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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小组推荐意见 党小组推荐意见优秀11篇 党小组推荐意见表

更新时间:2024-06-26 23:16:18 点击: 来源:yutu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这里是编辑为家人们整编的11篇党小组推荐意见,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一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小编整理了“七一”建党节表彰活动实施方案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为展示成绩、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鼓励党员干部在推进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党建为保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作出更大贡献,xx党委决定,在庆祝建党xx之际,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表彰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准确把握“XX党建计划”全面提升年的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动员力、治理管控力、统筹协调力、宣传引导力,为实现全xx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奋勇争先,拼搏奉献,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向党的100周年华诞献礼。

二、表彰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X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X名;

3、先进基层党组织X个。

各级党组织的名额分配,原则上按基层党组织正式党员数量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

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xx党委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所在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20年度党员积分获得优秀评定等次,且三年内党员积分未有不合格等次。

2、优秀党务工作者

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贯彻落实xx党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清新简约、务本责实”要求,坚决反“四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声誉。

3、先进基层党组织

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规党章,严格执行xx党委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突发事件中取得显著成绩。

四、推荐办法

这次表彰按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

1.逐级推荐。各推荐单位按照本通知分配的名额(见附件),对照推荐条件,组织所属党组织逐级遴选产生初步推荐对象。推荐对象要注意结构和分布。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2.考察公示。各推荐单位要对初步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xx纪委、xx派出所和xx法庭的意见,并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研究上报。各推荐单位根据考察、公示等情况,召开党支部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有关推荐材料。

4.审核和公示。xx党建办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拟表彰对象,并在全xx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研究确定。在总结推荐、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的基础上,由xx党委会研究审议拟表彰对象名单,然后提请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五、推荐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安排和组织实施。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做好考评推荐工作。

2、坚持标准导向。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把握推荐标准和程序,形成正确的模范选树导向,严肃工作纪律,坚持选树原则,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走形式、走过场,不搞“老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做到职责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对推荐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甚至不按标准和程序推荐的,将采取严厉措施,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支部推优资格。

3、严格上报材料。各推荐单位以支部名义上报推荐表,连同推荐报告、表彰对象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于20xx年x月x日前报xx党建办。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要文字流畅,内容真实。表彰对象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字左右。对推荐表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经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

4、大力宣传先进。各级党组织要在“七一”前后,充分利用微信群、大喇叭、宣传栏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正气,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一流业绩,为谱写更加绚丽的“XX”篇章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二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二、表彰类型及范围

本次大会拟表彰先进党委10个,先进党支部(总支)55个,党务工作者30名,优秀共产党员100名。

三、基本条件

表彰重点:要体现“五个突出”,即突出项目建设、突出软环境建设、突出基层组织建设、突出宣传思想工作、突出新农村建设。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应具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业绩好,工作机制好,群众反映好”等条件,并在“五个突出”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能够结合全县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并在“五个突出”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县委的重要决策,并在“五个突出”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其事迹突出、在全县或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好评。

四、推荐方式

采取自荐和部门推荐两种方式确定候选单位和个人。

(一)宣传发动(6月10日—6月11日)

县委成立全县评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县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督考办相关同志担任。下发《全县庆“七一”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实施方案》,并在汪建网上向社会公布,营造活动氛围。

(二)推荐人选(6月12日—6月16日)

各基层党委要结合项目建设、软环境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新农村建设等五个方面,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先进党支部按所属支部总数8%左右,优秀共产党员按党员总数1%左右掌握。推荐要经民主评选、征求意见、组织考核、党委会研究确定等过程,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必须征得其所居住社区或村党组织的意见;优秀基层党支部要征求所在党委的意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以上参照《吉林省委党内表彰暂行办法》)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基层党委的先进事迹(1000字)。

2、基层党支部先进事迹(1000字)。

3、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800字)。

4、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800字)。

5、相应的《推荐表》(附后)和《排序表》(附后)一式3份。

(以上材料须加盖本党委公章)

各基层党委于6月16日16:00点之前将上述材料报到县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软盘或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e—mail:

(三)确定人选(6月17日—6月20日)

县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推荐情况,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筛选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四)表彰奖励(6月27日)

召开全县庆“七一”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几点要求

1、各基层党委要将本次表彰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推荐任务。要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典型的推荐上报工作。超级秘书网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三

关于认真做好20__年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公司所属团组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忠实助手和后备军。把在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社会活动等各方面表现突出且做出优异成绩的优秀团员青年及时推荐并输送到党组织中来,是各级基层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各级基层团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推优入党”工作,使一批优秀的团员青年及时得到培养和发展,及时为党组织注入高质量的新鲜血液,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公司团委要求公司各级基层团组织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深入有效地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现将今年的“推优入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推优入党”的条件

被“推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必须超过一年,即必须在20__年3月1日之前递交申请;

2、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自觉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3、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作用,入党动机端正;4、拥护改革,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勤奋学习,为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而努力奋斗,5、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服务企业,发奋工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生活、各种文体活动及公益活动,关心集体,遵守党纪、厂纪厂规,密切联系群众,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团交给的任务。二、“推优入党”的对象、范围及名额分配

公司符合推荐条件的团员青年,各单位团组织“推优入党”名额原则上为一名;三、“推优入党”的步骤 1、团支部首先召开团委扩大会议,对本单位推优建议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确定符合条件的“推优入党”建议人选的候选人名单,然后对推荐建议候选人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学习、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2、团支部要对考察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在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中讨论通过,形成团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并召开团员大会(缺席人数应少于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团支部组织委员代表团支部委员会介绍建议候选人的情况,团员经过充分讨论,进行民主评议,产生推优的建议名单。3、由团支部填写《推优入党表》(见附表)或用其它形式说明推荐理由,报上一级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

4、上级团组织签署同意后,由推荐团组织正式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如果上级团组织对推荐工作提出不同意见或补充意见,基层团组织应当按照上级的要求加以改进并重新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再向党组织汇报。团支部副书记以下的成员,经上级团组织同意后由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团支部书记以上的团干部,由上一级团组织向所属的党支部推荐。

4、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在确定推优人员的侯选名单后报请同级党组织同意,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团委审批。 三、“推优入党”工作的要求:1、各基层团组织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推优”工作。要注意坚持和把握“推优”的有关政策,把“推优”工作制度化,注意搞好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衔接,使“推优”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

2、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把质量。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党员的标准不能降低,坚持推荐程序不能随意简化,严格把握推荐对象的质量,要坚持“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各单位团组织应该按照民主评议的方式开展“推优”工作,严格杜绝简单票选,但允许在民主评议基础上的投票决定;

4、在推优的过程中要注意把那些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的青年职工、技术带头人等业务骨干及突出贡献的优秀团员青年,特别是在职团干部和优秀青年大学生作为“推优”对象的重点。5、各单位团组织组织被推优团员青年认真填写推优表格并于4月1日之前送交公司团委审核。公司团委20__年3月12日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四

关于做好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意见

各辖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党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丰硕成果之年。为展示新时期我市共产党人的先进形象,激励全市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加快推进“两率先、两步走”、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市委决定,今年“七一”,将表彰一批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认真做好评比推荐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表彰对象的名额、条件和范围

这次共表彰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和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60个、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50名。名额分配原则上按照推荐单位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数量以及工作需要来确定(名额分配表另附)。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地完成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领导班子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地履行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中央确定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始终保持先进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钻研业务,熟悉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事迹突出,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版权所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完成基层党组织的八项任务,并把学习贯彻始终,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基层党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对存在的问题扎实整改,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和群众的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坚持“两不误、两促进”,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检查验收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平时各级督导检查工作比较靠前。

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是:对先进性教育认识到位、深刻,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阶段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地组织本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务实高效,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满意度较高;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宗旨意识,能够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工作,成绩明显;牢记“两个务必”,模范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较好地发挥了共产党员先进性表率作用。

二、推荐办法和材料上报要求

三、表彰和宣传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五

中共山西省委按照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贯彻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选好选优的要求,已圆满完成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

一、充分发扬民主。全额定向推荐

精心指导提名工作。省里编印了11万本代表选举工作宣传手册、44万份宣传画发放到各个基层党组织,并设计了情况统计表和名单统计表。各地普遍采取“一会五结合”的推荐提名办法,即召开党员大会结合农村“领头雁”培训计划、宣传先进典型、春节慰问老干部老党员、召开返乡流动党员座谈会、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平顺县西沟村党支部书记介绍说,“支部利用冬闲季节召开党员大会,118名党员除4名未归且已电话联系外,其他人都参加了”。

二、准确把握条件,从严差额考察

严格代表条件。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按照中央关于十八大代表的5项条件,把政治先进性和党员代表性的要求体现到对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情况、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履行代表职责议事能力的全面考察中,落实好中选优的要求。

严密考察程序。采取预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征求意见、实地了解等方式,深入广泛地征求所在党组织及纪检机关、党代表、党员、群众和同级人大、行业监管部门等各个方面的意见,每名考察对象的谈话人数不少于30人,全面、真实、客观地了解了考察对象的整体情况。长治市制定了配合考察工作流程图,在对沁新集团人选的访谈中,除规定范围外,还从7800余名干部职工中随机抽取了25人,涉及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代表、一线员工等各个层面,保证了考察范围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六

一、主要做法

阿荣旗在旗乡两级党委换届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把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考察和选举作为旗乡两级党委换届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提升代表的素质、代表性和公认程度。

1、严格标准,完善结构,做好党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在代表候选人推荐过程中,旗委严格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推荐提名代表初步人选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时,注重做好各方面代表候选人的构成比例,确保组成结构既合理优化,又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一方面,坚持做到组织意图与党员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在推选产生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过程中,要求各选举单位党组织按照旗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先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最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做到既有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也有党员推荐的初步人选。如,在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过程中,阿荣旗要求各乡镇实行由全镇党员公推提名候选人,由镇党委发放《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推荐表》,并将党员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组织推荐和大会主席团最终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的重要依据,从而切实保障了党员的民利,实现了组织意图与党员意愿的有机结合。另一方面,坚持做到严格程序与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在乡镇党委换届过程中,阿荣旗专门设置了党员、村民代表推荐党代表候选人的环节,各选举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根据得票多少按照1:3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党代表候选人产生以后,及时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旗级党委换届工作中,阿荣旗以基层党委为单位,把全旗8716名,划分为19个选举单位452个基层党组织,并全部参与了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参与率达到100%。各选举单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名额25%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62名。

2、严肃纪律,把握重点,做好党代表候选人考察工作,确保代表人选质量。在乡镇党委换届过程中,旗委要求各乡镇党委对党代表的文化程度、年龄结构、群众基础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成立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认真考察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对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党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实行推选党代表公示制度,在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所在的村或单位对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旗级党委换届过程中,在确定初步候选人人选后,旗委及时组成考察组,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同时,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委会或支委会,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5%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产生后,旗委通过采取集体听汇报、集体审议的方式,对代表资格进行初审,重点审查工作程序、代表的个体素质和整体结构,在个体素质上,重点看代表政治上是否坚定、是否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是否是各条战线的优秀分子。在此基础上,征求纪检委、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对候选人的意见后,再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批复。

二、存在问题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当前在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考察、选举等关键环节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代表候选人推荐制度的民主性不够。党代表候选人的产生渠道窄。一方面,在党代表的推荐过程中,没有充分表达民意,大多是由党组织采取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候选人名单,再由党的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而直接由党员群众公开推选和实行党员自荐产生党代表候选人的则较少。另一方面,在推荐候选人过程中,有的认为民主推荐候选人可有可无,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干部是否任用,最终要由党委来决定。有的甚至认为,过分强调民主,会削弱党管干部的权威,把民主推荐仅仅作为一种程序,走过场,缺乏对民主推荐的成果充分运用和深度开发。

(二)考察机制不够完善。在考察党代表候选人时,的考察预告在考察范围、内容、方式上都还不够规范,考察预告在一定意义上只等同于考察通报。在具体考察中,仍然存在着座谈走访对象中“上级同级多、干部多,群众少”的现象,运用的方法仍局限于座谈、个别走访等形式,没有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有效发挥党员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选举程序的合理性不够。一是在选举中没有充分表达民意。大部分人认为选举成功的标志是全部实现组织意图。所以在操作上强调党员代表要与党委保持一致,把党委意图转化为代表意愿,致使选举后代表作用难以发挥,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不能通过代表充分反映上来并及时得到解决。二是写票环境的设计不合理。目前在选举中不是秘密填写选票,大都采用会场集中填写选票的做法,这样就很容易造成选举人在选举过程中的左顾右盼、彼此顾忌、相互衡量,多数人往往由于有顾虑而不敢动手在选票上有所表示投反对票、弃权票或另选他人。这就会造成相当多的选举人无法真正自主地履行自己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民利,只有随大流,去投“违心票”,而使选举的民主失真。

三、建议与对策

要扩大换届选举中的党内民主,提高党代表的素质、代表性和公认程度,关键是要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规范代表推荐、考察、选举操作环节,坚持把走群众路线贯穿于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全过程,确保代表候选人的质量。

(一)规范推选程序,扩大推选党代表的民主。一是要加强宣传,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群众进一步认识到推选党代表的重要意义,主动参与到党代表的选举过程中,用行动选出符合人民意愿、代表群众利益的党代表。二是要严格党代表结构的审查工作,确保党代表的性别结构、民族结构、领导干部结构、一线党员结构等方面的优化。要注意统筹,合理划分代表推选人数。三是要集中民意,扩大党代表的推选范围。推选党代表的工作不能仅仅征求党内领导干部的意见,也不有仅仅在党内领导范围内进行筛选,还要注意听取普通党员和党处群众的意见,集中民意选准党代表。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七

关键词:民主推荐处级干部选任科学性

民主推荐,就是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是指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配备领导班子和提拔干部的需要,按照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推荐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的方法和活动。

民主推荐,是当前干部考察工作贯彻群众公认原则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是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进步,使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体现,群众通过民主推荐提出自己拥护和信任的领导干部人选。

一、我省监狱系统处级非领导职务选任工作的现状

(一)职数空缺情况。省属各单位现有处级非领导职务人数310名,其中调研员36名,副调研员274名。调研员空缺46名,副调研员空缺55名,合计空缺101名。(职数空缺计算截止时间为20__年4月30日)。今年7—12月有26名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调研员7名、副调研员19名)将退休,将这26名职数一并列入本次选任调研员、副调研员职数。省属各监狱本次实际可使用处级非领导职数共计127名(其中调研员53名,副调研员74名)。各单位调研员、副调研员原则上按应设处级非领导职数2:8的比例配备,根据职数空缺情况,进行补充。

(二)工作开展情况。6月25日,省监狱系统处级非领导职务选任工作全面启动,局党委分5个工作组分别在全省5个片区同时进行。选任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各单位党委上报调研员、副调研员使用建议方案、公布职位数和组织动员、申请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预告、组织考察、征求纪委意见、厅局党委讨论决定、宣布任职等11项。

民主推荐活动由局政治部到相关监狱统一组织进行。按照“三票制”的方法,即设置a票(监狱领导班子成员填写)b票(处级非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填写)c票(主任科员以及以下干部填写),在已申请报名并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进行民主推荐。其中参加民主推荐的a票人员全部到会,b票人员达到80%,c票人员达到50%。推荐时,各监狱按要求进行计票、监票,得票最后结果以a+b+c汇总票计,当场公布。截止7月10日,全省监狱系统民主推荐工作结束,100名同志民主推荐得票过半(其中调研员40名,副调研员60名),待局党委确定考察对象后进入考察阶段。

(三)工作的主要特点

1、领导高度重视。在实施方案出台前,局政治部认真进行了调研,在广泛征求各监狱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方案,局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实施方案,经局党委研究后报厅党委进行审定。厅局党委亲自对选任工作进行动员。

2、严格按程序办事。选任工作中,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动作、规定程序有序进行;严格职数管理,“不准在干部选任过程中搞非组织活动;不准借机诬陷诽谤他人、打击报复,干扰选任工作”等工作纪律、组织纪律严明,监督部门全程监督工作开展。

3、切实做到民主、公开。民主推荐克服了在少数人中选人、靠少数人选人的局限性,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踊跃报名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挑选,群众高度关心、关注选任工作,组织部门严格把关,监督部门严格监理,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使选任工作阳光化,经得起“晒”。群众高度认可民主推荐,普遍认为民主推荐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趋势,是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化。

二、当前民主推荐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由于民主推荐的方法欠科学,导致选拔任用处级非领导干部过程中,出现干扰民主推荐正常进行的问题,使得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如何把群众公认原则、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有机地结合,如何把党委和群众的意愿有机地结合、如何把选任与“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有机结合等方面,都还值得商榷。

一是存在“唯票”定论,科学性不足。在此次民主推荐过程中,各监狱都是以民主推荐得票过半后,从高到低直接排定出推荐人,而不对得票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组织日常的考察情况、个人的德才条件、发展潜力,特别是工作政绩大小等因素被忽略,“以票取人”,导致有些地方个别干部害怕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丢票,工作中不敢坚持原则,缩手缩脚,当老好人。

二是过分强调赞成票的比重,涉嫌陷入利益格局。由于民主推荐赞成票不得低于50%成为否定性硬指标,加之受各种利益关系和不正之风的影响,造成部分参评人员到了民主推荐时大搞“小动作”、“拉票”,出现“利益票”“人情票”的问题,以至出现了“谁拉的票多谁能上,谁不拉票,谁吃亏”的情况,使民主推荐失去真实性而不科学。

三是过分注重参与率,民主推荐“内涵”不足。民主推荐时,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参与推荐比率组织群众进行民主投票推荐。但是存在部分参与推荐的同志、工作业务关联不紧密的部门的同志,对被推荐候选人的了解程度不够,有人都不认识的情况,免不了在推荐过程中“跟着感觉走”,使民主推荐“失真”,导致科学性受损。

四是过分强调民主推荐的形式,而对民主推荐本身宣传不够。有的群众对民主推荐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错误认为“民主推荐”只是一个形式而已;有的群众存在偏激思想,把个别部门存在的不正之风记在部门负责人(即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的帐上;有的群众对民主推荐信心不足,以个人好恶、感情近疏作为推荐标准。

三、原因分析

一是公开力度不够。单位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方面的工作透明度不够,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对建设民主政治方面的宣传引导工作不到位,致使部分群众对“民主推荐”缺乏科学的、正确的认识,错误地认为民主推荐是组织在“玩伪公平、伪公正、伪公开”的障眼法,而出现对组织程序的蔑视的心态。

二是在程序设置上缺乏操作的科学性。从监狱系统民主推荐处级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践情况看,1、民主推荐结果都是直接被采信,在程序设置上,没有设置组织(人事)部门对推荐的结果进行科学分析的环节,致使“拉票”成为理所当然, 同时导致组织考察培养领导干部的标准受到考验。2、民主推荐不分权重,片面地以a+b+c汇总票计,并直接运用到确定考察对象程序上,不能体现党管干部、民主集中的原则。3、在纪律、监察等部门工作的同志,难免要“得罪”一些领导和群众,他们的得票可想而知。这样难免助长不正之风,使同志们不再注重平时的修养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党风廉正建设等,而集中在民主推荐期间去大搞“小动作”、“拉票”,致使组织日常考察考核的“长期行为”被以票定乾坤的“短平快效益”取代。

三是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不够。随着民主推荐、民主评议等民主活动的深入开展,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但是人民群众的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群众在民主推荐活动中,客观地存在着凭个人好恶、凭他人言语、凭单方面的感觉来进行推荐活动现象,将行使参与管理的权利当作儿戏。另外,监狱系统长期的封闭性,导致了监狱的姻亲关系、裙带关系的特殊性,也使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和真实地受到考验。

四、增强民主推荐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科学性的途径

民主推荐是政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一个标志,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监狱系统民主推荐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既有组织教育、宣传不够的问题,也有群众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既有制度程序执行中变形走样的问题,也有制度程序设计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着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和真实性,直接影响着选人用人的质量和干部工作民主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处级非领导职务民主推荐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这是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作出的科学定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监狱系统开展的民主推荐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也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就是要明确指导思想,紧扣科学发展观,科学设置民主推荐的制度和程序,规范民主推荐的内涵,制定科学的措施,讲究科学的方法,严格遵守民主推荐的有关规定,把好提名关,切实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运用到群众公认原则的落实的第一环节上,让政治过硬、品行优秀、成效显著、群众公认的同志得到认可。同时注重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规定的六条原则有机结合,真切体现民主推荐真实性、科学性,为建设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奠定基础。

(二)加大选任公开力度,引导群众在民主推荐活动中真实表达意愿

一要加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大力加强效能建设,利用广播、电视站、报刊、橱窗、思想政治工作分析会、座谈会等形式,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行使民主推荐权力的依据和合法性,全面了解民主推荐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二要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各层级的政治素质和民主参与重要性的认识。1、各级党政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带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按照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民主、依法办事等选任干部的原则办事,不允许个人说了算,不能单纯地“以票取人”,杜绝“拉票”代替组织考察考核的现象发生。2、教育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认识民主推荐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民主推荐程序的正常进行。要从大局出发,跳出个人私利的小圈子,从全局意识、执行落实、服务态度、工作效能、法制观念、廉洁守纪等方面,实事求是进行推荐,科学地参与到民主管理活动中。

(三)完善民主推荐的机制,为保证民主推荐活动的科学性奠定基础

一是重票而不唯票,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的要求,对得票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可以组织群众参与分析),将定性的考察和定量的考核有机结合,根据干部考察中了解到的真实情况,对干部的德才条件、政绩大小做出正确的评价,理性而不失实、全面而不失重,坚决防止“以票取人”,我们可以坚持“一票否决制”,但不应当“一票定终身”。同时既不亏待长期在条件艰苦、矛盾复杂的地方工作的同志,又不委屈不图虚名、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同志。

二是建议制定相应的政绩量化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的一个重要比重。究竟什么样的同志担任处级非领导职务既有利于实现我们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又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还有利于推动监狱工作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这个方向如果偏了,效果必将适得其反。因此,我们应当更加高度重视推荐办法的科学性,尽可能把那些坚持原则、大胆创新、扎扎实实、兢兢业业为监狱事业做出了成绩的同志推荐出来,以避免少数群众认为民主推荐是“小孩做游戏”,或者产生自己被当成猴子耍等不良现象。

三是注重群众公认原则与党管干部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有机结合。科学设置民主推荐票的权重,区分abc票的计票比重,如可以像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那样,以一定的比例设置计票比重,科学体现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更加真实、全面地体现民主推荐的科学性。

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扩大民主,尝试给参与竞争的同志一个合法表达自己、推销自己的平台来展示个人的才华,变暗处的无规则的拉票为公开的有规则的竞争。如贵阳市选拔县委书记就是很成功的实例,可以借鉴。

五是建议给予组织(人事)部门“设置程序权”。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任工作“首席执行官”,他们对这项工作最有发言权。建议专门设置综合评价环节,在具体操作上,强调由工作组集体对民主推荐环节形成的结果进行梳理、分析、比较,形成考察组集体的评价意见。在考察材料的形成上,综合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等环节的分析情况,以考察组集体的意见为准,避免那种可能由一个具体的执笔人,根据某个印象较深的谈话人意见写出考察材料的做法。同时,组织(人事)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促使选任工作更加科学、真实。

(四)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保证民主推荐真实,确保科学反映民心民意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八

第一条推荐领导干部可以采用以下形式。

(一)民主推荐。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配备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和要求,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推荐领导干部人选的活动,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又可分为定向推荐和非定向推荐。定向推荐,是指民主推荐时公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位以及任职基本条件的民主推荐。非定向推荐,是指只提出任职的职级要求以及任职的基本条件,但不明确具体岗位的民主推荐。

(二)组织推荐。指列入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中的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直接由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考察对象人选。

(三)个人推荐。指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以个人名义,以署名书面材料的方式,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

第二章推荐要求

第二条推荐领导干部要坚持以岗定人的原则,没有空缺岗位的,不得进行民主推荐干部。

(一)提拔任职的职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二)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平级调整到重要岗位任职的,应当经过民主推荐。

(三)领导班子换届时,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

(四)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务进行民主推荐。

(五)交流任职的干部,按照拟任职级进行民主推荐。

第三章推荐范围

第三条确定参加推荐人员范围的原则。参加民主推荐人员的范围,不能小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范围。组织民主推荐工作的党委(党组),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本着科学、民主的精神,适当扩大参加民主推荐人员的范围,但要事先征得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同意。

第四条市、县(市、区)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

(一)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人员范围,民主推荐市和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人选和个别提拔任职人选时,参加推荐人员分别相应为:现任副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近三年来退下来的曾担任过副市、县级以上实职的老同志;县(市、区)乡、(镇)党政正职;市、县(市、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处、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民主推荐、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时,应当有同级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参加。

(二)参加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民主推荐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人选和个别提拔任职人选时,参加推荐的人员分别相应为:现任副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过正市、县级实职的退下来的老同志;县(市、区)、乡(镇)党政正职;市、县(市、区)直党委工作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正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五条省、市直机关(含事业单位)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

(一)参加会议投票的人员范围分别相应为:厅(局)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近三年退下来的曾担任过副厅、副处、副科级以上职务的老同志;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本部门上述人数较少时,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二)参加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分别相应为:厅(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正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近三年退下来的曾担任过副厅、副处、副科级以上职务的老同志;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六条省管科研院所和高校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

(一)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人员范围为:本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近三年退下来的曾担任过本单位副职以上职务的老同志;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二)参加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为:本单位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近三年退下来的曾担任过本单位副职以上职务的老同志;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七条交流提拔任职干部民主推荐参加人员的范围。

民主推荐交流提拔任职的人选,应在人选现工作单位或部门进行,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按上述规定范围执行。第八条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参照上列范围执行。

第九条参加民主推荐人员数量的要求。进行民主推荐时,参加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四章推荐程序

第十条民主推荐的程序。

领导干部职务的民主推荐工作,由上一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有关处(科)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并按有关程序确定。

(二)与市、县(市、区)委、省直部门、市直部门和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进行沟通,确定民主推荐的时间、方法和参加人员。

(三)召开会议进行投票推荐。会议一般由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考察组组长就推荐职务、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作说明。投票推荐采用无记名办法,由参加会议的人员按照要求,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填写完后,统一投入投票箱,由考察组负责开箱统计投票情况。

(四)会议投票推荐结束后,应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主要了解推荐者的意向和对被推荐人选的看法及评价。

(五)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结束后,考察组要按照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推荐票一般分为本级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相关人员等层次。

(六)向党委(党组)有关领导汇报民主推荐情况。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参照上列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组织推荐的程序。

(一)组织推荐必须在领导班子职数出现空缺时进行,且仅限于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

(二)组织推荐由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集体研究确定。下级党委(党组)不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向上级党委(党组)推荐干部。

(三)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组织推荐,要将组织推荐的人选、岗位、被推荐人选表现情况、推荐理由等形成书面材料,送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四)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对组织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个人推荐的程序。

(一)推荐人必须负责地写出书面推荐材料并署名。推荐材料要具体介绍被推荐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说明被推荐人拟任职务,推荐理由,申明与被推荐人的关系。

(二)个人推荐必须将书面材料送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口头推荐意见无效。

(三)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呈送的个人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凡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个人推荐材料,不作为推荐依据。

(四)对符合要求的个人推荐材料,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按有关工作程序办理。

(五)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被推荐人选,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推荐。

经民主推荐后,个人推荐的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六)个人推荐必须向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不得向领导干部个人推荐,也不允许私下打招呼。

(七)个人署名书面推荐材料应存档备查,并与有关材料一起按规定报送干部监督部门。

第五章推荐结果

第十三条民主推荐结果是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民主推荐得票数较高,且排列在前面的人选,方可作为考察对象人选;民主推荐得票数较低的,一般不能列入考察对象范围。

第十四条考察对象的确定,要注意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应在民主推荐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情况,对本次民主推荐结果、以往推荐情况和平时工作表现、班子成员意见、岗位需要等进行综合分析,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确定。

第十五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第六章后备干部推荐

第十六条后备干部的推荐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第十七条后备干部的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和程序,参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的参加人员范围和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的要求,正职后备干部的推荐,由党委组织部门在一定范围内采取谈话推荐的方式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副职后备干部的推荐,由市、县(市、区)委,省直部门、市直部门党组(党委),省管科研院所党委,省、市管学校党委组织会议投票推荐,根据推荐情况和班子结构,集体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第七章推荐纪律

第十九条推荐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违反本规定的原则、程序进行民主推荐。

(二)不准以考察谈话代替民主推荐。

(三)不准超越干部管理权限,未经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进行推荐。

(四)不准超职数或不按规定的职位进行民主推荐。

(五)不准以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结果代替民主推荐情况。

(六)不准更改民主推荐结果。

(七)不准泄露民主推荐情况。

(八)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指定人选或暗示、授意、引导他人进行民主推荐。

(九)不准搞非组织活动,用非正常手段为自己或他人拉票。(十)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凭借其地位、权力和影响,干扰民主推荐工作。

(十一)不准在个人推荐材料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进行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律无效。

第八章推荐工作监督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九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和优秀妇女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双推荐”)是新时期党赋予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发挥联系团员青年、妇女桥梁作用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双推荐”工作在党员队伍建设及共青团、妇联建设中的地位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和优秀妇女作党的发展对象,是拓宽视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和后备力量的需要,发展优秀团员青年和妇女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年轻党员和妇女的比重,有利于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通过深入有效地开展“双推荐”工作,可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和妇女的政治热情、强化成才意识,可以进一步激励他们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建功立业,可以有效增强共青团、妇联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因此,全市各级党团妇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双推荐”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有力措施,制订明确计划,努力使这项工作层层落实。在今后的党员发展过程中,力争做到: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在三年内妇代会主任全部加入党组织,消灭女党员空白村;女党员发展比例达到30%。

二、把“双推荐”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对团员青年、妇女的教育和培养上

加强对团员青年、妇女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青年、妇女的思想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是“双推荐”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双推荐”工作的主要目的,各级党团妇组织要对团员青年、妇女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要组织团员青年、妇女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妇女积极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去,通过思想教育和实践锻炼,使他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对于要求入党的团员青年和妇女,各级党团妇组织应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分层、分类、分级进行专门培训。特别要通过各级党校和青年干部培训等各类培训班,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类经济管理知识的教育。各乡(镇、街道)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优秀团员青年、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

三、“双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明确步骤,确保质量

团妇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时要坚持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方法上可以通过党团妇组织签订《推优责任书》等形式,把团妇建设纳入党的建设范畴,运用党建促团、妇建,坚持党建带团、妇建,自觉做到党团妇联动、党团妇衔接,形成合力。具体要做到:一是计划衔接。各级党组织和团妇组织每年要制定各自的发展计划和推荐计划。二是重点衔接。各级党组织要把工作、生产第一线的优秀团员青年和妇女作为培养考察发展的重点之一;各级团妇组织也要把政治思想素质好、积极要求入党的青年标兵和妇女作为重点对象予以培养、推荐。

“双推荐”工作的具体步骤是:确定对象、教育培训、跟踪考察、推荐。即团支部和妇代会在积极分子培养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经支部和妇代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由团支部和妇代会填写《优秀团员(妇女)入党推荐表》并说明推荐理由,报上级团妇组织审定,上一级团妇组织进一步考核审定后,签署意见向其所在的党组织推荐。团支部书记和妇代会主任的推荐工作由上级团妇组织负责,上级团妇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妇女意见的同时,根据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综合评定后,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推荐表》一般每年结合年中和年终总结评比填报二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填报推荐。党组织要重视团妇组织的推荐意见,对政治素质好、有潜力、政绩突出、能开创新局面的优秀团员青年和妇女要及时列入考察对象,早日吸收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团的基层委员会和妇联要经常检查和指导下级团妇组织推荐工作的落实,认真审核团支部和妇代会的推荐意见。必要时可以就团员青年、妇女入党问题直接向团员青年、妇女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出建议。

四、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双推荐”工作的领导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妇女入党工作,必须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必须和党的组织建设相互协调。在“双推荐”过程中,团妇组织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听取意见;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支持帮助团妇组织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同时要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对团妇组织开展“双推荐”工作提出要求;在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征询团妇组织的意见,在每年听取共青团、妇联工作汇报的同时,认真听取“双推荐”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双推荐”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十

一、充分认识做好酝酿推荐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做好十七大代表的推选工作,是开好十七大的重要基础,只有把各条战线、各方面的最优秀的党员代表推选出来,开好十七大才有基本保证,同时,十七大代表的推选工作是对广大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重要实践活动,对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着眼大局、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十七大代表推选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十七大代表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严格掌握代表条件和名额分配原则

中央要求,党的十七大代表应当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我们在酝酿推荐工作中,一定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代表条件,既要看工作表现、议事能力,更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认真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本单位酝酿、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决不能选政治素质不好或不廉洁的人当代表。一是看能否努力用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二是看能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三是看能否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四是看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拥护,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自己的民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对领导干部,尤其要看是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勤政为民,真抓实干,政绩突出,受到群众的拥护。对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党员,要重点看是否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当前,要特别注意看其学习贯彻《文选》和党的**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态度和行动,能不能认真学习领会其中的重要精神和观点,能不能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并贯彻落实到实践中去,为纵深推进我市“一个中心、四个打造”发展战略建功立业。

中央分配我省十七大代表名额为40名。按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中央分配给我省代表名额15%的要求,我省共产生代表候选人为47名(其中不包括中央提名的人选)。省委要求,基层单位酝酿提名候选人可少于47名,但一般不超过47名。具体构成比例是:党员领导干部不超过70%,即不超过32名;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党员不少于30%,即不少于15名;女党员比例高于我省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不少于16%,即不少于8名;代表中要有少数民族党员;55岁以下的党员不少于50%,即不少于24名。各基层党组织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时就要考虑周全。

三、明确代表候选人的产生程序和办法

根据赣州市委的部署要求,我市酝酿推荐我省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传达部署(24日-25日)。召开全市酝酿推荐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工作会议,组织各党(工)委传达赣州市酝酿推荐我省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酝酿推荐十七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个阶段,推荐提名(26日-27日)。酝酿推荐十七大代表候选人,采取全额推荐(即酝酿推荐47名,基层单位可少于47名,但不超过47名)的办法进行。从每一个基层支部起,自下而上推荐,自上而下协商,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具体步骤为“三上三下”:

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各支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征求党员意见后上报各党(工)委;各党(工)委根据多数党支部(总支)意见对初步人选进行遴选,并在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之后将酝酿推荐名单上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市委组织部在12月27日晚汇总各党(工)委上报的酝酿推荐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基层党委的意见,对人选进行遴选,提出我市酝酿推荐名单。市委在12月28日召开全委会讨论通过我市酝酿推荐名单,我市酝酿推荐名单于12月29日征求各党(工)委意见后上报赣州市委组织部。

四、切实加强对代表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认真抓好组织落实。要充分领会好中央、省委和赣州市委的精神,认真负责、周密部署,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各党(工)委书记要亲自抓,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委员要负起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具体抓好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确保我市代表酝酿推荐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酝酿推荐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法尽量使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能参与十七大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行使好民利。另一方面要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围绕酝酿、推荐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把广大党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赣州市委的有关精神上来。

三要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推荐十七大代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代表条件和规定的代表产生程序进行。如果在代表的推荐过程中出现不正之风,将严重影响党的威信,破坏党的形象。对此,各级党组织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对代表推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严肃查处。

四要注意加强上下沟通。各单位要随时注意掌握酝酿、推荐的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妥善解决,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党小组推荐意见 篇十一

着力落实群众公认“五条”原则

开江县为了认真贯彻“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这一重要精神,积极推行以民主推荐、直接选举、承诺就职为主要内容的选举方式改革,20__年11月,选择了群众上访较多、反映较大的梅家乡和灵岩乡开展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试点工作,顺利选出了群众认可、组织满意的干部。目前,梅家、灵岩两个乡的新班子运转正常,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成效明显,维护了一方的稳定,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群众上访明显减少了。实践证明,公推直选乡镇领导班子是认真落实群众公认“五条”要求的切实可行的措施。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开江县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专门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开江县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试点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实施。县委将公推直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为组长的县公推直选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要集中人力和精力,精心组织实施。

二、行动迅速,准备充分。一是深入调查摸底。组织力量对全县20个乡镇进行分析,做到“两个摸清”,即摸清有条件开展公推直选的乡;摸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掌握基本情况。在摸底调查中,将个别村、社区的热、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作为重点走访内容,拟定处置预案,确保选举顺利进行。

二是认真制定方案。开江县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所属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及干部队伍的现状进行了认真分析排队,结合实际,在《开江县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试点方案》经省、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及时制发了《开江县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简章》。

三是严格报考人员的资格和条件。参考人员必须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必备的法律法规知识,能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具有拟担任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组织领导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思想解放,具有改革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熟悉农村工作,善于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清正廉洁,求真务实,作风正派,群众公认。报名者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党组织关系在开江县并具有2年以上党龄的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四是认真组织实施。通过会议公告和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介,广泛深入宣传公推直选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具体要求及公推直选的职位、资格条件等,全面调动广大党员的参与积极性。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在县委组织部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共有80人报名参加这次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试点工作,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有63人。由县委组织人员统一命题、考试和阅卷,由高到低取前5名共15人(含并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县委派出考察组对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后,统一组织初步候选人深入到村、社调查研究,与党员、群众见面沟通。召开公推直选推荐大会,由参加推荐会的人员根据候选人初步人选个人陈述、演讲答辩、回答群众提问等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3名候选人预备人选。再召开县委全委会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2名正式候选人。最后召开乡镇党员大会,全体参会党员在正式候选人向参会党员作出任职承诺后投票直选产生乡党委书记并报县委批准。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一是注重群众公认,搞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在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过程中,主要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名举荐和组织推荐的形式报名。在候选人的确定上,坚持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组织提名、个人自荐和群众联名推荐的人选,都经过民主推荐关,充分体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志。

二是精心组织选举。按照市委组织的指导意见,依据《》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统一拟制了公推直选工作有关材料,从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实地调研、确定候选人、公示、差额直选、选举结果审批等每一个环节和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确保规范操作。

三是突出任期目标的选择。在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选举过程中,把握好了干部任期目标这个重点,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既选好干部,更注重对干部好的任期目标的选择。让参与竞争的候选人在比群众公认基础的同时,比谁提出的工作思路、任期目标、工作措施及实现途径更好,更能得到党员群众的认可,真正把那些党员群众信得过、有本事、想干事、敢干事、善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出来。在公推直选过程中,推行了乡党委书记竞选岗位任期目标承诺制,在选举大会上书面承诺,使参会者慎重投票选择;县委将“承诺”兑现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四、干部选拔实现“五突破”。一是变“干部选拔封闭半封闭”为“干部选拔公开化”。这次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从公开报名、民主推荐,到驻点调研、演讲答辩,各个环节都有普通干部和群众参与,广泛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实现了全过程的开放、透明。

二是变“少数人选人”为“干部群众民主选人”。梅家乡、灵岩乡参加民主推荐的 干部达到172人,相比于以前的少数领导推荐、组织部门少数干部圈定考察者名单的做法,这次改革的突破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三是变“被动选人”为“主动选人”。变伯乐相马为赛场赛马,拓宽了选人渠道。喊响了组织考察、民主监督的口号,打破了“一纸委任状,三年太平官”的陈旧格局。

四是变“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在多数人中选人”。从这次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笔试情况看,进入前5名、甚至前10名的干部都是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虽然最后获胜的只能是一人,但一大批优秀干部进入了视野,储备了人才。

五是变“考察、笔试选干部”为“民主推荐 实际能力考查 民主测评选干部”。这次公推荐直选乡镇党委书记试点工作,将“公推”与“直选”很好地结合了起来,“推”出的是公认的优秀人才、“考”出的是干工作的真本领、“测”出的是群众公认度。许多老党员说:“开展这样的公推直选,实实在在地体现了广大党员和农民群众的民主选择权。”一些群众说:“选好咱们的’当家人’,我们致富就更有希望了,跟着共产党走,硬是有奔头。”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反映,公推直选的声势营造得好,树立了党的形象,维护了党的威望,振奋了人心,能够把党员群众更好地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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