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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优秀4篇 化学药品的管理要求

更新时间:2024-04-12 09:32:17 点击: 来源:yutu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漂亮的编辑帮大家收集整理的化学药品管理制度【优秀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使化验室的化学药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对化学药品各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化验室班长负责对化学药品和库房安全进行管理。

3.2按照相关采购制度负责对药品的采购和验收。

3.3药品管理人员按要求对化学药品进行管理。

4、工作程序

4.1化验库房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药品必须按规定放置。药品标签清楚牢固。

4.2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分类安全存放,定期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4.3剧毒、致癌药品应由两人、专柜、双锁并建立专帐保管。领用时应有班长批准,填写剧毒物品领用单,与负责保管人员共同到库房按需用量称取,登记领用日期并签字,该试剂配制时应有两人在场,所配溶液由领用人加锁存放。

4.4易燃、易爆等物品存储库房需具备通风、防爆、防火、恒压等安全措施并保持整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操作制度,严防撞击、翻滚、磨擦,做到轻装轻放。

4.5库房应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及灭火水拴。设置的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并不得随便借作它用。

4.6发生火警时,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灭火措施。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化学药品申购记录

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国家对剧毒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并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

二、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三、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四、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五、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的剧毒化学品,进货渠道必须合法。

六、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无凭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七、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更、买卖、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准购证。

八、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必须保存1年以上。

九、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十、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进行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篇三

化学专业使用的化学药品种类较多,而且大多数有一定的毒性,有的是易燃易爆物品,为了用好管好化学药品,保证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 药品的储存制度

1.1 化学药品到货后,班组结合药品的性质及使用范围,一般分析配药用药品由化验室班长,大宗药品的验收工作化学专工必须在场,通知亿鼎中心化验取样化验并出具正规化验单。检验合格后移交库房管理员保管,管理员结合药品的性质对药品进行分类存放,入库和发放应进行认真登记(或记帐)。

1.2 化学药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避光的房间里。

1.3 对于易燃易爆的药品应专设储藏室,或放在专用的铁柜里,钥匙由专人保管,对爆炸性物品应单独存放在指定房间或隔离存储,严禁将氧化性和还原性药品放在一起。

1.4 存放易燃药品的房间里尽量保持低温,一般应保持在30℃以下。

1.5 剧毒药品应放在专用柜中,并且加锁,使用时必须详细记录数量。

1.6 药品保管人员每周一次检查药品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班长消除。

1.7 药品库要由两个熟悉化学药品特性的化验人员管理,并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1.8 药品库的帐、卡、物必须一一对应,记录清楚。

1.9 库房内严禁明火,库房内的电线要定期进行检查、更换,消除隐患,危险品要按要求分类存放并加强管理工作,库房门上悬挂“当心腐蚀”等警告牌。

2. 药品的使用制度

2.1 库房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化验室班长或化学专工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2.2 药品在出库时必须经过核对登记,双方签字后方可领用。

2.3 对于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必须经过专工同意后方可出库。

2.4 配置好的溶液要根据试剂的不同性质,放在不同的试剂瓶中。

2.5 试剂瓶标签大小应与试剂瓶大小相称,书写要工整,标签应贴在试剂瓶的中上部。

2.6 试剂瓶应整齐地排放在实验品架上或玻璃柜内。

2.7 过期的试剂溶液要及时倒掉更换。

2.8 没有标签的试剂不准使用,以免出现差错。

2.9 试剂瓶的标签应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人和配制时间。

3. 药品存放的分类

3.1 无机物

3.1.1 酸类:盐酸、硫酸、硝酸、磷酸等

3.1.2 碱类: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氢氧化钡等

3.1.3 盐类:钾盐、钠盐、铵盐、镁盐、锌盐等

3.1.4 氧化物:氯化锌、氯化镁等

3.1.5 碱金属:钾等

3.1.6 其他物品:氨水、联胺等

3.2 有机物:由于电厂所用有机试剂很多,因此可分:易燃品、液体、固体、指示剂等。

3.3 药品应按其性质不同分类存放。

4. 一般消防知识

4.1 化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 实验室着火应根据不同的情况使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如酒精着火应用湿抹布或干砂灭火、药品储藏室易燃品着火应用干粉灭火器。

4.3 常用的灭火剂使用范围如下

5.化学专业药品检验规定

为保证化学专业药品的质量,大宗药品入库前都应取样化验,根据化验结果确定药品质量后确定入库。

化学专业使用的药品主要有:①31%工业盐酸、②31%左右工业烧碱、③分析纯联氨、④分析纯氨水、⑤磷酸三钠、⑥次氯酸钠、⑦亚硫酸氢钠、⑧反渗透膜阻垢剂等。以上药品均有不同程度的腐蚀性、可挥发性、刺激性及可燃性。

5.1 化学药品到货后,由化验班长安排专人对药品进行验收检查工作。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否则按药品质量不合格退回。

5.2 对药品进行检验的人员必须了解药品的特性。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药品取样污染及代表性不强。

5.3 进行药品的检验工作应根据该药品的性质及使用范围进行。

5.4 化学药品检验工作时,应使用必备的安全用具,专用工具等。

5.5 化学药品的检验方法必须按照具体的国家标准进行。

5.6 药品检验人员应将药品检验结果详细记录在化验单上,并上报专工和主任。

5.7 药品检验合格并经专业批准后才能移交库房管理员保管。

5.8 装卸酸、碱、联氨等危险化学用品应现通知专业专工、安全员到场监护。

6. 检查考核办法

6.1 库房管理员违反规定发放药品,违反一次根据情节严重考核100-200元。

6.2 易燃易爆药品用多少领多少,杜绝将危险药品私借他人,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200元。

6.3 运行使用的仪器药品由管理员或当班班长发放,并做好记录。违反本条例考核责任人50元。

6.4 化验班长应对库房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未及时整改考核化验班长50元。

6.5 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房进行盘点,盘点情况要及时向化验班长汇报,并根据药品消耗情况及时做好补充计划每月上报化验班长,对库房管理不负责任,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根据情节严重考核责任人100-500元/次。

6.6 化验室所有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等危险药品必须放在专门的危险药品柜内,严禁与其它药品混放。违反本制度考核化验班长50元,库房管理员100元。

6.7 药品库没实现双人双锁,考核专业专工100元/次。

6.8 所有药品的容器上,均应帖有明显齐全的标签,并分类存放,违反本制度考核化验班长30元,库房管理员50元。

6.9 严禁将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药品及其它容易相互起反应的药品混放在一起,违反本制度考核化验班长50元,库房管理员100元。

6.10 鄂尔多斯市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热电厂 危险药品必须有明细台帐,出入库药品应有详细的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违反本制度考核化验班长50元,库房管理员100元。

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剧毒化学品的发运要按规定委托有资质认定的运输企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员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通行证时,托运人员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剧毒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的资质情况。

三、剧毒品运输要采用危险品专用车,并有明显标志,要符合交通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的规定,同时必须定期进行检测。

四、剧毒品运输车上必须有必要的应急救援通讯工具,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放散火等用具。

五、剧毒品运输车辆不得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

六、剧毒品运输车辆中途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行驶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七、剧毒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必须立即向当地的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八、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的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剧毒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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