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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管理制度 公厕管理制度范文通用14篇 公厕管理细则

更新时间:2024-04-12 10:24:34 点击: 来源:yutu

为了避免疾病的传播,做好对公厕环境的有效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以下是爱岗的小编沉默为大家找到的公厕管理制度范文(通用14篇),欢迎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篇一

一、管理标准:

1、卫生纸无霉烂、变质,严格按核定的有偿服务标准收费。

2、职责到人,全日开放,方便群众,优质服务。

3、工具、物品要摆放整齐。

4、照明、供水、排污设施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5、管理房只供管理人员居住使用,不得让外人留宿或作其它用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卫生标准

1、全日保洁,多次冲洗,做到无臭味。

2、厕内持续“六面光”。做到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

3、定期药物消杀,做到无蚊蝇。

4、公厕周围环境整洁,墙壁内外无乱写乱画乱贴。

5、厕内干净,便槽畅通。无污迹、无尿碱、无便垢。

厕所管理制度 篇二

1.爱护厕所公共卫生设施,专人负责清洁卫生。

2.厕所要保持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3.经常检查厕所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

4.文明入厕,爱护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乱划。

5.卫生间清洁值班员每日必须将卫生间冲洗2—3次。

6.必须每周消毒两次,严防各种病毒传染,确保职工身心健康。

景区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篇三

为保持景区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树立景区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景区公共场所卫生

1、景区路面:干净卫生,无积水、纸屑及瓜果皮等杂物,道路通畅无阻。

2、景区内,公共财物干净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3、景区办公室:地面干净,无污渍,桌面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4、工作区:工作区内无积水、无油渍,清洁整齐,无异物,用具摆放整齐有序。

5、园林:无枯朽树枝,无杂草。

6、各景点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二、公共卫生间

公共卫生间达到六无、六净、三好:

六无:(1)无痰涕、纸屑(2)无堵塞(3)无污垢(4)无污泥、地面无积水(5)无蛆蝇、臭味(6)无积尘、蜘蛛网

六净:(1)墙壁、门窗净(2)间隔净、无损坏(3)便槽净(4)地面、立面净(5)蹲位净(6)

公厕周围净三好:(1)公厕指示牌、男女标志牌完好(2)公厕水电设备完好(3)公厕档板、档墙完好

三、游览区卫生

1、游客集中区域地面整洁,无瓜果皮、纸屑等杂物。

2、景区内通道平整、干净、无异味。

四、垃圾池卫生管理

1、进场的垃圾要及时平整填埋,当天倾倒,当天推平。

2、及时做好灭蝇、灭鼠工作。

3、做好污水处理、排放工作。

4、严禁在场内乱烧、乱堆废品垃圾。

5、做好场内绿化工作。

6、保持周边的道路清洁干净。

7、及时清理路边沟渠的污泥、杂草、疏通渠道。

五、公共卫生管理

1、主管领导负责制,人人动手,共同监督管理。

2、明确卫生责任区,实行门前工作场所包干制度。

3、景区全体人员应加强环境卫生意识,以身作则,不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4、景区全体人员如发现任何破坏景区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大胆劝阻。

5、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天进行打扫;客流量大时,应加强打扫力度,时刻保持地面干净、无积水。

6、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注意保持公共设施清洁、整齐,无尘埃、蜘蛛网等。

7、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确保人行步道无枯枝败叶、无杂草等障碍物,保持步道畅通无阻。

8、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天清理景区公共场所垃圾箱,确保公共场所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9、景区卫生清洁人员打扫卫生后,认真填写《景区公共场所卫生打扫登记簿》,以备上级部门查阅考核。

制度管理的重要性 篇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管理就没有约束。在实际的管理当中我们发现,当团队在十个人左右的时候,靠的是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只要有一个有能力、有魅力的领导者就可以玩的风生水起。但是当团队到几十个人、上百人的时候,靠的就是企业的制度管理,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约束人的行为,规范人的行为,企业才能管理规范。

公厕管理制度 篇五

一、严格执行公厕开放时间:夏季(每年5月1日—10月31日)早7:00至20:30,冬季(每年11月1日—次年4月30日)早7:00至19:00。

二、保洁员统一着装,佩戴标牌,文明作业,礼貌待人。

三、公厕外环境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垃圾粪便;雨雪天后应无积水、积雪;外墙砖、玻璃幕、铝塑板应干净无尘,无乱贴乱画,无破损;

四、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

五、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玻璃、整容镜,洗手台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贴乱画,内墙瓷砖应光洁干净。

六、公厕内地面应光洁,呈原地色,无积水,无痰迹,无烟头纸屑。

七、蹲位外部整洁,便器内侧应无杂物了,垢迹,无粪便,光泽见底。

八、小便器内应无尿垢,外部应无水垢、污迹,管道保持畅通,无异味。

九、公厕内照明灯(管),洗手台具,整容镜,挂物钩,烘干器等设施配置应完好有效,无积存、无污物,污迹;设施损坏应及时修复。

十、公厕内应整洁,无乱堆杂物,清扫保洁工具应放置整齐。

十一、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害药物,有效控制蝇、蛆。

十二、严格执行管理质量标准:服务热情,设施完好,七净七首,四通四无,洒药清洗,无蝇无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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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篇六

为持续景区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树立景区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景区公共场所卫生

1、景区路面:干净卫生,无积水、纸屑及瓜果皮等杂物,道路通畅无阻。

2、景区内,公共财物干净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3、景区办公室:地面干净,无污渍,桌面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4、工作区:工作区内无积水、无油渍,清洁整齐,无异物,用具摆放整齐有序。

5、园林:无枯朽树枝,无杂草。

6、各景点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二、公共卫生间

公共卫生间到达六无、六净、三好:

六无:(1)无痰涕、纸屑(2)无堵塞(3)无污垢(4)无污泥、地面无积水(5)无蛆蝇、臭味(6)无积尘、蜘蛛网

六净:(1)墙壁、门窗净(2)间隔净、无损坏(3)便槽净(4)地面、立面净(5)蹲位净(6)

公厕周围净三好:(1)公厕指示牌、男女标志牌完好(2)公厕水电设备完好(3)公厕档板、档墙完好

三、游览区卫生

1、游客集中区域地面整洁,无瓜果皮、纸屑等杂物。

2、景区内通道平整、干净、无异味。

四、垃圾池卫生管理

1、进场的垃圾要及时平整填埋,当天倾倒,当天推平。

2、及时做好灭蝇、灭鼠工作。

3、做好污水处理、排放工作。

4、严禁在场内乱烧、乱堆废品垃圾。

5、做好场内绿化工作。

6、持续周边的道路清洁干净。

7、及时清理路边沟渠的污泥、杂草、疏通渠道。

五、公共卫生管理

1、主管领导负责制,人人动手,共同监督管理。

2、明确卫生职责区,实行门前工作场所包干制度。

3、景区全体人员应加强环境卫生意识,以身作则,不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4、景区全体人员如发现任何破坏景区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大胆劝阻。

5、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一天进行打扫;客流量大时,应加强打扫力度,时刻持续地面干净、无积水。

6、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注意持续公共设施清洁、整齐,无尘埃、蜘蛛网等。

7、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确保人行步道无枯枝败叶、无杂草等障碍物,持续步道畅通无阻。

8、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一天清理景区公共场所垃圾箱,确保公共场所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9、景区卫生清洁人员打扫卫生后,认真填写《景区公共场所卫生打扫登记簿》,以备上级部门查阅考核。

工地厕所管理制度 篇七

为了创建文明工地和国家卫生城市,搞好厕所卫生,提高健康水平,减少疾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厕所每天至少打扫二次,由专人负责保洁。

2、厕所内不准乱涂乱画,发现一次除擦掉以外,罚款10元。

3、用指定的草纸,不能用报纸,香烟纸及其它不易冲洗的硬质纸,以防止下水道堵塞,如发现每次罚10元。

4、每个职工都有使用和保洁的义务,大便要入沟,不能站在大便坑外小便,以免弄脏蹲坑。

5、每个职工都有监督,检举制止不卫生行为,对举报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6、每个月由生活卫生管理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篇八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篇九

一、道德面貌

1、服从管理,工作态度用心、主动。

2、言行举止礼貌,精神面貌好。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清洁用品和工具节约使用,负责保管。

5、爱护公物,经常检查,发现走廊、楼梯、厕所、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门窗、设施、灯具等损坏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催促及时维修。持续校园设施设备完好。

6、休息间、工具间干净整洁,不乱堆乱放。

二、日常工作

7、每一天上下午各打扫教学办公楼厕所卫生一次,做到地面干燥,大小便槽内无尿碱尿渍,无明显臭味。

8、厕所卫生纸篓垃圾每一天下班前清倒干净;厕所里拖把每一天清洗干净,挂放整齐;厕所墙顶、水管上做到无蜘蛛网和灰尘。

9、每年暑期用药水将保洁区域的厕所清厕一次。

三、其他

10、节假日、寒暑假等按规定时间休息外,要认真完成总务处布置的假期保洁工作。

11、用心主动认真完成总务处布置的其他临时任务。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篇十

作为中学生,提高个人礼貌素养是十分重要的资料。在校园严格管理之下,依然发现有的学生有许多陋习,集中表现地点为寝室和厕所。比如,在厕所中破坏公共财物、随便乱丢杂物、放各种食品袋而导致下水管堵塞,有的学生对厕所卫生不闻不问等。厕所礼貌的提高是学生礼貌素养提高的重要资料。

一、定时清扫:

校园厕所每一天由清洁工定时清扫。

二、消毒处理:

每一天对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

用心采取灭杀措施。

三、如厕行为:

1、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掉水龙头,厕所灯。

2、大小便要入槽、及时冲水、手纸入篓、便后要洗手;

3、不随地吐痰;

4、不准带杂物(水瓶、饮料瓶、食品袋、废纸)进入厕所水房;

5、不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6、不在厕所聚集、嬉戏、喧哗、追逐、打架;

7、不破坏公物。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卫生标准

1、公厕周围环境整洁,墙壁内外无乱写乱画乱贴。

2、厕内保持“六面光”。做到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

3、厕内干净,便槽畅通。无污迹、无尿碱、无便垢。

4、全日保洁,多次冲洗,做到无臭味。

5、定期药物消杀,做到无蚊蝇。

二、管理标准:

1、责任到人,全日开放,方便群众,优质服务。

2、卫生纸无霉烂、变质,严格按核定的有偿服务标准收费。

3、照明、供水、排污设施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4、工具、物品要摆放整齐。

5、管理房只供管理人员居住使用,不得让外人留宿或作其它用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校园公共厕所务必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应每一天打扫一次,持续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理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每一天一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用心采取灭杀措施。

四、师生要礼貌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厕所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厕所管理有专人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

2、禁止在厕所里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纸屑等废弃物。

3、禁止厕所的墙壁、隔板乱涂乱画。

4、大小便池要随时冲洗,并及时清查厕所内纸篓垃圾。

5、持续洗手池、地面大小便池的清洁干净,做到无积水、无尿碱、无污物、无异味。

6、加强对师生礼貌卫生教育,注意卫生、礼貌如厕。

7、清洁工人每一天冲洗2次。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篇十三

为切实加强公厕的有效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公共厕所管理制度(精选11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共厕所管理制度 篇十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厕的管理,方便公众,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公厕的规划、建设、清洁和管护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附设的厕所。

第四条公厕的建设和管理坚持合理规划、建改并重、方便公众、卫生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部门)负责全市公厕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公厕建设的组织工作。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全市公厕清洁和管护的指导、监督工作。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市容环卫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厕清洁和管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市建设、国土资源、房产住宅、物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公厕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六条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部门,根据城市居民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组织编制公厕设置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根据公厕设置规划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新建、改建、扩建公厕详细规划,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后实施。

第八条公厕设置规划的编制和公厕的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二类以上(含二类)城市公厕规划和设计标准执行。

第九条公厕的建设应当采取多种建设主体、多种投资渠道的方式进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厕。

第十条下列区域和场所应当规划设置公厕:

(一)广场和城市道路两侧;

(二)旅游景区(点)、机场、车站、码头、公园、出城口、大中型停车场等;

(三)大型商场、各类市场、展览馆、体育馆、宾馆、饭店、加油站等;

(四)居民居住区;

(五)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设置公厕的场所。

第十一条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厕的建设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公厕建设的年度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临街公厕数量不足且无空间建设公厕的,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临街现有房屋改造成公厕;无空间建设公厕且无可利用房屋改造公厕的,区市容环卫部门可以适当设置移动公厕。

拆除危险建筑物、构筑物还建绿地的,可以根据条件适当安排空间建设公厕。

提倡利用地下进行公厕建设。

第十三条公厕的建设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公厕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建设;

(二)旅游景区(点)、公园的公厕由主管单位负责建设;

(三)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的公厕由产权单位负责建设;

(四)城市道路两侧、广场及其他经规划确定设置的公厕,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市人民政府适当给予资金补贴。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特殊情况确需占用或者改变的,应当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后,报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公厕建设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其中配套建设的应当与建设项目一并办理。

市规划部门在办理公厕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时,应当执行公示制度。

在居民居住区内建设公厕可能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市规划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听证。

第十六条公厕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完审批手续以及开工验线手续后进行建设。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同时配建或者附设公厕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相关部门不得对主体工程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公厕的建设应当做到造型美观、新颖,并与周边环境以及附近建筑风格相协调。

公厕内部设施建设应当逐步提高档次,实现人性化。

第十九条新建公厕应当设置方便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行动不便者的无障碍设施。

现有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公厕,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改造,设置无障碍设施。

第二十条公厕建设应当采用高效、节水型的卫生设备和粪便储存、处理设施。新建公厕或者现有储粪池公厕附近有市政排污管道的,应当建造或者逐步改造成化粪池公厕。

在公厕周围进行项目建设的,不得阻塞粪便清运通道。

鼓励和支持无害化公厕的技术开发及应用。

第二十一条公厕应当设置明显的、符合规定的标志,并配备完善的服务、照明设施,便于使用者使用。

第二十二条公厕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其中配套建设公厕的验收应当提交产权转移协议。

第二十三条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规定配建公厕,建成后应当及时移交给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由区市容环卫部门代表区人民政府负责接管。

第二十四条现有公厕损坏严重、年久失修或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的要求,负责改造或者重建。

现有的旱厕应当有计划地改造成水冲式公厕。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拆除公厕的,在拆除前应当与所在区市容环卫部门签订公厕还建协议,并按照还建公厕的造价缴纳还建保证金后,方可拆除。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完成还建的,区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将还建保证金本金及利息及时返还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拆除公厕后暂时影响市民生活的,应当就近设置临时公厕供市民使用。新公厕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临时公厕拆除。

区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将公厕还建协议报市市容环卫部门备案。

第三章清洁和管护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厕的清洁和管护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厕和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厕,由区市容环卫部门负责;

(二)公共建筑、公共场所设置的公厕,由设置单位负责;

(三)旧有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厕,由原管护单位负责;

(四)单位和个人出资建设的公厕,由产权人负责。

前款(二)、(三)、(四)项规定的清洁和管护责任,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可以根据自愿和有偿的原则,委托所在区市容环卫部门代为承担。

第二十七条公厕管护责任单位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公厕的清洁和管护,保持公厕整洁、卫生,设施完好。

公厕清洁和管护的标准,由市市容环卫部门制定并公布执行。

第二十八条经市市容环卫部门批准从事公厕粪便清掏、清运和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公厕粪便进行清掏、清运和处置,保证公厕清洁、卫生。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私掏、私运和处置公厕粪便。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封闭、侵占,擅自迁移、拆除公厕;

(二)擅自改变公厕用途;

(三)盗窃、损坏公厕设施;

(四)向公厕内弃置垃圾杂物;

(五)在公厕内张贴、涂写、刻画;

(六)其他损坏公厕的行为。

第三十条公厕及附属设施发生损坏的,管护责任单位应当及时进行维修,保持公厕的正常使用功能;损坏严重无法维修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进行重建。

第三十一条有人值守的公厕,管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开放或者关闭,不得擅自变更开放或者关闭时间;因维修需要确需改变的,应当经所在区市容环卫部门同意。

公厕的开放和关闭时间,由市市容环卫部门另行规定并公布。

第三十二条下列公共建筑、公共场所附设的公厕不得收费:

(一)旅游景区(点)、公园内的公厕;

(二)各类商场、宾馆、饭店内的公厕;

(三)医院以及公共客运场所内的公厕;

(四)其他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收费的公厕。

第三十三条实行收费的公厕,应当经物价部门批准,取得《收费许可证》,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公厕管护责任单位应当将公厕的收费标准在公厕明显位置公示。

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或者根据身高享受免费如厕待遇;具体执行细则由市市容环卫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厕清洁和管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公厕管护责任单位做好公厕的清洁和设施管护工作。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饭店、宾馆等临街公共建筑、公共场所附设的内部厕所应当对外开放,方便行人使用。

第三十六条举办露天大型集会等活动,附近没有公厕的,举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举办场地设置临时公厕。

第三十七条供水、供电部门应当保障公厕的水、电供应。公厕供水、供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价格。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自觉爱护公厕,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检举。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规划部门按照《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办理规划审批、开工验线手续擅自建设公厕的;

(二)未按经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公厕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举办露天大型集会等活动,附近没有公厕,举办单位或者承办单位未设置临时公厕,影响市容环境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公厕的,限期恢复原状,处以公厕本体工程造价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三)封闭公厕的,责令改正,处以责任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改变公厕用途的,责令恢复原状,属经营行为的处以责任人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属非经营行为的,处以责任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五)损坏公厕设施的,责令恢复原状,处以责任人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向公厕内弃置垃圾杂物的,责令清除,并处以责任人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七)在公厕内张贴、涂写、刻画的,责令清除,并处以责任人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八)擅自改变公厕开放、关闭时间的,责令改正,处以责任人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九)公厕内卫生不整洁,垃圾、粪便、污水等不及时清理的,责令改正,处以责任人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其它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市规划部门、市容环卫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施处罚。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县(市)公厕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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