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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管理制度优秀9篇(餐饮管理制度优秀9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3-03-31 21:29:57 点击: 来源:yutu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朋友们带来的9篇《餐饮管理制度》,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餐饮管理制度 篇一

一、证照和人员管理

1、在店内醒目位置挂置《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监督公示牌》等证照原件;

2、统一管理员工的健康证,并将其留存在店内以备随时检查;

3、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操作,必须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个人卫生符合卫生要求。

二、设施设备管理

1、墙壁、天花板、门窗保持清洁,无蜘蛛网、霉斑及明显积垢;

2、厨房地面平整,无积水油污,排水沟通畅;

3、操作台、冰箱表面、脱排油烟机等加工设施设备与加工用具无明显积垢,保持清洁;

4、脱排油烟机应无明显油腻,挡火板保持完整和清洁(每天清洗);油烟管道定期由专业公司进行清洗,重餐饮至少每月清洗一次,轻餐饮每月一次,商户应将清洗合同及每月的清洗记录提交商业公司备案;

5、有防蝇防尘设施并能有效使用;

6、垃圾桶加盖并外观清洁。

7、电器设备安装符合规范,电线都有套管,无裸露,拖线板不能再接拖线板,拖线板应固定。

8、灭火器(箱)应保持整洁,无灰尘和油污,瓶内压力在有效范围内;

9、包厢内应有排风机;

10、餐厅正门应配备风幕机;

11、应定期检查店内所有食品的'保质期限,确保每日供【t7t8美文号】应的食物是非过期食品。

12、公共区域禁止吸烟,独立区域或包房可设吸烟区但应有明确标识。

三、食材管理

1、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按规定索取食品原料证件和有效购货凭证,并做好台账记录;

2、任何食品食材不可直接堆放于地面,必须有货架将食品、食材与地面隔离;

3、储藏冰柜应做到生、熟食品完全隔离储藏;

4、不采购、经营国家及本市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不出售明令禁止出售的任何食物;

5、应定期检查店内所有食品的保质期限,确保每日供应的食物是非过期食品;

6、烹饪所使用之任何原料,尤其油品必须要做到容器卫生,生产方、油品种类、保质期、生产日期等标示清晰;

7、餐饮商户内应设有过期食品专门放置处,要求做到与可售食品放置点完全分开、隔离,不会造成由于混淆放置点而错拿,并要求在短时期内将过期食品清理出店,不将过期食品长期放置于店内。

四、加工操作卫生

1、粗加工水池有标识,荤素食品分类清洗;

2、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无交叉污染;

3、任何食品食材不可直接堆放于地面,必须有货架将食品、食材与地面隔离;

4、生熟容器、工用具有明显区分标志,不混用;

5、食品烧熟煮透、储存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储存温度和时间符合要求;

6、餐饮商户内应设有过期食品专门放置处,要求做到与可售食品放置点完全分开、隔离,不会造成由于混淆放置点而错拿,并要求在短时期内将过期食品清理出店,不可将过期食品长期放置于店内。

五、专间操作卫生

1、更衣、洗手消毒设施、空气消毒设施、空调设施、冷藏设施等能正常运转,温度控制在25度以下(备餐间除外);

2、消毒间应为独立的房间,配备三个水槽,不得存放其他杂物,严禁存放垃圾;

3、专间内不得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未经清洗处的水果蔬菜、杂物等。

4、储藏冰柜应做到,生熟食品完全隔离储藏。

六、餐具消毒卫生

1、餐具清消毒用品需符合国家规定(即能提供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证);

2、洗水池与粗加工水池分开,餐具消毒、保洁符合卫生要求。

3、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七、其它

不可私自出售以下明令禁止出售的任何食物:

a)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蟛蜞、鳌虾及死的贝壳类水产品;

b)咸虾、毛蚶、赤贝及未经批准的腌制生水产品等;

c)包装标识无或不全的定型包装食品;

f)受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g)用化学物品加工的水发和畜禽产品;

h)腐烂、削皮瓜果;

i)无证食品。

餐饮管理制度 篇二

一、总则

1、为了强化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更有效的为企业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三个部分:岗位及职责、会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办法。

3、本制度暂适用分公司。

二、岗位、职责、分工

(一)分公司财务组织设以岗位:1、总出纳;2、收银;3、库管;4、财产库管;5、财务负责人;6、会计核算组。

(二)会计核算组分为:1、采购应付账款组;2、收入、应收账款组;3、固定资产核算组;4、成本核算组;5、工资核算组;6、材料核算;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组。

(三)分公司视具体情况可录用1人1岗,1岗多人,1人多岗制进行岗位分配。

(四)职责

1、财务负责人

(1)领导分公司财务工作,参与分公司经营决策;

(2)组织人员制定分公司财务制度和参与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建设;

(3)监督财务制度执行;

(4)执行财务稽核、综合分析职责;

(5)审核对外报表并签字;

(6)组织会计培训、会计考核;

(7)组织实施财务公关计划(银行、税务等);

(8)对处理财会不当造成的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视具体情况负相应责任;

(9)对基地、门店成本、费用管理措施监督执行不严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0)对不及时清理现金、存款、往来账款等账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1)对各种会计资料管理不善,出现损坏、遗失负责;

(12)对未做好财务分析工作负责;

(13)财务负责人应参与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

(14)财务负责人应参与投资项目的核算与控制;

(15)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有检查权、监督权;

(16)对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收、支,有权制止并呈报总裁;

(17)对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有建议义务,可提出修改意见,如分公司财务与集团财务意见不一致,应先执行集团财务制度并上呈总裁意见书;

(18)对基地、门店、分公司各环节的节约和浪费情况有权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19)对各部不合理现象在征得总裁意见后可分开临时财务会;

(20)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有关标准、定额、管理措施等资料;

(21)组织制定各项费用定额、计划成本、计划毛利率,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必要资料;

(22)负责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现金、财、物进行临时抽检和盘点;

(23)负责组织实施会计电算化方案;

(24)负责拟定会计岗位职责,对会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2、会计职责

(1)采购、应付账款核算;

①审查采购调查报告;②审查申购计划;③审查采购入库单、申购单是否一致;④审查入库单各项是否准确无误;⑤审查采购结算凭证(发票入库单、送货单等),防止错付、漏付、重付;⑥采购成本差异核算;⑦登记应付账款账,材料成本差异明细账;⑧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

(2)销售、应收组;

①审查营业日报各项目;②审核收银记录本;③审核折免单据;④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⑤正确计算销售成本;⑥登记收入,应收相关成本明细账。

(3)固定资产核算

①企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核算;②折旧核算;③清理核算;④制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和折旧单据;⑤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⑥固定资产清理整顿。

(4)成本核算(使用不当,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处理)

①审核各项费用单据;②会同各部门制定费用标准及管理办法;③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④登记有关明细账。

(5)工资核算

①制定工资表;②分配计算;③审核发放。

(6)材料核算

①审核材料收发凭证;②核算材料领用存;③登记有关明细账;④各项低耗品的购进、领用、摊销核算;⑤各项低耗品及材料的报废核算。

(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

①审核记账凭证;②汇总记账凭证;③登记总分类账;④月终财务分析;⑤填制各类报表。

3、出纳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参见《集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限额由总裁制定,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3)不得私自支出现金,均以总裁签字为依据支出现金;

(4)认真做好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做到月清旬结;

(5)认真审核各种报销凭证,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办理支付手续;

(6)各种支票严加管理,建立领用消号制度,任何支票的使用都须总裁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7)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9)现金收支应立即加盖印记并登记;

(10)配合会计做好现金盘点工作。

4、收银职责参见《收银制度》

5、库管职责参见《库房管理制度》

(五)会计分工

1、出纳暂由集团公司出纳担任;

2、库管分为原材料库管和财产库管;

3、会计核算组由两名会计共同承担。

三、会计核算办法

(一)分公司实行统一核算,单独计算各部盈亏制度。

(二)资产管理

1、外购资产(固、低)以实际支付价款加上合理费用(运输、税费等)为计账金额。

2、内部调拨:(1)有账面价的按原账面价;(2)无价的以估计价加上修理费、运费等合理费用为计账金额。

3、在建工程(装修等)以扣除可移动月财产(固、低)价值入账,可移动财产单独计价管理。

4、原材料购进通过“物资采购”核算入库,领用采用计划价格(原材料的管理参见《存货管理》)其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核算”。

5、成品菜的入库、发出均采用“计划成本”计价,其差异通过“责任成本差异”科目或直接转入“本年利润”。

6、内部交易采用“计划成本”制,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核算。

7、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税法规定执行(绩效考核照三年计算)。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以下)一次摊销。

9、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金额较大(房租等)的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金额较小(100以内)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14、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落实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余的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赔款、罚款和计账依据,应建立明细账。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额为计账金额。

2、其他与营业无关的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

3、收入按门店设置明细账。

(五)成本、费用

1、成本、费用按门店和基地设定二级账。

2、成本内容: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销耗除外)。

3、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四、会计处理程序

(一)原始凭证审核

1、收款凭证

(1)收据:经出纳、交款人签字;

(2)缴款单:出纳、缴款人签字,其附件有营业日报、折免记录、特殊现金支付,营业日报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折免记录须折免负责人签字,短、长款记录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特殊现金支付(有总裁口头指令)须补办领款手续;

(3)银行进账单;

(1)、(2)、(3)于实际收款时加盖“收记章”

2、付款凭证

(1)项目(合同)支付款项以项目验收报告或货物验收单为其发票或收据的合法附件;

(2)采购项目支付申购单、入库单、领料单为其发票或收据合法附件;

(3)费用报销单以实际发生取得合法凭证为附件;

(4)其他费用发票(水、电、邮电等)只须签字完整即可;

(5)所有付款凭证付款前须经会计审核方可付款;

(6)付款凭证审批程序见《费、领申》制度;

(7)付款完毕后应在发票收据上加盖“付记章”附件加盖“附件章”。

3、内部结算单据:所有内部结算单据经合法的审批程序后会计可直接记账。

4、收款、付款原始凭证每旬由出纳报账,经会计审核传递总裁,总裁复核后传递会计处。

(二)记账凭证处理

1、所有原始凭证均应填制记账凭证。

2、不合会计规定的原始凭证不得填制凭证(经重新审批后方可)。

3、应具备原始凭证,但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由经办人填写“无单据证明”,经会计签字做为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处理错误时,应立即更正,交签章证明或重新编制记账凭证。

5、任何记账凭证均应以真实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6、下列凭证为不合法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不合格;(2)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3)记账内容与原始凭证内容不符;(4)原始凭证签字不全的;(5)收付凭证未盖出纳印签的;(6)填制人员未盖章的;(7)修改处未盖章的;(8)科目运用错误的。

7、填制记账凭证时,原始凭证的复核:

(1)检查:收、付凭证出纳是否盖章,各项付款凭证总裁是否签字;

(2)付款凭证的附件是否完备,手续是否合法,如有问题即应查明,由经办人补齐;

(3)对外付款凭证如有代领人应查明是否有委托书等或是否经过对方同意;

(4)对外付款凭证是否盖有对方单位财务章(公司章)或领款人是否签字;

(5)各项对外支付凭证是否有应扣金额或事项,如有金额是否扣除,并已填写实付金额;

(6)内部结算单据签字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

(三)账薄处理

1、记账凭证复核并汇总。

2、根据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登记总账、分类账、明细账。

3、账薄规定

(1)现金、存款采用订本或账薄,使用前完整编号;

(2)其他各类账薄均应顺序编号,分类账应先按科目的账页顺序编号,年终时编列账册总号;

(3)各册账薄前一页应有科目名称、起止页数。

4、账薄更正,过账错误、结余错误应立即更正并签章。

5、结账

(1)日记账应每日结一次;

(2)分类账、总账每月结一次;

(3)成本费用收支账,应有月计、季度合数、本年累计数;

(4)结转时应清理的事项:

①预收、预付账产;②应收应付账产;③待摊费用;④预损费用;⑤折旧账产;⑥账实、账证不相符的调整事项;⑦各项损益类账产清理。

6、现金、存款各类三级账年度结账时可不启用新账薄,其余分类账总须启用新账薄。

(四)报表

1、根据各类帐薄据实编制各式报表。

2、内部交易科目应于合并后填写,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

3、结账后报表前不得记账及过账(电脑),以免账表不符。

4、报表根据要求和时限呈送。

5、报表均应由负责人留底备查。

6、报表不得随意抄写、考核,非指定人需求人不得借阅或抄写备份。

(五)其他

1、任何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均应办理交接手续。

2、交接、记录应有以下事项:

(1)账册数及名称;(2)各科目余额;

3、移交过程应有监交人,交接三方均应签字,记录一式三份,交班人一份、财务负责人一份、财务留档一份。

4、各项会计资料: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薄、报表、交接记录均应按各自要求装订和保管,保管期限不低于5年。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以下)一次摊销。

9、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金额较大(房租等)的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金额较小(100以内)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14、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落实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余的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赔款、罚款和计账依据,应建立明细账。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额为计账金额。

2、其他与营业无关的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

3、收入按门店设置明细账。

(五)成本、费用

1、成本、费用按门店和基地设定二级账。

2、成本内容: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销耗除外)。

3、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餐饮管理制度 篇三

为不断提高我园的保教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幼儿健康的成长,快乐的进餐,真正发挥“窗口行业”的作用,为此制定本制度:

1、餐前教师按时做好餐前准备工作,摆好餐桌,餐具。

2、餐前、餐后不组织剧烈运动,以引起幼儿肠胃不适反应。

3、 按当天幼儿实到人数有序分发饭菜,分汤时切忌从幼儿头上过。分饭的原则为少盛多添。

4、 教师引导幼儿做好餐前饭菜的介绍。

5、 养成幼儿餐前洗手的习惯,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擦手;学习正确的使用勺子;教会幼儿正确的坐姿,小肚皮挨着小桌子,让幼儿更加舒服的进餐。

6、 照顾幼儿进餐,根据幼儿的食量,及时为幼儿添加饭菜,让幼儿吃饱吃好。

7、要精心照顾幼儿进餐,特别是身体不适幼儿及病愈后和吃饭慢的幼儿。

8、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如不挑食、不浪费粮食,保持桌面、地面和衣服的干净,进餐时不大声讲话,专心吃饭等。

9、 咽下最后一口饭菜才能离开座位,饭后养成漱口的习惯。

10、 吃完饭之后,让养成自己送碗的习惯,勺子和碗分开放,注意轻拿轻放,进餐时产生的垃圾扔到垃圾桶里,然后洗手洗嘴,并用毛巾擦干。

11、 教师在幼儿午餐时注意观察孩子的情绪,餐前避免批评孩子,发现情绪异常孩子要及时了解情况。孩子情绪有波动时,应先安抚,等情绪稳定后方可进餐。

12、 幼儿进餐时间不得少于20~30分钟,不得催食、包食(小班个别情况除外),保证幼儿吃饱每餐饭。

13、稀饭、菜汤、开水等要进行降温后才能给幼儿饮用,放在安全的地方。

14、 就餐后剩余食品及时送回伙房,各种食品教师不能私自带回家,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5、不许侵占幼儿伙食,特别是定量食品、两点食品,一次100元,严重者辞退。

餐饮管理制度 篇四

1、装饰、装修必须使用不燃材料,不准使用pv板、木龙骨吊棚。

2、设专职安全员,每天必须对可燃气体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全面检查,发现气体泄漏时,立即关阀通风禁明火,及时修复,经消防科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3、禁止在就餐区内吸烟,前台严禁使用明火。

4、后厨宜使用自动点火炉具,非自动点火的`炉具应采用点火器点火,先点火后开气,严禁使用流动火源就近引火。

5、油炸食品时,锅内油量不准超过三分之二,操作人员不准离开,做到人走火灭、人走阀关,操作时必须合理控制煤气,使煤气充分燃烧。

6、闭店后应将炸完调料油的干调料清除到室外,防止自燃着火。

7、厨房内使用的绞肉机、切菜机、和面机等电气设备不得过载或带病运行,并采用防潮电气设备做好接地保护。

8、厨房内排烟罩必须每日擦拭一次,烟道每二个月清洗一次。

9、厨房内除配置灭火器外,还应配置防火毯,用来扑灭油锅火灾。

10、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关闭厨房灶台最末端的2级阀门。切断气源、火源、电源,确认安全无火险后,方可离开。酒店负责人要对厨房、餐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记录,以确保夜间安全。

11、夜间关闭煤气房总阀门。

餐饮管理制度 篇五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按规定在进出酒店时打卡。卡上记录的时间只表示员工进入或离开酒店的时间,上下班时间以部门考勤记录为准。

2、班组员工和厨房厨师考勤由领班和厨师长负责,领班考勤由主管负责;主管和厨师长考勤由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勤委托餐饮部秘书执行。每天考勤必须准确记录在酒店统一印制的员工考勤卡上。

3、员工考勤卡每月汇总一次,由各部门指定的专人进行考勤统计,并填写员工出勤情况月报表,报餐饮部经理审阅认可后,由餐饮部秘书汇总报人力资源部,做为工资造表和发放员工工资的依据。

4、员工考勤内容有: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法定假、哺乳假、年度休假和调休等。

5、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必须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无效早退;下班后不得在店内逗留;如需调换班次,事先应征得主管领导同意。

6、员工因病请假,必须持有酒店医务室出具的病假证明,或经医务室确认的'指定医院的病假证明方可准假。

7、员工因私请假(包括婚事、丧事、探亲等),均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本部门主管批准;各部门主管请假须经餐饮部经理批准。

1、从事餐饮工作的员工,必须每年接受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2、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工作衣帽必须穿戴整齐干净,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品,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散。

3、不得在生产区、服务区吸烟,嚼口香糖,梳理头发,修剪指甲,不能面对食品谈话、咳嗽和打喷嚏。

4、不得在洗碗池或食品洗涤池洗手,擦手要有专用巾。

餐饮管理制度 篇六

1、发放金、银器时,库房人员根据宴会单,认真清点备好,将所发的品种、数量、日期和姓名,以及使用厅室,逐项登记在《金、银器发收登记单》上,并须有领用人签字。

2、回收金、银器时,库房人员依据《登记单》中的种类和数量进行仔细清点查对,属实后,优先清洗干净,并及时将其整理入库。若发现短缺或破损问题,立即向本部门主管和有关餐厅经理反映,并将情况简要地记录在每日工作交接班本中,以供查考。

3、将洗净入库的金、银器尽快擦干擦亮,将其妥善保管,以免有锈迹或污迹。

4、存放金、银器,由库房管理员/领班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将餐具登记造册,专柜专用,分类放置。

5、常用的`金、银器餐具,每日进行发放和回收的清点、核实,并登记在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查处。非常用的金、银器餐具,每季度最后月份的月底进行盘点,半年内清洗去污除锈1至2次,以保持金、银器的光泽美观。

6、认真坚持每日盘点登记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谨防失窃,严加保管。对暂时不用的金、银器餐具清点入帐后,将其封存。

餐饮管理制度 篇七

一,餐饮业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二,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三,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个人卫生作到'四勤'。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五,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六,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各种防尘布洁净并有正反标记。

七,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八,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立式存放,要求各面洁净,物见本色。

九,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商店。

十,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十一,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放'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知识培训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必须停止食堂工作。

三,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四,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五,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餐饮管理制度 篇八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酒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宣传教育培训采取酒店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3、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6、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7、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1、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2、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5、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6、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卫部统一组织实施,每日由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全面进行清查,消除遗留火种,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巡查的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完好在位情况;消火栓、喷淋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况;消防水泵等供水设备完好情况;湿式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完好、压力指示情况;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电话插孔、喷头在位、是否被遮挡情况;灭火器在位、完好情况;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完好在位情况;防排烟风口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5、防火巡查在巡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6、每日营业结束,各柜组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除可能遗留的火种。

7、营业结束后,对营业厅继续进行两次防火巡查。

8、主管人员应当每日在防火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抽查、核查防火巡查记录的情况。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3、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5、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各部门对本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3、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出具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5、灭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6、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防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7、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餐饮管理制度 篇九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真正发挥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薪金结构

本公司薪金结构如下

第三条 薪金支付种类

薪金计算包括下列4项:

1、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时,依规定不得扣除缺勤额;

2、日结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缺勤时的薪金,应从薪金中扣除当日缺勤额;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该月薪金;

3、计时制:依员工工作时间来决定其支付标准,不上班则不支付薪金;

4、日薪制及计时制薪金工作,原则上是以基准内薪金除以工作天数或工作时数的金额为基准。

第四条 支付方法

1、薪金支付通常以汇入事先告知的个人银行账户内;但在特殊情况时可,由人事部申请以现金直接支付;

2、员工死亡时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属带相关证件领取。

第五条 扣除额

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个人薪金所得税;

2、劳动保险费;

3、工会协议的事项;

4、其他法令所规定事项。

第六条 薪金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采用月薪制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X日开始到次月X-1日为止并于当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时,可提前发放;

2、采用日薪制及计时制的薪金计算期间,则以制订的工作天数作为计算基准;薪金支付日应与月薪制相同,于当月月底发放;

3、薪金计算期间遇年度调薪时,调薪日前后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第七条 缺勤扣除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事由来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时,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第八条 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1、薪金支付原则上依附表的有关规定作为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的依据;

2、工作时间的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时间单价 = 基准内薪金(不含抚养津贴)/一个月平均规定的出勤时数

第九条 调薪

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临时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凡具有调薪资格者,应于10月31日前将材料送人事部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根据个人考绩给予定期的调薪;定期调薪以每年调整一次为原则;

2、中途聘用人员、停薪留职者、试用期工作人员及兼职人员均不属于定期调薪的范围内;

3、临时调薪的相关事项,另行制定;

4、受行政处分的员工,不予以调薪;

5、有调整的必要时,则依下列公式计算平均薪金的标准:

平均薪金 = 薪金的结算日前3个月的薪金总额/90日

(三)奖金

第十条 奖金计算期间及支付对象

奖金包括定期奖金及结算奖金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定期奖金的计算期间每年分两次在6月及12月分别支付给在职员工;

2、定期奖金由基准奖金、级别加算及连续工作年限等构成;

3、基准奖金的级别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资及责任津贴为基础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基准奖金的支付率以公司业绩及其他变动因素的衡量而决定;

5、级别加算及支付率的规定;

6、出勤比率的计算根据下列公式:

出勤率:1-[(0.007×请假日数+0.0035×带薪休假的调换天数)+(0.002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0.003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

7.连续工作年限的加算

3年~5年未满 每年加发300元;

5年~10年未满 每年加发350元;

10年~15年未满 每年加发400元;

15年以上 每年加发450元;

8.结算奖金是依据年度中的收益及成果分配规则,以前年度进入公司且

于奖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为支付对象。

(四)临时津贴

第十一条 临时津贴支付的对象及支付额

凡具有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支付临时津贴:

1、因公务而受伤须长期休假者,可支领平均薪金3个月;但已申请劳保灾害补助及团体意外险补助时,须从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额;

2、其他经由公司认为有必要者。

(五)特别事项

第十二条 特殊职务津贴

凡从事特殊职务的员工,可依下列规定支付津贴:

1、特殊职务的资格:

酒店服务人员;

兼职性质的员工;

洗碗工、清洁工。

2、以上津贴,凡适用于公司的薪金规定者例外;

3、奖金可视其绩效不定时发放;

4、不支付奖金时,可采用不同的奖励方式。

(六)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章自××年×月×日起实施。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t7t8美文号为大家整理的9篇《餐饮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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