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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范文【精选7篇】(无形资产的评估报告)

更新时间:2024-02-11 16:15:29 点击: 来源:yutu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壶知道为您精心收集了7篇《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范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篇一

[关键词] 无形资产 评估方法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及特征

1.无形资产的概念。 无形资产一词在西方国家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对于什么是无形资产,国内外学者迄今尚未形成统一的共识。一般认为,无形资产是指由特定的主体控制、不具有独立实体,对生产经营或服务长期发挥作用,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如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专营权、土地使用权和商誉等。

2.无形资产的特征。 无形资产既具有有形资产的一般属性,又具有其特殊属性。(1)非实体性,无形资产不具有独立的物质实体,没有具体的实物形态,它必须依附于一定的物质实体作为载体来发挥作用。(2)垄断性,无形资产往往是由特定主体垄断占有,凡不能垄断,或者获得它不需要任何代价的,都不是无形资产。(3)效益性,不是任何无形的事物都是无形资产,成为无形资产的前提是,它必须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为所有者创造效益,而且能够在较长时间内持续产生经济效益。(4)独创性,无形资产中的技术性无形资产是科研劳动的成果,具有独创性。

二、无形资产评估目的及价值类型

1.无形资产评估目的。我国2001年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规定,当出现无形资产转让、投资、企业整体或部分资产收购和处置等经济活动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受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无形资产评估目的主要有两类:一是以无形资产转让、投资、股份制改造为目的的评估;二是按税法和财务法规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成本费用摊销为目的的评估。

2.无形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无形资产评估目的不同,评估价值类型选择也不一样,以无形资产转让、投资、股份制改造为目的的评估,使用收益现值价值类型。而无形资产不是作为一般商品来转让的,而是作为获利能力来转让的,其转让价值主要由它未来所能带来的经济收益决定。因此,应适用收益现值价值类型。以无形资产成本费用摊销为目的的评估,适用重置成本价值类型。

三、无形资产评估程序

无形资产评估程序是无形资产评估的操作规程。评估程序应当科学、规范,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合理。无形资产评估的程序如下:

1.明确评估目的。明确无形资产的评估目的,有利于正确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的范围,选择不同的评估价值类型和方法,保证所有者的权益。

2.鉴定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附着于企业,与企业共存的资产,因此,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人员应对被评估的无形资产进行鉴定(包过证明无形资产的存在、确定资产种类和有效期限),这是无形资产评估的基础工作,直接影响到评估范围和评估价值的科学性。

3.确定评估方法,搜集相关资料。根据待评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特点、评估目的和外部市场条件等具体情况,恰当选取合理评估方法。

4.整理并撰写报告。无形资产评估报告是无形资产评估过程的总结,也是评估人员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评估报告的编写要简洁、明确,避免误导。

四、无形资产评估的一般方法

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受成本、技术成熟程度、效益、技术的经济寿命、市场供需状况和转让方式的影响。因而无形资产的价值具有主观性、不稳定性、价值与成本不成比例等特征。

1.无形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指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减去应扣损耗或贬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如式(1):

V= Cr - DP -Df De (1)

式中:V 为无形资产评估值;Cr 为重置成本;DP 为实体性贬值;Df 为功能性贬值;De 为经济性贬值。其中,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是指现时市场条件下重新创造或购置一项全新无形资产所耗费的全部货币总额。重置成本法是资产评估具体操作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方法。但这种方法用无形资产的部分成本替代了无形资产的价值,没有充分的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而且无形资产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价值不同,要找到相同或相似的无形资产在实际评估工作中有很大难度,而且有些新的高科技根本就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参考对照物。此外,在判断资产贬值时,又很大程度依赖于评估专业人员的经验和判断力。

2.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如式(2)

(2)

式中: k为收益分成率,即转让分享收益的比例;V 为无形资产评估值;Rt 为使用该无形资产后第t 年增加的预期收益额;n为无形资产预计有效使用年限; i 为折现率。收益现值法的优点是:实和较准确地反映资产本金化地价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应用此法评估地资产价格易为买卖双方接受。其缺点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大,受较强地主观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在评估中一般适用与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的评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益能力是市场价值的集中体现,最符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要求。

3.无形资产评估中的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法也称市场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如式(3)

V = V P ×r, r =YC|(Ya + YC)×100 % (3)

式中:V P 为全新资产现行市价; r 为成新率;YC 为尚可使用年限; Ya 为已使用年限。现行市价法充分考虑了市场变化的因素,比较真实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但是资料收集和积累困难。但在有较充分的同类无形资产的销售信息,此法不失为一种较好的评估方法。

参考文献:

[1]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释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2- 3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篇二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风险,风险防范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无形资产的概念源于美国经济学家托尔斯·本德,包括无实物形态、具有超额获利价值和能持续发挥作用这三点涵义。国内外对无形资产还没有形成共识,目前对其的定义方法有比较法和列举法。如无形资产是有形资产的对称,是无物质实体的资产是从比较法的角度予以定义,而美国的哈特菲尔德于1927 年提出的无形资产的涵义是指专利权、版权、秘密制作法和配方、商誉、商标、专营权及其他类似的资产则开创了列举法定义无形资产的先河。之后又有不同学者对其不断的完善。本文所指的无形资产是广义的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风险的体现

由于其性质的特殊,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可能会使评估结果与客观价值存在偏差,从而误导交易双方而引发纠纷。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估对象的不确定性。《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将专利权、专有技术、生产许可证等列举为无形资产,但近年来出现的客户价值、营销网络、企业综合人力资源、企业管理水平、网址和域名权等新型资产等都具有被列举的无形资产同样的性质,却没有被收录。法律没有列举而实际又存在的无形资产是否是评估的对象?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尚无可参考依据和公认的标准,各评估机构只能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评估,导致评估结果没有可比性。另外,企业某项无形资产价值的实现可能是由于另外几项无形资产的综合效应,这便造成了无形资产的交叉重复评估。例如海尔商标是对海尔商品的质量、性能、服务等因素的标识,综合反映出海尔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融合了海尔企业的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营销网络、客户价值、管理水平等多项无形资产,这便给海尔商标的评估带来了困难,容易造成重复评估。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受限。无形资产评估主要用于对外投资和转让,其转让的是收益能力,其使用权和所有权具有可分离性。因此无形资产的交易价格主要取决于它所创造的超额收益。从评估对象和市场条件看,无形资产的投入产出具有弱对应性,账面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和虚拟性,加之研制与开发耗费的非标准性,这些特征都限制了成本法和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而使收益法成为评估无形资产的首选方法。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中,必须确定收益额、收益期限和折现率这三个基本指标。但无形资产的收益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如企业状况、行业竞争、外界市场环境等,企业收益额预测不确定性非常大。同时,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除了法制的保护期限和合同约定外,还受到科技发展的冲突,无法准确预测和确定。最后,无形资产的折现率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和评估机构的主观判断的影响,难以合理确定折现率。

(三)评估主体的执业风险

执业风险主要指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执业中业务素质未达专业要求或违反职业道德而导致评估结果失实,使评估报告使用者权益受到影响,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因此承担诉讼或仲裁及赔偿责任等风险。知识、技术型无形资产,专业性强且种类繁多,在公开市场上难以找到参考物,需咨询相关的专家;某些无形资产如非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对外是保密的,信息资料和技术经济参数的收集较困难,加之评估中很多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不仅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困难,并且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发育没有完全成熟,资产评估行业不规范,由委托方提供数据和资料,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存在一定的质疑。

(四)评估结果的使用风险

评估结果使用风险一般是在评估工作结束后,外界各种相关因素出现并发生变化而引起的。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主观性较大,市场因素变动多,但其实际价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因此,无形资产评估需要在严格的技术性能鉴别基础上,在较多评估假设条件下,借助于数学模型进行测算得出模拟价值。并以评估基准日为时间参照,按照无形资产实际状况对其进行的评定估算。由于无形资产评估的时效性和现实性特点,评估报告书通常约定有效期为一年。但是,评估报告书的使用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不按约定,策略性使用评估结果,或因使用人本身素质问题,不清楚此方面相关规定,从而引起评估结果使用风险。

三、无形资产风险的防范

(一)规范无形资产评估环境,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法律法规。我国无形资产评估风险与当前经济中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密不可分。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探索无形资产评估操作实务,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专业标准,使无形资产评估有法可依。其次,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信息服务网络体系,成立专门机构从事这方面的研究与咨询,向评估机构提供可参考的市场平均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等信息,降低非市场因素的影响,从而规范资产评估行为。最后,强化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良好的自律管理,保证资产评估市场行为和业务操作的规范化,使其真正成为履行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社会中介行业。

(二)评估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增强风险意识。评估机构应当努力塑造企业形象,树立以质量求发展,以信誉求生存的理念, 对于超出自身评估能力的资产业务,应不予接受。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评估损失理赔制度和评估风险保障机制,提高评估机构的风险承担能力。建立以评估质量为核心的绩效评估考核制度,促使员工积极提高评估的质量。加强职业道德观的建设,做好评估人员的后续教育,做到职业技能和道德修养的双提高。

参考文献:

[1]宗义湘,张润清,张洪杰。量化研究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意义及应注意问题【J】.经济论坛,2004,(19)

[2]刘德运。无形资产评估【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篇三

关键词: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 问题 解决方法

前言

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及先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度越来越高,其中,无形资产旱已变成影响一个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性要素,目前,评判一个企业竞争力及技术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就是对企业拥有无形资产实际数量的多少,无形资产作为体现企业综合力量的集中表现,是企业科技水平、研发水平、管理水平及营销水平的凝聚体现,为此,不断强化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及经管对于促使企业竞争力及企业价值的进一步提升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及现实性作用。

一、无形资产及无形资产评估

(一)无形资产评估概念

无形资产评估是具备一定评估资格的主体,是将最终的评估目的作为出发点,挑选适合的评估标准,按照规定的评估程序,以正确、科学、公认的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属于一种社会性经济活动。我们从无形资产评估的概念中可以了解到,无形资产评估是由评估主体、评估客体、评估目的、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及评估方法共同构成。

众所周知,无形资产是一种具有不确定性及不可分性的主体,这样就会致使很多的自创型无形资产无法得到精准的计算,即便存在已经确认入账的情况,可是计量成本方面也是较为缺少的,其中,商标、专利进行研发及制作的过程当中所投入的大量研发费用并未完全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当中,从而造成账目上反应的无形资产价值与实际上存在巨大的差异性。所登记入账中的无形资产价值并不能够作为今后进行交易的真实的价值基础,所以,企业在针对资产拍卖、转让、出售、合作的时候一定要对企业的无形资产实施严格科学的评估,这样才能够体现出一个企业中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伴随着整个社会经济的迅猛进步,无形资产评估逐渐受到了大众的注重,目前,简单的现代化企业机制进行产权交易创建企业公司进行技术贸易及对侵权赔偿的相关活动,都会对无形资产评估造成较大程度的影响,可以看出,无形资产评估逐渐以一个新领域出现在大众的视野当中。从我国新制定的《公司法》当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企业来讲,无形资产占据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可高出总资本的70%。

鉴于国家有关部门对无形资产评估方面的约束力的松弛,在快速进步的先进科学技术的推动下,一个企业中先进的科技成果及科学技术价值在企业价值中占据的比重正在不断的上升,为此,查看企业中先进科学成果及先进技术价值所占据的比重,则需要对企业中的无形资产实施无形资产价值评估。

再者,实施无形资产评估对风险投资的吸引将起到重要的现实作用,为此,风险投资单位在对企业项目进行选择的时候一定要加以重视,特别针对含有技术性、成长性、成熟性及风险性加以关注,可是真正所注重的是企业无形资产在市场中的实际获利性能的高低。一个处于试验过程中且不具备一定保障功能的、不能够证明在不久的将来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是不会有任何吸引能力的。可是针对这种类型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权威机构对其进行资产评估则必然会促使投资者的兴趣大增。

最后,企业无形资产评估能够促使企业注册资本金增加,通常,企业注册资本金越小,其在具体经营当中便不能很好的展现出企业的真实的经济实力,丧失掉很多良好的发展及与其他企业共同合作的契机。

二、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的问题

(一)未选择正确的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因在无形资产的认识上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为此出现大量国有资产不断流失。第一,中外合资当中对中方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偏低,造成无偿合资无法得到有效的利用。根据相关资料统计得出:目前,我国90%的合资企业当中在无形资产合作早期,专利权、商誉、商标权都未计入无形资产当中。第二,国有企业股份制实施改造的过程当中,并未对无形资产进行专业性的评估,这样将会造成企业无形资产被排出在企业股本以外。有的企业即便已经对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可是仅限于对专利、商标进行的评估,针对存在一定难度性的无形资产,像特许经营、商誉等都是完全不计入无形资产的。第三,一部分企业进入一种极端的状态。也就是说,对无形资产评估值呈现出不断升高的状态,并且评估范围逐渐增大。当前,我国并未有完全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同时也缺乏一定的无形资产评估实施细则。

(二)未选择科学的评估方法

目前,我国处在经济转型的特殊阶段,在市场经济发育有待成熟的情况下,市场上成功的无形资产成交案例是非常少的,无形资产评估需要的参数是不能获得的。通常,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包含了: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其中,成本法当中,会受到无形资产账面成本欠缺、投资成本薄弱、虚拟的入账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将会造成在使用重置成本法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的过程当中出现所需数据信息不完整、原始成本无法查找等一系列的不稳定性因素的存在,为此,成本法在使用的过程当中通常会有所需数据信息不准确、不充分的问题存在,这样将不能够保证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市场法当中,受到无形资产不可比特点的影响,致使无形资产不具备特有的市场价值。每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同行业当中所处的地位是完全不同的,这样便会造成不一样的超额盈利水平,为此针对不同类别的无形资产价值也将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除此之外,受到我们现实国情因素的影响,可以利用的无形资产交易历史资料非常有限,为此,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市场法的运用也将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三)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信息有待进一步完整

1.评估结果表述不正确价值概念不清楚

在当前的无形资产评估过程当中,评估实际过程是非常复杂的。譬如,以产权转让为基础条件的评估,像以出售对外投资为最终目的的评估;以非产权转让为基础条件的评估,像品牌价值评估。评估价值类别有可能是市场价值,也有可能为非市场价值。可是从全部能够看到的无形资产评估内容当中,无形资产评估价值都被“盖上”了公允市场价值的“帽子”,以此致使使用者对最终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产生造错误的理解。

2.评估结论成立条件表述模糊不清

在未对相关性假设进行全面披露的情况下,造成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存在错误使用的情况;无形资产评估师随意使用评估假设及前提,最终造成评估报告使用人员不知如何正确的使用评估结果;未对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进行严格科学的界定。通常情况下,无形资产评估结果是以特定的价值定义在特定的时间当中,旋转适合的评估方法进行的价格数值估算,要知道,相同的评估对象若评估目的、价值类别上不同,最终的评估结果也会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性。可是在现实的评估工作当中,评估师对于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所作出的最终界定是存在很大差异性的,这样便会对整个社会及整个评估业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为此,深入进行无形资产评估内容的探究,促使无形资产评估水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将是非常重要的。

三、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正确选择评估对象

从各个企业的具体状况入手,挑选适合的评估对象。针对保持平均经营水准的企业,其无形资产获利性能体现在企业的超额收益能力当中,超额收益体现在高出社会平均年水准的利润当中。在现实的社会生活当中,会受到评估对象的不确定性的影响,使得超额收益并不一定是高出社会平均水准利润的真实体现,通常体现在追加的利润上面。从一些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无形资产的获取及采用将会成为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因素,此种状况下则需要以企业无形资产利润的实际增加情况对企业无形资产价值进行科学的评估。购买方在购买及采用无形资产所形成的市场垄断的过程当中通过垄断价格进而促使垄断利润的进一步实现,此种状况下则可以市场垄断的具体状况出发,利用利润测算评估方法针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科学的评估。

(二)选择正确的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通常是从无形资产评估类别、特征、评估目的等因素出发进行评估方法的一种选择。在选择使用收益法的过程当中需要特别针对预期收益及超额获利性能加以特别的关注,同时需要针对有关的预期变动、收益期限及收益有关的配套现金、现金流量、风险性要素、货币时间价值进行综合性的浅析。其中,在计算收益额口径及无形资产评估折现率方面要确保一致性,为此,则不能够把其他方面创造的收益计入无形资产收益估算内容当中,与此同时,需要兼顾到与之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市场经济情况、技术水平、企业经营发展等现实性因素对无形资产折现率、收益额及收益期带来的影响。若在现实的评估过程当中遇到与现实状况存在差异的情况,那么,一定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对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披露加以规范化

1.针对无形资产评估报告需披露无形资产评估假设

一般情况下,评估结果是要创建在假设的前提之上的,针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过程当中,评估师一定要做出相关的假设,在假设评估报告当中开展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的披露,评估报告使用人员可以评估师做出的假设来选择适合的评估方法及针对评估参数进行科学正确的浅析。

2.针对选择的评估方法依据进行披露

一般情况下,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收益法是被经常使用的一种评估方法,评估师在具体的评估报告当中需要针对所选择使用的评估方法缘由进行全方位的披露,以便于为评估使用者提供充分的材料。

3.针对参数取值依据进行披露

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若选择收益法,那么便会关乎到一些非常重要的评估参数,而折现率就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参数。具体的评估报告当中,评估师需要针对折现率计算模型进行全方位的解析,披露企业在使用此项无形资产的过程中所需濒临的一系列问题及风险性因素,体现出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的方法及相关根据,唯有针对参数取值进行全方位的披露,才能够为评估报告使用人员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估数据。

针对技术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挑选正确的评估参数。其中,较为常见的参数包括:技术资产经济寿命期、折现率、预期收益额等,其中,超额收益年限通常是从法定保护期限、合同期限及技术方面的具体状况入手进行浅析的,其实,技术垄断性及代替性直接关乎着超额受益年限,其中,领域的不同会使得超额收益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篇四

《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实施七年来,在规范企业价值评估执业行为,提高企业价值评估执业水平,巩固拓展企业价值评估市场和服务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绝大部分内容经实践检验是行之有效的。七年来,我国评估准则体系基本建立,国内外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和实践有了新的发展,国内证券市场和产权市场逐步完善,评估实践对企业价值评估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对《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修订十分必要。修订后,准则的整体框架、相关术语、披露内容等方面实现了与其他评估准则的协调;对市场法和收益法的具体运用提出了细化要求;对控制权和流动性溢折价的考虑、评估结论的形成方式等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评估报告披露的内容进行了重新梳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修订,对指导和规范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促进评估行业更好地服务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总结和固化了企业价值评估中通行有效的执业实践,有助于巩固评估行业的传统核心业务,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对评估专业服务的要求,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二是提升了对企业价值评估的要求,为评估师提供了较为超前的实践指引,有助于提升行业专业性;三是促进了评估理念和评估方法的国际接轨,增强了准则的国际趋同;四是通过准则的提升,实体性准则层次实现了企业价值、机器设备、无形资产、不动产和珠宝首饰等主要一级资产的全覆盖,完善了准则体系。

对评估报告等准则中签字盖章条款的修订,旨在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相关规定,满足评估机构执业需要。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评估报告和业务约定书;评估机构可以授权分支机构签订业务约定书;分支机构负责人可以根据授权签署评估报告和业务约定书。这次修订遵循了“适当授权、风险共担”的原则。修订后的签字盖章制度既适应评估机构做优做强做大的需求,方便执业,又可以合理界定执业责任,满足执业质量管理的需求。

《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是服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文化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指导意见的有以下意义:一是将更好地促进评估行业服务商标的转让和许可,促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二是完善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框架。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的需求,中评协近几年已经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和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后,我国在无形资产方面的评估准则框架体系主体构架基本完成。三是填补了国际空白。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是国际上第一个关于商标资产的评估准则,将为国际上相关评估准则的制定提供借鉴。

《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试行)》旨在指导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时合理分析高科技企业和无形资产等特殊收益形式资产的价值,特别是文化产业中相关资产的价值。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的创新了评估方法的运用,有助于合理发现特殊收益形式资产的价值;拓展了评估服务范围,有助于促进评估行业服务市场需求。

此次修订和新建工作,各环节工作到位,遵循规定工作程序。在充分吸纳监管部门、评估报告使用者和评估行业意见的基础上,着眼于国际接轨,着手于国情国体,服务于我国资产评估事业做优、做强、做大。

此次修订和新建工作是落实准则动态更新机制的具体体现,将促进评估准则更好地服务市场、服务行业。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篇五

关键词:外资并购 无形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草案

随着跨国并购投资在投资比例中增长,很多法律问题也随之产生,其中交易定价尤其是无形资产评估就是外资并购中的核心问题之一。因此如何完善外资并购中无形资产的评估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很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框架

现行法律中涉及无形资产评估的规定主要散见于《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并购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上述几部法规都是由国务院职能部门颁布,法律效力层次都不高。同时这些法规都知识原则性地提出外资并购中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要求,并未涉及无形资产评估的具体问题。实践中,资产评估机构的操作则主要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以下简称《资产评估准则》)。

值得关注的是,2012年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虽然该草案目前尚未生效,但草案建立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基本框架,厘清了长久以来混乱的资产评估市场秩序,评估机构资质和法律责任等问题。

首先该草案建立了管理机构的协调机制。目前我国评估市场已形成了包括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和保险评估在内的六大类评估专业,分别由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和保监会分别管理。草案效仿反垄断审查机制,提出“国务院建立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协调和指导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构想。

其次,草案理顺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体制。草案设计了行业自律组织管理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组织的二元监管框架,并明确划分了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各自职责范围。

最后,草案将制定具体评估准则主体的上移。现行《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中除基本准则和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属于财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外,其余具体评估准则均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法律地位模糊。而该草案则明确规定,各专业类别的评估执业准则和有关标准由各资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实施,由此使得具体评估准则作为部门规章的法律地位得以明确。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监管

(一)对交易方的监管

虽然并购交易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行为,交易价格的确定应主要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属于民商法的管辖范畴,但基于外资并购可能带来的资产流失考虑,《并购规定》等法律法规也对这种商事行为施加纵向监管。

1、法定评估义务

《并购规定》强调资产评估是外资并购过程中的必要程序。本文以为,外资并购中交易双方的这种法定评估义务实则上体现了监管部门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监管的用意。资产评估事务所等独立第三方通过实施评估,一定程度上能够监督国有资产人在国有资产交易中的权力寻租;也能防止交易方通过贱卖资产从而变相向境外转移资本。

2、法定报告义务

《并购规定》则在《并购暂行规定》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在并购后企业并更或设立登记时应当报送资产评估报告,如涉及国有资产的,还包括国资备案或核准文件。由此弥补了原暂行规定没有明确要报送资产评估报告的立法技术疏漏,使得法定评估规定得以落到实处。

3、交易价格限制

资产评估很大程度上受评估机构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以及并购双方之间交易心态和谈判能力的影响。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则更主要的根据历史数据对现状和进行评判,并依赖于买卖双方对企业未来的不同预期。因此,《并购规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仅将评估结果只可作为双方协商的参考。

同时,《并购规定》又设置了“禁止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让股权或出售资产”的限制。但由于《并购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明显低于”这一关键性概念都未给出明确定义,监管机关实践中极少适用本条,资产评估的意义被大大削弱。因此,本文以为,有必要对“明显低于”概念给出一个明确的下限,提高该条款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4、审计监督

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机构,评估机构进行评定估价,审计机构对评估报告进行审计监督。如果审计机构发现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评估存在漏评或评估价值明显过低的情况下,应当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和重新评估建议,以防止资产的流失。

(二)对评估机构的监管

无形资产评估,对评估人员的专业技术素养以及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要求都很高,然而目前我国资产评估机构多由挂靠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评估机构脱钩或改制而来,容易受到行政干扰,独立性和中立性较差,与真正独立的中介机构的要求存在很大距离,资产评估机构的责任、风险、质量和信誉意识缺乏,违规操作现象也较严重。

《资产评估法草案》的出台一定程度上澄清了资产评估行业的性质、评估机构的资质要求、法律地位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初步构建起一个以资产评估人员为管理对象,以行业自律性管理为主,以社会监督和法律制约为保障的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可以预见,该法案的最终出台将对完善我国资产评估管理体制具有提纲挈领的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哈克。美国评估准则体系与国际评估准则[J].中国资产评估,2008;10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篇六

【关键词】 无形资产; 违规评估; 伦理分析

一、引 言

无形资产违规评估意指资产评估师迎合委估资产当事人的要求,违反独立、客观、公正的无形资产评估原则,背弃务必恪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出具失真评估结论,造成集体或私人资产的流失。无形资产违规评估折射出资产评估中介的道德问题,温家宝总理在2008、2009两届夏季达沃斯年会上都强调,经济人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要注重道德。“商才的培养之道,……原应以道德为本,舍道德之无德、欺瞒、诈骗、浮华、轻恍之商才,……根本算不得真正的商才。”

无形资产是现代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石,一般占到企业资产总额的50%~70%。无形资产评估能否客观公正,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甚至存亡,但是在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本来是保值增值、促进无形资产经营管理的无形资产评估,却被某些人用作达到某种不良目的的工具。因此,分析无形资产违规评估问题,寻求理性的应对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无形资产违规评估现状

(一)存在无形资产评估行业潜规则

行业潜规则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对行业发展乃至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产生极强的腐蚀作用。由于“无形性”特征,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相对于有形资产而言较难把握,也因此给评估中介有机可乘,部分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在利益驱动下,以“尊重客户”为理由,违反无形资产评估程序,导致评估数据失真。根据国家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04年度全国资产评估机构检查,有1 871家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占资产评估机构总数的55.8%。

(二)无形资产评估师未能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由于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以获利为根本出发点,所以“在评估机构以营利为目的的格局下,所谓的独立第三方实际是根本不存在的,评估机构利用专业知识为其委托人谋取利益最大化。”北京地区的资产评估行业检查报告显示:(评估)普遍存在对基本事项、重要事项表述不清晰,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对委估资产的权属未充分关注并清晰披露。在ST圣方案中,资产评估人员乔某违反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配合圣方公司总经理刘某的授意,出具虚假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评估金额高达2.4亿元。类似的案例还有新宇软件案、海南新华案、红光案、四川泰港案、深圳评估公司假报告案等。

(三)待估无形资产资料造假

少数企业为了经营或投资目的,对无形资产相关资料进行造假,例如四环生物诉北京维达法姆科技有限公司案,维达法姆科技有限公司虚构“生物蛋白舌下给药专利技术”,并由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该项专利评估,价值高达1.14亿元。经调查维达法姆科技有限公司所谓“澳大利亚专利号:200790133”只是临时申请号,并非专利号。

三、无形资产违规评估的伦理分析

(一)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缺陷为失德评估提供了机会

根据《国际评估指南——无形资产评估》和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我国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过程时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通常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由于不同的评估方法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在评估无形资产时,评估人员利用评估方法的缺点,过高或过低评估委估资产的价值。例如评估人员利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时,由于收益法容易受评估人员个人判断的影响,评估人员对评估结果的个人偏见,会微妙地影响那些极为敏感的经济变量。有时又不以市场依据验证相关的经济变量信息,从而导致评估结果的偏差。

(二)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导致评估人员违规

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下发的《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在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过程中,无论是信息流、资金流还是物质流,都需要以信用作为媒介。完整有效的信用体系,能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增强交易各方的经济伦理观念、培育现代企业文化。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客观上造成市场经济行为中的信用缺失现象,假冒伪劣、商业欺诈、财务失真、金融诈骗等现象屡禁不止,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也为无形资产评估人员主观违规创造了条件,采纳委托人建议、蓄意评估的现象也由此产生。

(三)我国市场经济伦理建设的弱化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指出,当代经济学的一个重大缺陷,就是经济学与伦理学的严重分离,造成了现代经济学的严重贫困化。我国传统的经济伦理比较重视义利结合,先秦时期墨子就曾主张:“义者,利也”,强调义利一致。这种义利结合的经济伦理思想一直延伸至明清,“经世致用”的主张成为当时主要的思想取向。但是到了当代,由于市场经济的趋利性,一切商品及劳务均以货币形式进行衡量,极大地膨胀了人们的利益欲望,与此同时,市场经济的不完善,为市场投机创造了机会,经济伦理的约束逐渐被功利主义思想突破,企业的道德底线也一再受到社会质疑。社会守信企业不断减少,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经济伦理倒退现象。我国市场经济活动因缺乏伦理道德观念的批判、制约与引导,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人文精神有减弱趋势,也因此传导到无形资产评估这一微观经济活动,导致违规评估现象发生。Stephen J. Petuck在评述资产评估活动时指出,作为“经济人”的评估师,当面对评估过程中的利益冲突时,发生道德风险的行为就不足为怪,但估价师应当坚守道德准则,避免客户的影响。

(四)违法成本不高导致评估行业伦理底线失守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范文 篇七

一、当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资产评估是维护国有产权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评估结果是确定涉及到资产的基准价格的依据,也是建立保护严格的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环节。然而,当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认识程度不全面。一些企业和部门对资产评估工作认知度还不够全面,单纯地认为评估只是为了某种经济行为的需要,不能从履行出资人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角度去充分认识资产评估的重要性,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目的,臆定评估值,致使出现了资产评估走过场。

(二)提供资料不齐全。产权单位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所需资料时,存在着资料不完备、不齐全,报告附件或缺等现象,甚至有者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难以体现评估资产的全貌,容易形成帐外资产,埋下了国有资产流失的伏笔。

(三)评估工作不深入。有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委托范围内的资产,没有认真履行盘点清查、实地勘察等必要的核对程序,对债务债权类资产没有进行必要的函证,只是对资产的帐面数凭工作经验作出评判,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资产公允价值,难以保证评估结果的真实、合理和完整性。

(四)评估方法不恰当。评估执业师在开展评估业务时,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并恰当选择。而一些评估执业师在对某些资产进行评估时方法选择不恰当,不慎引用评估假设,扭曲了资产价值。如房屋、机器设备等局限于公式性计算价格,仅考虑了原始成本折现率,而忽视了房屋类别、属性、地域等问题,按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不能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市价法及收益法的客观实用性来评估,难以反映评估对象的公允价值。

(五)评估内容不齐全。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形态资产。那些以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转让为目的进行的资产评估,必须对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但是,在一部分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中,对专利、商标、商誉等极具价值和增值潜力的无形资产按极低的价格评估或不评估不说明等。

(六)信息披露不充分。评估报告应当披露必要的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正确理解评估结论。但在有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对于不动产的总体情况、产权特点、权属关系以及资产的担保、抵押、剥离、租赁、权证变更等可能对评估资产价值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不够充分。

二、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对策思路

针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的规定,笔者认为应当按照“明确职责、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的目标要求,来规范和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一)明确委托主体。当企业发生资产评估行为时,应当由国有资产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与之签订《资产评估委托书》。企业应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隐匿或虚报资产。这种按照经济行为批准权限与核准备案相一致的原则,进行的核准备案制度,有利于提高效率,分清责任,更好地体现权、责、利的统一,确保中介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同时可以有效地防止企业与中介恶意串通、隐匿资产、虚增负债和低评漏评等舞弊现象,防止企业内部人及其他关联利益方与中介形成利益共同体和一致行为人的产生。

(二)严格选聘条件。产权持有单位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择优和高效的原则,严格选聘有资质、有信誉、有业务胜任能力的评估机构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资产评估机构要自觉坚持《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资产评估工作。

(三)规范评估程序。执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评估方法。按照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步骤组织实施评估业务,对委托范围内的资产、负债实施实地勘察、核对,客观公正地进行资产评估,最大限度地保证评估结果的真实、合理和完整性,为资产处置提供客观的价格依据。积极推行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方法,对涉及企业价值评估的项目原则上要求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验证,使国有企业多年形成的品牌价值、商誉等无形资产得到充分体现,有效提升评估报告的质量。

(四)提高执业水平。按照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加深对资产评估准则的理解,切实提高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更新和提高执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练掌握现行各种有关规定和实务标准,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同时,评估机构也应不断创造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强执业人员执行各种类型评估业务的经验,提高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

(五)实行专家评审。建立资产评估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度,对重大项目的资产评估,应实行专家评审,邀请专家对重大项目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范围内容、取价标准的依据及评估程序进行综合评审,让评估方面的专家对评估报告的质量作出评价。并在实践中不断扩大专家评审范围,不断扩大专家队伍的覆盖面,特别是增加特殊行业、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家。因为专家评审可以更多地从行业执业行为的角度,更加关注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相关的内容。通过专家评审,力求实现评估程序更加合法、评估过程更加合规、评估结果更加合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资产评估机构在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中的执业情况,加强与相关评估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组织开展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质量抽查,对评估人员、评估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建立评估管理档案,加大对违纪违规执业机构和人员的查处力度。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对于违规的中介机构根据情况,采取通报、警告、将不良记录备案、停业整顿、取消国有资产的评估业务资格等措施。中介机构应树立风险意识,加强质量控制,注重品德要求,强调职业道德,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利益,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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