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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优秀13篇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

更新时间:2023-04-02 19:09:27 点击: 来源:yutu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的13篇学校教师管理制度是由精心整理的教师管理制度范文模板,欢迎阅读参考。

教师管理制度 篇一

1、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教师管理制度 篇二

1、教职工要教职工管理的基本要求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要求,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勤奋工作。

2、教师要为人师表,言行举止要成为学生的表率。

3、语言规范健康,校园内(特别是面对学生)用普通话会话。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烟蒂、不酗酒。

5、校内不准穿背心,短裤衩和拖鞋(宿舍除外)。

6、不穿奇装异服,男教师不留长头发,蓄小胡子,女教师不浓妆艳抹。

7、禁止带手机进课堂。

8、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包括晚办公时间),在校内打扑克、玩麻将或喝酒行酒令等不利于教育学生的娱乐活动。

9、禁止教师从事第二职业,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班主任职责

1、按照《小学德育纲要》,联系班级实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

2、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协同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教育,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刻苦学习的意志,教会学习方法,学好功课,并掌握学生的课业负担量。

3、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注意保护视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4、指导班委会和少先队工作。培养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做好学生的个别工作。

5、指导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支持并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

6、搞好班级的经常性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常规训练,做好学生的品德评定和学籍管理工作。

7、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注意争取社会力量教育学生。

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一、协助学校做好队员的思想品德工作,发挥少先队“寓教育于活动”之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队活动。每学期组织一次大队专题活动,中队每月开展一次中队主题活动。每年“六一”前评选优秀辅导员和优秀队员。

二、抓好队干部的培养,充分调动少先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队活动中让队员当家作主,做队的小主人,每学年组织全校队员民主选举大、中、小队干部。定期培训队的各级干部。

三、协助学校搞好校风、校容工作。

四、发挥少先队宣传作用,有条件的学校要设有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宣传栏。通过这些宣传阵地,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行为,开设队员论坛,交流活动信息。

五、争取培训一支仪容整齐的鼓号队。

六、协助文体、科技教师积极开展课外文娱体育、科技活动。

七、学习少先队有关理论和业务知识,交流活动经验。

八、每学年做好新队员入队工作。

教师管理制度 篇三

1、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常规,不准无备课上课,不准私自调课,确需调课,自己提出申请,安排好代课,待领导批准后方可实行。

2、提前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教材、备课、教具的到位,衣着穿戴规范大方,注意情绪和心理状态的调节。

3、上课铃响教师到指定上课地点,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串岗,不得提早下课,不得随意拖堂(延长5分钟及以上)。

如上课铃响时,教师未到上课地点视为迟到,上课10分钟后教师才到场视为旷课;中途无故离开课堂视为中离,无故离开课堂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未到下课时间提早下课视为早退,无故提前下课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

4、每堂课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准备充分,要按正常的教学计划和适当的教学进度上课,不得随意改变教学内容或科目,要确保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5、上课时,教师都必须使用普通话。

6、课堂上,教师要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坚持一切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努力营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1)搞好组织教学,确保学生课堂上的安全。

(2)关爱、尊重学生,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3)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文明卫生习惯。

(4)态度温和,不得动辄大喊大叫,训斥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

7、课堂上,教师的言行举止均要堪为学生表率,不得说与课堂无关的话、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1)课堂上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2)不得课前酗酒,不得在课堂上喝茶、抽烟、打瞌睡,不得坐着(除测验、生病、孕妇外)或靠在学生的课桌上讲课。

(3)不得散布消极、庸俗、不健康甚至反动的言语。

(4)不得随意叫学生出教室为自己拿东西。

8、对于不在本班教室的上课要求:(如体育、音乐、电脑课等)

(1)体育教师不准穿皮鞋,不准穿裙子。

(2)任课教师必须提前组织所有学生有序地进入上课地点,确保准时上课。

(3)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始终将学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确保任何学生都不得离开上课地点,认真组织教学,不得放任自由。

(4)下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序地离开课堂。体育课应先集合再下课。

9、教师上课的管理责任:

如因教师的言行过激、管理不善或未尽职责,造成课堂纪律涣散,使学生身体或心理受到伤害,教师将被扣除相应考核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造成学生、家长举报、社会影响恶劣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实行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票否决制,并承担相关的各种责任。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篇四

为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一支教育教学骨干教师队伍,激励骨干教师专业不断发展,以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迅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界定

学校将我校将已评为“淄博市农村骨干教师”的14名教师,和在教育教学中崭露头角、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工作效果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确定为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培训

1、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结对制度,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2、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外出进行参观学习与培训。

3、邀请关专家来校作专题报告,一年1—2次。

4、优先推荐参加由市、区教育局、教研会等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5、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室、级部等重要岗位。

6、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三、职责

1、要认真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学观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

2、在学校培训小组的领导下,积极承担安排的教学任务,在组内集体备课中起主导和带头作用。

3、参加校内、外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研究新课程,把握新课程的内涵。

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担任班主任,抓好学科组的教学研究,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抓好培优扶差的工作。

5、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基本功扎实,一专多能,胜任教学工作。

6、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7、不断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努力创设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

8、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师德意识,关心爱护学生,建立文明的师生关系。

9、认真参加教学经验交流、德育经验交流,培养新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6节,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育论文一篇,创建自己的教育教学博客,积极撰写教育教学随笔与反思。

10、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四、考核和奖励:

在任期结束前,每个骨干教师参照《市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考核制度》进行评定,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教师管理制度 篇五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档案(以下简称业务考核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业务考绩档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就业务考核档案建立归档,收集,传递,传阅,保管等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每个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建立业务考核档案,作为对本人考察、使用,晋升、奖励的主要依据。

业务考绩档案由学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和保管。

二、业务考绩档案范围

1、任职资格申报表。

2、考核材料。

3、成果材料。

4、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价值的表册和材料,如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上公开课、作辅导报告、优秀教案、先进班主任工作小结等方面。

三、业务考核材料的收集。

1、按归档材料的范围,形成收集归档材料的网络,将专业技术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己办理完毕的有关材料经负责人审核后,及时送交业务考绩档案的负责人。

2、业务考核档案的负责人应在每年6――7月份到到有关部门收集一次,拾遗补缺,经清理后利用暑假分类归档。

四、业务考核档案的传递和借阅

1、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时,其业务考核档案应及时转入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转出时须办理登记注销手续,不得个人自带。

2、部门借阅,一般在档案室进行,特殊情况,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但不得超过借阅期限,如本人要求查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但只能借阅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有关的组织推荐意见,鉴定、民意测验一般不允许查阅。

3、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一周。如确因工作需要超期借阅,应办理续借手续。

4、任何人不得涂改、增删档案材料,归还时要清点核对。如发现问题,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业务考核档案的保管和保密

l、保管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国家、机关上级机关和单位制定的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忠干职守、积极地做好本职工作。

2、保管人员要定期将收集的材料讲行清理、分类和归档,对已形成的档案定期进行检查。

3、对业务考核档案要进行科学的管理,按照便于利用、便于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编号,要定期做好业务考绩档案的统计工作。

4、保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的保密法规按照要求办事,做到万无一失。

5、档案室要健全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特别每年雨季要做好防潮措施,并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篇六

一、考勤制度。

(一)坚持签到签退制度,如发现代签,扣被代签人2元,如清出代签人,代签人扣罚4元。

(二)各种会议坚持考勤。

(三)有事必须先请假,未经学校同意不到校视为旷工。

(四)学校各种活动或劳动要坚持考勤。

(五)请假诊病作病假处理,不假离校视为旷工。

(六)未按时上课或到会视为迟到,提前下课或离会视为早退。上课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课堂,违者视为旷课处理。坚持上午2-3节,下午1-2节的坐班制度。

(七)因外出开会、学习或函授离校后,又不出席会议事不参加学习视为旷工。

(八)事假一天10元,旷课(含早晚自习)一节扣20元,旷工一天扣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元,一月内各类迟到、早退超过3次以上一次扣3元。教研活动无故缺会一次扣5元。教职工会无故缺会一次扣5元,升旗仪式无故缺一次扣2元,教师无故不坐班一节扣2元。以上所扣经费在当月不够扣除时,在下月发放经费中继续扣除或本人期末工作奖中扣除。

(九)每学期旷工累计三天以内(不含三天)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给予批评教育外,本学期不予评优,评奖或降低年度考核等级。凡旷工累计三天以上含三天者,该年度考核视为合格。

<一>教职工每期允许3天机动假,每月最多休息一天,机动假未休息者不予补假,开校的第一月,期末最后一个月原则上不休机动假。学校有特殊工作时间内不休机会动假,(在同一天内,同一班,只允许一人请假离校)

<二>教师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院(出示住院手续),本人自行请假护理,超过一周的视为事假。

(十)开校一个月和期末一个月所有考勤均按双倍处理。(特殊情况例外)

(十一)每学期考勤结果由学校记入教师年度考核个人档案。

二、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因病、私事、公差、外出学习、公假、机动假等均应先办理好调课工作(包括岗位工作交接)填单,一天内的各类假,交教导处签字,一天以上,交校长签字同意后(部门负责人一律交校长签字)。未履行有关交接手续或交接工作的未落实或学校未同意自行离校者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例外),但应及时完善请假手续,作好情况说明。所有请假必须本人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一律无效。

(二)教师请假诊病视为病假,但需向学校出示医院药费收据发票。教师住院视为允许假不考勤。

(三)产假:教职工产假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正常产假90天,育120天)

(四)请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丧假5天。如需到区外地料理超光速的适当增加1-3天。

(五)1-2天内的请假,其课程自行调好报教导处登记,2-5天由教导处协助调好其课程,一周以上的代课由学校安排代课费3元/节。公假由学校支付代课费,私假由当事人支付,婚丧假由学校安排代课。

(六)未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之间不得擅自调课。

三、教师会议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务会、教职工会、教研组长会、班主任会等会议制度。会议的召开由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

(二)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有事必须先请假,值周领导坚持考勤,违纪处理按考勤制度办理。

(三)开会期间,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说与会议无关的话,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学校检查,将其视为工作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四)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

教师管理制度 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xx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如下:

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着,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

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

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篇八

为建设一支素质精良,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我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冠市中学教导处相关管理制度:

一、常规教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二、实验教学

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三、教学处罚规定

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2、教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教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计划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计划罚款10元。根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

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导处布置召开的会议,一定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6、实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岗。(教导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7、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学生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转入一名学生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

四、教学事故处理认定:(以学期计算)

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时由教导处将《考场情况反馈表》随同第一场考试试卷发给相关学生,每班抽调5个学生填写《常规教学情况反馈表》,由教导处干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统计结果,有3/5的学生认为该教师不称职则为教学事故。

教师管理制度 篇九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超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双倍),注:请半天假(在中午十二点前算半天)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10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谈一切无关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绝对不能离开孩子,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四、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有上述情况,有当班老师自己负责,接送期间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的,则有值班老师负责。

五、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七、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以便我们改进。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10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大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上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篇十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外国专家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专外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外专外教在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使我校的外专外教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引进国外智力、外国专家、外籍教师是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聘请外专外教应坚持保重点、保急需的原则,重点放在学校重点专业、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以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骨干师资队伍上。聘请的外专外教须对华友好、正确认识和了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风正派、热心学术、专心投入学习教学科研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外专外教包括来校教学、访问、交流、讲学、合作科研的各类长、短期外专外教。

第四条 来校外专外教的合同和外事管理,由人事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人事处负责统筹学校外专外教的聘请规划和拟定聘用合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涉外审批及聘请所需的报批手续。各用人单位负责拟订外专外教的聘请计划、物色人选及外专外教的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及日常管理。

二、程序

第五条 聘请长期外专外教(聘期在90日以上)。

1、聘用前,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查外专外教资格,向外专外教介绍学校情况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生活待遇以及工作条件等。

2、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呈报学校领导审批。

3、用人单位联系人事处,协助外专外教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外专外教的来华工作证件,以便其办理来华签证。用人单位须在外专外教计划来华前三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包括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以及我国公证机构公证)、无犯罪记录(包括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者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体检证明(签发时间需在6个月以内)、聘用合同、护照复印件、电子照片、个人简历等国家外国专家局要求的材料。

第六条 聘请短期外专外教(聘期在30日以上,90日以下):

1、聘用前,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查外专外教资格,向外专外教介绍学校情况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生活待遇以及工作条件等。

2、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呈报学校领导审批。

3、用人单位联系人事处,协助外专外教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外专外教的来华工作证件,以便其办理来华签证。用人单位须在外专外教计划来华前三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外国人来华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聘用合同、护照复印件、电子照片、个人简历等国家外国专家局要求的材料。

第七条 邀请短期外专外教(来校30日以内)

1、邀请单位审阅本单位拟邀请外专外教简历,签署是否邀请意见。

2、短期来校的外专外教须有学术交流、学术讲座、科研合作等具体计划和安排。

3、邀请单位须在邀请外专外教来华前填写《广西医科大学国(境)外人员短期来校申报表》(见附件),并连同外专外教简历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后,邀请单位可为其签发来访邀请函,以便其办理来华签证。邀请单位须在外专外教到校前一周将其护照复印件及日程安排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管理

第八条 用人(邀请)单位要严格筛选和考核来校的外专外教,并确保其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来校外专外教的教学、科研、工作安排及日常管理主要由用人(邀请)单位负责。用人(邀请)单位需积极防范各种风险,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 外专外教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外专外教介绍我国情况和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有关规定,帮助其了解中国、了解学校,督促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尊重中国的公众利益、文化传统及风俗习惯。

第十条 用人单位可选派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虚心好学、业务精炼的中青年教师担任外专外教的合作教师。合作教师应帮助外专外教适应学院的教学和生活,帮助其解决教学和生活上的问题,并积极向其学习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注意收集和保存外专外教的授课资料。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需建立听课和评估制度,及时了解外专外教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指导教学工作。

第十二条 每次聘期结束后,用人单位须对外专外教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总结,并将总结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需在聘用合同到期前,将续聘情况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至少提前45日)。

第十四条 充分尊重外专外教的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但外专外教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校园内从事宗教活动和传教。用人单位一旦发现有此类行为的,要及时劝阻、制止,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处理。

第十五条 外专外教在校工作期间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工作应按照《广西医科大学外国专家外籍教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四、其他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__年6月28日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__年6月28日发布之日其执行,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宁乡小新星教育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常规管理制度

每位老师既是授课老师又是班主任,对所带班级全体学生学习期间的学业成绩、行为习惯、思想品德、安全全面负责。为推进学校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特约定以下条款:

1、教师上班期间需衣着整洁,仪表仪容符合教师形象,讲普通话;

2、教师上班、下班需签到、签退,除开休息日,其他时间按时签到,教师必须在课前30分钟到校并进入教室,下班签退时间以放学时间往后推10分钟为准;上下课执行签到制度,严禁代签到、签退;

3、教师上班签到后需到各自教室做好一切上课准备工作。入班后先板书再复习课文。没有特殊情况上课期间不允许批改作业。按铃声上下课,管理学生纪律、安全。教室的卫生由各班老师管理,桌椅要时时保持整洁;有秩序排路队放学。教师没有按时到校入班或课前准备时间从事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以迟到论处;

4、上课之前必须给学生点到,认真填写学生考勤登记表,未到者,需给家长打电话询问并登记相关情况,迟到学生及时通知前台处理,做到及时与缺课学生的家长联系,主动预约补课;一人未补罚10元每人。

5、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课前提前备课,写好教案。教案(包括会议记录)每月25号之前交一次(随机抽查),交予教务长进行检查,课堂上必须认真辅导学生;

6、老师必须精力集中、精神饱满、心情愉快的进入课堂。不允许在上课时间会客、接打私事电话,电话一律调为无声状态,排除干扰,认真上课。

7、增强安全意识,强调安全教育,经常安全提示,确保学生校内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老师处

罚,下课后在教室休息,管理学生安全,如学生出现流血、受伤情况,该班任课老师负50%责任,学校负50%;

8、教师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至少应提前7天告知相关负责人;请假、迟到每月都扣全勤,请假必须提前7日以上,未经批准属于旷工(特殊情况除外);

9、老师上完课离开教室时关闭教室内的电灯、空调、门窗等

10、因工作需要,需向学校借教学工具等,需在相关负责人处详细登记,并注明归还时间,在规定归还时间内不能归还的需向相关负责人说明具体情况,损坏和丢弃需照价赔偿;如需要打印资料请向刘Sir 申请,并要求刘Sir 帮你打印出来。

11、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总结本学期学生的学习情况,展示学员一学期的学习成效,内容形式由教师自行安排, 并上交策划方案;

12、每学期进行一次期中与期末测试。并将成绩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中,认真填写期末评语与通知书,严禁找他人代写,并做好劝学工作,巩固生源;

13、为保证教学质量,教师每月需存放100元的教学质量保证金,存满1000/人为止;

14、辞职书(需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口头形式不予承认,否则教学质量保证金不退)

第二条 奖励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鼓励先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学校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如下奖励:

1、优秀辅导教师奖:辅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的老师给予奖励;

市级金奖辅导老师奖金50元、银奖30元、铜奖20元 ; 省级金奖辅导老师奖金100元、银奖80元、铜奖50元;

国家级金奖辅导老师奖金200元、银奖150元、铜奖100元;

2、节日补助: 三八节 端午节 中秋节 教师节 春节(补贴根据学校效益相应补助);

3、高温补助:200元;

4、团队旅游:每年旅游一次,根据业绩分配旅游路线 暑、秋季巩固率(不包括春季)学校总体巩固率在百分之80以上,旅游费用不低于1200元,总体巩固率在百分之70以上旅游费用不低于600元,总体巩固率低于百分之69以下取消旅游。

6、保险(含试用期3个月至满12月后):养老保险150元/月;

第三条 处罚制度

1、如发现有代签到、签退者,扣5元;

2、严禁迟到早退,违者扣10元/次。无故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者,扣20元/次。开会迟到,扣5元/次,无故缺席者,扣10元/次;

3、事假需事先调好课,学校不安排代课,除婚假,丧假(直系亲属)之外,请假一次(请一节课或一天、两天,性质一样),无全勤奖并扣10元。未经请假,无故旷工,无全勤奖并平时旷工扣75元每次,周末旷工扣100元每次。病假需本人(危、重可亲属代替) 亲自向校长请假,学校安排代课,否则学校不予安排代课,若所任教班级无人上课便以旷课或矿工论处;

4、每学期老师应主动与每个学生家长联系四次以上(包括家长会),每月制度相对的电话教学任务,并写好电话记录,了解学生在家学习情况。如果有电话停机或是打不通的必须注明,并及时登记好,每月月底上交学校电话交流表,没有完成电话教学任务者,如果有电话停机或是打不通的必须注明,如果有一个没有打的一个学生罚5元。

5、上课时老师不准接打电话、聊天,玩手机,下课后严禁

老师趴在课桌上睡觉,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月25号之前上交教案、会议记录,未完成教案的老师每月扣50元;

7、在学校本部上课及到各教学点上课的老师,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被学校或家长投诉(经核查后与投诉情况相符合),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被投诉,罚款50元,第三次被投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反应情况和建议不算);

8、老师拒绝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当班时不服从校方管理,拒绝工作或紧急情况不服从校方指派工作的,(如招生期间调度安排,公开课指定安排,学校组织的师资培训等活动)扣100元;

9、教师按时负责打扫好教室卫生,如果发现没有打扫扣20元/次(无纸屑,无泥印等);

10、教师上完课离开教室时,未关闭教室内电灯、门窗等,每人扣2元/次,空调未关,每人扣20元/次;

第四条 沟通途径

学校的成功,有赖于全体教师之间能相互信任、尊重及谅解,因此,学校极力鼓励教师与学校负责人做如下沟通:

1、提出意见:教师有任何建议,可直接向学校负责人提出,由学校酌情加以考虑,对有建设性的提议将给予相应的表彰;

2、寻求工作问题上的辅导(商讨个人发展计划);

3、申诉不满:教师如对学校安排工作有不满之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资料内容将会保密,学校也会予以详尽审查,任何匿名的投诉,学校将不予处理。

为更高效的实施本管理制度实行签名制:

学校代表人(签字)

学校任课教师(签字)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教师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1、对新分配的青年教师入校后,支持参加市教师进修学校的见习期培训。从备课、上课、写教案、班级管理、培养小干部等方面进行讲授,为帮助青年教师更快地过好备案关,课堂教学关,班级管理关打下坚实的基础。

2、组织新教师拜师活动,新教师入校后要向他们引荐师傅,师傅要从政治上,业务上全面帮助与关怀新教师,使其在边听课、边学习、边实践中更快地成长起来。

3、每月组织一次教师业务培训,由学校教导处组织,由校内名师和骨干教师或请校外专家、名师主讲。

4、组织中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教研部门组织的各类型的教学竞赛活动,做到在活动中培养,在活动中提高。

5、不定期在教师中开展课堂教学赛课(上课、说话、评课和教学技能、基本功比武活动。)各教研组要强化平时的帮助活动。“师傅”不放松对新教师的辅导督促与检查。

6、定期组织教师外出参加学习,听课和参加业务讲座,在五年内让每位教师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

7、要求教师掌握和充分应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进行课堂教学。达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二级水平,能制作或使用课件进行多媒体教学。坚持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50周岁以下教师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8、关心教师,提高教师的文化素质,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文化进修,学校在排课上要给予支持,时间上给予保证,力争在2015年,50周岁以下教师全部达到本科学历。

9、学校每学年至少征订10份的教学教育方面的报刊杂志供教师们学习。每位教师个人至少订阅1份有关教学、教育方面书刊、杂志,并做好学习笔记

10、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文化业务学习从严要求,每月检查一次教案、作业批改及业务理论学习笔记。

11、按照学校听课制度和要求,领导坚持“随堂听课”。教师保持“互听互学”的良好风气。

12、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实验专题的研究,做研究课、写实验方案、写实验报告,总结经验体会。

以上考勤由校本培训办公,考绩由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结果与学校绩效工资、评先、评优、晋级挂钩。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外籍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感情,互敬互谅,友好合作,和平共处。

第二条外籍教师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籍人员、外国专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居留工作及出入境等手续。

第三条外籍教师要自觉遵守外事纪律,不得利用工作或外国专家身份之便搜集、盗窃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利益的资料和文件。

第四条受聘在我院的外籍教师首先应对华友好、愿与我院合作。受聘的外籍教师,应有学士以上学位,两年以上相关教学、专业管理工作经验。聘请对象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

第五条来我院任教的外籍教师必须遵守相关聘用的工作管理制度,服从学院日常工作安排,努力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旷工、旷课。

第六条我院应尊重外籍教师的个人宗教信仰,但不允许外籍教师在学院任教期间进行传教、宣传宗教和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合的工作。

第七条未经允许,专职外籍教师不得兼任、接收其他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任何工作及从事以盈利为目的任何活动。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的专、兼职外籍教师(含专家)。

第二章 工作管理

第九条 我院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主要应由所聘系、部负责,学院外事处和院内其它职能部门给予协助。所聘系、部为外籍教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单位。各系、部设立外事秘书,与学院外事处共同管理外教工作。

第十条外籍教师一旦接受聘请并签署合同后即与所聘系、部产生聘用关系,双方相互承担应尽的责任。所聘请外籍教师必须具有合法的工作许可证。专职外籍教师由学院外事处统一为其办理专家证,兼职外籍教师也必须具备我国外专局统一颁发的专家证,方可工作。

第十一条外籍教师应该努力培养学生的外语应用能力、提升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水平,营造学院的中外文化交流氛围。

第十二条外籍教师的教学时数,一般安排每周14-16节课左右,最多不超过20节课。未经同意,外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课时量。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事先征得所在系、部同意,报学院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外籍教师如有超工作量,由学院人事处按学院规定或合同规定核发超课时费。

第十三条外籍教师教学用的教材和教学资料由所在系、部提供。外籍教师应根据选定的教材上课。外籍教师所推荐教材和教学资料,凡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且有利于教学的,经系、部批准,应尽量采用。

第十四条外籍教师应按时授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调课、缺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调课或停课,须按规定提出申请,办理报批。如因病不能上课,应由相关系、部委托教学秘书填写调课申请单,办理调课手续,并且在病愈后及时安排补课。

第十五条外籍教师应该按照系、部的教学要求,参加与教学相关的会议。各系、部应及时向外籍教师介绍系、部的教学情况,认真听取并且采纳他们合理的意见。

第十六条各系、部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既要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又要注意方式方法。鼓励外籍教师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教学改革。

第十七条外籍教师必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由学生参加的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对教学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可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对工作表现不良者,应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批评,促其改进;对表现恶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可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学院或系、部如有大型活动,可以邀请外籍教师参加,并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外籍教师。

第十九条学院内任何部门或教师如因工作或教学需要与外籍教师见面,应事先与外籍教师约定。

第二十条应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但不准进行宗教宣传活动。在教学中一般性的涉及宗教背景和有关知识的介绍,不应简单地视为宣传宗教。在教学中,如遇有政治观点上的分歧,应区别不同情况和性质,妥善处理。应正面阐明我方观点,予以解释,但注意不要强加于人。对故意攻击、挑衅性的政治问题,应当批驳,并及时向学院外事处和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十一条我院师生与外籍教师要友好相处,互相尊重,取长补短,加强合作,共同搞好教学工作。学生要勤奋学习,尊重外籍教师,积极配合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完成他们布置的作业。对外籍教师的意见,应通过主管部门转达,商讨解决办法。参加学习的教师和学生要遵守外事纪律,内外有别,保守党和国家机密。

第二十二条学院和外籍教师都应认真履行合同,受聘外籍教师合同期满,方可离任。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应首先完成教学任务,由本人提出申请,征得所聘系、部和外事处的同意,方可成行。各相关系、部每学期向学院外事处报备一次外籍教师聘用情况,学期中间外籍教师若有变动,要及时向学院外事处报备。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二十三条外籍教师住在学院公寓内。学院负责提供其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配备。

第二十四条外籍教师必须遵守公寓管理制度,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安排,房间内设施有问题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解决。

第二十五条保持公寓楼内安静和正常生活秩序,不得酗酒闹事、斗殴打架,不得大声喧哗或高声播放音响,以免妨碍其他人的休息。

第二十六条不得在公寓楼内组织任何大型聚会,公寓内如需进行小范围娱乐活动时应该控制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二十七条不得损坏、拆卸、改装宿舍楼内设备和线路。损坏或遗失公物要赔偿。外籍教师个人的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存入银行或妥善保存,以免失窃。

第二十八条遵守防火规定,严防火灾。严禁乱动配电箱、消防器材等,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酿成火灾者,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外籍教师外出或在外留宿时,需提前2个工作日向学院外事处说明去向、事由和拟定返回时间。返回后需在12小时内向学院外事处登记外出住宿地点并出示车票凭证。如过超过拟定时间返校,需提前电话通知。如发现外出未报住宿登记,公安机关将会进行行政处罚。罚款由外教自付。

第三十条外籍教师如需出境,需提前15个工作日上报学院外事处,并说明预离境时间、事由。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学院外事处。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上面这13篇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就是为您整理的教师管理制度范文模板,希望可以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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