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说到证明,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证明是以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凭借确凿的证据证明某人的身份、经历或某件事情的真实情况时所使用的一种书面材料。写证明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本文是细心的小编Waner帮助大家整编的招商银行个人工作证明最新11篇,仅供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招商银行工作证明 篇一
招商银行_____分行:
兹有我单位员工__________,属我单位________(正式、临时、聘用)员工,在我单位已经工作_____年,职务__________,月均收入为__________。
单位人事部门电话:__________
单位签章(公章或人事管理部门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招商银行工作证明 篇二
致招商银行支行:
兹证明_____ _是我公司员工,在___________任 ______ 职务。身份证号为 _____________ 至今为止,其个人收入为入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 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招商银行工作证明 篇三
致招商银行支行:
兹证明_**** _是我公司员工,在_*********_任 ****** 职务。身份证号为 *************
至今为止,其个人收入为入为人民币(大写) ********* 元。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章:
日期:****年***月***日
招商银行工作证明 篇四
兹证明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 )系本单位正式员工,已在本单位工作 年,任 部 职务。月收入 元人民币。特此证明!
此证明仅限办理xxx银行信用卡使用,只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单位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招商银行工作证明 篇五
致中国银行:
兹证明__________为本单位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_____年。目前在单位担任____________职务。该职工目前一年总收入为______________元。
本单位谨此承诺:上述薪资是真实的,如该职工无实际还款能力,导致不能归还贵行借款本息,本单位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招商银行工作证明 篇六
工作证明
致招商银行支行:
兹证明_**** _是我公司员工,在_*********_任 ****** 职务。身份证号为 ************* 至今为止,其个人收入为入为人民币(大写) ********* 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章:
日期:****年***月***日
招商银行个人工作证明 篇七
致招商银行支行:
兹证明xxxx是我公司员工,在xx任xx职务。身份证号为xx至今为止,其个人收入为入为人民币(大写)xx元。xx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招商银行工作证明 篇八
工作证明
兹证明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 )系本单位正式员工,已在本单位工作 年,任 部 职务。月收入 元人民币。特此证明!
此证明仅限办理×××银行信用卡使用,只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单位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公司
20xx年12月10日
招商银行工作证明 篇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兹有我单位员工xxx,属我单位xxx(正式、临时、聘用)员工,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在我单位已工作年,职务xxxxxx,月均收入为xxxxxxxxx。
xxx
20xx年xx月xx日
招商银行个人工作证明 篇十
兹证明xx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系本单位正式员工,已在本单位工作xx年,任xx部xx职务。月收入xx元人民币。特此证明!
此证明仅限办理×银行信用卡使用,只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单位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公司
20xx年12月10日
招商银行工作证明 篇十一
致招商银行xx支行(部):
兹证明xxxx先生/女士,系我单位(1.正式工;2合同工,3临时工),已在我单位工作xx年,现任职务xx;其身份证号码为xx;其个人收入为入为人民币(大写)xxxx元,
以上情况属实。
本单位对该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地址:xxxx
单位电话xx;单位联系人:xxxx
单位盖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