申请条件B、C、D或E的考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经我校认定后,可获得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降40分、30分或20分录取,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3.浙江省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上海市获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为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特别优秀的可降至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浙江省、上海市合格考生认定专业对应高考选考科目见附件。

  4.认定考生的具体优惠分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为准。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不另行折算优惠分值。认定考生应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我校确定的认定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专业志愿,并须服从专业调剂,方可享受我校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2)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篇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XX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北京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招生计划

  20**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之内,宁缺毋滥。
北京大学20XX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普通类专业和医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XX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报名*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

  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XX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1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2项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3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
获得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注:1、以上降分幅度为高考总分750分制省份执行标准。
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降分幅度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最终认定通知为准;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3月31日24:00

  2、初审公示:20XX年4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公示。

  3、测试通知:公示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XX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XX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测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监督电话:(010) 8280***。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
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XX年3月16日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4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1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2项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3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注:1、以上降分幅度为高考总分750分制省份执行标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降分幅度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最终认定通知为准;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3)

——北京市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

北京市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之内,宁缺毋滥。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普通类专业和医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专业类别

  院系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普通类

  元培学院

  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类

  物理学院

  物理学类

  天文学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类

  工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化学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城市与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地质学类

  地球物理学类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语言文学系

  *语言文学类

  历史学系

  历史学类

  考古文博学院

  考古学类

  哲学系

  哲学类

  艺术学院

  人文科学试验班类

  医学类

  医学部

  临床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临床医学(五年制)

  基础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口腔医学(八年制本博连读)

  口腔医学(五年制)

  预防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

  药学(六年制本硕连读)

  英语(生物医学英语,五年制)

北京市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4日(具体安排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北京市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1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2项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3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4)

——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篇

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不超过195人,拟认定合格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的1.5倍。

  1、浙江省、上海市选考科目单科成绩优异且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考生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招生专业(类),每个招生专业(类)限报一个具体专业。报考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医药类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考生需登陆 “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

  ①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打印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必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并请中学确认情况及加盖中学公章。

  ②“公”“能”陈述表:考生需登录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公”“能”陈述表》(网址http://zsb.nankai.edu.cn),认真、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对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方面的表述要详实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

  ③综合素质评价表。

  ④高中学业水*测试成绩单。

  ⑤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中①③④⑤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申请材料①③④⑤请以照片形式上传,申请材料②请以word文档形式上传至附加材料。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清晰可读。

  若有其他无法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请邮寄至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中请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和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编号。

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4

  南开大学按专业类成立专家组,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初审结果为优秀、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南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考试,测试形式为笔试和综合面试。

  各专业考试形式如下:

  报考数学类、医药类、生物科学类、信息技术类、人文社科类初审结果为合格的考生笔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面试。

  笔试分为理科基础和文科基础,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思维敏锐性、沟通能力。英语面试为全英文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思维敏锐性、沟通能力。

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5

  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相关政策或拨打招生办公室电话咨询。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5)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单列,招生计划420人(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专业按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类别设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2。

  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见附件3。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选择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具体要求见该系统。2017年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报考高校不得超过2所。

  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所属学科类别选择填报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或中外合作办学类。学科类别不可兼报。每个考生可在其中一个学科类别中选择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根据学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中南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

中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原毕业中学须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和我校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培训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即视为认同本招生简章所列条款。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6)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3篇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1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2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3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扩展7)

——北京化工大学专业设置3篇

北京化工大学专业设置1

  本科类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

  法学

  文学

  英语

  理学

  数学类 | 应用化学

  工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功能材料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通信工程 | 自动化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制药工程 | 能源化学工程 | 环境工程 | 安全工程 | 生物工程类 | 工业设计

  管理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工商管理类 | 公共管理类 | 物流管理

  艺术学

  产品设计

北京化工大学专业设置2

  北京化工大学优势专业由北京化工大学历届学长学姐实名推荐:

  1、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推荐指数: 4.7(333人推荐)

  2、 化学工程与工艺 推荐指数: 4.8(295人推荐)

  3、 材料科学与工程 推荐指数: 4.7(231人推荐)

  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推荐指数: 4.5(228人推荐)

  5、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推荐指数: 4.4(172人推荐)

  6、 自动化 推荐指数: 4.5(108人推荐)

  7、 应用化学 推荐指数: 4.6(106人推荐)

  8、 国际经济与贸易 推荐指数: 4.0(63人推荐)

  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推荐指数: 4.5(59人推荐)

  10、 法学 推荐指数: 3.5(56人推荐)

  11、 测控技术与仪器 推荐指数: 4.3(38人推荐)

  12、 生物功能材料 推荐指数: 4.2(38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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