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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最新15篇 车间安全管理办法及标准

更新时间:2024-07-06 23:56:16 点击: 来源:yutu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可爱的小编帮大伙儿收集的15篇车间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文章。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一

一、市场管理人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景书面下发商户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景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物业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本事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报告。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责令商户停止经营,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职责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商户,并落实整改。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 必须穿戴整齐劳保用品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2. 一般工件开箱确保在浇注后40分钟以上,大工件(三箱以上)确保90分钟以上,特大和特殊工件一定按工艺要求适时开箱。

3. 落砂时三箱以下不得置于车上进行落砂。落锤要准,不要砸到箱体和工件之上。

4. 路道上砂要清理干净,砂箱置于适当位置,整齐摆放,不得形响路道畅通。

5. 装砂过程中一定把砂中的铁块捡净。

6. 按造型人员分片堆放,雨雪天气热工件不得置漏天处。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 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倒班制度上下班、倒班。严禁迟到、早退、旷工和私自倒班行为,有事按照公司的《请、销假制度》提前一天请假,按相程序审批。严禁电话请假捎假和班前请假。

2、 员工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规范穿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具,女工严禁穿高跟鞋上班,发辫必须盘入安全帽中。以上有违规者罚款50-100元并通告批评。

3、 上班时间严禁打手机,收、发短信息,以及用手机上网聊天。违者每次给予50-100元罚款,对因此造成的严重后果视情节,加重处罚。

4、 员工上班期间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和扎堆聊天,以及从事与本职无关的事宜。班中任何情况下的瞌睡均视为睡岗。违者每次给予50-100元罚款,因此造成的质量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5、 员工应服从管理,听从上级主管人员的调度和指挥。认真完成主管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杜绝一切不服从管理现象发生,违者予以辞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 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吸烟、酗酒和班前饮酒,以及上班期间聚众嬉闹、任何打架斗殴现象。违者每次给予100元罚款。对明知上班班前饮酒的,经核实予以劝休,劝休时间以旷工论处。严禁任何形式的嬉、任何打架斗殴行为均予以辞退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7、 员工操作在岗设备严格按:“三大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规操作、野蛮操作行为,特殊情况必须有人监护。

8、 电工操作电器设备和停、送电必须严格按用电程序挂、摘“警示牌”,杜绝用电安全事故发生。以上规定电工违规者处100-200元罚款,造成重大事故的予以开除。

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和不经培训上岗现象。

10、 逐步建立晚上员工上岗残三级培训制度,体检制度,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的传入。并建立三级培训档案,签订有关合同。

11、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责任连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心和管理者的工作主动性,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工艺事故、设备事故、人为伤害、交通事故)视情节、连带岗位、班组主管及相关领导。

12、 员工上、下班所使用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穿戴必须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13、 员工应认真做好在岗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处理。对当时不能处理的应做好记录,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对已发生的。事故,以班组为单位,由车间主管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查原因、定措施、限期整改、验收。分清责任,落实到人。

14、 员工在岗期间,服从班长的统一指挥,加强协调沟通,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不互相伤害),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15、 每月25号车间组织召开一次本月安全生产总结会(例会),各班组以书面形式向车间汇报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生的问题要分清责任、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安排好下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工作。

16、 车间每季度安排一次安全生产学习培训会,或利用生产淡季安排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定期组织学习、演练。

17、 对个人、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做的好的,连续一季度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的,车间报请公司批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对员工的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18、 对车间的安全设备及必须配备的安全用具,由车间主任下发并告知其用途。事故应急预案车间主任及班长必须配备齐全。突发事故立即报告安全部,并写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资料。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是保证在岗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安受损失,顺利完成生产任务的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总公司三个十个禁令,不违章作业,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加以劝阻和制止。

2.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安全活动日”每月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并作到有安排、有记录、有检查。

3.对本辖区内的易燃易爆物,重点设备及危险点,做到心中有数,并熟练掌握处理事故的具体措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对策。发生事故要积极抢救,及时上报。

4.进入生产岗位和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交叉施工作业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厂区严禁吸烟。

5.掌握现场急救方法,会使用防护用具、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现场的防护用具、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必须处于完好状态。

6.严格执行各类工作票制度,作到工作票、监护人、安全措施三落实。

7.岗位工人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持有安全考试合格证方可上岗。

二、文明生产制度

文明生产制度是规范工人生产过程中需要遵循的生产活动方式的制度,

它是企业文化的具体体现。

1.认真执行厂规长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杜绝各类违纪现象。

2.创文明生产环境,实行卫生区域包干制和卫生检查制,现场做到“一平二净三见四无五不缺”,物品摆放规范化,文件资料档案化。

3.加强环保意识,自觉爱护花草树木,基建施工动土移树,必须办理动土票。各单位绿化区有专人负责。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废气、废渣及工业垃圾。

4.原始记录、分析单据、台帐、交接班记录等要做到书写规范、及时、准确清洁、完整。

5.实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道路畅通,照明完好。

6.厂区马路及消防通道未经批准,严禁堆放各类物料和车辆,保持道路畅通和路面完好。

7.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着装整齐,行为规范,诚实守信,礼貌待人,语言文明。

三、交接班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是生产岗位工人上班和下班之间交接情况,保证生产连续、安全运行的制度。

1.交班者在交班前半小时,对本岗位设备、工艺参数、物料进出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交班者在上岗前要按巡检路线进行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本班班长。

3.交班者要认真填写交班日记,内容包括:

(1)接班情况

(2)本班工作、生产、安全、质量、设备、卫生等情况

(3)交班情况、需注意的事项,遗留问题及上级指示,并逐项向接班者交清楚。

4.交接班实行“十交五不接”。交班者对接班班长提出的问题应认真答复或整改。

5.遇特殊情况,接班者没有到岗位,交班者不得离开,其间应由双方班长协商解决,待岗位有人后方可离岗。

6.交、接班者要按规定分别参加班前、班后会,接受班长布置工作,进行安全讲话和总结讲述当班情况。

7.交接班会必须有车间管理人员参加,并在交接班日记上签字。

四、巡回检查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是根据生产需要,对所分管的区域及运行设备进行定时,定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正常生产的制度。

1.各岗位人员要按规定的巡检路线,按时逐点进行巡检,巡检路线及内容按巡检示意图执行。车间对各班长和岗位,班长对各岗位实行监督。

2.巡检实行巡检牌拨针制。巡检人员在规定时间的±15分钟内巡检,否则按未巡检处理。

3.在巡检时,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用“听、看、摸、闻、查”的检查方法,认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4.在巡检中发现生产有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处理,并酌情迅速逐级向班长、车间以至调度室汇报。

5.对巡检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和故障,要及时分析,查出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要认真填写操作记录,做到齐、全、准、洁,不许弄虚作假。

7.要妥善保管好巡回检查时所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五、班组经济核算制度

班组经济核算制度是依靠工人当家理财,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目标,把勤俭办企业的方针落实到基层的制度。

1.班组核算是现代化生产开展经济核算的基础,各岗位要正确、准时、认真做好原始记录。

2.班组核算应本着干什么、管什么、算什么的原则,核算口径上下要一致,核算办法要简明扼要。

3.班组应设兼职核算员,对各种指标进行记录、计算分析和控制,做到施工有预算、完工有核销、消耗有定额、领料有记录。

4.班组核算员要利用核算牌和统计图的形式,按时公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要及时分析原因,并立即向车间或有关部门汇报。

5.班组要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台帐,记录要真实、完整、齐全、准确。

6.班组核算要和经济责任制结合,树立人人关心生产,个个精打细算的作风,努力降低成本。

六、岗位练兵制度

岗位练兵制度,是以生产岗位为主要课堂,进行基本功训练,以提高岗位工人技术水平的制度。

1.从生产实际出发,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各岗位“应知”“应会”的要求,开展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岗位工人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应变能力。

2.各岗位结合岗位责任制及工艺、设备、安全、质量等要求,建立岗位练兵卡。岗位练兵卡要定期更换,内容全面充实,切合实际。

3.按照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岗位工人在车间或班长带领下,采取抽签问答、模拟演练、知识竞赛、每日一题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4.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岗位练兵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班组岗位练兵的年度、月计划、练兵方案,并组织实施。

5.班组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地贯彻练兵计划,大练基本功努力提高生产技能,完成各项任务。

6.定期、定岗(定工程)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对优胜者由有关部门给予奖励,成绩记入档案。

7.车间主管教育的领导和培训员负责检查与考核班组的岗位练兵,班长负责对本班成员进行考核。

七、质量负责制度

质量负责制是岗位人员树立质量意识,保证每项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的制度。

1.岗位操作人员要坚持质量第一,树立为下道工序服好务的思想,精心操作,超前预测,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工艺卡片和工艺指令。

2.严格控制产品的质量标准,认真进行巡回检查,保证平稳操作,使产品的各项指标符合质量要求,馏出口合格率在98%以上。

3.采样要准确,做到定时、定点、定容器,不弄虚作假;产品质量分析记录、台帐齐全,内容真实;事故及质量波动时的仪表记录,由当班班长负责保管收集,交车间存档。

4.班长对本班产品质量负全责,要组织本班开展QC小组活动,定期分析影响质量的'因素,制定相应的措施,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5.产品质量出现异常,岗位人员应立即汇报班长处理,确定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汇报厂调度室,联系改不合格线,并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待化验分析合格后改回合格线。

6.发现质量出现问题,要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不负责任,因误操作造成事故者,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7.对岗位、班组、车间的综合考核,坚持实行质量否决权。

八、班组政治思想工作管理制度

1.建立以班长为主,由党、团、工会积极分子等组成的班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核心,每季研究一次班组思想政治工作。班组思想工作的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教育。

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不断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每月两小时政治学习制度。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岗位职工道德规范》,充分利用班前会、班后会等多种形式对照“规范”进行讲评。

4.加强班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处理班组事务应坚持民主、透明、公正,班组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大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及合理化建议活动,为企业生产建设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贡献力量。

6.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

7.提倡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充分利用谈心家访等形式,关心职工生活,创造和谐、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调动职工生产工作积极性。

8.顾大局、识大体,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争创“双文明班组”。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每月15号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查;电器、电路有关等设施。

第三条各部门的消防通道、安全门不准堆放杂物、机械等,经常保持畅通。

第四条严格管理和规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未经厂安全管理小组批准,任何人与部门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厂方指定的原存放点。

第五条新员工入厂时,由人事部培训有关安全防火知识及紧急疏散方法,并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厂全员安全疏散实习演练。

第六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宿舍、车间、货仓、易燃品存放点及其它作业场所的重点防火区域内私接电源、生火、吸烟。

第七条各部门应在下班离开作业场所时,关闭一切电源,发现电路、电器有破损现象要即刻中止使用,报电工专业人员及时维修好后方可投入再作业。

第八条若发生火警,厂中心领导应即刻到位,迅速组织消防工作,采取紧急、正确的消防措施灭火,并及时报火警119求援。

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个人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一、安全生产职责制

1、生产部长安全职责制

2、生产组长安全职责制

3、生产工人安全职责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职责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职责,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职责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景,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职责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坚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坚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贴合设计要求,贴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1. 必须穿戴整齐劳保用品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2. 开始混砂以前,必须先空载运转检查混砂机是否运转正常,确认后,方可进行作业。

3. 每次石英砂的装入量不得超过最大核载的10%,必须保证运转时砂不能飞出机盆外。

4. 黏结济加入量必须控制在(3.5—4.5%)之间,根据气候情况适当调节。混制时间必须达到(面砂5-7分钟;背砂3-5分钟)之间。

5. 面砂和背砂交换混制时,必须将机盆内清净后方可混制,不允许背砂(水分含量过高)残留部分混入面砂之中。

6. 机器远转全过程不允许将手和工具进入机盆内。

7. 混制好的面砂和背砂必须分开堆放,距离不小于1米,并用塑料布掩盖,不允许大面积与大气接触。

8. 混砂和造型属交叉作业,应尽量避免碰撞。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九

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二、熟悉并掌握车间内可能存在或会发生的各种安全隐患、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及灭火方法。

三、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认真检查,核对下班前的注意事项向接班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四、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操作规程。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要清晰、真实、完整。

五、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六、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消除。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和消防器材。

七、杜绝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八、发现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九、对本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其他要求。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

一、安全教育的规定

1、必须认真地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并且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他们持证上岗操作。

3、建立班前班后教育制度,对员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注意结合员工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二、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1、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A、厂级安全教育(行政部):①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流程;②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③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④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⑤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B、车间安全教育(部门主管):①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②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③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④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⑤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⑥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C、班组安全教育(主管、班长):①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②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③;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④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⑥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⑦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各部门(车间。班组)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会议,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并将“会议记录”送交行政部。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三、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2)、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3)、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四、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

一是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二是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三是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用火安全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二是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六、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

(1)、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七、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二

①认真贯彻执行工厂布置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研究本车间的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生产和职工的安全。

②根据本车间情况,制定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生产班(组)建立岗位责任制,并经常督促落实。

③贯彻落实车间月检查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漏洞认真整改,本车间无能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④向厂部报告消防器材、器具添置计划,并负责车间的`消防器材配置和组织群众维修保养。

⑤领导车间义务消防队(班),经常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业务知识,提高消防技能。

⑥负责对本车间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⑦负责审签本车间三级动火证。

⑧对本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要定期向厂防火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汇报。

⑨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员,要积极协助车间防火负责人的工作,并对车间的规章制度具体组织监督实施,汇总车间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负责管理车间级消防管理重点部位。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十三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本车间的实际,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予以修订、完善,使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确保劳动者及群众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条: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车间在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在生产过程中,为了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防患于未然,由本车间管理员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督检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生产车间定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七条:组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时,应边检查边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第八条:为减少和有效地控制作业环境中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辐射等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的危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九条:在生产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并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调查与评价、重大危害因素识别及运行控制,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条:在生产现场进行砼搅拌和运输材料时,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未经处理的泥浆排入城市排污设施、河流或遗撒在城市道路上。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和降低噪音、振动对其它环境的影响,宜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第十二条:本车间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公司有关部门专门(业)的安全作业培训、考试,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部门、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和辅助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设备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严禁酒后作业。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

第十七条: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第十八条:新购置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要注意作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

第十九条: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装置应完好、齐全、有效,有缺损应及时通知机修车间。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通知机修车间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工作前后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志。多班作业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遵守机械设备的有关保养规定,妥善使用和保管停放或封存的机械设备,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状态。机械在寒冷季节使用时,必须按照寒冷季节使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机械设备使用的。润滑脂(油),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第二十四条:发生机械设备重大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车间主任要根据生产任务、作业条件,向指挥、操作人员进行详细、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每道工序做一次性交待。遇有特殊情况,应先发出停机信号,等机械、车辆停稳后,再做交待。

第二十六条:车间管理人员要懂得机械设备的性能和用途,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与机械设备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危险区内严禁站人。具体规定如下:龙门式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起吊物下、吊臂回转半径以内站人,严禁斜拉歪吊,保持垂直起吊;配备的超高、变幅、行走、旋转限位器灵敏可靠;遇20米/秒的风速或暴雨、大雾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二十八条:在生间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劳动纪律:

(一)进入生产车间,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正确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女工戴好压发工作帽;

(三)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或高跟鞋;

(四)高空作业人员严禁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

(五)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擅自闯入危险区;

(六)不准带小孩进入到生产现场,不准在生产现场打闹;

(七)不准从高处向下抛任何物质材料;

(八)非操机人员不得操作他人的机械设备,本岗位机械设备不准交给他人操作。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凡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目标和考核制度,旨在实现安全目标责任到人,安全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一车间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四

1. 操作工进入作业现场必须穿戴劳保用品,不允许非操作人员在炉台上逗留。炉工除面部外,不允许有裸露体位。

2. 启动设备前,必须先检查电路、线路、水路、仪器、仪表和一些事故多发位置,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3. 开启设备前,必须先下料(不少于炉子容积的1/2),方可启动。操作过程中(下料、挑渣等)必须站在绝缘物(干燥木板或橡胶)上,并且,随时注意电柜工作时所发出的蜂鸣声,如不正常,必须立即停机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熔炼过程必须用渣棍不断的晃动炉内的金属,使其慢慢下移,不允许固体和液体分开,以免造成喷溅;金属开始融化后,下料应特别注意,不允许冷铁和液体直接接触,防止钢水喷溅。

5. 出炉前,必须根据炉前样化验结果补加元素量,含量超出规定上限范围不允许浇注;脱氧必须彻底,炉口冒火花不允出炉浇注。同时,注意提前烘烤钢包,不允许黑包出钢。

6. 倒钢水时,抬包人员必须站在干木板上,在包中加入适量脱氧剂后,将包抬起并对准炉嘴,方可倾炉倒水。

7. 必须保证钢包内钢水倒入体积,最多不得超过钢包容积的4/5,防止抬包和浇注过程中钢水贱出。

8. 开炉和配料必须很好配合,随时对周围炉衬进行观察,对料进行鉴定,保证有问题早发现。

9. 热炉下料时,必须用小料垫底,体积要不超过炉子全部容积1/2,不允许直接下大料,避免对炉壁和炉底造成损伤。

10. 当班结束熔炼后,必须将炉内钢水倒净,仔细检查炉衬,若需次日补炉,必须趁衬里高温状态时迅速将衬表面铲去,露出新肉。

11. 补炉时,必须认真检查衬里是否夹带金属,若有,必须彻底清除后,方可补炉。

12. 整个操作过程必须做到:眼疾手勤、判断准确、反应迅速,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果断处理突发事故,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如有故障发生,必须先切断电源,再采取排除措施,杜绝带电作业。

13. 打炉衬前,必须保证所搅拌炉料的干湿度,认真检查感应圈各绕组之间是否搭连,确认后,按150mm厚度作出炉底,在感应圈中心置入坩埚,四周用定位楔固定,按每层60mm左右均匀舂实。

14. 钢水化学成:a:复合铸渗(C:0.32-0.38;Si:0.4-0.6;Mn:0.7-0.9;S<0.04;P〈0.04);b:整体合金:基本元素含量偏差不超过0.3%;合金元素含量偏差不超过0.05%,且取下限。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五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礼貌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职责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景。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到达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掉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景,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贴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贴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很多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贴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坚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一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团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本事;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进取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职责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进取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职责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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