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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化管理5篇 制度化管理更能促进企业发展

更新时间:2023-03-26 14:20:29 点击: 来源:yutu

制度化管理1

  在我辅导过的大大小小一千多家企业里面,我发现很多的企业老总会有这样的一种困惑,那就是为什么企业问题总是一大堆,同样的错误重复的犯?管理者经常会陷入一个怪圈,总是在仲裁,虽然每天都疲于奔命但是员工总是觉得不公*,不满意?为什么老总都在提倡制度化管理,但是在企业里面制度总是建不起来?建起来但制度实施的时候为什么总是虎头蛇尾,最后不了了之?为什么辛辛苦苦建起来的制度,领导人换了以后制度就废了,重新打回原型?为什么*的老总总是那么累?带着这样一些困惑,根据我的一些理解,本文来跟大家进行一个分享。

  企业在很小的时候其实是不需要太多的管理的,严格意义上来讲此时的企业并不能够算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而是叫专业户。老板代表的是一个很专业的人士,此阶段(几个人,十几个人)根本不需要什么制度化管理,有条例就够了。因为制度是建立在完善的成功因子之上的,制度是保证成功因子不变型。此阶段企业成功因子并不完善,赢利模式总是不断的在变,所以制度建起来以后也会随着成功因子的改变而失去作用。老板此时只相当于一个主管,下面的人能力就更弱了,此时也不可能招到能人进来,因为庙太小了,请不了大佛,所以在这个阶段讲究的是集权式管理,要求绝对的服从和忠诚,受的起折腾,所以此阶段大多数老总用的人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只要对方愿意跟着干就对了。谈不上什么管理。

  当生意越来越好,老板于是招更多的人回来,老总把流程进行分拆,分成了一道一道的工序,此时老板一个的人管理幅度已经不够了,这个时候老板提拔两、三个人上来让这两三个人管其中的几道工序,老板跳到上一级,此时的老板的职务相当于一个厂长。此阶段成功因子已经基本上成型,光有条例已经不够了,需要的是完整的管理制度(完整不等于完善)。这个阶段还算不上法制化管理,或者说法制化管理还没有成型。老板的管理模式应该是参与式管理,适当听取员工的建议,因为下面已经有了主管。

  当生意越来越好,忙不过来了,于是老总又再招收更多的人,此时企业人员已经最少在百人以上了,老板再将流程进行分拆,此时流程已经更加细化。很多人做同一道工序。此时老板应该在之前的管理层中间提拔或者招聘一个有能力的人上来坐他原来的位置(相当于厂长),管理下面的几个管理人员,老板再跳到上一级,相当于总经理。老总采取的管理方式应该为授权式管理,老板的工作任务应该从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主要的精力应该集中在战略、文化以及对客户的了解上。日常事务应该是相当于厂长的人在管理。这个阶段公司才叫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此阶段公司的成功因子已经成型,必需要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来规范成功因子的运行,让所有的人都按照制度和流程做,而不是个人的经验来做。如果再按照个人经验做,那么企业的表现是品质不稳定,服务不规范……一大堆的问题就出来了。这样的企业基础不结实是不稳定的,同时不利于复制。如果企业在没有规范化以前再盲目的进行扩张,扩的越快,问题越大,给企业带来的结果就是无法掌控,老板只能到处救火,忙死,累死。很多的企业就是因为基础工作没有做好盲目扩张导致企业走向死亡。此阶段的企业的重心是人力资源。人力资源部门作为监督者要与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者(执行者)对企业的各方面进行相应的结果考核,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公司各方面的情况都应该按制度所规定达到结果来衡量。建立起一种以结果为导向的文化,按照制度和流程对结果好的人予以激励,对于结果不好的人予以处罚。

  企业的管理者在执行制度的时候,对于企业里面的生人,也就是企业里面的基层,普通员工他们是能够执行下去的。对于普通员工,当他们触犯公司的制度和规条的时候,没有提供相应的结果的时候,管理层就会用制度来规范来约束他们。

  但是对于公司里面那些熟人,(能人,有一些官职的人,那些各方面的亲戚、朋友和有特殊关系的人)。一旦这些人触犯公司的一些规条的时候,往往却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什么对这些人往往大事化小了小事化了了呢?因为这些人往往都是原来企业的功臣,往往都是一些有特殊关系的人。或者都是一些比较重要职位的人。他们或者已经习惯了原来的管理方式,思维转不过弯来或者是仗着自己的某些特长或者某些关系的搞特殊,有意或者无意的不予以执行,好像自己个人例外才能表现出自己在企业里面有多重要。这也是源自于*人固有的一种思维,叫特权思维。

  当特权思维、特权人士出现的时候,执行者的力量已经不够了(除非此执行者是企业最终的决策者)。此刻老板必须站出来给予执行者足够多的支持,这时候老板原则性就相当重要了。如果没有原则性,如果执行者不能及时得到相应的支持力量,那么执行者将很可怕的置于一个两难的境地,执行者在执行制度时将会上下不讨好。那些熟人会觉得他防碍了他们的既得利益,于是排挤他,或者向老板打报告。如果老板不够坚持原则,没能及时的站出来制止这种歪风斜气,不能为执行者扫清障碍,甚至是老板自己人为的超越制度,以老板一些所谓的权力去赦免去容忍一些歪风斜气的时候,这对制度的破坏将是致命的。我发现很多的时候强调法制化管理的是老板本人,而真正破坏制度的也是老板。

  因为老板不坚持原则,给部分人开了绿灯,等于给了所有的人一个暗示,制度说了不算,执行者说了不算,老板说了算。于是法治不再是法治,而是变成了人治。老板凌驾于制度之上,制度变的没有权威,执行者也变得没有权威,于是企业员工有事都不再按制度做了,而是按老板的意志来做。有事就问老板。所以老板会很忙,但是很多老板往往又会觉得这是执行者的问题,因为他们没有把事情处理好。我在给企业做辅导的时候是亲眼见过一个年营业额上亿的老总,公司保安请个假都来找老板批,想想看,这样的情况老板能不累吗?

  对于执行者来讲,失去了支持和权威性后,想管也没法管,于是干脆不管,变的不再愿意管事,听之任之,就看着老板弄,巴不得你老板弄砸,因为只有你弄砸了才能显示他的正确性。这就是中层为什么不得力的原因了,很多的老板把原因归咎于执行者,实质上最本质的原因很可能是出在老板自己身上。(当然导致制度失效也有部分的原因是执行者原则性不够,那老板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实行狼性法则——淘汰弱者)

  一旦执行不下去,一旦在企业里面有对熟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时候,那些生人(基层员工)就会有看法,原来一家公司对同样的一件事情,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于是有一些人会觉得不公*就走掉了,造成了人员的流失。更多的人留了下来,留下的这一些人于是学会了一样东西,叫做权谋文化。于是他们就开始想方设法拉关系,送礼等,想办法挤进熟人这边来,*就产生了。那些没有拉到关系的就会盯着那些领导者,盯着那些熟人,看看这些领导者,执行者触犯制度的时候有没有受到制度的惩罚。假如没有的话那他就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所以当下次他们也触犯制度的时候,管理者都不太敢管,因为自己都没有做到。管人家的时候心里虚啊,于是很多的管理者就变成了墙头草,风吹两边倒。开始不太愿意讲话,于是很多人会慢慢的加入到破坏制度的这个行为当中来。一家公司一条一条的制度就是这样无形的被自废,被蹂昵,被践踏,就从这一刻自废武功了。

  法制化管理建设要求有极高的原则性,建立起来很难,但破坏却非常容易。企业的最高决策者必须要冲破感情的束缚,一力贯彻,以结果为导向,对待全体人员一定要一视同仁。如果不然,一旦开了特例,法制化管理只是一个空中楼阁。空有一堆制度,一堆条例,等同于废纸。

制度化管理2

  所谓制度化管理是按照已经确定的规则来推动企业管理,这种规则是普遍认可的,带有契约性质的,同时,这种规则是责权利对称的。现代企业管理的目标模式是以制度化管理为基础,制度化管理本身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管理水*,或者说,制度化程度是衡量管理水*的重要标准。

  1概述

  我所从1998年建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至今经历了20xx版、20xx版、20xx版、20xx版四次换版和多次修订,通过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质量管理理念已逐渐在我所深入人心,成为了产品研制和生产过程中质量保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为依据,是我所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对我所质量管理制度化的进程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目前仍存在的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质量管理体系已经被证实是最成功的管理体系。

  2质量管理制度化的成功经验

  我所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一方面是依托GJB9001A标准体系作为理论依据,以达到标准要求为目的,通过过程方法(即PDCA循环),持续改进组织内部质量管理能力,以满足顾客对产品的基本需求;另一方面是结合我所科研、生产产品的特点,以提升产品质量为目的,通过对产品有关的过程控制,使顾客更加满意,从而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质量管理体系同时满足了上述两个方面的要求,我称之为符合制度化管理的规范性要求。

  质量体系建立以后,要保证其有效运行,还需通过两个方面的持续改进,一方面是随着国军标的换版或是随着对现行国军标的理解的深入,及时修订、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适应标准的要求;另一方面是随着产品结构和新技术的应用导致生产流程、操作流程的变化,相关岗位及其员工的技能也必然发生了变化,与之相关的管理制度以及所含的规范、规则、程序等因素必然需要改变或进行修改、完善,以适应科研生产的需要。质量管理体系同时满足了上述两个方面的要求,我称之为符合制度化管理的创新性要求。

  因此,决定我所质量管理体系走向成熟的关键,是同时具备了两个因素:规范性和创新性。同样,制度化管理成功的标志,要保证所建立的制度具备了规范性和创新性,或者说,制度化管理需要稳定地创新,两者相辅相成。一种制度只满足规范性要求而不具备创新性,就失去了生命力,成为一纸空文;只追求创新而超越了规范的要求,则会造成管理混乱,适得其反。

  3现行质量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几年,我所在科研生产产品种类、数量、产值上连创新高,综合实力也随之迅速攀升。我们同时看到,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伴随着我所的发展壮大逐步走向了成熟,但是,现行质量管理制度已经出现发展的“瓶颈”,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1)我所始终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科研、生产管理制度体系,或者说没有实现管理制度化。在产品单一的年代,事务相对简单,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并不宽泛,因此,可以采用直接式的管理方法,灵活而有效。随着产品结构向多领域、多用途、复杂化发展,从单一陆装产品发展到航天、陆航、空军和海军等多兵种产品,这种直接式的管理方法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创新和优化,需要系统地提高管理水*,也就是向制度化管理过渡。在新的形势下,现行质量管理体系是建立陆装产品基础上的,同样不能马上适应多种类产品的不同要求,由于修订不及时,严重制约了制度的创新性,进而导致制度不能指导新产品的研制和生产,即制度的规范性缺乏,这种情况往往要通过会议或临时文件的形式上传下达,不利于系统管理。

  (2)质量管理盲区难以消除。例如,近年来出现的科研生产交叉产品和软件工程化新技术的应用,由于没有制订相应程序文件,造成了质量管理盲区,导致管理方式回到了直接管理的模式,虽然出台了几个三层次质量管理文件,但质量管理要求无法涵盖科研、生产以及其他管理要求,即产品质量管理只能针对产品实现过程的一个方面,不能对涉及到的具体部门人员职责、管理要求以及产品流程进行全面系统地管理,这种创新就缺少了系统性支持,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必然造成质量管理的盲区。

  4现阶段我所制度化管理模式初探

  为了解决现阶段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把握其成功的经验,以组织机构重组和光电子集团成立为契机,制度化管理为基础,首先由上层管理者建立一个纲领性制度,相当于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作为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的规范,再着手构架下一层次的制度体系,制度不要一个一个的建立,各自为战,这个制度体系中包括了生产、科研、质量、人事、财务等管理体系,各个管理体系之间相辅相成,责权利对称。这种层次管理或者立体化管理有利于整个制度体系保持良好的规范性和创新性,当上层管理制度发生变化时,可以快速准确地将信息向下传递,使得下层次管理制度及时调整,保证了制度体系的规范性;当产品结构的变化、新技术的出现造成某个管理制度发生变化时,也可以充分地将信息横向和纵向传递,从而保证了制度体系的创新性。

  春秋战国时期,秦国能在七国中异军突起,进而统一中原,根源就在于实施了商鞅时期“以法治国”的思想,制订了一系列法规和制度,从而达到了“治大国如烹小鲜”的境界。因此,实施系统的制度化管理才能保证我所和光电子集团走上健康和持续发展的道路。

制度化管理3

  一、教学管理与制度化管理的联系

  正因为目标管理对管理者的要求相对较高,且在目标的设定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使得目标管理在付诸实施的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在实践过程中有很大的局限性。于是,管理学者们顺应管理学的不断发展,根据不同发展时期对人性的不同认识,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方式。教学管理过程中除了有明确的目标,还要制定规范化的管理模式,也就是所谓的制度化管理。

  制度化管理的实质在于以理性的、科学确定的制度规范为组织协作行为的基本约束机制,主要依靠外在于个人的、科学合理的理性权威实行管理。教学管理制度就是保障教学系统有效运行的组织形式和行为规范。用外延方式来下定义,教学管理制度是教学管理体系(组织结构)和教师教学的行为准则(教学常规)的总和,它包括教学思想管理、课程计划管理、教学过程管理、评价与考试管理、教研科研管理和教学行政管理等。

  二、实现教学制度化管理的策略

  (一)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

  虽然我国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总目标是明确的,但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的工作目标是各有差异的。学校进行教学研究必须以校为本,即要从学校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出发,通过全体教师共同研究,达到解决问题、提高质量的目的。通过制度化的建设,在学校形成一种崇尚学术、崇尚研究的氛围,这是保证教学改革和教学专业化发展的最有力的内在机制。高校必须紧密结合各院系的专业特色和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各院系必须切实实施学校教学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范,积极协*学目标实施中的问题。

  (二)建立依制管班的教学机制

  班级管理工作是整个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因为班级是学校教育体系中的基本单位,是组成学校这个有机体的不可缺少的细胞。学校的各科教学、思想品德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开展各种各样的课外活动,一般都是以班为单位进行的,即使是举行全校学生参加的*或大型活动,也要通过各班做好大量的组织工作。因而,能否搞好学生管理工作将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人和培养人这一宏伟工程的质量。

  (三)建立民主科学的教学管理机制

  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状况,直接影响着民主化教学意识的养成,教育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为此,学校必须改变以往家长式的管理方式,建立民主、科学的教学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由教师、学生、学生家长、教育专家或社会知名人士组成的教职工*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广大教师可以通过一种法定的形式和正常的渠道参与学校管理工作。通过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功能,达到共同管理、共同转化学生思想、促使学生进步的目的,从而为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奠定基础。

  (四)建立促进教师成长的考评制度

  教职工取得的成就与奖励紧密挂钩,把目标考核和目标激励和总结紧密结合起来。构建目标评价考核机制,必须遵循公*、公正的原则,同时要注意各级评价指标的制定必须要根据教育统计学原理和教育管理科学理论;各级评价指标要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各级评价指标必须相互独立又互为一体。首先在制订考评内容和标准上,要体现新课程的精神,反映教师创造性劳动的性质和角色转换的要求以及教学改革的方向。要把教师的教学研究、教改实验、创造性教学和校本课程开发以及师生关系引入考评的内容。其次在考评的组织实施上,要努力使考评过程成为引导教师学会反思、学会自我总结的过程,从而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最后,考评结果要防止片面化和绝对化,杜绝分数主义,要从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来看待每次考评的结果,为教师建立档案,帮助教师全面了解自己,明确自己所处的成长阶段和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高校要积极推进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促使教学管理者牢固掌握现代教育与管理理论,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学等知识,促使他们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为教学管理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制度化管理4

  建立制度,必须充分考虑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在建立制度的时候,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传统,必须保证制度能获得大多数员工的认同和支持,便于制度的顺利推行与实施;另一方面,企业的制度并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严越好,关键在于制度是否可行,是否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在建立制度时,还必须注意制度的量与度的问题。有些制度如果暂时推行不了,可先缓一缓,待制度本身具备了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后再予以实施。

  推行制度,必须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企业实施制度化管理过程中,应该严格保证制度能够公正、公*、公开地实施,制度面前不能出现特殊化。在企业内部形*人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监督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受侵害。[2]

  增强创新意识,防止制度僵化

  制度创新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激发员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因此,企业在建立制度时,要为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及持续改进留有余地,为制度创新搭建好*台。在实施制度化管理的过程中,必须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对一些制度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使企业的制度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并满足企业发展和环境变化的需要,从而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正确处理制度化管理与情感管理之间的关系

  企业的制度化管理必须与情感管理和情感交流融合在一起才能充分地发挥其作用。如制度化管理使企业承担着更大的经营风险,而恰到好处地渗透一些情感管理方式可以使这种风险降至最低,而制度化管理的渗透又可使情感管理难以解决的权力失控问题得以迎刃而解,等等。[2]

  妥善处理非正式组织的抵制行为

  非正式组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企业在推行制度化管理过程中,可能会损害非正式组织的利益或对其行为有所约柬,使得非正式组织对企业的制度化管理过程产生抵制行为。此时,切忌采取简单的强制执行方式,而是应该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采取较为缓和的处理方式如与非正式组织领袖进行沟通,说明利害关系;或在开始时就邀请这些领袖们参与制度的拟定与讨论等,使其接受、理解并自觉遵守制度。

  要想实现制度化管理,必须从领导班子抓起

  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所以说,抓制度化管理首先要从领导抓起,从领导班子的制度化抓起,也就是说一个单位的制度化管理,必须从领导集体的制度建设开始。一个单位的各项制度建设伊始首先应建立领导们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办法,只有把这些规章制度建立起来,且领导成员真正遵守,单位才能制定出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而且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执行,不搞特殊化,给单位的其他成员树立榜样,就可以使单位上下共同遵守这些规章制度,上行下效,调动单位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实现制度化管理,收到应有的效果。反之,如果一个单位的领导成员都不能遵守或执行单位的制度,却要求其下属去遵守,势得其反,引起下属的不满,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主观能动性差,执行各项制度走过场,使各项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各项工作成绩自然也就上不去了。因此说,领导带头遵守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是实现制度化管理的关键,也是各项工作全面上升的关键。

  要想实现制度化管理,必须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

  制度是规则,是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因此制度首先要让大家了解和认可,否则,就是一纸空文。有的单位制度制定的不少,可是单位成员却说不清楚,甚至有的制度制定时考虑不周全,在实践中无法执行;有的制度空洞无物,脱离实际情况,还有的制度自身相互矛盾,这样的制度是一点也不起作用的。要想使规章制度真正发挥作用,首先要让单位全体成员都认可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必要性,要使这些制度深入人心。因此制定规章制度时,都要让全体成员充分参与和讨论,使制度的产生经过“协商--起草--修改--试行--再修改--颁布”的过程,只有经过这样的过程的检验,才会制定出单位全体成员都接受的规章制度,这个制度才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单位的所有成员也心甘情愿地接受它的约束,收到制度化管理的成效。

  要实现制度化管理,必须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在一个单位,只有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还不够,还必须建立与这配套的相应的考核制度。考核是检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评价规章制度是否合理可行和便于操作的方法。同时考核工作也需要规范,也要建立制度,而且必须是更具操作性和标准化。在考核的过程中绝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而是应该把考核细化、量化,并建立档案,使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真正落到实处,不漏过一个管理和考核对象。单位上下都认真遵守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每个人既是制度执行者,同时又是别人执行制度的监督者,使单位上下形成一个制度管理的立体网络。由于有了考核这个监督机制,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制度管理的作用,从而确保其他工作的全面进步。

制度化管理5

  制度要怎么样才合理?

  制度要怎么样才合理?我有一个建议,让员工自己定的制度才合理。我辅导的公司我都是说,生产部门自己定生产部门的制度,销售部门定自己的制度,因为它两个是不同的性质,不可以定同样的。

  在台湾你经常可以看到生产部门吃的便当都比较便宜,业务部门吃的便当比较贵,因为在生产部门的人多半比较老实,而业务人员他都鬼头鬼脑的,他心里想我赚的钱那么多,我花一点算什么。他会动这个脑筋的,我们要比生产部门吃的好的话,那我像样了,你看他会这样想的。

  生产部门的人多半穿工作服,所以显得呆头呆脑的,那个业务部门的人穿西装打领带,还戴墨镜的,你拿他一点办法没有嘛,你要怎么样?那销售人员他在外面市面看得多,他回来都推卸责任的。

  每次开这个营销会议都说,你看顾客很喜欢我们的东西,就是不买,为什么不买?我们生产部门不晓得制造什么东西,他把责任统统推给生产部门,你好好做我卖得掉,你不好好做,你害死我。

  我讲的都是事实,产销会议永远是吵架吵吵闹闹搞不停的,一般来讲搞销售的人他脑筋都比较灵活,所以我讲一句不客气的话,他是越来越不凭良心了,要小心了。

  脑筋一灵活就不凭良心了,所以脑筋灵活的人更要凭良心,这样就对了,不然你有什么办法?你知道他自己干什么?

  我不主张说一套制度把全公司都看成一样的,我这个第一个我是不主张的,你看搞财务的他经常也是跟人家心态不一样,多半搞财务的人他有恃无恐,你看我们老总都会犯一个毛病就是任何事情商量商量到最后才去问财务。

  哎?你觉得怎么样?他说没有钱,算了。你这样不要搞了嘛,你怎么可以这样态度呢?可是老总经常这样的,谈了半天就问财务,有没有钱?没有,没有还谈什么?不要做了。

  这是非常不对的,那就使得这个财务经理说你要找我事先打点打点,不然到时候通不过,所以你看各单位要请客吃饭一定把财务经理拉去,你就知道问题很严重了,跟他根本没有关系的,可是只要他在场就很容易报销,他不在场就觉得有必要请客吗?就糟糕了。

  *总务的时候要请客,我一定把会计主任叫去,他不去我搀着他去,为什么回来报销都没有问题,要不然他经常会讲,有这个必要请客吗?我就完了,我还要解释半天。

  搀着走,他还说叫好一点,叫好一点就很愉快了。我跟你讲所有的问题都是人,都发生在人身上不是制度,我们制度永远在背黑锅,*社会制度永远背黑锅,他不是真的你不要相信这种事情。

  我们不要寄望制度可以管好员工,千万不要这样想,所以我刚刚讲一句话说管理一定要制度化,现在我马上加一句话,制度化的管理不是好的管理,它绝不是好的管理,它是搞形式、搞表面,最后都是官僚嘛。

  你看所有制度到最后都是搞表面都是搞形式的。制度化要想办法让它能够顺利推行是要花一番功夫的,不是说定了以后公布,它就能够有执行力,那都是书写的好玩、好听的而已。


制度化管理5篇扩展阅读


制度化管理5篇(扩展1)

——信息化管理制度5篇

信息化管理制度1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时效性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化校园*台在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制度

  1、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划制定;明确在推进高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我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交流和反馈。

  2、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资金保障制度

  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1、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班班通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专用教室信息化建设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学校信息化资源系统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建设系统等。

  2、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资源开发小组统一管理和分配。

  3、学校各开发支持小组负责本小组所建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证对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资源开发小组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系统的推广使用。

  四、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2、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内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经验推广方案,做好年度总结。

  五、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1、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2、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3、学校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信息化管理制度2

  为规范我局信息化管理工作,使信息管理*台更好更安全的服务于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数据保密

  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数据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各科室应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已在局域网内公布的业务数据;

  各科室与因特网连接的计算机不得录入机密文件和涉密信息;

  2、数据备份

  各科室对本科室计算机内的重要数据应制作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

  数据备份不得更改;

  数据备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数据备份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3、操作规范

  ①计算机操作人员

  必须爱护电脑设备,经常保持办公室和电脑设备的清洁卫生;

  必须懂得正确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

  必须注意保护自己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己部门登录系统的口令要注意保密;

  不得让任何无关人员使用自己的计算机,不要擅自或让其他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自己计算机系统的'重要设置;

  严禁利用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和暴力信息;

  严禁利用计算机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②维护技术人员

  维修计算机和软件的部门或个人,在出门、销售、出租以前和维修以后,必须保证计算机和软件无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

  ③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网络,非法窃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信息资源;

  未经授权查阅他人电子邮箱,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故意干扰计算机信息网络畅通,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违反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干扰,对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复制,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刊登、出版、发行、销售、出租有关计算机病毒源程序的书刊资料和其他媒体;

  传播、制造、销售、运输、携带、邮寄含有计算机病毒及危害学校及社会公共安全的有害数据;

  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施工,从事其它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信息化管理制度3

  为规范我局信息化管理工作,使信息管理*台更好更安全的服务于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数据保密

  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数据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各科室应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已在局域网内公布的业务数据;

  各科室与因特网连接的计算机不得录入机密文件和涉密信息;

  2、数据备份

  各科室对本科室计算机内的重要数据应制作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

  数据备份不得更改;

  数据备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数据备份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3、操作规范

  ①计算机操作人员

  必须爱护电脑设备,经常保持办公室和电脑设备的清洁卫生;

  必须懂得正确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

  必须注意保护自己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己部门登录系统的口令要注意保密;

  不得让任何无关人员使用自己的计算机,不要擅自或让其他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自己计算机系统的重要设置;

  严禁利用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和暴力信息;

  严禁利用计算机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②维护技术人员

  维修计算机和软件的部门或个人,在出门、销售、出租以前和维修以后,必须保证计算机和软件无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

  ③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网络,非法窃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信息资源;

  未经授权查阅他人电子邮箱,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故意干扰计算机信息网络畅通,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违反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干扰,对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复制,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刊登、出版、发行、销售、出租有关计算机病毒源程序的书刊资料和其他媒体;

  传播、制造、销售、运输、携带、邮寄含有计算机病毒及危害学校及社会公共安全的有害数据;

  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施工,从事其它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信息化管理制度4

  一、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时效性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化校园*台在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制度

  1、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划制定;明确在推进高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我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交流和反馈。

  2、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资金保障制度

  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1、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班班通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专用教室信息化建设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学校信息化资源系统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建设系统等。

  2、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资源开发小组统一管理和分配。

  3、学校各开发支持小组负责本小组所建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证对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资源开发小组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系统的推广使用。

  四、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2、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内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经验推广方案,做好年度总结。

  五、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1、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2、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3、学校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xx年9月1日

信息化管理制度5

  学校教育信息化要求各学科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拓展学科教学资源、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将信息技术应用到课程教学之中,为使我校在教育教学应用和管理应用方面尽快全面实现教育信息化,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学校根据管理要求使用信息管理*台对学校进行管理,做到“校务、政务公开”网络化。

  二、学校建设好自己的校园专题网站,开通个人博客。能够围绕课堂学习,通过一线通实现教师和家长交流,起到协助家长指导学生学习的作用。通过建邺区德育网络管理*台,建立健全班级主页。

  三、学校领导率先使用网络、多媒体技术,在课堂教学中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教学。

  四、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全国、省、市、区各项有关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竞赛活动。

  五、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信息化校本培训,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定期开展与教育信息化相关的特色活动。

  六、教师应该把计算机当作自己教学、工作甚至生活的工具,使现有设备在*时教学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每个教师要根据自身水*制订计算机操作提高计划,每个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自制多媒体课件比赛。

  七、对投影机、电脑等常规电教器材,应经常性地使用,尽量的在日常教学中多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八、要求教师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教学活动,按学校规定完成信息化教学应用课时。

  九、全体教师的论文、计划、总结、备课、试题等各方面逐步实行电子化管理,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十、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信息化应用推广活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十一、积极为学校教育资源提供各种优质教学资源,每学期将获奖课件、案例、论文等上传至学校网站,让教师们互相学习,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制度化管理5篇(扩展2)

——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5篇

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1

  1、液氯钢瓶应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内,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液氯钢瓶仓库必须有掌握气瓶安全知识的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工作,并对液氯钢瓶的入库和出库进行登记和巡查仓库内的液氯钢瓶是否有泄露和有异样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3、液氯钢瓶库房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的热源,库房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4、液氯钢瓶库房内的实瓶的存放时间不的超过三个月;

  5、液氯钢瓶专用库房内不得存放任何气瓶,只能储存液氯钢瓶;

  6、液氯钢瓶库房附近应避开放射源、腐蚀气体、瓶内气体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体;

  7、空瓶和实瓶应分开存放并作好明显的标志牌,在库房的附近应配备防毒面具(隔离式的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

  8、液氯钢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卧放时应妥善固定防止滚动和塌陷,液氯钢瓶的瓶口应朝同一方向。

  9、液氯钢瓶实瓶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二层,空瓶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10、液氯钢瓶入库前必须对气瓶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符合规定的气瓶才能入库,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

  11、液氯仓库内应留有保证吊装的空间和过道。

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2

  1、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进行处理。

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3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化学药品安全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对化学药品管理的长效机制,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培训内容,并于每学期第一周周三对全体化学教师、实验室管理员进行培训。

  一、建立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1.学期初明确化学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要落实专职管理人员(至少2人),明确职责和分工,并填写《实验用化学药品管理员登记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存放化学药品仓库的安全设施开展经常性检查,有检查记录,对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

  二、化学药品安全管理防范达标基本标准

  3.必须将化学药品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储存仓库必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防盗报警装置,有灭火器、应急灯等安全器材和设施,并定期检测。

  5.物品单独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和储存卡。

  6.化学药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药品要定期检查;认真记录出入库人员情况,严格交接制度;严格执行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1年。

  7.建立健全“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帐” 五双制度,严禁学生取领、返还化学药品。

  8.建立健全被盗(抢)、丢失、误用等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废弃化学药品及包装物的安全处置制度。

  9.管理员要熟记与当地派出所的通讯联络方法,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10.存储、使用化学药品的学校必须将其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防盗设施,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三、剧毒化学药品的管理

  11.购置剧毒化学药品的包装物和容器时,重复使用的剧毒化学药品包装物时和处置废弃化学药品时,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使用、存有剧毒化学药品的中小学校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2.氰化物、砷化物、重金属盐等固体类剧毒化学药品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防盗设施;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13.氯、氟等桶罐装液体、压缩气体类剧毒化药学品要储存在专用仓库(库区)内;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大型储存场所应当划定专用储存场地,设置隔离、防破坏设施,有条件的宜安装监控设备。

  14.试剂小包装类剧毒化学药品要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当不低于防盗保险柜国家标准(GB10409-89)中A类防盗保险柜标准,重量小于340公斤的要将其固定在混凝土地面或墙壁上;储存仓库或专用保险柜存放场所应当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15.槽罐类剧毒化学药品必需设置槽罐区,应当为相对封闭的隔离区域,用砖墙或铁栅栏围拦,有条件的宜安装监控设备;槽罐阀门及进出口应当加装防盗、防破坏装置。

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4

  一、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要详细造册登记,建立台账。

  二、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包装、分别运输、分别储存,严禁混装、混运、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定点存放。

  四、存放库房要符合消防要求,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时,应严格履行领料登记制度,填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领取登记表》。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库房内要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

  五、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量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个人限课堂使用量。实验后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回收,残渣、残液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安全处理。

  六、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灾害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七、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处理,有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5

  第一条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化学危险物品和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或以其为原料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有关的科研、设计部门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六大类中的化学危险物品。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药、火工产品和核能物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生产、使用(包括生产厂的储存、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严禁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第六条新建、扩建、改建(以下简称“三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按照不同投资规模的审批权限,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同意,按本《细则》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七条新建的化学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已确定的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厂点在其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其它公共建筑或建居民点。

  第八条凡申请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一律由当地计(经)委,会同化工、*、环保、卫生、劳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企业才能准予立项建设。对省级以上*批准的项目,由批准单位报化学工业部备案,同时抄送当地铁路、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

  第九条申请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三建“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审批,并在选址时报化学工业部,化学工业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认为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可以否决在该地区布点建设或扩建、改建。

  第十条凡距离下列地区1000米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厂(即厂点围墙到上述区域边界不少于1000米)。


制度化管理5篇(扩展3)

——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计划 (菁华1篇)

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计划1

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计划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计划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现就年度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和谐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为主线,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基本载体,按照“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以上率下、强化督导指导、激发基层活力、坚持常抓不懈”的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知行合

一、苦干实干,为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集中学。利用机关干部固定学习日,通过专题学习、集中辅导、讨论交流、参观考察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

党支部主题党日集体学。严格按照市委“十个规范”和____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书的要求,每月组织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做好自选动作。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年度不少于12次。

利用新媒体日常学。推行“新媒体+”学习模式,利用网站、红微群、公众号、手机APP、手机报、远程教育站点等新媒体*台,及时推送形象直观、丰富多样的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加强日常学习。

结合实际自己学。组织党员结合本职工作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将*党规及系列讲话作为必修课,沉下心来学习必学书目和篇目。《**章程》《党的*报告》原文学习不少于2遍,入党誓词做到会背诵、会默写。

(三)学习要求

制定学习计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同时统筹指导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安排好学习计划;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具体学习方案,明确具体学习内容、任务和方式;党员要结合党支部安排和自身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领导干部带头。领导干部要在学习上带头示范,既要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作表率,又要利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抓好专题学习;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点和分管部门的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开展讲习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在所在支部或点讲党课年度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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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化管理5篇(扩展4)

——药房规范化管理制度3篇

药房规范化管理制度1

  为了做好药房的工作,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 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员工必须遵守卫生制度,各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清洁卫生。

  2.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

  早班(夏季)8:00-16:00,(冬季)8:00-15:00,晚班(夏季)16:00-22:00,(冬季)15:00-22:00,不得迟到早退,违者罚款10元;上班时间做私活,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经店长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旷工二次做自动除名。

  2. 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3. 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商品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有库存却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4. 员工有责任做好缺货登记,收款时要唱收唱找,钱货两清,日清日结,并与销货记录核对。

  5. 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销或更改。

  6. 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由工作人员承担 。

  7. 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8.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促销礼品一律交收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罚款10元。

  9. 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销售的,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互推托,否则每人罚款20元;

  10.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给予50-100元的奖励。

  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严重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药房规范化管理制度2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理解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持续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务必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务必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持续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务必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五、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心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报

  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第五章其他

  1、工作人员务必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处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药房规范化管理制度3

  为了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自身利益,规范退药行为,并有效地预防因“退药退费”造成的医疗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西药房、中药房、病房药房、静配中心等门诊患者及住院部患者的退药。原则上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概不退换。

  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退药退费”

  1、经证实确属工作人员错误发放的药品,无论药品情况如何,相关药房予以退换;

  2、经证实确属因用药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

  3、经证实确属医生开错药,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经医务处批准退药者。①因医生责任心不强没有问清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等而错开或重复开药的;②医生跨科开药,不了解药品情况(如禁忌症等)错开的;③违反大病统筹及公费医疗规定,开贵药、自费药未经申报或未经患者同意的,患者存在报销问题要求退药的。

  4、住院患者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住院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经上级医生批准,需采取新的治疗方案的;

  6、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科治疗,经会诊需更改用药方案的;

  7、药房无货或药房药品数量不够的。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退药退费”

  1、传染病用药(如阿德福韦酯、拉米夫定、恩替卡韦);

  2、口服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患者不再使用时,应无偿交回剩余的药品,由药房xx药品专管员按有关规定报损保管;

  3、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或自制制剂药品批号不一致的;

  4、需冰箱低温保存的特殊药品,如生物制剂胰岛素等、软塑包装或PVC包装的液体注射剂药品(如输液、电解质*衡液);

  5、外包装有污染或者字迹的,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药品或者因患者所开药物在家搁置过久而超过有效期的;

  6、散开式包装的医院制剂药品;

  7、住院药房已经发出的口服药品。

  三、退药手续

  1、因药学部工作人员错误和药品质量问题者,可到相关药房进行退换。

  2、因药品不良反应退药者,开方医生必须按照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实施细则》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开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退回本张处方数量范围内的致不良反应的药品。

  3、因医生开错处方而需要退药者,有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经医务处处长、副处长签章同意,可退回错开、误开药品。药学部将其作为不良医疗质量事件,填写“医生差错本”备查。

  4、住院患者因死亡而需要退药者,由开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单,隶属科主任批准后办理退药。

  5、住院患者因转科、变更治疗方案,由开处方医生开具退药申请,隶属科主任批准后办理退药。

  6、门诊患者和出院患者退药必须携带医生开具的原始收据,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办理退费。

  7、药房工作人员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详细检查回退药品质量,做出同意退药与否意见;

  8、电脑执行退药,相关人员在《临床科室退药申请表》填写退药日期和退回药品的药名、规格、数量,经手人签名;

  9、退药必须到相关药房办理,为了更好的做好这项工作,望各临床科室具有处方权的医生和药品调配人员要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在为患者开具处方时,力求做到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用药及合理治疗。

  各临床科室主任和义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退药退费”原则。对符合“退药退费”条件的可开具退药申请单,对符合“退药退费”条件第1条的,药房人员应填写门诊药品销后退回登记表,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责任具体到个人,定期统计汇总,上交医院医务科或相关管理部门处理。凡不符合“退药退费”条件的患者,接待的医务人员要与患者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向患者说明不能退药的原因及退药的危害,不得开具退药申请单。退回的药品确认无质量问题的办理入库手续后可再使用不能确认质量状况的,办理入库手续后按有关规定报废处理,因本院工作人员失误而致患者退回药品不能再使用的,经济损失由相关人员负责。

  药剂科对不符合“退药退费”条件而退回的药品不得二次经药房发出,作报废处理。同时统计因退药而造成的药品报废金额和开具退药单的医务人员的总数上交医院,医院将按相关规定给予教育、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


制度化管理5篇(扩展5)

——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3篇

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1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保证安生生产,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化品仓库及相关供应协作单位。

  3.操作程序

  3.1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熟悉掌握所有仓库内危化品的理化性质,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3.2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斜和滚动;灌装液体危化品时,卸料口应用管卡或铁丝卡紧扎牢,严防危化品泄漏及卸料管冲落,造成物料损失或危害人员安全;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如硫酸、甲醛等﹚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3危化品入库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初次入库的危化品,仓库管理员应检查厂家是否提供该危险化学品的物质性能﹙质检报告),登记验收时要对照进货清单核对数量,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危化品有无泄漏,包装与实物是否相符等内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供应协作单位装卸造成泄漏,对一般物料造成泄漏的,由安委办会同仓库、采购及供协单位相关人员查清泄漏量及事故的危害性,向供应单位索取1000-10000元的事故经济补偿,因供方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危化品泄漏造*身伤害的或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安委办会同相关部门查清损失状况由供方承担相应责任。

  3.4固体危化品入库时要严格按相应划分区域摆放,不得私自乱放,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防止倾倒。

  3.5仓库管理员应经常对危化品进行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等,应及时处理。发生危化品泄漏时,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发生火灾时,按《火灾扑救、疏散处理预案》执行。

  3.6领用时由各车间班长根据实际用量填写领料单,指定专人进行搬运,危险化学品仓库要严格做好出库的数量登记,并向领用人说明化学品搬运使用要求。

  3.7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危化品的,必须采用木箱搬运,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所有化学品按“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货。

  3.8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危化品仓库区,进入危化仓库的人员严禁吸烟带火种进入库区。

  3.9严禁在危化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3.10各种安全消防装置、警戒标记、照明等设备要定期检查,未经允许,危化品仓库设施不得私自移动、拆除或破坏。

  3.11每月底30日前仓库管理员及安委会成员必须对危化品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3.12仓库管理人员和经同意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人员务必遵守本制度,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3.13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湖北山树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作最终解释。

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2

  一、危险品仓库禁令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2、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3、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手机等各类非防爆电子设备。

  二、货物入库

  1、所有货物,无论是新入库、退货,均应检查包装桶,确保无渗漏后方可入库。

  2、新入库货物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名称小标签,并根据作业单信息在指定仓库桩脚位置将货物入库。

  3、按要求叠放整齐,最高叠放至三层。叠放时注意轻拿轻放,防止掉落。

  4、根据作业单信息,清点并核对数量,并在标识牌上写明品名、入库时间、数量、盘点时间及客户名称。并将该物料安全周知卡悬挂于标识牌下,每个品种悬挂一块即可。

  5、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入库数量、入库后现存数量、客户等信息。

  三、货物出库

  1、货物出库在无特殊要求时,同种货物相同规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2、根据作业单信息并核对原始提单信息,明确待出库货物品名、出库数量、存放地点、所属客户及车辆信息。

  3、将包装桶身擦干净后,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品名大标签。

  4、货物出库时,注意包装桶运输的轻拿轻拿,防止掉落。

  5、装车完毕后,核对出库货物品名,清点车上货物数量及库存数量,确保出库品种、数量均无误。

  6、在标识牌上更改库存数量,盘点时间(为本次出库时间)等信息。

  7、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库数量、出库后现存数量、客户、运输公司等信息。

  四、货物保管

  1、仓库物品堆放整齐、*稳,分类清楚。

  2、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

  3、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

  4、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必要时开启强制通风设备。

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3

  1、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仓储设计安全规范。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设仓库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的岗哨和流动岗哨,门卫设立严格的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

  3、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产品安全性能,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单位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按规定办理出入库登记。

  5、民爆器材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账本、双锁”的“五双”管理规定。对出入库产品严格检查验收产品合格证,坚决杜绝付印合格证产品出入库。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破器材时,应按WJ9049规范要求执行,包装完整无损进行存放。

  7、民用爆破器材存放应遵守下列规定:

  7.1产品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7.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米,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离墙体不应小于0.3米,堆垛之间距离不应小于0.1米。

  7.3堆放炸药成品箱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1.8米。

  7.4库房应按规程要求执行定置定位标准,按不得超过最大定量的规定,定出合理的摆放位置及定出高度线。

  8、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雷、防洪、防火、防鼠、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渗水、无事故差划、无锈蚀、无霉烂、无鼠咬、无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区周围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设置干湿温度计表。

  9、严禁在民用器材仓库内开箱取产品,如需开箱取货,移至防护屏障处指定地点进行,用不产生火花的安全工具开启。

  10、维修库房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小修移至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后方可进行。

  11、严格按照库房的安全定量储存民用爆破器材,存储量不得超过最大临界储量。

  12、入库人员严格在定员标准以内(6人),特殊工作需要请示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库。

  13、要做到库存产品账物相符、账票相符、账卡相符,出入库产品必须进行登记并做到日清月结。

  14、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出入库记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民爆器材产品。

  15、对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定期检查、保养、防护犬要定期体检。

  16、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发现民爆器材丢失、被盗,必须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和*机关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保护好现场。


制度化管理5篇(扩展6)

——仓库规范化管理制度 (菁选5篇)

仓库规范化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采购部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于每月5号前编制出入库报表报送财务部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仓库规范化管理制度2

  一、工作目的:

  加强库房物资规范管理,保证内部物流畅通、为公司经营计划顺利实施,满足顾客需求,提供基础保障。

  二、工作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原材料库、车间在制品、成品库和综合库(含:工具、辅料、备件等)的管理。

  三、工作职责:

  1, 生产技术质量部负责:车间在制品管理,在厂物资的质量检验、验收和质量监督检查。

  2,行政人事财务部:原材料库、综合库和成品库的管理、进、出厂物资的稽查。

  四、工作基本要求:

  1,厂区、库内物品,应按区域,整齐摆放,合理有序、方便生产;每发生一次进、出事项,应立即按进、出单具,据实填存放卡片,登记记账。

  2,所有物资出、入库必须凭有效单据(入库单、出库单、发货通知单、领用单、报废单),方可办理。

  3,认真把好入库关,切实做到三不收:

  无入库单手续不收;

  实物件号、名称、数量与入库单件号、名称、数量不符不收;

  件号名称数量零部件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不收;

  4,认真把好出库关,切实做到三不发:

  无发货通知单或出库单不发;

  成品(零部件)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发;

  外包装不牢固不发;

  5, 车间、库房要保持整洁,业务无关人员不准进入,认真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

  6,建立健全各类物资台帐和报表制度:

  A:原材料收、发、存台帐、月末库存报表(外协加工的应含:在外数)。

  B:车间在制品(压制→刮灰→打磨→喷漆→装配)收、入、存台帐、月末在制品库存报表。

  C:成品库收、发、存台帐、月末库存报表。

  D:综合库收、发、存台帐、月末库存报表。

  E:复核当日操作者工票数量,每天登帐、月末汇总报表。

仓库规范化管理制度3

  1、 负责出、入库物资质量和数量的检验核准工作。

  2、 负责对出、入库物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当即办理出库、入库手续、不准对出、入库物资打“白条”。

  3、 负责仓库物资登记、统计工作,做到账物相符,物卡相符。

  4、 按现场管理标准要求,负责库存物资分类、分区存放,对码整齐,建立标识,便于存取和清点。

  5、 负责库存物资防雨、防潮、防腐、防火、防盗工作,对库存物资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 仓库物资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需经厂长批准。

  7、 负责仓库物资的定期盘点和经常性盘点工作,发现物资盈亏立即向主管领导书面报告。

  8、 负责仓库区域环境卫生、库房卫生及库存物资的卫生清整工作。

  9、 掌握各类物资存储的技术标准,性能要求和相对应的存储常识,减少库存物资自然损失和存储不当损失,降低仓储成本。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11、按库房管理制度保管好库内物品,物料分类排放整齐,库房干净整洁;

  12、跟采购员清点采购物品,依据采购物资的《进货质量检验单》办理采购物资入库手续;

  13、熟悉相应物料品种、规格、型号及性能,并在物料卡片或电子帐上注明;

  14、搞好库房的安全管理,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堵塞漏洞;

  15、负责办理库内的领用及出库手续,物料卡及出入库手续字迹要清晰;

  16、配合财务进行固定资产核查,盘点库存物资,确保帐、卡、物相符;

  17、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及低于库存要求提出采购需求;

  18、随时掌握库存状态,保证物料及时供应,充分发挥周转效率;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仓库规范化管理制度4

  一、仓库基本管理:

  1、产品必须码放在垫板上,不允许产品直接接触地面(包括散装产品),产品摆放要做到“三齐”,堆码整齐、码垛整齐、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混放或错放现象。产品必须要集中码放,一种产品必须码放在一排或并排二排,不能相隔另一种产品或过道码放。

  2、仓库每种产品要有物料卡,对每类每批产品在物料卡上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卡存放。

  3、库房码放产品必须留出进出货通道,码放垫板产品离顶部和墙壁不得小于30CM,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4、经常检查所存放的产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等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5、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仓库要每周一次进行全面卫生清扫,仓库要保持空气流通,要有防潮、防火设施,要有防鼠粘板。做到无鼠、无蝇、无虫、无灰尘。仓库内严禁吸烟。

  6、仓库要有产品储存区、产品出货区、产品退货待处理区、不良产品存放区,用标签将每个区域标识明确,用胶带将每个位置区分清楚,不同的产品放置相对应的区域。

  7.仓库消防灭火器要固定在墙壁上或水泥柱上,消防通道位置不能存放货物,货物放置也不能影响灭火器的取拿;紧急出口一定要保持畅通,为了产品不丢失,可用公司封条将安全紧急出口封上,定期检查是否损坏,并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对新进员工进行消防工具使用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

  8、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二、入库管理:

  1、入库产品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产品不准入库。

  2、对采购的产品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将卫生检疫资料、海关资料收集并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3、产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4、入库的产品要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每月一次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如库存产品有变动应及时向仓库管理部和财务部用时反映,以便及时调查原因调整库存数据。

  三、出库管理

  1、所有产品出库时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

  2、产品出库时要保证产品质量卫生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得发货,同时出货产品不得出现串货、混发、混装或错发现象,

  3、产品出库时必须做到按单出货,出货人员应根据出货单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出库发货;出货后,仓管人员要将出货数据登记入卡,管理人员登记入帐。

  4、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随意拿取样品。业务人员需要样品时,仓管人员应根据业务人员填写的《样品需求单》,给予发放,并登记入帐。

仓库规范化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维护公司财务的安全、完整,提高仓库的管理水*,规范仓库的管理,减少库存商品占用资金,杜绝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仓库的所用工作人员。

  三、职责

  1、仓库负责人负责仓库一切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协调部门间的事务和传达与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培训和提高仓库人员行为规范及工作效率。

  2、仓管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3、仓务员负责单据追查、保管、入帐。

  4、仓库员负责货物的装卸、搬运、包装等工作。

  5、仓库负责人、QA、采购共同负责库存商品的检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和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6、仓库人员对在履行职责期间获取的商品的种类、价格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禁止对公司外部和不相关人泄露。

  四、管理原则

  1、三清:物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2、三一致:账、卡、物一致;

  3、四定位、库、区、架、格定位;

  4、遵循7S原则: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和节约。

  五、出入库管理规定

  1、商品的收货及入库

  严格按照“商品入库单”进行操作

  所有入库之商品必须为合格之产品,并由终查(即QA)提供QC报告之允许入库的商品,否则拒绝入库。

  入库商品随货提*品的.单位,数量,品牌,规格,型号,单价等信息的送货单,对产品与单不符的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对合格产品且与送货单一致的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按要求存放好。

  对不合格品,开立“采购商品退货单”,联系采购部门退供应商换货。

  2、商品的出货

  严格按照“商品出货单”进行操作。并做到先进先出,先入库的商品优先安排出库。

  商品出货的依据是由销售部提供“客户商品配送单”,进行检货,并把检好成品进行包装。对于即将出库之成品通知销售部,由销售部签名确认,并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方可发货。

  3、商品的退货

  严格按照“销售商品退货单”进行操作

  由客户退回之不合格产品进行核对单位,数量,品牌,规格,型号无误后,办理相关的退货手续。

  客户退回之不合格产品及时通知采购,要求供应商补货,尽快返还客户。

  4、实物出入库及账务处理

  库存商品实物的出库、入库及异动,对应的账务处理应做到日清日结,当日事,当日毕。月末,应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处理完毕当月的所有业务。

  六、库存货物管理

  1、货物的品质维护:物料在收货、点数、入库、搬运、摆放、归位、存放、储存、发货过程中遵守安全原则,做到防损、防水、防蛀、防晒等安全措施。

  2、有保值期的库存货物: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按各类商品的保质期到期日和批次分类存放和管理商品,并统计各到期日商品的准确数量,发货时优先安排剩余保质期最短的商品。

  3、每天检查货物信息,如发现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

  4、保持货物的正确标示,由仓管负责,对于错误标示及时更正。

  5、货物的单据、卡、帐由仓库记帐人把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同交到财务。每月的单据由其分类保管好,原则上单据保管5年,在此期间不得销毁。做到帐、物、卡一致。

  七、货物的盘点

  1、仓库货物盘点由主管部门、财务、仓库拟定盘点计划时间表和盘点流程,盘点按时间分为月度盘点、半年度盘点和年度盘点。

  2、盘点过程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需入库和发料统一按内部盘点安排操作。盘点时保证做到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公正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严禁更换不同的盘点人员,以免少盘、多盘、漏盘等。

  3、盘点分初盘、复盘和抽盘,但所有的盘点数据都需盘点人员签名确认。

  八、仓库的安全、卫生管理

  1、仓库每天都对仓库区域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的东西和坏的东西,并将

  仓库内的物料整理到提定的区域内,达到整洁、整齐、干净、卫生、合理的摆放要求。

  2、对仓库内货物摆放做出合理的摆放和规划。

  3、仓库卫生可以在仓库空闲的时间进行。

  4、仓库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可有堆积物,保证人员安全。

  5、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非仓库人员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

  6、仓库内的规划区域要有明确标识(如:物料摆放区、安全通道、物料报废区、物料发放区、配料区、不合格物料存放区、待检物料存放区、消防设施摆放区、办公区等),其中物料摆放区内要分类分小区存放,且有清楚的标识。

  7、上下班关闭窗户及锁上仓库门。

  8、做好及时检查物货,如有异常或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9、仓库内需要高空作业时做好安全防范。

  九、仓库人员的工作态度及作风

  1、仓库工作人员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2、仓库工作人员要求做事细心,认真,负责,诚实,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及职业道德。

  3、对于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

  4、其他的工作制度和行为准则依公司规定为准。


制度化管理5篇(扩展7)

——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制度 (菁选5篇)

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制度1

  1.总则

  1.1为加强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1.2各级各类档案馆、室等档案部门(以下简称“档案部门”)开展档案数字化外包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数字化服务机构”)承担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应遵循本《规范》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档案部门自行开展档案数字化时,可参照本《规范》实施安全管理。

  1.3本《规范》所称数字化外包档案指非涉密档案,涉密档案数字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档案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档案数字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档案数字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

  2.档案部门的安全管理

  2.1成立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志参加的档案数字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2.2根据档案数字化总体规划,确定数字化外包档案的范围,提出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指标。

  2.3提出档案数字化外包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协助制定招标文件,审定合同。

  2.4对数字化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业绩、人员、设备和加工软件等进行考察,并了解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与数字化加工相关涉密资质的数字化服务机构。

  2.5建立档案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与数字化服务机构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并对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2.6制订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2.7建立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管理档案,记录档案部门和数字化服务机构实施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的全过程。

  2.8建立监管机制,对数字化服务机构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档案实体受损、丢失,杜绝数字化服务机构擅自复制、留存、使用档案信息的行为。

  3.数字化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

  3.1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

  3.2数字化服务机构的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股东及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3数字化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部门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必要时提供政审材料。

  3.4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与其工作人员签订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的劳动合同。

  3.5数字化服务机构的人员数量与素质、技术与管理水*、设施与设备状况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

  3.6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制订并执行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制订并执行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3.7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

  3.8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并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不得阅读、摘抄、外泄档案内容和其他安全保密责任、义务。安全保密协议应报送档案部门备案。

  3.9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积极支持、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安全保密检查。

  4.数字化场所的安全管理

  4.1数字化加工场所一般设在档案部门独立、可封闭的建筑内。

  4.2数字化加工场所应符合防盗、防火、防尘、防水、防潮、防高温、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安全管理要求。

  4.3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满足安全管理需要的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档案暂存处、数字化加工工位、服务器、数据导出端及门窗等无监控死角;视频监控系统应由档案部门专人负责,数字化加工场所设于档案部门之外的,档案部门应定期检查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将视频监控数据移交档案部门保存;视频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保存不少于6个月;档案部门应定期对视频监控数据进行回放检查,在删除视频监控数据之前,要留存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

  4.4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工作需要的档案装具,用于分别存放待数字化处理和已数字化处理的档案。

  4.5数字化加工场所须封断所有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的无线网络功能,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测。

  4.6数字化工作人员存放随身物品要有专用储物箱柜,并与档案装具分区放置;数字化加工场所不得有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手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板电脑等各类电子设备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

  4.7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接受身份核查登记和安全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4.8工作人员不得在数字化加工场所内从事与数字化无关的活动,严禁在数字化加工区内喝水、进食、吸烟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4.9档案部门和数字化服务机构应指定有关人员经常对数字化加工场所进行巡查,确保有关数字化加工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得到切实贯彻和执行。

  5.数字化加工设备、网络环境与数据载体的安全管理

  5.1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建议使用档案部门提供的相关设备,使用数字化服务机构设备的,档案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5.2档案数字化加工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必须采用技术手段或专业物理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的信息输出装置或端口,如USB接口、红外线、蓝牙、SCSI接口、光驱接口等,封闭的装置或端口要定期进行检查。

  5.3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推荐使用国产设备并使用正版软件。数字安全与网络临近软硬件必须使用通过*认证的国产品牌产品。除必要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加工软件和第三方安全管理软件外,档案数字化加工计算机不允许安装任何与加工无关的软件。

  5.4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要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设备。

  5.5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环境中应配备具有权限管理、设备管理、端口管理、日志管理和安全审计等功能的数字化加工安全保护系统,准确记录授权用户的访问行为、设备接入和电子档案信息流向等信息。

  5.6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应具备流程定义、任务分配、过程跟踪、质量检测、成品制作、数据验收、数据备份管理等功能,并分别设置管理员、保密员、审计员,实行“三员分离”。

  5.7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建议由档案部门提供计算机等设备的硬盘、移动存储介质以及无法确保数据可靠清除的设备,并逐一进行检查、登记。数字化工作完成后,这些设备必须交由档案部门统一保管或销毁,严禁擅自带走。

  5.8用于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与其他设备和存储介质交叉使用,非数字化专用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带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5.9档案数字化过程中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和刻录设备应由档案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拷贝和刻录应相对集中。档案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移动存储介质数量的清点,数字化服务机构完成拷贝或刻录的数据介质(包括损坏的数据介质)应及时交接给档案部门指定的人员,并办理交接手续。

  5.10档案数字化设备和存储介质不得擅自送外维修,必须送外维修的应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由档案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5.11处理尚未开放档案的信息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秘密载体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6.档案实体的安全管理

  6.1档案部门要对拟数字化的档案进行涉密性、完整性、有序性及档案实体与目录的一致性检查。涉密档案要予以筛除,档案实体破损、残缺的要进行登记与处理,档案实体与文件目录不对应的要进行必要的记录或标示。

  6.2档案部门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分批调档,并与数字化服务机构的档案接收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双方确认准确无误后填写档案交接清单一式两份,注明交接档案的内容、数量、状况、交接时间和经办人等。

  6.3档案数字化加工不得损毁档案,出现档案损毁的,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修复和登记。需要拆装档案时,应尽可能地保持档案原貌。

  *档案数字化过程中要建立档案流程单,流程单包括档号、加工工序、设备编号、数量、经手人、加工时间等,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档案流程单应与档案实体同步流转。

  6.5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发现有涉密标识且无解密标识的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机构应停止该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在登记目录后立即将档案移交档案部门。

  6.6正在进行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必须每天入库(柜),不得在加工工位上留存过夜。

  6.7数字化档案要专人专柜保管,数字化加工完毕的档案要及时归还入库。对于离库时间较长或有虫霉隐患的档案,应进行消毒杀虫处理。

  7.档案数字化成果移交接收与设备处理的安全管理

  7.1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档案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对向档案部门移交的数字化加工介质(如存储介质、移动介质、备份介质等)、加工监控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实体出入库交接记录、加工人员变更记录等进行安全保密专项验收;凡未开展安全保密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项目进行总体验收。

  7.2档案数字化成果必须通过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检测,检测合格后双方办理数据交接手续。

  7.3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数字化服务机构应会同档案部门拆除其自带加工设备中的硬盘等存储介质,并将其与数字化过程中使用过的其他移动存储介质一起移交给档案部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7.4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档案部门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数字化服务机构所用的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设备中无信息留存。凡存有信息的,必须作清除信息的安全处理。

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档案数字化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档案及其数字化成果和相关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相关的档案、保密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档案数字化工作是指采用计算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等信息设备,对纸张、磁带、胶片、丝绢布等各类介质载体的档案内容进行数字信息转化,使其成为能被计算机识别的数字图像或数字文本的加工处理过程。

  第三条本省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在档案数字化工作中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同级及下级单位的档案数字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在业务培训、专业技术指导等方面为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档案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同级及下级单位的档案数字化工作中涉及安全保密的问题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章档案数字化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数字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建立健全档案数字化工作的相关制度,确保档案数字化成果在交接、加工、保管、存储和利用等工作流程中的安全保密,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各单位组织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有条件的应使用本单位自有的信息设备并由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

  绝密级档案及其他必须严格控制知悉、使用范围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应当使用本单位的信息设备并由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不得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承担。

  第六条各单位将档案数字化工作委托本单位之外的档案服务机构承担,应当符合本规定的条件,对档案服务机构进行保密审查,并对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承担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档案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取得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档案数字化类),并在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备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二)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投资;

  (三)参与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与所在档案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鉴证;

  (四)具备与档案数字化工作相适应的信息设备、技术力量和管理制度;

  (五)三年来未发生泄密事件和非法获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等保密违法行为纪录。

  第八条各单位将档案数字化工作委托给档案服务机构时,应当与档案服务机构签订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安全保密协议,明确档案服务机构的保密义务与责任。安全保密协议签订十日内应当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备案。

  委托进行档案数字化的单位应当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对保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九条承揽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档案服务机构,应当按本规定对全体参与档案数字化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开展上岗前保密教育,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职责与违法后果。

  档案服务机构应将签署保密承诺书人员的名单及个人基本信息汇总报送委托单位备案。

  第三章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场所管理

  第十条各单位自行实施或者委托档案服务机构实施档案数字化工作,均应在本单位内设置的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档案数字化工作场所(以下简称“场所”)进行,并负责对场所和相关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设置场所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所应独立设置,可封闭,临近档案库房,配备可覆盖全部场所的防盗报警、视频监控及消防等安全管理系统,对档案数字化工作实施全程摄像录像监控。保存监控视频数据的存储设备应由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单位永久保存备查。

  (二)场所内应配备安全可靠的档案装具,用于档案的临时保管与存放。严禁随地堆放档案。

  (三)场所外应设置专用储物箱柜,用于工作人员存放私人物品。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相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各类移动存储介质等个人信息设备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严禁将场所内的任何物品带离场所。

  (四)场所应符合《福建省档案安全管理工作规定》(闽档[2008]28号)中防尘、防火、防渍、防湿、防高温、防有害生物等安全管理要求,并尽量达到与档案库房相当的管理条件,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不受损毁。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单位必须制定、实施工作人员进出场所的管理制度,在场所出入口安装安检门,对进出场所的人员进行安检和身份核查登记。有条件的可以要求工作人员进入场所必须穿着没有口袋的统一工作服装。

  严禁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时间进出场所。

  严禁与档案数字化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场所。

  第四章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流程管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以及承揽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档案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档案出入库(室)的登记和交接手续。档案归库(室)前,各单位的档案工作人员应进行检查,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第十四条档案数字化工作人员在档案数字化的各个工作环节中应遵守有关操作规范和要求,防止对档案造*为损毁。

  第十五条在档案数字化工作过程中,各单位与档案服务机构必须针对档案的载体情况和质量状况,选择适宜的数字化加工手段和设备,最大限度延长档案的寿命。

  第十六条实施档案数字化的单位应当对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涉及档案实体与档案数字化成果移交的各个环节,建立完备的登记和交接手续,并对用于数字化工作的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采取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确保档案与档案数字化成果的安全保密。

  第十七条数字化成果必须通过技术检验,确认无病毒、木马,并验证有效后,方可按要求移交并储存到规范的档案信息系统数据库中。

  第十八条对数字化成果的利用,各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策略,按规定采取用户认证、审计、水印、文档加密等技术防护措施,确保数字化档案信息安全。

  第五章档案数字化工作的系统与设备管理

  第十九条开展档案数字化的单位,需要使用档案服务机构信息设备的,应当对所使用的信息设备进行检查,并纳入本单位信息设备管理范围,确保其符合相关的保密标准和安全规范。

  第二十条用于档案数字化工作的计算机、扫描仪、数码相机、声视频采集卡、移动存储介质等信息设备,应按照拟数字化档案的最高密级确定其密级,并按同密级的国家秘密载体使用、管理。

  用于处理尚未开放且不包含国家秘密档案的信息设备,应按照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用于档案数字化的信息设备及其组成的信息系统必须符合封闭性和独立性的要求,禁止与其他任何网络系统互联,禁止安装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各类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硬件模块和无线外围设备。

  第二十二条开展档案数字化的单位应采取物理的或者技术的措施,对用于档案数字化的信息设备的输入、输出接口的使用进行管控,使接口在通常情况下处于封闭状态。承揽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档案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封使用。

  因数据迁移、临时备份等工作需要使用信息设备的输入输出接口时,应经委托单位批准、登记,并由委托单位管理人员在场全程监督实施,实施完毕应再次将接口封闭。

  数据迁移、临时备份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应由委托单位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十三条承揽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档案服务机构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将其自带的信息设备中的全部存储部件及数字化过程中使用过的全部移动存储介质移交给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按相应密级的国家秘密载体保管或销毁。

  上述内容应当在安全保密协议中明确载明,所需费用应纳入委托单位档案数字化工作的经费预算。

  第六章档案数字化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联合或者单独对组织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单位和承揽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档案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对在档案数字化工作中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相关的法规、规章追究法律责任。

  承揽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档案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整改,由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撤销其注册登记的建议。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依照规定撤销其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违反本规定造成泄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组织实施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在具体实施前制定档案数字化保密工作方案,并指定机构或人员负责保密工作方案的执行。保密工作方案应连同与档案服务机构签订的安全保密协议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福建省档案局、福建省国家*共同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制度3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制度4

  一、档案收集制度

  1、接收档案时要坚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保证安全档案的质量,使安全档案符合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2、要定期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和有关资料。

  3、要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4、案卷要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移交的检索工具、全宗介绍和材料要齐全。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保管必须设置适应需要的档案库房、专用橱具,并有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措施。对发生褪变和破损的档案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橱具排列要自左至右,并便于管理和通风,是五节橱的要自上而下地编制橱具顺序号。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从上而下地顺序进行,排列要整齐、美观。

  4、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禁止乱放杂物,库房内外要设温湿度计,每天上、下午定时测试、记录。

  5、每半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严格档案的出入手续,做好日常登记,统计工作,按规定搞好年报。

  7、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库房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并配合有关保卫人员做好夜间值班工作;*时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入内。

  8、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保存的档案数量、状况详细交待清楚,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资料要严加管理,经常清点,不丢失,不泄密。

  3、不准随便摘录档案资料,私人通信,谈话不得涉及机密档案内容;不准把机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

  4、私人不准在办公室或存档案、资料的地方会客。

  5、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要集中存放,统一销毁,以免泄密。

  四、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随时进行登记。

  2、全宗和案卷数量要每年年底汇总、核对一次。

  3、及时准确地掌握并记录档案资料的情况。

  五、档案利用制度

  1、凡查阅档案资料者,特别是查阅机密档案资料,要说明查阅目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的要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薄》,并且只限批准的内容,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摘抄、复制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密,做好登记,用完后退交销毁。

  2、利用者在查阅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圈划、涂改、折角、拆卷或撕页。

  3、利用者必须在阅览内查阅档案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带出室外。

  4、查阅完毕,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

  8、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制度5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制度化管理5篇(扩展8)

——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制度1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报告。

  4、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各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总则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

  2.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 安全疏散指

  5. 示标

  6.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7.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8. 志是否在位、完整

  9.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10.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1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12.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13.灭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 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5. 灭火预案。

  第七章 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1.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2.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二)、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2、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 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7.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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