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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项目负责人范文【精选4篇】

更新时间:2024-01-14 01:00:17 点击: 来源:yutu

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4篇《小型项目负责人范文》,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小型项目负责人 篇一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自主创新和工业强市战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我市产业优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完善促进成长型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创业提升和规模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培育目标。经过3年努力,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企业,进一步夯实我市经济发展基础,加快提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省会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到2012年,成长型企业培育工作的具体目标是:1.培育一批销售收入、增加值、利税年均增长均超过20%的规模以上企业,使其成为支撑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骨干力量。2.培育一批销售收入、增加值、利税年均增长均超过30%的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下企业,使其成为带动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3.与“小企业培育计划”相结合,培育一批销售收入、增加值、利税年均增长均在35%左右的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下的微小企业,使其成为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新生力量。4.培育50家以上企业成为市级创新型企业,其中10家成为省级创新型企业;培育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60家,市级以上研发机构40家;专利拥有量达到1000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00项以上;培育市级以上知名品牌40个。5.认定为成长型企业的生产性企业均建有质量、环境等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关认证。6.培育上市企业10—15家,进入上市辅导程序的达到30家以上。

二、规范成长型企业的认定及管理

成长型企业应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行业类别以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产品创新能力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要求。成长型企业的认定管理由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并制定相关办法。对成长型企业的支持培育以3年为1个周期,并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初,对列入培育名单企业的成长状况进行考核,对不符合成长型企业认定条件,或者企业发生环境、质量等违法行为,出现安全生产等事故的,从成长型企业名单中调出。同时,对新出现的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每年初按程序进行增补。

三、完善促进成长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成长型企业的政策扶持。

1.设立市成长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重点支持成长型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提升产业规模,为大企业集团协作配套,及服务于成长型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成长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经委制定具体管理使用办法。各县(市)区、高新区也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成长型企业发展。2.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对成长型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不低于50%)投入高技术、高成长投资和研发项目的,其贷款在两年内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总额给予30%-50%的贴息补助,最高每年不超过100万;对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低于50%)投入的,两年内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总额给予20%-40%的贴息补助,最高每年不超过50万元。以上所需资金从市成长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符合条件的成长型企业,可同时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发〔2008〕43号)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市应用技术研发经费不低于50%的部分,用于支持成长型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和新产品研发。对经认定的成长型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同等条件下,政府可优先采购。4.择优给予资金奖励。通过对主要经济指标、经营管理水平、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评,每年择优评选30家最具成长性企业,并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二)加大对成长型企业的融资支持。

1.优化融资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宜成长型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将成长型企业优先列入银企对接合作支持企业名单,优先保证贷款需求。将驻济商业银行支持成长型企业发展情况,作为对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奖励的重要依据。同时,大力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强化企业信用意识,通过提高信用水平增加融资能力。2.鼓励担保服务。建立和完善担保行业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对因向市认定的成长型企业提供担保出现代偿损失的,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为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质押、抵押登记服务。探索创新担保模式,逐步建立形式多样的新型担保机制。担保机构支持成长型企业发展情况,作为对担保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奖励的重要依据。3.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成长型企业实行股权融资、股权抵押,发行企业债券和集合债券,开展融资租赁,并优先推进企业上市融资。

(三)保障成长型企业要素资源配置。

1.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每年在市新增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满足成长型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要。2.环境容量配置优先支持成长型企业项目建设,环保补助资金优先支持成长型企业进行污染治理。3.保障煤电油运需要。成长型企业均列入能源和运输重点保障单位,在煤炭保障、电力调度、油品调用、运输计划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四)加强成长型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1.设立成长型企业服务热线。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时解答成长型企业在政策扶持、财务金融、市场拓展等方面的问题。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政策服务窗口,通过集中服务的形式,方便企业了解政策、享受政策。2.加强中介机构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中介机构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免费为中小企业特别是成长型企业提供服务;依托中介机构的人力、智力、创新力等各种资源,组织各类为企业免费服务的专题座谈会、专业培训等,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同时,依托成长型企业服务热线和服务窗口,搭建中介机构服务网络,方便企业通过网络寻找中介机构,加强企业与中介机构的沟通合作。3.加强公共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围绕各类园区、孵化器发展,着力建设一批为中小企业特别是成长型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创新平台,重点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的开发、中试、推广和示范,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和示范,以及新产品检测和技术咨询等活动。4.加大专利信息服务力度。由市知识产权局为成长型企业免费安装专利专题数据库,并无偿提供数据维护、分析软件和技术培训等服务,促进专利信息利用和高新技术产业化。5.加快建设成长型企业交流平台。市经委要抓紧开发建立成长型企业信息库、项目库等,优化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外部条件;同时,充分利用科技项目转化平台和专利数据库,为成长型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无偿服务。

(五)加强成长型企业人才培训。充分利用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农业部乡镇企业“蓝色证书培训工程”和国家、省、市有关创业扶持政策,有计划地为成长型企业提供专业免费培训,提高中小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市相关部门依托大专院校负责成长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县(市)区负责中层以下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成长型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促进成长型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发改委、经委、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外经贸局、监察局、工商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高新区管委会、人行*分行营管部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协调机构,积极开展工作。

小型项目负责人 篇二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灌区大多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受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和经济水平,加之年久失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差,特别是田间工程较差,斗农渠淤积严重,区内农业灌溉采用大水漫灌,灌溉方式落后,水资源浪费严重,桥涵闸工程不配套,极大地影响了灌排工程效益的发挥;灌溉方式落后,既浪费水资源,又不能取得应有效果。2012年漯河市郾城区以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示范重点县为契机,建立并强化包括各级政府组织和群众在内的多层次监督的项目管理机制,积极整合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努力做好工程建设的施工与管理工作,项目建成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

一、项目建设实施的基本情况

1、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

漯河市郾城区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重点县工程总投资2945.5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打机井360眼,维修机井76眼;清淤疏浚排水沟长103.7km(含整治沟顶生产路90.87km),新挖排水沟4.6km;新建桥涵192座,维修桥涵60座;新修机耕路3.92km;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5万亩(低压管道灌溉),埋设输变电线路108km,购置变压器36台,潜水泵436套。

2、资金整合及使用情况

漯河市郾城区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重点县工程总投资2945.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00万元,省财政资金1200万元,市、区财政资金480万元,群众自筹65.53万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的建设,是一项切切实实的民心工程,项目实施后,建成高标准旱涝保收农田,粮食产量得到大幅度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持续稳定发展,粮食增产316.88万公斤,农民人均增收253元。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使工程顺利实施。

3、项目建设实施后的成果

漯河市郾城区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后,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50万亩,恢复有效灌溉面积0.3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12万亩;新增除涝面积0.3万亩,改善除涝面积0.4万亩,新增旱涝保收田面积0.3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35万亩(低压管道灌溉)。项目建成后,粮食产量得到大幅度提高,年亩均增产97.5kg/亩,新增粮食生产能316.88万公斤,新增粮食产值农民平均增收253元。

二、工程建设与施工

本工程建设指导思想:统一规划、因地制宜,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尊重民意、一次补助,农户受益、奖补结合,以井保丰,以渠补源,发展节水灌溉工程,实现“井井通电”。

在项目建设过程与施工 中,规范执行“四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严把“六关”,即“严把设计关、严把施工资质关、严把材料质量关、严把工程监理关、严把资金使用关、严把水质检测关。确保工程建设落到实处。

项目建成后,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灌排工程体系,基本实现“旱能浇,涝能排”,达到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三、工程管护与保障措施

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是目的。在该项目工程的建设中,吸取以前农田水利建设“重建轻管”、“前建后损”的教训,坚持“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的原则,把工程管理放在突出位置上来抓。在工程运行管理上,重点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领导,形成自上而下的工程管理体系。明确提出“工程建设与管护同步,工程竣工管护到位”的管理方针,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护组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管理的组织体系;二是健全制度,明确管护范围,为工程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县、乡、村各级都要制定工程管护制度,完善管护措施,使项目工程在管理、养护、维修、使用等方面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加强对管护工作的宣传。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管护制度,使订立的各项管护制度在项目区内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对工程管护的责任感,使其自觉参与管理项目工程,做到“项目工程,人人爱护”,“管护工程,人人有责”,形成建工程,管工程,爱工程,护工程的良好风气,使项目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四是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产权改革步伐,依据工程规模的大小,采取承包、租赁、合作等,确定工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使该项目工程走上规范化、正规化的道路,建立起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程的良性循环机制,从而确保工程效益的可持续发挥和利用。五是新建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须经物价、水利部门会同乡镇、村合理定价后,按照规定价格收取水费,严禁加价收费。

1)组织保障

为使该项目工程顺利实施,漯河市郾城区成立了“漯河市郾城区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重点县建设项目工作领导组”,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水利局、财政局、农业局及项目区乡政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同时工程实施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责任制,分清责任,明确职责。县水利局成立漯河市郾城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建管局,专门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2)制度保障

发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工程建设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水利部门主要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对每一处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分包领导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负总责。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由省财政厅、水利厅等部门经常对各地工程建设进行督导,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水利部门要抽调工程技术人员成立技术督导组,分片包干,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将每处工程的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投入、质量要求等内容,建立台帐,挂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水利部门是工程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相关制度与办法,组织工程实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财政部门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和监督。

把项目区建成高标准的旱涝保收田,资金的保障是关键。要多渠道、多层次筹措与整合建设资金;出台政府优势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筹资的积极性,确保群众筹资投劳资金的落实和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资金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专账记录、专户储存,并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

工程建设管理实行“五制”,即项目法人制、资金公示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报账提款制。

五、关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几点思考:

(1)良好的资金整合措施是保障小型水利建设顺利完成的关键。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有建立高效的建设资金整合机制,切实的将资金落实到位,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正确的组织领导是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力保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责任制,分清责任,明确职责。有了坚强的组织领导,工程的各项工作才能很好的得到开展。

(3)完善的制度管理机制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保障。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任何先进的方法和手段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在完善的制度管理下,各部门和单位的人员才有章可依,这有利于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保障工程建设的合理、有序。

参考文献:

[1]杨淑芳,王青荷,李小丽 秦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初探[J]中国水利2010.15 63-65

[2]李映,张根生 平昌县实施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的实践与探索[J]中国水利2010.1352-53

小型项目负责人范文 篇三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为指导,以建立现代服务业中心区为目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经过三年的努力,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关闭转向经治理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规范升级证照齐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通过有效控制、规范引导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发展,实现全区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消防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房屋出租管理条例》、《GB16910-小型工业企业建厂基本标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坚持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相结合,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

3.坚持严格执法与有情操作相结合,既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坚决整治易造成环境污染、噪声扰民、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又要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坚持重点整治与分片推进相结合,通过分阶段、有重点地依法整治小食品、小棉毡、小服装、小五金、小建材企业(以下简称“五小”企业),同时,以点带面,分片推进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相对集中区域的整体整治,力争在重点整治的基础上,达到区域整治的整体效果。

三、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整治范围:不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场地和劳动用工等,影响居民群众生活环境及正常生活秩序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

整治内容:依法坚决取缔存在消防安全生产隐患、职业病危害、劳动用工不规范、影响居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等问题的无证无照经营和非法经营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

四、工作步骤

全区整治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专项行动分4个步骤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7月至9月)。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对所有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用工人数、用工来源及有无营业执照、有无超经营范围、有无相关许可证、有无安全生产隐患等相关问题逐户进行清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登记。

(二)宣传动员阶段(年8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通过媒体、社区宣传栏、印发宣传册向企业负责人和社区群众广泛宣传整治“五小”企业的目的、意义、范围、内容和相关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让企业负责人通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自觉对企业生产进行整改规范,让社区群众深知“五小”企业的危害,积极监督举报。同时,根据不同阶段工作的侧重点,将宣传发动工作贯彻整治工作的始终。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9月至年5月)。整治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年9月至年5月份,其中年9月至12月质监、工商、卫生部门牵头,商旅、发改、公安等部门和街道配合,重点对辖区小食品类生产企业及流通领域经营点、生猪等牲畜非法屠宰场等进行整治、规范和取缔;同时对小棉毡制品类企业和存在职业病危害、生产条件恶劣的小企业进行整治,依法取缔此类无证无照小企业。年1月至5月,对前段整治工作进行阶段小结和巩固,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为推进后期工作打下基础。第二阶段从年6月至11月份,由环保、工商、商旅、建管等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和街道配合,重点对辖区小五金、小作坊、小建材等企业进行整治,依法取缔此类无证无照小企业。第三阶段从年12月至年5月份,由工商、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和街道配合,重点对辖区小服装企业进行整治,依法取缔此类无证无照小企业。

(四)巩固完善阶段(年6月至年6月)。对整治过程中的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取缔后,上述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引导、规范、扶持,以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五、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工作的领导,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成立区整治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工商分局、公安分局、质监分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劳动局、区城管局、区监察局、区建设局、区地税局、区房产局、区局及各街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区“五小”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实行集中办公,办工地点暂设在区机关五楼一号会议室。区政府办分管领导兼任区整治工作专班负责人。职责分工如下:

区“五小”整治工作专班负责全区“五小”整治日常工作,督办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组织、协调、调度、督查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度情况。

工商分局负责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关闭转向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并对照国家的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及行业标准对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的申报进行严格审批和论证。

公安分局负责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和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打击;负责依规对辖区外来人员和房屋出租户进行依法管理。

消防部门负责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消防设施、消防生产条件依法进行查处。

质监分局负责依法取缔不符合行业标准规定的小型食品加工型企业;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

区安监局负责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对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管。

区环保局负责对噪音、污水、废气排放不达标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区卫生局负责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食品安全有关规定和存在职业病作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区劳动局负责对违反劳动用工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区城管局负责对发现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从事生产加工的违法建设和违章搭盖的建筑物依法进行拆除。

区建设局负责对存在建筑安全生产隐患的小型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区地税局负责督促整治工作中登记的经营户及时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区房产局负责对私房出租户的备案管理,禁止危房出租,向房屋出租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不将房屋出租给无证无照或从事非法生产的“五小”企业。

区局负责做好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群众上访的接待和处置等维稳工作。

各街道、社区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的调查摸底、日常巡查、发现、报告、监管、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供电、供水等市职有关部门参与联合执法工作。

六、工作机制

整治无照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和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着眼长远,建立有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快速发现机制。要充分发挥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中心的发现机制,同时聘请一批社区义务监督员,双管齐下,对辖区内小型加工企业和食品流通领域经营点进行巡查、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反馈信息,加强联络和沟通,中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三是建立区、街两级联动机制。各街道、社区要充分发挥群众基础作用,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大依法整治工作力度,形成各部门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有紧密联系、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区整治工作专班要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对街道、部门发现、反馈、报告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综合整治,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四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互通信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全区专项行动实行每月一报制度,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每月情况的上报;五是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各司其职,严格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和食品流通领域经营点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条件规定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和食品流通领域经营点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对已有的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加以引导、整改和规范。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对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中心建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班,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正确处理整治专班和各职能部门的关系,专班负责总体协调、组织、督办、检查、落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依法依规做好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分头把关,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形成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小型生产加工型企业的监管合力。对不按规定职责和程序查处无证无照和违法加工生产行为或发现问题不予查处的,要追究当事人直至单位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小型项目负责人 篇四

首先欢迎市政协民生工程评议组一行各位领导和委员检查指导水利民生相关工作!我局水利民生工程主要有两项,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是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我局对民生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它作为水利建设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几年来开展的民生工程在滁州市民生工程考核评比中位置靠前,七月份,滁州市民生工程检查考核,我局民生工程在滁州县、市、区名列第一。下面,现就我局两项民生工程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我局水利民生工程建设情况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被我省最早列入十二项民生工程之一,确实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我市现有农村人口53万人。在农村人口中,饮水基本安全人口15.85万人,不安全人口还有37.15万人,占农村人口70.1%。省发改委批复《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可行性报告》中的饮水不安全人口16.99万人。以来,经过几年的建设,全市已完成省发改委批复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6.99万人的任务。累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11253.9万元,其中:中央拨款3822.5万元,省财政补助1985.8万元;滁州市财政补助631.9万元;本市财政886.7万元;乡镇及受益群众自筹437.2万元;招商引资2610万元。共已完成农村饮水工程48处,其中:郑集、冶山、金集、大通、釜山、仁和地表水厂6处,小型地下深水井厂24处,原街道集镇自来水厂管网延伸18处,其中:建设3处,解决0.5万人,0.3万人,建设8处,解决1.5万人,建设9处,解决3.0万人,建设10处,解决1.8万人,建设18处,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3.8万人。建设5处,解决不安全人口6.09万,这些工程都已相继投入运行。

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经历从无到有,从规模小到规模大,从地下到地表,从计划到市场。“十二五”期间,我市规划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6.9万人,届时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将实现全覆盖,户户通,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目标。

(二)、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情况

我市共有九座中型水库,开始实施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以来,我局已实施建设八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分别为:焦涧、釜山、时湾、川桥、高峰、大通、跃进和安乐八座中型水库,还有一座大涧口水库国家已批复实施,正进入招投标程序。九座中型水库批复总投资29412万元,其中: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17167.6万元,省市专项资金7200.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44.2万元。截止目前,除跃进和安乐两座水库正在施工,大涧口水库即将实施建设。其余都已通过竣工验收。这样,我市九座中型水库明年将全部除险加固完毕。

我市九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除焦涧、釜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由我市财政操作运行外,其他七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由于项目法人为滁州市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其资金的管理使用均由滁州负责,我局按照工程序时进度向滁州建管局申请拨款。

(三)、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情况

全市在编的小型水库共128座,其中:小㈠型水库24座,小㈡型水库104座,总库容1.25亿立米,兴利库容0.6亿立米,有效灌溉面积9.5万亩。以来,随着国家拉动内需,加快了对病险小水库除险加固这项民生工程的步伐。—,先后已有34座小型水库投入除险加固。其中:小㈠型水库16座,小㈡型水库18座。经过除险加固后,有10座小㈠型水库已通过竣工和完工工程的验收;有18座小㈡型水库通过竣工工程验收。34座小型水库批复概算总投资1.048亿元,已到位资金7345.2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134.0万元,省财政1888万元,本市财政配套1187万元,群众自筹136.4万元。

,已批复8座小㈠型水库和3座小㈡型水库除险加固正在进行招投标,即将开工建设。批复资金485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732万元,省财政720万元,本市财政配套400万元。这样到明年汛前我市小㈠型水库全部加固完毕,小㈡型水库除险加固可望“十二五”期间全部加固完毕。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严格责任。水利民生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市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现场管理处、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作建设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工程实施前,工程建设领导组分别与有关镇签订了《工程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项目所在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水利局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对每个项目都成立现场工作组,及时协调处理工程建设过程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大力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管理环境。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检查、互比互查、通报和调度。真正做到了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确保水利民生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通过市电视台、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在工程实施前利用广播、电视、项目公示牌等形式将项目实施的意义、工程设计方案、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完成时间节点等内容向农民群众进行宣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检查结果,实行全程跟踪报道,力求项目公开透明,增加群众知晓度,使群众认识到项目实施的意义和重要性,从而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电视台还邀请水利局局长李永标进行电视访谈,切实把这些水利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

(三)、科学规划、精心实施。规划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项工作能否做得好或达到预期目的。我局水利民生工程前期工作中邀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和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负责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并组织有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技术人员,深入工程现场实地排摸情况,同当地村民一起座谈、调研,参与前期资料搜集整理工作,工程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出来以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认真评审,并根据专家组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做到规划超前、设计科学、标准高、起点高。同时针对各个水库不同特点进行加固设计,增强水库除险加固后的整体观赏性和环境效益,使得整个工程互相衬托,交相辉映,力求做到“一库一景”的观感效果。设计方案一经确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不允许随意变更。

(四)、执行规定、规范操作。我局水利民生工程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我局先后拟定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市病险小水库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等,对工程的前期工作、项目申报、资金管理、建设管理、监督管理和建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工程的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按照有关规定都实行公开招标,如我市农村饮水工程在项目实行工程建设建卡销号制、工程项目公示制、资金县级报帐制、材料集中采购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和建后管理责任制的“六制”管理。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项目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

财务管理工作是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对资金使用的效益等方面都有着直接的影响,我局在规范财务管理和核算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健全管理机构。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设置了财务管理岗位和人员,统一管理该项目的财务工作,做到专人办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

2、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控制。(1)严禁用现金支付各项工程款。(2)加强项目成本、费用的核算和管理。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支出以概算批复数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突破现行的制度规定。(3)规范价款结算程序和手续。①工程进度款由施工单位依据工程进度填报月工程付款申请表,该表须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部盖章后,报送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复核签字,监理单位盖章后,再经项目管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门作为工程付款依据;付款时按规定扣除10%质保金和工程尾款,同时按合同约定扣除预付工程款项,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全额完税发票,方可付款。②工程竣工价款决算,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和经过有关部门审计后的工程竣工决算,作为最终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俗话说,“三分建、七分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建后效益。我市高度重视项目的建后管理,实行管护责任制,对建成投产的工程,制定管护办法,落实相关责任,采取灵活多样的管护形式。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市编委研究批准成立了“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核定全额事业财编5人,市水利局拟定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市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地保护办法》(试行)和《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试行)等政策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的各项管理。我局还拟定了《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通过市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确保除险加固后的小型水库建后管护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率明显偏低。

由于我市农村自备小水井较多,加之不少群众“饮水安全”意识没有同步跟上来,没有真正认识小井水易受环境污染,影响到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性,致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入户率不理想

(二)、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后管理依然缺位。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后防洪得到了保障,灌溉效益得到了改善和提高,面貌得到了改变。但这些小型水库大多是镇(街道)、村管理,位置偏僻,基本处于建后有人用、无人问、无人管,不少水库坝后种植现象严重。造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后新的安全隐患。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护基金没有着落。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后管理、维护 和维修资金无来源、无着落。尤其是小型农村地下饮水安全工程和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经过几年的运行,不少新的问题就会出现,如果缺少管护,老化失修现象变会加快。这两项民生工程都属公益事业,需要政府投入,水利局已向市政府报告,但至今没有落实。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入户率。

建议市政协各位领导和委员帮助呼吁和宣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入户率。

(二)、切实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后管理。

建议市政协各位领导和委员帮助呼吁和宣传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后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水利局已向市政府报告尽快出台关于《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小型水库建议由镇(街道)统一管理,明确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尽快落实两项民生工程管护基金。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壶知道为大家整理的4篇《小型项目负责人范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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