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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公布 事故调查报告反思心得体会(模板12篇)

更新时间:2023-10-08 01:20:32 点击: 来源:yutu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公布篇一

事故调查报告是对一个事故进行详细分析和评估的过程,目的是为了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以便预防未来类似的事故发生。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仔细分析数据,记录细节,并进行深入思考。通过这样的努力,我们可以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提升我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

第二段:事故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事故调查是为了寻找事故的发生原因,在事故发生之后,我们可以通过事故调查,深入研究事故,并提出一些防范措施,以便在以后的生产、工作和日常生活中避免同样的事故再次发生。实际上,事故调查的过程,不仅是一次很好的机会,使我们在重视安全的同时,再一次加劲思考如何避免事故,也是我们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的表现。

第三段:事故调查做得好的重要性

事故调查是一个相对较长和繁琐的过程,需要我们在严谨的态度下去完成。不仅如此,事故调查的结果不仅有助于新风险的预测,还可以加强我们的安全意识,从而提高我们的生产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在调查中,我们需要真实、客观的记录事故过程,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并提出能够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方法和建议。

第四段:工作中的反思与体会

在进行事故调查的过程中,我发现很多时候我们在执行某些工作的时候可能没有意识到小细节的重要性,造成了很多安全隐患。例如在操作某些设备的时候,我们没有注意到故障灯或者警告信号的亮起,只是在运行参数偏离正常范围的情况下,才发现设备已经出现故障。再例如,在某些场合下,我们未能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从事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时,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反思和重视的地方。

第五段:结论

通过对事故调查报告反思的体会和经验总结,我们应该有充分的安全意识,并充分认识到安全对我们的重要性。我们应该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从而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最后还要强调的是,我们应该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护,预警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的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公布篇二

20xx年7月14日晚22:00点钟左右,x单位砼工在进行dk216+900右侧挡墙施工过程中不慎从高4.7米作业平台坠落,经抢救医治无效于当晚22:15分死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将事故报告xx县安监局,xx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对本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据现场技术人员、工班长和在场操作人员介绍,7月14日晚20:00时经现场监理检验,作业现场具备作业条件,准予施工后开始砼浇筑,作业进行至21:53分死者与工友协同进行最后一节砼浇筑,负责操作混凝土震动棒,协助作业,因振动棒被操作平台脚手架钢管拌住,见状急忙前往协助,不慎失足自操作平台坠落。事故发生后,现场技术员立即电话报告工区负责人,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21:56工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抵达事故现场,此时工人已经在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治。22:00救护车抵达事故现场,22:10,救护车抵达安图县人民医院,经抢救,22:15分医生宣告伤者抢救无效死亡。

二、当晚相关人员调查:

1、标八工区值班领导:因施工需要,当天安排夜间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前已要求相关人员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做好现场防护和照明后方可作业,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验和具备安全作业条件 已按要求搭设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作业人员安全帽佩戴齐全,现场设置照明碘钨灯两只。于20:00准时开始作业,作业开始半小时后我因故离开现场,约21:50接到现场技术员事故报告电话,我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约五分钟后抵达事故现场,此时已经在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起搏等急救措施。几分钟后120急救车到了现场,我立马安排人员将伤者抬上车,跟车前往医院,二十分钟后工班长打电话告诉我伤者医治无效的噩耗,我向安质部人员询问事故报告程序和报告电话后打电话给安图县安监局,报告了事故。

2、安全员:事故当天我们要求施工班组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然不得作业。19:00我们抵达作业现场,向工人们讲了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半小时后工人按照要求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我和一起检查了操作平台的,其强度,稳定性,安全护栏,作业人员劳保用品佩戴都符合要求。自检合格后我们向现场监理报检,监理来现场检查拍照记录后在开工监理申请单上签字准许作业。20:00混凝土浇筑准时开始,期间工人一直按章作业,作业进行非常顺利。过了约两个小时,混凝土浇筑接近完成。我们正在指导收面作业人员作业,突然听到有人喊:掉下去了,我们立即跑过去,只见伤者躺在平台下面的地上昏迷过去了。见状我马上安排工人按照应急演练的方法进行救治,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此时也打电话向值班领导报告了事故情况。我看了下时间是21:56分,很快值班领导赶到现场,我简单的向他报告了事故经过。约22:00急救车抵达现场我们将伤者抬上急救车。经10分钟的车程抵达医院,医院已经做好了抢救准备,我们协助将伤者推进急救室,此时时间事22:12分。五分钟后医生宣告伤者抢救无效死亡。死者进场时已经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也在作业前完成,当日死者精神状况良好。现场操作平台均按要求设置。

2、班长:下午领导安排晚上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并要求我配合安质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晚上19:30完成操作平台和栏杆的搭设,对工人进行了班前安全交底,向大家讲了需要注意的安全和技术要求。19:50监理看了现场,允许混凝土浇筑。20:00开始打混凝土,一个多小时后,只剩下最后一节,突然看到从平台上掉了下来,现场技术员立即给值班领导打了电话,我马上打了120,其他的工人将张抬出来放平,根据应急演练教过的方法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起搏,几分钟后值班领导到了现场,了解了事故情况,要求一定要保住伤者性命,又过了几分钟120到了,我们将抬上车一起前往医院,大概10分钟后到了医院,我们将抬进手术室,几分钟后医生出来说已经尽力了。我打电话给值班领导说明了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公布篇三

xxxx县位于xxxx省西北部,属于xxxx山东麓至xxxx平原的过渡地带。全县水域面积3832平方公里,大小水库138座,大小河流187条。学生们在往返学校的路上经常靠近水源,学生们经常因为游泳而溺水。因此,我们联合教育部进行了一项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在河塘里私游,在水里玩耍;第二,学生假期未经允许在不安全的水域游泳。第三,学生在河流或池塘附近追逐、打架、落水。第四,未经允许在河流、池塘、水库中捕捞、触摸虾,捡拾落水物品。第五,河道疏浚造成水坑、池塘不填埋处理,无人看管或不设警示标志,学生玩的时候误淹死。

从上述溺水事故的主要原因来看,一方面是河流、水库、池塘多。夏天雨量充沛的时候,这些地方没有安全防范措施,学生在这些无人看管的地方玩耍玩耍,容易发生溺水事故。另一方面,家庭、学校和社会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需要不断加强。

中小学生夏季溺水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以下薄弱环节:

第一,中小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老师经常讲假期安全教育,但很多学生“就是听”。第二,农村没有普及溺水儿童急救知识的机构,学生对自救知识知之甚少,缺乏溺水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第三,农村留守儿童多,父母外出打工,监护人多为爷爷奶奶。相关的安全教育不够,对孩子擅自在这些危险的地方玩水、游泳的潜在危险不够重视。四是家庭、学校、相关部门和社会联动不够,安全检查和特殊护理措施落实不够。

1、加强安全宣传,夯实工作基础。一、xxxx县教育部门规定每学期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宣传周”,各镇(区)所有学校做好安全教育教案,上好安全教育课。二是通过留守儿童和家长学校的“爱心服务站”,不断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反复强调擅自玩水的危害,让学生了解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水域玩水的危害。并提醒家长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督教育工作。第三,暑假前,当地所有学校都集中对师生进行了全面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并向每一位家长分发了《学生家长信》,要求家长给予书面反馈,进一步明确监护责任。四是暑假期间,通过“课后走访千家万户”活动,将校外防溺水教育渗透到千家万户,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辈子,为全县中小学生建立立体防溺水“防护网”。

2。加强教育和演练,提高学生防范能力。各地学校定期通过广播、橱窗展示、报纸等载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知识,重点开展“一课一会、五不离、一帮一学”活动,即组织学生开设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开班会,强化安全意识;明确警告学生不要在没有家长或老师指导的情况下在水中游泳;不要擅自和同学一起游泳;切勿在不安全的水域游泳;千万不要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上学放学路上千万不要在江(河)塘玩耍;教育学生下雨天落水过桥要互相帮助;组织安全演练,让学生学会基本的自救和自救方法。

3。加强部门联动,齐心协力防止溺水。建立了中小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联动机制,推动家庭、学校和社区建立和完善各有关部门共同管理预防溺水的模式。

第一,全面排查隐患。xxxx县公安局制定了“护校护园”行动方案,组织全县警力,对学校内外的河流、沟渠、水池等隐患进行排查,彻底消除校内外隐患。二是提高救援能力。县公安局组织全体警务人员开展溺水急救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警务人员救援能力;第三,加强巡逻防范。从夏初开始,县公安局就把河流、池塘等地方列为巡逻重点,加大了巡逻和防卫力度。第四,加强宣传教育。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在暑假前开展以“预防溺水事故”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第五,水利部门在河流、水库等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

4、强化责任感,严格责任追究。明确各责任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制定严格的检查和落实措施。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事故,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地度过假期。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公布篇四

近年来,我国发生了很多严重的事故,这些事故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深刻的思考。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调查和研究,发布了一系列的事故调查报告。本文以《玉环事故调查报告》为例,从报告的内容、调查方法、事故原因、相关责任和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总结,希望能够对今后的事故防范和处理工作有所启示。

首先,报告详细介绍了玉环事故的基本情况。在事故发生之后,相关部门对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等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和描述。这些数据的提供,不仅方便了我们对事故进行分析和研究,还让我们对事故的严重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报告还介绍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缺乏安全设施、违法行为、监管不力等因素。这些因素的具体表述,让我们能够清楚地了解到玉环事故的始末,也让我们明白了安全意识的重要性。

其次,报告详细介绍了玉环事故的调查方法。调查是事故处理的关键环节,只有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才能够准确地找出事故的原因和相关责任。在报告中,调查人员使用了多种手段和技术,包括现场勘查、证据收集、证人询问等,这些方法的有效运用,为事故的查明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调查人员还详细说明了调查的过程和结果,这让我们更加明确了调查的目的和意义,也让我们对调查的可靠性和公正性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然后,报告详细分析了玉环事故的原因。事故的发生往往不只是一个原因造成的,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报告中,调查人员对玉环事故的原因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梳理,包括技术因素、管理因素、人为因素等。这些原因的具体表述,让我们清晰地认识到了事故的根源所在,也让我们深刻意识到事故的预防和遏制必须从多个层面入手,综合施策。

接着,报告明确了相关责任和追责措施。事故的发生往往与相关责任人存在一定的关联,只有明确责任,才能够更好地落实追责措施,让事故不再重演。在报告中,调查人员对玉环事故中涉及的各方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和界定,这为追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报告还提出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包括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教育等。这些措施的提出和落实,不仅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还可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最后,报告对事故的影响和教训进行了总结和展望。玉环事故是一起非常严重的事故,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也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敲响了警钟。在报告中,调查人员对事故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同时也对事故的教训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总结和展望。这些总结和展望的提出,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玉环事故的深远影响,也可以为今后类似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提供借鉴和参考。

通过对《玉环事故调查报告》的学习和分析,我深刻地认识到了事故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只有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管,才能够预防和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事故调查和防范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追求真相、确保公正,才能够实现对事故的准确分析和责任的明确界定。

总之,《玉环事故调查报告》以其详实的数据、科学的分析和明确的导向,为今后事故防范和处理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通过对报告的学习和思考,我们应该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做到未雨绸缪,做好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工作,为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公布篇五

近年来,各类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了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提升事故防范意识,事故调查报告成为了必不可少的工具。最近,我有幸观看了一份事故调查报告,并从中深刻体会到了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事故预防的及时性的重要性。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事故调查报告给我带来的震撼是巨大的。这份报告详细记录了一起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整个过程,以及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我看到,事故发生是由于驾驶员疲劳驾驶和车辆破损引起的,并造成了多人死亡和重伤。通过观看这份报告,我深深感受到了事故对人们生命安全造成的巨大威胁,也意识到了事故防范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其次,事故调查报告给我带来的启发是深刻的。报告中指出,驾驶员疲劳驾驶是导致该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驾驶员在长时间行驶后疲劳,无法集中注意力,导致了判断错误。而车辆破损则是加剧事故后果的直接原因,因为破损的车辆无法正常行驶,容易引发事故。这让我深思,事故往往是由于多种原因的复杂因素叠加而造成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避免疏忽导致事故的发生。

再次,事故调查报告给我带来的警示是切中要害的。观看这份报告,我发现事故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间接后果则更加广泛和深远。比如,事故发生后,受伤人员和家属的心理和生活都受到了巨大的影响,车辆损坏也给交通运输带来了困扰。更重要的是,事故还会引发社会舆论的关注和公众对交通安全的担忧,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事故调查报告提醒我们,必须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意识,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最后,事故调查报告给我带来的启迪是积极的。报告中提到,事故的发生是可以预防的,只要我们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加强管理,就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比如,驾驶员可以合理安排驾驶时间,避免疲劳驾驶;车辆管理部门可以加强对车辆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车辆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这些措施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时刻保持安全意识,通过个人的努力,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观看事故调查报告给我带来了深刻的震撼和启发,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事故预防的重要性。事故不仅带来了直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造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提高安全意识,加强事故防范措施的学习和实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公布篇六

一、发生经过

1.日期:200-年4月23日

2.时间:上午6时30分

3.地点:深圳xx18楼楼顶

4.情况叙述:楼顶14号冷却塔的木质结构塔顶以及部分外壳被发现彻底烧坏。起火原因和责任人不明。此事已报告警署和保险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抢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门和保险公司汇报,并在现场拍下照片。目击者的口供也已记录下来。

我们已与维修承包商就此举行特别会议,安排人员进行抢修,清理现场。会议记录参见附录一。空调系统的正常供应和运作没有受到影响。

我们已与hvc(4)进行详细讨论,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保安人员和楼顶巡视的管理,并决定在大楼外围以及楼顶死角处增设巡视点。

三、调查结果

夜间13时至早上7时,一般无需使用水冷却装置,因而其相关冷却塔也不必运转。

附录三中的照片可以说明冷却塔电线被烧坏的情况。这些照片显示,分线箱内部仍然清洁,而表面似乎严重烧坏。这表明,起火原因很可能来自外部,而不是由内部的电路设备和电线引起。这从附录中的照片可以得到证实,照片上显示了冷却塔内部控制器和开关设备的情况 。

我们曾怀疑事故由雷电引起,但现已排除了这一可能性,因为大楼完全受到避雷装置的保护,而避雷装置也定期接受检查和维修。

四、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我们的结论是,分线箱外部首先起火,继而蔓延至冷却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们认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为的蓄意破坏。

五、建议

就短期来说,我们已决定在现有冷却塔的木质结构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护。具体的施工情况已和大楼总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们同意管理部门的意见,楼顶所有出口处均应安装“detex”锁和遥控警报器。此外,我们还认为,通向楼顶的通道应设有闭路电视机进行监视。

从长远来说,我们正在就使用ads组合型冷却塔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这种冷却塔和我们现有的冷却塔不同,由于塔身没有木质结构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晒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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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公布篇七

观看事故调查报告,是一种认识和学习的方式。通过了解事故调查报告,我们能够了解事故背后的原因与教训,从而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在观看一系列事故调查报告后,我深感自身对于安全问题的认知与认识的不足,同时也意识到了自己在平时生活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潜在危险。下面将结合我个人的观看体会,谈谈我对观看事故调查报告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加强安全意识的重要性

观看事故调查报告,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加强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均是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的,而这些原因往往是事先可以预见和避免的。因此,只有提高安全意识,才能够在可能的事故发生前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比如,有些事故是由于操作不当导致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不盲目冒进,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段:加强安全知识的重要性

观看事故调查报告还让我认识到了加强安全知识的重要性。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往往会提到一些技术性的安全知识,比如关于装置操作、设备维护、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不仅仅对于专业人士来说必备,对于普通人来说也同样重要。只有掌握了这些知识,才能够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因此,在观看事故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会积极学习相关安全方面的知识,为预防事故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四段:培养责任意识的重要性

观看事故调查报告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培养责任意识的重要性。很多事故都是由于责任意识不强导致的,比如在驾驶车辆时不遵守交通规则、使用过期设备等。因此,只有培养起责任意识,才能够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不仅对自身安全负责,也对身边的人负责。同时,也要时刻警醒他人加强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只有每个人都担起责任,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五段:积极参与事故预防的实践

观看事故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也明白了积极参与事故预防的实践的重要性。只有将观看事故调查报告作为一种学习的契机,并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与工作中,才能够增强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因此,我将积极参与到各种安全活动中,提高自己的安全素养。此外,我还会提高自己的安全应急能力,学会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并传授给身边的人。通过实践的方式,我相信自己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应对事故的发生。

总结:

观看事故调查报告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加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知识、培养责任意识以及积极参与事故预防实践的重要性。通过这种方式,我相信我能够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会时刻关注安全问题,在锻炼自己的同时,也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对于安全问题的重视,让我们每个人都能够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公布篇八

(二)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

(三)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 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五)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六) 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首先应听取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汇报和分析。由于各参建单位的相互制约作用,可以更加有利于揭示事故真相。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这种调查决不应就事论事,而要从全局整体出发,逐项调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四, 其他方面:包括气象异常和其他外部干扰情况。

在全面了解情况之后,才能发现问题。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以及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对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应做出判定;对事故工程应做出报废,返工,修理,补强等处理意见,同时分清各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发现有刑事犯罪,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调查报告出台前还应当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加以说明。这样写出来的调查报告才能有根有据,有理合法。

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三、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四、事故教训和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建议,包括立即采取的措施以及长期的行动规划;

五、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名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公布篇九

20xx年1月11日,在佛罗里达戴特纳海滩的苯点废水处理厂(苯点wwtp)发生爆炸和火灾,导致两死一烧伤。

美国化学安全与危害调查局确定维修工人在苯储罐的顶部使用切割火炬作业的时候,点燃了从储罐泄漏出来的蒸汽。火焰回闪到储罐之中,导致储罐内部发生爆炸,多个苯管失效,引发大火,吞噬了储罐和三位从业人员。

经过调查,美国化学安全与危害调查局确定了发生该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和重要原因。

根本原因是:1)戴特纳海滩市管理部门没有在苯点wwtp厂对热作业工作,开展适当的监控;2)苯点废水处理厂虽然有一套危害通讯设备,但没有进行与甲烷相关危害的有效沟通。

重要原因是:1)戴特纳海滩市没有对非常规作业进行安全评估;2)该厂的甲烷生产系统的管道和阀门是由聚乙烯氯化物制造的,而不是铁制的;3)尽管甲烷会腐蚀氧化铝,但氧化铝火焰制动装置仍被安装在甲烷储罐的排放口处;4)苯点wwtp厂的运作和维修手册上,没有包含对火焰制动装置进行维修保养的要求。

美国化学安全局在报告中对佛罗里达州的州长、议会、戴特纳海滩、美国劳工部、职业安全健康局;美国消防协会;水资源环境协会;甲烷研究所以及野外选矿麦克公司提出了安全建议。

20xx年1月11日星期三,三位工人继续对屋顶进行拆除施工。大约在上午11:15,主机械师以及第三个工人直接在甲烷储罐的开口处上方,用切割火炬切割储罐的金属屋顶。

切割火炬产生和溅下的火花,点燃了从甲烷储罐开口处的甲烷蒸汽,在储罐顶部产生了一个大火球。火焰从开口处的火焰制动装置开始燃烧,点燃了储罐内部的甲烷气体和空气,在钢质的储罐中引起了爆炸。

下图是该起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俯视图,其中包括起重机、人工提升装置和储罐。

甲烷储罐内部的爆炸导致:1)使储罐的扁平底部拱起,使储罐发生永久变形,导致储罐侧壁抬升1英尺;2)6个用来固定储罐于混凝土地基的螺栓螺帽撕裂;3)储罐泄漏管道上的燃烧制动装置被烧断;4)储罐顶端的4英寸法兰上的一个水平传感器被烧断;5)储罐一侧的法兰上2个一寸的管道、阀门以及一个附属水平开关断裂;6)储罐排出阀门的一个4英寸的储罐排出管道断裂;7)储罐顶端附近的一个4英寸的储罐填充管道断裂。

甲烷气体从断裂的管道中泄漏出来,点燃并燃烧,导致大火。甲烷同时流进了储罐周围的储存区,通过管渠,进入到苯点厂的稀释区域和无害处理区域。

在甲烷发生燃烧的时候,主机械师和第3位工人正位于甲烷储罐上方的人工提升篮内。燃烧引发的火球以及爆炸压力导致储罐内的甲烷气体向外泄漏;完全被大火包围的主机械师好像从人工提升篮上跳了出去。应急救援人员在储罐附近的水泥容器内发现了他的尸体。

第3位工人说,在着火的时候,他的部分身体位于人工提升篮外,斜靠在储罐顶部。着火的时候,他爬上储罐顶部逃生。由于和他们一起工作的工友无法用梯子够到他,就叫他跳到附近的更低储罐上,再跳到地上。他身体的大部分地方2、3度烧伤,住院4个月之后,进入医疗康复中心进行治疗。

由于甲烷气体从各个管道泄漏到起重机上,起重机驾驶室着火,里面的机械师被大火包围,他在工友的帮助下,逃出了驾驶室。第2天在医院中死亡。

苯点wwtp工厂的工人听到了爆炸声,迅速跑到事故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援。工厂主管和运作操作人员拨打了911,报告了事故情况,并要求消防和医疗支援。该市第1消防站在上午11点18分出动第一支消防队,并在11点22分到达火灾现场。在消防队员到达的时候,甲烷储罐以及附近的一个空储罐完全处于大火之中。

消防队员对两位受害者进行了急救,设定了火警监测器,并连续喷射水柱,隔绝火焰,防止它们蔓延到附近的储罐。消防队员指挥所有人员撤离到主门外的集合点。该县的危害物质处理小组也快速反应,对消防活动进行监控。

在下午的晚些时候,大火被扑灭了。同时,危险物质处理小组在第二天找到了第一位受害者的尸体。

除了3位受害者,共有14人接受了身体检查。他们包括9位消防队员,4位苯点wwtp工厂的员工以及一位警官。在身体进行检查之后,一位消防队员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然后回家。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公布篇十

上海静安火灾是20xx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火灾事故。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近期舆论讨论的焦点。静安火灾已经过去,但是这件事故却没有真正完结,紧接着而来的是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安慰和对人们和政府的警示,责任重于泰山。

调查的目的:将以互联网为主要资源,完成一轮整体的报告,将整个静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给大家,并提出我们小组成员对于这次事故的意见。

调查的意义:锻炼我们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整合资料以及分析资料的能力,体验分工合作带来的好处,并且通过互联网的调查,体会对资料的筛选过程,了解调查的基本事项以及书写调查报告书的格式。

二、火灾原因

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营救过程

政府:

1、下午2时5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

2、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钟,有消防车辆出现在火灾现场进行救援。()紧接着救护车赶到,消防车利用水枪救火,并冲入大楼救人。

4、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

5、15时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枪开始控制火势

6、15时50分三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7、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灾人果断关闭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发现火情后直接跑到楼外脚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从楼上跳下去

4、跑到楼顶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灾后安置和赔偿工作

伤员救治:

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救治伤员,120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辆救护车抢救、转运伤员和投入应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伤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彻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灾受伤者。

灾民安置:

紧急安排16家宾馆的700余个房间,将发生火灾大楼以及同小区另外两栋大楼的居民800余人紧急安置到宾馆中。对于当晚有30多户找不到亲人的受灾户,静安区安排专人陪同他们到医院、接待点和各安置点寻找亲人,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16日上午,静安区安排寻亲者到殡仪馆认领遇难者。与此同时,静安区已经将第一批临时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区募捐首批240余万元善款。

赔偿事项:

静安区“11·15”善后工作小组公布了每位遇难者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的具体构成。除去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资金31万元以外,事故责任单位将承担65万元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据介绍,包括火灾中遇难死亡的赔偿金在内,受伤人员的伤残赔偿、失火房屋和财产损失赔偿金都将全部由事故单位进行赔偿。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大应急小组,统计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并及时提供理赔服务。该公司人员已经前往相关医院,确认客户信息,可提供现场理赔。另外,该公司还在3个居民安置点设立了理赔临时受理小组。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也成立应对小组,由客户部门核实客户信息并负责理赔。

五、损失和影响

1、静安火灾带给了社会巨大的损失,影响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员伤亡: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确认遇难人数为58名。其中男性为22人,女性为36人。

经济损失:根据官方统计数据,火灾造成的物质损失同样非常巨大。记者初步估算,仅房产一项,这场大火造成的损失就将接近5亿。

交通影响:来自静安区交警监控中心消息,目前胶州路余姚路、胶州路常德路、胶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响。采取的交通管制是:从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后再到安源路。

2、静安火灾的发证证明了某一些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的权威。

事故调查证明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这样的话会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致使政府的影响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

3、静安火灾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公布篇十一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这是工伤事故责任的基本处理方式。但由于工伤事故发生在一个多种社会关系交错的领域,工伤事故本身可能存在民事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的竞合,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无明确规定,学术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认识和做法也多有分歧。笔者认为,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前提,为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对其进行分析,以就教于同行。

一、我国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态度

(一)我国立法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法律性质的认定

我国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的制度规定,经历了从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不重复到并行的变化,与此相应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也经过了从单纯保险责任到认可社会保障与侵权责任双重性质的过程。虽然在早期的立法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属性,并无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但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中可以推导出处理工伤赔偿关系兼有民事赔偿关系的原则—不同责任的不重复负担即互相抵免原则;对并行立法思想的体现,最早见于20__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同年颁布的《安全 生产法》第48条也规定:因生产安全 受到损失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其后出台的20__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却未作相应明确具体的规定。

20__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延续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思路,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和实践摸索,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中,对工伤事故赔偿请求权作出以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受到伤害,在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又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该征求意见稿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从中我们也能够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工伤事故责任问题上的倾向性,以及为解决这一立法遗留问题所作的努力。至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将采取双重赔偿责任兼得的方式处理工伤事故。

(二)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认识上的理论分歧

对工伤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集中表现在如何处理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之间的关系问题上。鉴于我国工伤保险立法的现状,学者们对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关系认识上的分歧,主要集中于企业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赔偿之外的侵权责任,承担的标准是什么 。而对于因第三人过错造成工事故的,应允许劳动者分别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对于两种赔偿之间是否需要采用共同项目抵扣的办法进行协调,即是否允许劳动者双重受益仍有分歧。对于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顺序以及是否允许社保经办机构代位工伤职工求偿等问题也存在不同的观点。笔者赞同工伤事故具有社会保障和侵权赔偿责任双重属性的看法。

二、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双重性质的理论分析

(一)工伤事故赔偿责任首先属于由社会分担的保障责任

界定工伤事故赔偿责任性质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对工伤事故这一现象给出处理方案,更为重要的是要考察哪一种处理方案更具有正当性。从工伤事故赔偿制度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为劳动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平等保护的追求,一直是该制度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实行工伤保险,正是由雇主承担劳动关系中法定的安全注意义务要求的必然结果。现代社会的工伤保险赔偿制度是对雇主过失责任的补充和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社会发展选择的结果,对工伤事故责任的处理首先应当强调其社会保障属性,让工伤职工能够“伤有所养、死有所赔、遗有所慰”,使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及时得到妥善的救治和普遍救济。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法定化以及由保险基金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做法,使得赔偿结果与具体用人单位的偿付能力之间不再有关联,从而能够为所有受害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工伤待遇。同时,由社会分担了原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防范和化解意外风险的责任,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保证基本的社会公正。而工伤表现赔偿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具有一种较为直接的效应,它可以快速地使受害人渡过难关。舍弃工伤保险赔偿不用,反而首先追究可能存在的民事责任,则是一种制度浪费,更是一种低效率的救济选择。

然而,首先由工伤保险承担对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在于强调在对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受害劳动者不享有对赔偿责任顺序上的选择权。这一点是由工伤保险的强制属性所决定的。工伤保险赔偿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的具有类似“公法”性质的权利,不存在可处分性,不能以协商等方式放弃或让与。

强调责任分担的顺序,意味着不排斥其他 赔偿责任的存在。工伤保险制度的本质不仅为损失填补,更具有生存权的保障理念。其中保障功能是第一位的,而补偿功能是次要的,其补偿标准的整齐划一决定了它并不能等同于赔偿。可以说,保险“赔偿”掩盖了受害劳动者所受损害的个体差异,在保障标准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其救济能力的不足则更加突出。禁止可能存在的其他 赔偿责任的介入,不利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与我国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也是相悖的。

(二)工伤事故产生原因的多样性,决定了侵权赔偿责任存在的可能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的意外伤害”。所谓“意外”,是指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本身对工伤结果的出现没有主观故意,但不排除其他人对工伤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当然对于不可抗力或劳动者单方过错(过失)造成的工伤事故,其赔偿责任由工伤保险独自承担,这是工伤保险分散工业灾害风险的体现。除此之外,因用人单位过错或用人单位以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伤事故的,都可能发生侵权责任的负担问题。如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表现为安全设备设施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或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存在过错,如用人单位指挥劳动者冒险违章作业,劳动者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劳动者为更多赚钱加班加点、疲劳作业;以及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工作期间的劳动者的人身伤害,如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等。

社会实践报告在由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况下,若完全以保险责任的承担来覆盖侵权责任的补偿,因不存在免除侵权人责任的法律和道德基础而不具有可行性。而当同样的过错发生在用人单位身上导致工伤事故的,则可以免除其侵权责任,似有对同一事由因主体差别而有不公平对待的嫌疑。对于事实层面上存在着的保险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责任,如何在法律上进行处理,既取决于我们对劳动法与民法关系的认识和定位,也与工伤保险的范围和保障程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三)赋予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双重属性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虽然在民法体系内部,由于现实生活 中的某一自然事实符合多个法律构成要件会产生多个请求权竞合问题,存在多种处理方案,但就像民法的赔偿要求与刑事犯罪制裁可能并存在一样,不同法律部门之间对同一现象的调整并不存在相互吸收的问题,否则就失去了各自不同的存在价值。

其次,国外对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关系的处理模式,仅有参考价值,并不足以构成评价我国同类现象的标准。应当承认,在现有对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关系的处理模式中,确认工伤事故责任的双重法律属性并实行双重赔偿非各国通例,甚至可以说是少数做法。但无论是实行工伤保险责任覆盖侵权责任,还是由当事人在二者之中进行选择,或者是侵权责任作为工伤保险责任的补充,都是其特定的法律发展过程及其现实生活要求的反映。法律制度作为一种文化,它是一种地方性知识。而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局限性,为侵权行为法在一定范围内对劳动者人身伤害赔偿发挥作用留下了空间。杨立新教授在分析工伤保险待遇不能替代侵权赔偿责任时认为,一是因为保险的数额是固定的,与造成的损害没有相对应的关系,未必能够填补工伤职工的实际损害;二是因为保险不能赔偿精神损害,这两点皆是我国工伤保险的软肋。显然仅仅依靠工伤保险的单一赔偿无法全面满足劳动者的合理诉求。

此外,不免除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以外的民事赔偿责任,可以祈祷威慑作用,有利于加强其安全生产意识,也是确定双重责任体系是不得不考虑的因素。因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而发生的工伤事故,从理论上说是应当可以合理预见而且可以避免该损害的发生的。要求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对其过错承担责任,这种具有“惩罚”意义的责任的存在,可以促使其更加积极主动的尽其注意义务,努力避免损害的发生。因此,侵权责任的存在有利于预防损害的发生。对于多数中国企业来说尚未建立起“安全投入是能带来丰厚回报的战略投资”理念,要求其对工伤事故承担侵权责任,某种程度上会迫使其权衡利弊,加大安全投入,从根本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工伤保险制度的最终目标。

(四)坚持工伤事故责任的双重属性与企业负担加重没有必然联系

将无法预料的风险交由社会承担的依据不能成为转嫁可以预见风险的理由。工伤保险实际上是一种转移工伤赔偿的风险和责任的社会共济方式,“社会统筹工伤保险基金实行不同风险企业和行业之间跨阶层风险分担,本企业或雇主跨时间风险分担”。之所以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目的在于加强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的保护,保证能够在遭遇工伤事故时获得及时的救助和补偿,维持其本人或遗属的正当生活,而不是让用人单位规避本应由其自己承担并有能力承担的责任。在工伤保险中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用人单位的个别责任转化为由社保机构承担的普遍的社会责任。用人单位即使对自己的员工所发生的工伤事故,也仅负间接的补偿责任。只要用人单位依法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就意味其完成了补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依法履行其对劳动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不会发生保险赔偿责任之外的侵权赔偿责任,当然不存在增加负担问题,而其对因自身过错导致的责任承担,符合基本的社会正义,为理所应当非额外负担。

上述观点可能会遇到的反对意见是,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浮动可以发挥一定的平衡功能,要求有过错企业额外承担侵权责任必然加重已有的负担。的确,按照现行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与其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密切相关,但这样的制度安排的效果未能满足提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要求是不争的事实,其对遏制高工伤事故率的直接作用因缺乏实证研究,无法仅凭想象 盲目加以肯定。

应当提及的是,追究工伤事故中的侵权赔偿责任,必然实行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以侵权行为人(用人单位或第三人0存在过错为前提。因此,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只是个别用人单位,实行双重责任不会带来用人单位整体负担的普遍增高。对于侵权责任,“侵权行为人与受害人可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期限、方式、地点以及由第三人保证”,不一定非经诉讼手段解决争议,所谓的诉讼成本的增加也不是必然的。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公布篇十二

1、企业详细名称:xx单位地址:xx市xx区

2、经济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国民经济行业:机械制造

3、隶属关系:xx

4、事故发生时间:x年x月x日x时x分

5、事故地点:xx厂房内

6、事故类别:

7、事故原因:x年x月x日x时x分xx单位维修xxx在厂房内,违章企业,造成xxx坠落地面重伤。

7、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x月x日8时30分,x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崔xx、王x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与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崔xx刚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

大约10时30分,王x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x随竹梯一起落下砸金属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崔xx被倒塌的金属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没有受伤。

(一)直接原因:崔xx、王x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加侧倾,垮架,王x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1、xxx,x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xx,x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xx,x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x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

1、x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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