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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论文 国际关系论文最新6篇 2021国际关系论文2000字

更新时间:2024-07-07 08:24:18 点击: 来源:yu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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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论文 篇一

国际河流水资源是跨境共享资源,当前两国在处理跨境水污染问题时,主要面临的问题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中方在污染事件处理中相对被动;缺乏全方位流域保护的整体规划;缺乏操作层面的地方合作机制;缺少市场机制的引入。

两国在该流域的政府间合作是主要合作模式,应该根据中俄两国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政府管理体制的现实特点构建合作治理机制,既要符合两国合作的现实条件,也要面向未来,构建开放、有弹性的合作机制。

研究认为,两国应积极面对问题,克服跨境水污染治理的困境,基于跨境水污染防治的区域合作治理框架,以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及其他合作战略为指导,以政府间合作为主,以市场、公众参与为辅,从战略、管理、技术三个层面构建多层次合作机制,逐步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模式。

关键词 黑龙江流域;跨境水污染;多层合作机制;区域合作治理

中图分类号 X522/TV21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3)09-0121-07

黑龙江流域曾多次发生大小不同的跨境水污染事件,作为中俄两国的界河,黑龙江流域的跨境水污染问题不仅影响区域内的社会经济稳定,而且牵动中俄两国的国际政治与外交关系。作为一种国家之间的区域公共治理问题,黑龙江流域的跨境水污染需要中俄两国积极探索构建稳定的合作机制。国际上跨境河流的水污染防治越来越趋向于跨国合作治理,但不同跨境河流之间的差异性及国家之间的差异性都很大,因此,必须根据实际状况寻求解决合作之道。黑龙江流域水污染合作治理是一种典型的两国间合作治理,中俄之间比较稳定的国际关系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该流域水资源与环境管理合作基础,使得中俄两国之间有必要也有可能构建比较稳定的、战略性的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多层合作机制。

1 黑龙江流域跨境水污染防治的现状及面对的合作困境

流域跨境水污染是跨境河流的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由于流域的整体性和水体的流动性,从而造成了边境两边水质的恶化。跨境水污染是典型的公共问题,所产生的影响会由于处理不当而形成跨国境的区域公共危机,因此,两国政府必须合作应对此类公共危机。2005年的吉林石化爆炸事件反映出中国和俄罗斯目前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实际合作是非常缺乏的,虽然1994年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环境保护合作协定》,但也没有涉及到具体的水污染权责规定,使得两国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合作没有真正的法律依据,此次跨境水污染事件大大推进了两国之间的水污染防治的合作。

1.1 黑龙江流域跨境水污染防治现状与问题

中俄界河黑龙江在两国边境经济发展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总体而言黑龙江水质尚好,污染仅限于局部地区,并未形成流域性污染[1]。但是,随着流域内外经济开发加快,水环境问题已逐�

在1996年中俄两国建立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基础上,两国成立了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统管双方在经济、贸易、科技、能源、运输、核能等重要领域的一系列合作,其中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环保分委会主要负责两国在环保领域的合作。目前为止,已举行到第七次分委会会议,并且成立了污染防治和环境灾害应急联络、跨界水体水质监测与保护、跨界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3个工作组,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中俄两国边境地区跨界水体水质继续保持稳定,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自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件爆发后,中俄双方高度重视对水质的监测工作,2006年5月,两国签署了《中俄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计划》,于2007年成立中俄跨界水体水质监测与保护工作组,双方签定了《2007年度中俄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实施方案》,在5个跨界水体的9个断面进行为期5年、每年五、七、九月3次的联合监测。目前为止,中俄已创建一套足够灵活的并拥有反馈的有效监测系统。

在黑龙江流域保护的其他方面,如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航道管理等,也达成了一系列保护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候鸟及其栖息地保护协议》、《中俄蒙关于达乌尔国际自然保护区协议》、《中俄界河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合作备忘录》等。

但是,在现有的黑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双方政府还没有为跨国合作提供一套完整的制度框架,地区之间的合作缺乏制度依据,也缺乏有效的议事程序和争端解决办法;并且现有的合作关系不是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的,导致流域内的地区合作缺乏经济动力。

目前,黑龙江流域跨境水污染防治中主要存在这样一些问题:

(1)中方在污染事件处理中相对被动。1996年,中俄两国建立了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例如在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一方面,中方及时向俄方通报信息并提供活性炭等援助,在治理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另一方面,俄方提出索赔,日本此时也加入进来,想借机提升其在东北亚的影响力,使得中方在处理此次事件中变得比较被动。

(2)缺乏全方位流域保护的整体规划。中俄双方充分吸取了05年松花江事件的经验教训,05年之后大力发展在水质监测方面的合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黑龙江流域作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在资源开发、污染控制、流域生态圈保护等方面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就目前的合作领域的广度及深度看来,在其他方面仍需下大力气。

(3)缺乏操作层面的地方合作机制。中俄政府在战略层面签署了一系列协议并成立了部长级会晤机制,但是两国的地方政府间、区域间的合作并没有实质上开展起来,使得协议中的内容难以落到实处,主要职责、权力和义务等没有明确规定,致使出现水污染事件时易互相推卸责任。

(4)缺少市场机制的引入。中俄双方的合作主要是建立在由上至下的政治协议之上,主要是政府部门参与其中,对于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始终没有有效引入市场运作机制,一方面,由于缺少企业资金的支持,巨额的治理费用使政府压力颇大;另一方面,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大多项目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1.2 黑龙江流域跨境水污染防治的合作困境

虽然中俄两国政府已经开展了不少合作,但现阶段跨境水污染治理合作的主要特点是就事论事,主要表现在对具体问题的处理、对具体事件的沟通与协调,而系统性的合作仍然缺乏,说明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合作困境。

第一,随着经济发展,跨境水污染所形成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将日益突出。农业、工业是主要的污染源及受害者,水污染造成的农业损失占第一位、其次是工业,其比例远大于其他部分。黑龙江流域是传统的工业基地也是重要的农作物产地,应加强两国政府间合作,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起来考虑,才能较好地解决环境与发展的协调问题。

第二,跨境水污染问题与两国在该区域的经济利益竞争交织在一起。中俄双方在该区域经济开发加大了对水资源的利用,而相应的保护措施及跨境水资源的资源利用缺乏跨境的流域统一规划,由此造成跨境水污染问题与区域经济利益竞争交织在一起。

第三,中俄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存在行政和技术上的差异性造成流域治理的困难。水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具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但对于水污染的防治却存在行政边界分割。在2005年的松花江事件中污染面随着河流流向从而影响至俄罗斯,在两国之间治理差异性就突显出来,这种差异性导致在污染发生时无法及时有效的采取行动。

第四,黑龙江作为中俄两国界河,跨境水污染影响易政治化。以2005年的松花江流域污染事件为例,虽然水污染面扩散形成的跨境影响及其处理是中俄两国之间的事务,但来自周边国家一些力量也试图介入,如来自日本的力量利用此次事件强调其在东北亚地区的影响。

显然,这些合作困境有些是国际河流所共有的问题,有些则是黑龙江作为界河以及在该区域环境中而特有的问题,国家之间的合作需要逐步超越应对事件的阶段,向系统和有序的合作演变。

2 黑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多层合作的治理框架 国际河流水资源作为跨境共享资源,水污染危机作为跨境的公共危机,跨境水污染防治除了国家之间政治与外交层面的合作之外,还有赖于构建多层次的区域合作治理机制及其有效性。但是,国家之间的水资源区域合作治理不同于一般国内的跨行政边界合作治理,具有自己的复杂性。黑龙江流域的中俄水资源管理及其行政体系有自己的特点和差异性,在水污染防治中必须根据现实体制条件合理地架构合作机制;该流域在现阶段的市场及社会多元参与并不发达,长期角度看,市场与社会参与是一个发展方向,所以合作机制的构建必须考虑层次性和弹性。

2.1 现有水污染防治政府间合作的局限性

目前,中俄两国的环保工作是在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环保分委会框架内开展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处于最高地位,统领着环保分委会,从整个系统来看,两国的环保合作属于“政府导向型”,也就是说两国政府在环保合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是合作的主体。高层会晤机制成为中俄两国水污染合作的基石与推动力,但是如何正确理解和切实执行最高决策机制做出的决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具体层面还要建立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各环保委员会,而各环保委员会本身的建立与运行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工程,其所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广,运作起来就比较复杂。虽然总理定期会晤本身多年来得以按期举行,但为落实总理定期会晤所制定的方案,其所属的各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和运行却参差不齐,效果也有很大差别。

两国之间的水污染纠纷和矛盾也缺乏有效的事后调节和解决机制。国际上对于各国水污染合作中出现的问题,通行的办法是按照市场管理原则或国际惯例制度加以仲裁解决。但是,一直以来推动中俄两国水污染合作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政府部门,水污染防治事后的合作机制难以依赖中俄高层的会晤机制,必须要有具体执行层面的合作机制,同时也可引入必要的市场动力和推动机制。

所以,仅以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为指导的高层合作已不能满足两国合作治理水污染面对的多样的、复杂的日常性问题,针对不同层面的合作问题和特点建立多层次的合作机制来解决跨境环境保护问题,显得至关重要。中俄两国间高层合作为两国多层和多元主体的合作提供的战略基础,应发挥该区域地方政府和相关社会组织的作用,在制度上寻求达成进一步合作协议[3]。

2.2 水污染防治的多层合作治理框架

中俄两个大国历来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上一直是政府占主导地位,由上至下的进行管理。但是,目前随着大量的非政府形态的第三部门的兴起以及黑龙江跨境治理中专业和技术上需求的多元化,单一的政治强制力已不足以应对复杂和变化的现实。对于黑龙江跨境水污染防治而言,多层次合作机制的构建可以以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为指导,在其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层级,引入市场和公众,以政府间战略合作为主、市场公众参与为辅,为各主体间的合作提供制度性保证。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运作机制化主要内容包括:①高层定期政治会晤制度;②双方合作协调和指导制度;③国际磋商制度;④民间交往制度,等。据此,黑龙江流域跨境水污染防治的多层合作机制可以根据其中所需要沟通、协调的政治关系、管理关系、技术关系分为三个层面(见图1):一是战略层面的合作,二是管理层面的合作,三是技术层面的合作。

在战略层面,需在两国间政治合作共识基础上建立该流域涉及区域范围内与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相协调的合作机制,主要包括流域开发战略规划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主要解决跨境水资源管理的战略性问题。在管理层面,需建立相关各政府部门之间的约束、协商、反馈机制,主要包括组织协调机制、激励约束机制、沟通反馈机制、市场监管机制,主要解决跨境水资源管理的制度性沟通、协调问题。在技术层面,需要就跨境水污染的监测、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流域水生态等方面涉及到的技术标准和技术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

三个层次的合作机制目标一致,但各自的重点不同,构成跨境水污染防治的合作机制体系。治理问题专家皮埃尔・卡蓝默认为,为了保证治理主体能够成为一个整体形式的主体,就应优先突出共同目标和共同标准[4]。因此,在整个体系中,战略层首先明确共同目标,制定总体规划,战略层制定的规划为管理层及技术层提供指导原则,管理层解决沟通与协调的组织和制度问题,技术层解决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方法问题,管理层和技术层是实现战略规划的保证。

3 黑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多层合作机制的内容

3.1 战略层面的合作机制

战略层面的参与主体为两国政府,其目的是基于共同面临的公共事务问题和经济发展问题,依据一定的战略规划,将资源在地区之间重新分配组合,以便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5]。现代公共治理 政府间关系包括纵向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关系、地方各级政府间关系和横向的各地区政府间的关系”[7]。对于国际河流而言,政府间的合作就是以两国政府之间纵横的管理关系为基础,建立统一的战略规划,为管理和技术层面提供政策指导。

3.1.1 共同编制流域开发战略规划

共同利益是中俄区域合作开发的基础,而在国家间的各种利益关系中,一般来说经济利益占据基础地位,政治关系往往以经济实力作为支撑,而经济关系的变化也可上升为政治层面,或者导致地缘政治的变化。两国在黑龙江流域地区都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资源能源重要产区,因此这一地区有强烈的共同开发需要。流域开发是一种以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主体的资源开发经济[8],中俄两国企业及开发单位在黑龙江流域水资源开发中的公平竞争、协同合作乃至于实现共同开发,符合两国在该区域的发展战略,两国担负起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实施全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中俄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及国内政策环境为界河开发创造了良好的机遇:2008年1月29日,中俄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合理利用和保护跨界水的协定》;2008年10月28日的《中俄总理第十三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表示,两国将加强在合理利用和保护跨界水方面的合作[9];2009年9月23日,中俄两国元首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10],从8个方面开展合作。

目前的合作主要是从海陆联运及水电开发着手,黑龙江流域要实现可持续的流域开发,需根据黑龙江流域资源、生态和环境状况,充分发挥流域能源、矿产、农牧产品资源等开发优势,努力克服流域开发的不利因素。通过流域开发,把两国交界地带的区域经济转化为流域经济,即以黑龙江干流为主体,把松花江、额尔古纳河、乌苏尔江、兴凯湖等相关区域纳入黑龙江流域,从整个流域规划的角度,规范、协调两国在该流域的社会经济活动和空间布局,指导两各国的社会经济开发活动,实现流域综合开发,以流域开发推动边境地带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1.2 共同编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在《规划纲要》提出的八项合作中,也包括中俄环保领域的合作,其别强调了黑龙江省政府和阿穆尔州政府的合作,主要有:保护跨境水体合作;在双方法律框架内交换环保领域技术;环境监控技术方法领域的交换;交换有关发展边境地区居民环境教育体系的信息;每年举行环保问题的联合研讨会;开展联合行动,保护跨境地区生态多样性,就建立跨境特别自然保护区交换意见。

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是防治水污染的基本依据”。同时,对于我国而言“十二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许多环境上不可持续的突出问题。因此在战略层面,中俄两国政府开展水污染防治规划方面的合作有着现实意义,可以以《规划纲要》的内容为指导,进行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流域合作,为管理层面及技术层面的合作提供规划指导,同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加强对公众环保意识的培养、教育以及环保技术的交流与开发,并辅以完善的法律制度明确其合法性。若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保障,跨区域环境的合作治理就难以继续。

3.2 管理层面的合作机制

管理层面的政府间合作机制构建的基本要求是保证战略合作决策的落实,建立一个平稳有序的运作执行机制。跨境水污染防治的合作治理在管理层面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包括利益协调、激励与约束、沟通与信息披露、市场运作的引导和管理等,合作的程序化、制度化是发展的基本方向。

3.2.1 构建协调的组织机制,提高跨境协同管理水平

跨境协调的核心在于利益协调,跨境水资源利益协调涉及到两类主要利益,一是水资源利益,包括资源的使用及损害,二是水资源开发的经济利益。从目前我国黑龙江流域的管理机构设置来看,管理机构大多是水利单位,关注的是水资源公共利益,经济活动及经济利益的管理首先在地方政府。因此,两国之间的管理层面合作要考虑两类利益的协调,可以借鉴国外流域治理的成功模式,采取以两国对这两类利益的管理机构为主的流域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跨境协调。

“流域联席会议”可 在现阶段两国还难以就流域共同开发与保护形成共同治理的情况下,“流域联席会议”对利益的协调可以及时面对现实问题,防止问题上升到政治层面。当然,现实中还可以设立顾问专家组或类似的技术咨询机制支持两国的协调工作。

3.2.2 构建激励约束机制,解决责任分担和损害赔偿

对黑龙江流域进行有效治理的关键在于治理机制能够有效约束不同参与者的行为[11],在多层合作机制中,参与者涉及到两国政府、市场、第三方机构以及公众,要对众多的参与者进行严格明确的奖惩约束的制度安排。在两国之间这种激励约束会比较困难,需要两国之间的协调,一方面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合作规则来实现。

两国在法律上的协调既需要按照国际上普遍适用的争端处理程序,也需要对两国法律体系的差异性采取法律上的协商。如果两国在相关法律和争议处理上达不成协议,那么必然对水污染防治及补偿缺乏有力的约束,会进一步对两国关系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合作规则主要是流域内市场主体、水用户等要形成一种自主的、相互牵制的互动网络,通过网络间的互动过程来形成合作的约束规则[12],这种合作规则在一国市场内,在同样的政府管理体系和法律体系下是可以通过各方持续互动而逐步形成的,但在某个流域涉及的两国之间形成共同认可的合作规则就比较困难,需要政府引导和法律体系的协调。

3.2.3 构建沟通反馈机制,完善信息披露与公众参与

沟通反馈机制包括两国政府间的沟通以及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构成一个横向与纵向相交织的沟通网络。两国政府间的沟通除了现有的定期会晤机制,还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流域水量水质信息共享制度以及水污染事故通报制度,制度化水环境状况信息,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两国政府之间的信息的迅速交换,为环境突发事件的防范提供帮助。

国际上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逐渐增强,发达国家公众参与呈现出参与行为的法律化、参与主导的非政府化、参与意识的增强化和参与主体的广泛化特点[13]。中俄两国作为政府主导型的国家,在黑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公众参与明显不足,公众参与呈现出政府主导、参与意识淡薄和参与途径单一的特点。但作为一种普遍的发展趋势,公众参与可以提高流域治理的水平,因此,积极地通过构建两国之间的沟通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主动引导公众的参与,要比出现问题时被动地受到影响强,尤其可以防止流域外势力对舆论的利用。

3.2.4 构建市场监管机制,部分实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构建市场监管机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推进的跨界流域合作,使水资源保护的基础设施社会化、投融资机制多元化[14]。黑龙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涉及到庞大的资金,资金需求量不可能完全靠国家投资来完成,必须拓宽融资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治污。本着 “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用经济利益来引导企业、社会各方面对跨界流域管理的积极性。利用市场机制推动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单位,实行特许经营,并强化监管。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3.3 技术层面的合作机制

1994年5月,中俄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环境保护合作协定》,正式启动了两国环保合作进程。但是由于该协定涉及面过广,难以对黑龙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做出具体规定,治理的有效性缺乏。实际上,相关技术标准和方法的差异性直接导致管理上的差异和冲突,两国的多层合作应加强相关治理的技术性合作,进一步协调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3.3.1 监测技术与标准的协调

对于黑龙江这样以主航道为边界的河流,中俄两国分别只能监测到河流的一侧,这就需要两国协调与合作,才能监测到一个完整的断面。由于两国对黑龙江在监测方法、技术、评价标准等方面不尽相同,这给双方的合作交流带来技术层面的障碍,因此有必要统一双方互相认可的方法和标准进行监测、评价。现在,黑龙江省黑河市正与俄阿穆尔州合作交流,商谈、协调黑龙江干流水环境监测的有关技术、标准等事宜[15],这在污染事故仲裁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也是双方合作交流的重要技术基础。

3.3.2 应急管理流程与技术的协调

应急管理要求中俄两国通过对以往污染事件的分析,根据若干指标编制污染事件分级体系,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污染事件爆发,立刻启动应急预案,联络有关主管方进行协商[16],对于特定水域的危险源要及时辨识,并且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不仅包括危险源风险评价,也包括事故发生后环境因素对其发展影响的风险评价[17]。流域管理委员会要发挥作用向上游国及时通报污染扩散情况,流域管理委员会还应准确评估污染水流到达下游地区的时间河污染程度,帮助其做好前期的应对准备。中俄还应力所能及地互相提供救援物资,并由政府出面协调和平息居民的恐慌骚乱情绪,使得整个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3.3.3 流域水生态标准的协调

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最终目标是恢复流域水生态,将水生态系统健康保障作为污染控制的基本目标将是未来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和方向,及时开展流域水生态健康指标、人体健康指标等的研究将有助于了解流域水生态现状,判断流域水生态的变化及发展趋势,为流域水生态的逐步恢复奠定基础。但是对国际河流水生态健康标准的认识在不同国家之间会有差异,两国应协调统一流域水生态健康指标,如鱼类种类恢复、湿地面积变化、土壤侵蚀情况、人体健康指标等,这些要素直接指示流域生态环境健康变化趋势和现状。可制定相应的流域法,统一黑龙江流域开发与管理的生态标准,建立起流域生态补偿机制[18],使得全流域的生态标准及价值评估有章可循。

4 结束语

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环境的压力,在中俄双方在黑龙江流域大力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经济合作的背景下,系统地解决跨境水污染影响已十分重要。中俄两国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在不断深化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大背景下,加强两国在黑龙江流域跨境水污染方面的合作有着现实意义。同时,两国在该流域的政府间合作是主要合作模式,应该根据中俄两国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政府管理体制的现实特点构建合作治理机制,既要符合两国合作的现实条件,也要面向未来,构建开放、有弹性的合作机制。目前的合作以总理会晤机制为指导,是一种由上至下的协议式合作,尚未构建多方、多层次的全面合作机制。通过构建多层次的合作机制,以政府间合作为主、市场公众参与为辅,可以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补充政府主导的单一合作局面,从战略、管理、技术层面构建长期稳定的合作模式,使跨境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编辑:王爱萍)

参考文献

[1]贾生元,戴艳文,阎万江。中俄界河黑龙江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开发利用研究[J].水资源保护,2003,(3):56-58.

[2]戴艳文,贾生元。中国国际河流可持续利用战略探讨[J].新疆环境保护,2000,22(1):29-31.

[3]杨龙,戴扬。地方政府合作在区域合作中的作用[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57-63.

[4]皮埃尔・卡蓝默。破碎的民主[M]. 北京:三联书店,2005.

[5]李文星,蒋瑛。简论我国地方政府间的跨区域合作治理[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1):259-262.

[6]杨宏山,谢庆奎。府际关系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7]林尚立。国内政府间关系[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8]安树伟。流域开发:蒙晋陕豫交界地带经济综合开发的战略选择[J].经济经纬,2004,(1):56-59.

[9]贾德香,白建华,梁芙翠。中俄界河水电项目合作开发前景分析[J].能源技术经济,2010,(2):5-13.

[10]李传勋。对《中俄地区合作规划纲要》落实情况的思考及建议[J].俄罗斯学刊,2011,(6):23-32.

[11]张阳,范从林,周海炜。流域水资源治理网络的运行机理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1,(19):197-202.

[12]王慧敏。跨流域调水综合管理体制与协调机制创新:以南水北调东线为例[J]. 中国科技论文在线,2006,(2):113-116.

[13]卢小丽,赵奥,王晓岭。公众参与自然资源管理的实践模式:基于国内外典型案例的对比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7):172-176.

[14]宗毅君,孙泽生。跨界水污染治理机制中的激励相容问题研究[J].经济论坛,2008,(10):43-45.

[15]贾生元,王跃芝。黑龙江水环境监测站建设探讨[J].东北水利水电,2002,(3):50-51.

[16]罗会华。借鉴国外经验构建湘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体制机制[J].湖南商学院学报,2011,(5):67-72.

[17]何进朝,李嘉。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预警应急系统构思[J].水利水电技术,2005,(10):90-96.

国际关系论文 篇二

一、日本近代与哲学

首先我们简单回顾一下接受西方哲学的近代日本历史。明治的近代化也是引进西方文物制度的日本社会的近代化,在哲学领域也是如此。学习西方哲学并将其介绍到日本的学者们,原本大部分人最初学习的是儒教,而且多数人精通传统的佛教教理、哲学。在这样的哲学接受史中,最初的成果且本身具有重大哲学史意义的是哲学用语的创造。“哲学”这一词语本身也正是这样诞生的。在创造哲学用语的过程中贡献最大的是西周(1828—1897)①。西周本来学习的是被视为日本“法家”的德川时代的“徂徕学”,后来转而学习“兰学”(荷兰学),留学荷兰期间学习了国际公法之后回到日本。明治时代初期,西周等人开始了用西方文明精神进行教化的启蒙活动。尽管他们对严格意义上的西方哲学的导入是片面的,但是哲学不只停留在用语、概念的翻译上,而且产生了更大的影响。明治时代后期,哲学开始影响日本人原本的思想形态。开始于西周、福泽谕吉等人的启蒙思想,到明治后期终于发挥了作用。

(一)哲学的胎动期

从德川时代末期开始,在明治近代化的过程中哲学受到各种潮流的影响。由福泽谕吉、西周等启蒙知识分子组成的“明六社”的活动(功利主义的影响很大)、影响了自由民权运动的英国自由思想、法国的革命共和思想对哲学产生影响,此外,进化论哲学、德国的国家主义思想、德国观念论、实用主义等相继被介绍到日本,并产生影响。马克思主义也逐渐发挥了作为社会思想、社会哲学的作用。甲午战争、日俄战争使以天皇为政治权力中心的国家主义更为强化,经历两次战争的明治时代后半期,与马克思主义一起,新康德派哲学也被介绍到日本。与此同时,这一时期以青年为中心展开了将人生意义与“哲学”思考相结合的动向,并与大正时期的教养主义、文化主义、民主主义的动向相结合。从明治末期到大正时期,大学学院派逐渐确立,关注的主要对象是康德。另一方面,在实践的社会活动中,对马克思的关注越来越大,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这两股潮流一直没有融合。

(二)大学哲学学院派的形成(明治后期———昭和、战后)

以下考察在学院派与实践性的社会哲学、社会思想分离过程中作为学问研究的哲学的状况。首先在大正民主主义过程中出现了暂时的、开放的学术繁荣,并出现了寻找在学院派之外的活动场所进行哲学言论活动的思想家。土田杏村就是其中之一,本文所论的和辻哲郎也是以这种方式开始创作活动的。日本的代表人物西田几多郎、和辻哲郎也一边享受着这 西田几多郎很早就开始用独特的日语文体进行思考。在任职于京都大学的西田教授的周围,汇集了优秀的年轻人,诞生了被称为京都学派的一群哲学家。在野时已经很有名的和辻哲郎也被西田发现,并被邀请到京都大学开设伦理学讲座。西田以后接踵辈出的哲学研究者们被称为京都学派。日本战后很长一段时间,这种哲流都处于被批判而没有被重新审视的状态。也就是说,哲学被看作是推动了国家主义支配下战争的御用学问。直到上个世纪末,哲学终于摆脱了偏见重获自由,开始从新的视角被研究。

(三)战后的新研究

战后,在美国占领下,以大学为首的高等教育机构脱离了政治相对独立,哲学、思想领域也呈现出新的盛况。尽管依然受到德国哲学的很大影响,但是人们对20世纪50年代的法国存在主义、20世纪60年代的逻辑实证主义越来越关注,以往那种观念式的、封闭的学院派开始变得开放起来。尽管如此,与现代相关涉的“日本的哲学”究竟是什么呢?可以说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很难找到能够正面回答这一问题的具有倾向性的看法。(四)最近的动向笔者认为最近的动向可以说是对新的“实践性”哲学的要求。人们对应用哲学、应用伦理学的要求不断提高,新的生命伦理学、环境伦理学的领域诞生。原本这也是与欧美动向连动的现象,初期也有近似于欧美翻版的东西。但是最近,在与日本的“现实”的关系中出现了新动向,即希望深入日常人们关系性的深部。这一动向作为对我们现实中遇到的各种状况,或者源自新的日常关系性、日常用语的哲学的要求,影响着年轻人。哲学著作也开始用简单易懂的日语写作。以上简单回顾了日本近代哲学史。最近新的实践哲学的发展动向之一,是关注如何用哲学概念去理解现实的日常关系性,深入思考日语与哲学的关系,可以说这与本文的主题和辻哲郎的哲学、伦理学密切相关。

二、和辻哲郎的哲学

(一)和辻与西田

西田几多郎(1870—1945)与和辻哲郎(1889—1960)是日本哲学研究潮流中的代表性人物。他们共同经历了大正时期这一开放的时代,西田经历战争,在战争结束前逝世,和辻在战争结束后逝世。对比两者,西田几多郎将研究主题定位在“自己与世界哲学”或者“宗教哲学”,具有“内向的哲学”的性质。与此相对,和辻哲郎将研究主题定位在“自他关系的伦理学”、“文化哲学”,具有“外向的伦理学”的性质。西田哲学,其“内向的哲学”有时被� 但是,西田意识到自己的思考是要克服唯我论。另一方面,和辻的研究,其出发点是立志于学院派之外的艺术、文学活动。最初以文化研究的形式开始。但同时,正因为是文化研究,所以其内容与学院派哲学大多视而不见、避而不谈的近代哲学一直采取掩饰着广泛的防守范围相关。

(二)和辻的研究

和辻最初以尼采研究、克尔凯戈尔研究面世。现在这些研究的预见性得到了认可。后来完成了《大和古寺巡礼》等随感性的、文学性的著作。他的文笔活动受到西田几多郎的注意,被邀请到京都大学开设伦理学讲座。和辻从此开始了作为学院派学者的研究经历。后来,和辻返回东京,成为东京大学“伦理学”讲座的教授。在创作了评论家时代的《古寺巡礼》、作为京都大学博士论文提交的《原始佛教的实践哲学》以后,完成了《原始基督教的文化史意义》、《孔子》、《风土》、《日本精神史研究》、《作为世间之学的伦理学》、《伦理学》(战中到战后)、《日本伦理思想史》、《锁国》和《被埋没的日本》等许多著作。和辻关注的内容涉及日本文化史、精神史、欧洲哲学、伦理学、佛教、基督教、儒教的源流等,内容丰富多彩。和辻哲郎的弟子、和辻研究第一人汤浅泰雄将和辻的研究分为以下三个时期③。

第一时期,大约30岁之前即学究生活以前的和辻。具有大正教养主义、人格主义倾向,而且具有很强的文学审美倾向、个人主义倾向。其著作内容关注的是古代日本文化、尼采、克尔凯戈尔。

第二时期, 30岁至40岁中期。留下了日本精神史、基督教、佛教、西方哲学等方面的著作。主要作品有《风土》与《作为世间之学的伦理学》。

第三时期,40岁以后即和辻伦理学体系形成的时期。主要作品有《伦理学》与《日本伦理思想史》等。这一时期正值日本战败,这两部作品也反映了战败的经历。作为国家主义的全体主义,和辻受到批判也正是这一时期。将和辻作为面向21世纪哲学的日本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进行考察,也是将第三期的和辻及其周围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

(三)和辻对哲学伦理学的关注

人们普遍认为从第二期到第三期,以日本战败为契机,和辻的伦理学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一点将在后文论述,下面先介绍贯穿和辻思想的哲学问题意识。其一是日语这种语言、进而到贯穿着日语的日常性的人际关系之点;其二是对这种人际关系的关注;其三是再到对文化多元主义的倾向与关注。下面分别对这三点进行简要论述。

1.日语这种语言。在《日语与哲学的问题》这篇论文中,和辻指出日语没有性别、单复数差异,词尾不因人称不同而发生变化。与西方语言比较而言,日语的这些特性是适合日本人活动的语言形态,并非不适合于哲学思考。他最后总结说:“远离日常语言的哲学绝不是幸福的哲学。百余年前的德国哲学家们从长期以来的拉丁语的桎梏中突然获得了解放,由之同时使哲学成为朝气蓬勃的鲜活事物。进行这种研究确实需要具有巨大力量的人士。于是,具有巨大力量的人士便应运而生。我们在这里发出期待的声音。日语并非是不适合于哲学思考的语言,只不过对哲学思考而言,日语仍是处女。用日语思考的哲学家,快诞生吧。”(《日语与哲学的问题》,《续日本精神史》所收, 1929年完成,1935年修改)[1]551

2.对“世间”关系的关注。对日常语言的深入关注与和辻哲郎的伦理学构想密切相关。体现了和辻最初伦理学体系的《作为世间之学的伦理学》中非常鲜明地表现出他的问题意识。和辻将西方的个人主义作为反世间事实的虚构理论加以排斥。所谓“世间”不是指作为个人的人,原本是指人们居住的世界,应该读作“じんかん”(jinnkan人间)。世界上每个人的形态,正是人—间,应该将“人与人之间”作为鲜活的关系来理解。无论是仅仅把个人的存在作为人的本质来理解,还是将淹没个人的整体作为人的形态来理解都是不正确的。个人的—社会的二重性、辩证的二重性才是人之存在的真实。西方伦理学史也绝非将人作为孤立的个人主义性的存在。以上就是和辻阐释的伦理学。“世间是指‘世界’本身同时也是指存在于世界中的‘人’。因此‘世间’不仅指人也不仅指社会。‘世间’是将二者辩证的统一。”(《作为世间之学的伦理学》)[2]和辻的这一构想一直存在于构筑后来的浩瀚伦理学体系的《伦理学》中。具有辩证的二重性格的人的存在,最主要展现给我们的就是日常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辻将信赖看作是人际关系中最基本的感情。信赖有各种表现,在和辻看来,在人的行为、交涉的根底通常有对他者的信赖。即使是在近代社会,人们无意识的日常行为中也存在着他人对自己没有害意的信赖。虽然在现实中存在着背叛和虚伪,但作为缺少信赖的状态,反而体现了信赖的根源性。人的“真实”表现为对待信赖的态度,这是人之存在的基本形态。

3.和辻的文化多元主义构想。第一期、第二期的和辻,集中精力著述以佛教、儒教、基督教或者希腊等文化源流为对象的著作。其中,关于应如何把握自古以来一边吸收外来文化,一边创作自己文化的日本这一文化个体的本质的问题横在和辻面前。同时,他也曾力图将这些源流思想作为人类共同遗产(人类的教师)来理解。在文化之价值多元性的根底,以及与之同时的多元的文化价值中,存在着普遍性的“人间”这一主题。将日本、中国、印度分为季风型风土、沙漠型风土、牧场型风土,在与人的风土的关系中理解自我的《风土》,正是将这种对文化多元性的关注寄于风土概念的著作之一。

三、战后的和辻———从战前开始的变化

(一)从战前的和辻到战后

日本战后对和辻哲郎的评价多是批判的。战前,户坂润也对和辻的解释学方法进行了严厉批判。战后的批判是专门针对和辻思想的第三期即伦理学的性质。和辻否定个人主义、提倡全体主义性的个人的灭私奉公,认为献身道德才是日本的传统。人 实际上,和辻的思想本身从战中到战后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集中体现在他对国家、人伦社会以及国际关系的理解方法等方面。“由于太平洋战争的失败,近代日本的世界史地位不复存在。”[3]日本战败对此前日本的自我理解以及和辻的日本印象都产生了决定性影响,战� 对于和辻的伦理学体系,笔者认为和辻的伦理学乍一看,其重点大多放在日常的解释学。但当和辻的伦理学关注利益共同体、国家的时候,和辻的解释学也发生了变化,带有应称为既成法解释的特征。战后和辻修改了伦理学,这也意味着他改变了战前的观点。我们从和辻对把重点放在国家人伦的公法方面这一现实形态的解释的变化上,能够看出和辻思想的发展。首先,我们来看和辻国家观的变化。战争中和辻有如下论述:“国家的防卫不是指守护个人幸福免受外部威胁,而是指国家自身的防卫,因此是指对人伦组织的把捉,人伦之道的防卫。从这一点来看,国防不是手段,其本身具有人伦意义。”[4]493和辻将国家看作人伦组织,给予其至高无上的人伦意义。这当然也影响了国际公法。把国家看作是人伦的最高形态,对于超越国家的存在,诸如国际联盟等组织当然也就持否定态度。“人� 由人形成的整体没有比国家更大的东西。即国家不具有在自己之上规定自己的如人性那样的整体性。”[4]500“国家的‘力量’集中于统治权。因而统治权不仅是立法而且是实现法的巨大力量,其根系被植入神圣性之中……因此性表现为国家整体性是有限的这一人之存在的终极的整体性。”[4]476

(二)战后和辻自身的变化

战后的和辻修订了战争中写的《伦理学》,表明了自己对超越国家的国际组织的理解。和� “不君临任何国家的世界国家、各国国民全体担负的世界国家,作为这种国际组织的国家必须出现……为了世界上所有国民都能自主完成他们的人伦组织,必须给其以充分的自由与独立。只要与这种人伦努力有关,各国国民就必须完全拥有已经形成的国民国家的……世界国家的……对各国民国家的统治也不容置喙……”[5]

(三)对日本思想传统的关注及其变化

和辻对国际社会关注的变化同时也是他对日本历史、思想传统理解的变化。战前的和辻肯定了武士对主君的“献身道德”,否定商人的文化、思想、活动。因为“商人本性”(商人精神)是以追求私人利益为最高目标的。《续日本精神史研究》中收录的《现代日本与商人本性》很好地体现了战前和辻的观点。“商人精神在17、18世纪的日本形成了功利主义道德,到19世纪后半期作为商人本性遭人鄙视。认为应该鄙视商人本性的是经济上处于商人支配下的武士阶级的道义观。对商人本性的鄙视一直持续到武士阶级以后,而且商人本性这一概念本身也变成含有鄙视意义的词语。从这一点来看,以自家福利为绝对目的的道德观只在日本没有得到认可。”(《现代日本与商人本性》,《续日本精神史研究》所收)[1]478“我们必须承认功利主义的个人主义是现代日本建设中的强劲动力……现代的危险也正在于这一点。”[1]500和� 日俄战争作为防御西方各国侵入的战争,当时在国内遭到马克思主义者的反对。和辻写这部书的目的是指出“商人本性”与近代欧洲的“资本主义精神”具有相同性质,对其加以排斥。这种意义上的商人本性是指近代欧洲的个人主义,其背后是功利主义哲学。和辻认为马克思主义与追求利己利益也不是无缘的。即“阶级斗争”只不过是将追求利己利益转变成“共同的经济利害关系”的形式。④但是,和辻在战后的著作《日本伦理思想史》中却对商人阶级给以肯定的评价。“长期以来,商人阶级已� ”[6]700“当倒幕目标终于明了化的时候,作为这一运动的旗手展示自我的是下层武士与上层庶民组成的革命团体。他们被认为是来自此前形成的知识分子阶层中的能动的部分。”[6]710可见,和辻开始认为支撑商人经济活动的道德观是必需的。可以说,战前和辻批判商人本性,主张回归共同社会的理想与人伦的自觉,结果也都意味着“道德观”是必需的,因此并不是说战后和辻才完全改变了观点。事实上,战前的和辻是对一味振兴经济、殖产兴业,失去道义的近代日本的反省;战后的和辻是强调近代日本的问题点,即批判迅速引进近代技术,却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对近代精神的吸收。“正如此后半个世纪的历史所证实的,这种迅速引进的过程中隐藏着各种偷工减料引起的危险弱点。最大一点就是急于引进近代技术,却忽视了对与之平衡的近代精神的吸收。特别是没有注意到作为国民国家,当机构发生变化时与之相适应的公共精神的培养以及社会道德的发展。”[7]

(四)回归文化哲学

战后,正如最初那样,和辻重新回归到“文化哲学”这一原点,写作了《锁国》《日本伦理思想史》《被埋没的日本》等“文化哲学”的一系列著作,批判了此前日本的封闭性与精神。例如,他在《被埋没的日本》中这样写道:“(关于波茨坦宣言的承诺、制定宪法…)我们宣告不用‘武力威慑’、‘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纷争的手段。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已经不持有武力才这样做。不持有武力自然无法将武力作为手段,因此没有必要特别宣告。我们的宣言显示了这一决心是为实现支配人际关系的崇高理想而做出的努力。将武力作为解决国际纷争的手段违反了上述理想。纷争最终不需要依靠武力,而需要依靠道理来解决。如果不坚持这一原理,就无法最终实现和平的国际关系。”(《我们的立场》《被埋没的日本》所收)[8]和辻在战后的上述反省,并没有在战后产生很大的社会影响。但是今天,当我们毫无偏见地探寻和辻哲郎的思想轨迹,毫无偏见地面对曾被认为帮助战争施行、战后受到批判的西田哲学时,上述引文的意义也开始重新被大家认识。在全球化不断发展的世界以及东亚的今天,虽说和辻的思想在战前战后有所变化,但他对异文化的一贯关注、潜在的文化多元主义视角以及将人际关系理解为“信赖”的伦理学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对于和辻曾持有的、战后修正了的国家观、国际关系观,笔者认为必须将和辻战后的国家观、国际关系论作为日本自我认识的形态之一,在21世纪发挥它的作用。可见,和辻的伦理学虽然在公法方面存在问题,但其精髓原本在于私法方面的哲学(诚实与信赖的伦理学)⑤。对于将对私法层面人的理想状态的关注联系到公法层面的关系的这种意图与方法,虽然战前和辻在研究内容上出现不少偏颇,但也有功绩。继承其意图,重新进行哲学思考,应该是和辻给我们提示的课题吧。笔者认为应该在以下几方面继承和辻的思想。

第一,和辻提出的挖掘国民精神史的重要性很重要。探寻文化的底层,比反省历史、反省自我更为深入。这告诉我们在全球化过程中,经历对各文化独立性的哲学反省之后,尊重他国文化的可能性。

第二,和辻的伦理学。从与法制的关系来说,和辻的伦理学希望将公法(宪法及其他统治法)与私法(民法、经济法)相结合。但是,公法方面并不适用于多元的全球化国际社会。应该说和辻伦理学的特色在于私法领域、从私人关系到从事经济活动的私人领域。“诚实与信赖”这种伦理学的“真实”在今后也具有意义。在此之上重新构筑公法领域,即新的“公共性”(排斥灭私奉公的道德),对日本国内继承和辻伦理学来说是必要的。

第三,和辻最初否定商人道德(商业道德)。但是,特别是以战败为契机,他开始认识到确立商业道德的重要性。伴随现代经济活动的繁荣,商业的道德性将成为重要课题。我们必须从与和辻倡导的“灭私”的不同方向考察经济活动与个人幸福的关系。

国际关系论文 篇三

1980年代以来,中国和世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1方面,国际体系由两极变成了单极,由此颠覆了整个国际体系的结构,带来了崭新的国际格局;1方面,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与时俱进,全面嬗变。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外交面临全面审视、重新构筑其指导思想即外交哲学的巨大挑战:我们究竟应当如何看待当前这个变化中的世界?我们又应当如何与这个世界打交道?

新时期中国外交哲学于1990年代初中共104大前后初具雏形,经过10多年的辩论、反思、丰富、完善,到本世纪初106大前后臻于成熟。及至2005年,胡锦涛主席在4月亚非峰会上首次提出,又于10月在联合国大会上全面阐述的「和谐世界外交理念,对现阶段中国外交哲学和国际战略做了纲领式的总结。根据中共104大以来各次代表大会政治报告和1年多以来公开发表的相关政府文件、领导人讲话、官方媒体文章以及学界言论[1],以「和谐世界为旗帜的新时期中国外交哲学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首先,在对当前国际社会实然状况的判断方面,「和谐世界外交哲学认为「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给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有利条件,「要和平、促发展、谋合作已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其次,在国际社会应然状况的理念方面,「和谐世界外交哲学提出了以政治上平等、民主、法制,安全上互信、对话、合作,经济上互利、共赢,文化和社会制度上多样、包容为主要特征的理想模式或者说追求目标。最后,在中国外交的行动纲领方面,「和谐世界外交哲学提出了「顺应历史潮流,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积极促进世界多极化,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构建和谐世界的努力方向。

熟悉近代国际关系史和国际关系理论文献的人1眼就可以看出,新时期中国外交哲学带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人类利益、「持久和平、「普遍繁荣、「共同安全等等都是1战后盛极1时的理想主义思潮的标志性关键词。然而,这些美好的愿望、崇高的理想不久便在国联失败、2战爆发等严酷现实面前破灭,理想主义思潮也很快偃旗息鼓。冷战的结束曾经带给世界1线希望,国际社会期冀在没有大国对抗的形势下可以重建和平、公正的世界秩序。尤其是1991年的海湾战争,令相当1部分理想主义/自由主义者们庆幸人类追求了近1个世纪而不可得的「集体安全原则终获实现。可是,随之而来的单边主义强权政治却让这1前景又1次成了转瞬即逝的海市蜃楼。理想主义这次短暂的复燃,除了给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自由主义思潮注入了新的活力并引发了建构主义的兴起外,在中国以外的各国外交思想与实践中并未留下多少痕迹。

在西方动静不大的理想主义复燃在中国却引起了巨大而深远的反响。中国学界的大部分学者以极大的热情拥抱具有为理想主义还魂成分的自由主义/建构主义之西方国际关系理念。1时间,赞美、推崇全球化、1体化、地球村、相互依赖、全球治理、非国家行为体、非政府组织、超国家超主权跨国界行动网络、国际机制、互利共赢、观念共享、认同重构、安全共同体、乃至世界政府的言论文章铺天盖地而来,充斥国内的学术论坛和大众传媒,为中国外交哲学向理想主义偏转在观念和舆论上打下了深厚的思想基础。

在世界各国都遭遇冷淡的理想主义复燃为甚么唯独在中国成了气?这当然离不开中国的特殊国情,其中两个因素是主要的:其1,到1980年代重新恢复为止,本来就未曾充分发展的中国国际关系学已经中断了310年,刚起步的国际关系/外交政策学界尚欠成熟,才会重新祭起在国际学界早有定论的理想主义亡灵,将其奉为至宝;其2,也是更重要的,中国当时正处在与「世界革命外交路线决裂的意识形态转型期,对过去几10年盛行的「斗争哲学、「革命路线深恶痛绝的知识/政策精英很容易矫枉过正,才会敞开胸怀毫无保留地拥抱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大同、「中庸、「和为贵等理念1拍即合的理想主义立场。

中国外交在新时期外交哲学的指引下取得了1定的成绩。中国从1980年代末的极度孤立中艰难走出,直到今天与世界各国普遍改善了关系,在全世界特别是周边国家享有较好的口碑,尤其在很大程度上成功化解了「中国威胁论所引起的不必要忧虑。这些与中国外交高举和平发展旗帜、奉行忍让合作、亲善睦邻政策是分不开的。然而,在肯定新时期外交哲学的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其问题所在。其1是中国外交哲学中的理想主义成分脱离了当前的国际现实,也违背了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主要是现实主义)早已确立的1些基本规律,引起国人对国际政治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乃至滋生和平麻痹思想,造成国家安全隐患;其2是对和平、合作的过份强调导致中国外交实践在1些问题上不能理直气壮地为维护国家利益和主持国际正义而斗争,导致中国国家利益和国际声望受损;最后,中国外交宣传说辞(diplomaticrhetoric)对1些完全脱离现实的理想主义信念的强调,使自己处于言行不1、自相矛盾的窘境,反而引起别国的猜疑。在国内有关文献中,支持、论证新时期中国外交哲学和赞扬中国外交成就的著述车载斗量,而对其进行实事求是的批评检讨之作却寥若晨星。有鉴于此,本文将不再为前者锦上添花,而将重点放在探讨新时期外交哲学的偏向和缺失方面。

2

「和谐世界是继「和谐社会之后提出的。有人认为,这只是把国内社会发展的目标运用到国际社会的扩展。然而,问题恰恰就出在国内国际的差别上面。如所周知,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有本质的差别,那就是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不像国内社会,国际社会不存在垄断合法暴力使用权的中央权威——政府,也不存在以合法强制力为后盾的可执行法律。尽管有国际组织和国际法的种种粉饰,我们所处的国际社会从本质上说仍是1个丛林世界,其中各国的利益、安全乃至生存得不到法律秩序的保护,弱肉强食仍然是通行的生存法则,权力/实力(power)成为决定1切国家之命运的「国际政治通货,也�

政治学理论告诉我们,政治就是「对价值的权威性分配[2],或者说是以权力对利益进行分配。权力则是影响乃至控制他人行为的能力,或者更直白地说是「让别人去做本来不愿做的事[3]的能力。可见,政治关系中1方权力的增长必然意味着对方权力的削弱。权力的这种相对性质决定了1切政治博弈都是0和游戏,其中1方所得必为另1方所失;同时也决定了追求权力的世界各国(特别是大国)之间的利益(特别是政治利益)在本质上必然冲突,不可能共赢,也不可能真正和谐。

在国际政治现实中,国家间的利益和国际事务的决定权都是按照国家权力/实力分配的。只要权力/实力是决定1切的诉求手段,拥有不同权力/实力的国家就不会有真正的平等,而国际事务也不可能按1国1票的民主原则去裁决。现行国际法和国际准则所说的「国家无论大小1律平等是指主权平等,并非政治权利平等。在政治权利特别是对世界事务的发言权上,大国、强国和小国、弱国不可能也不应该平等。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所享受的大国特权,尤其是1票否决的特权,就体现出国际社会对这种等级制度和非民主决策程序的认可。事实上,这种制度安排本身就是权力政治的明确体现。面对这样的国际现实去提倡「国际关系民主化未免过于空想。

在无政府状态下,当1个国家的安全以至生存受到威胁时,说到底,除了自身以外没有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可被指望提供可靠的救助,国际社会因此被称为「自助体系(self-helpsystem)。在自助体系中,1国实力尤其是军事实力的增强意味着其它国家安全的自动削弱。这里的「自动削弱与实力增强国家的意图或动机无关。这样,1国如果坐视其它国家实力增长,就会危及本国安全;如果提升本国实力,同样会被别国视为安全隐患而做出相同反应,各国由此陷入竞相升级的军备竞赛中去,这就是国际关中著名的「安全两难。「安全两难不可能通过「建立互信而消弭,因为在无政府的结构制约下,缺乏强制保证的「诚信没有任何意义,背信弃义的例子在国际关系史上比比皆是。把国家安全寄托在别国的「善意上不啻自取灭亡,也正因为如此,在事关国家生死存亡而且1旦失误不再有第2次机会的国家安全问题上,没有国家敢依赖「互信而放弃加强军备,因为风险实在太高、赌注实在太大。只要国际无政府状态不变,想靠「互信解决国际安全问题是不现实的。

如果说国家之间在政治上利益必然冲突、在安全上必然相互戒备,那么至少在经济上可以互利共赢吧?的确,以财富定义的经济利益与以权力定义的政治利益不同,有其绝对价值而非只存在于相对关系之中。从单纯经济学角度出发,拥有不同比较优势的各国进行国际合作,实现全球经济资源的最佳配置,有可能实现对各方都有益处的互利共赢游戏。然而现实世界中从来就没有单纯经济性质的经济问题。从政治角度看,问题就不那么简单,还存在相对收益的问题:在国际经济合作中获益相对较少的1方担心获益较多的1方的国力增长较快,造成本国在权力博弈中的地位遭到削弱。这种对相对收益不平衡的担忧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能够互利共赢,国际经济合作就1定能实现。近年来中国企业在西方特别是美国进行企业并购,遭遇这些国家设置的种种政治屏障,就是很有说服力的证据。

经济合作有可能互利共赢并不等于1定互利共赢。事实上,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北方的富国强国往往利用自己的实力优势将损人利己的不公平交易强加于南方的穷国弱国,以此继续扩大国际贫富差别,又用扩大了的实力优势谋取更加不公平的贸易条件,如此恶性循环,造成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愈陷愈深的发展困境。即使有些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经济合作赢得了发展的机会,那也往往是以国家主权、经济安全、环境安全、劳工福利等方面付出高昂代价换取的。在大多数情况下,经济合作只是有关各国利益交换的权宜之计,并不必然导致国际关系的和谐。同样的道理,被自由主义/建构主义者当作世界和平希望的相互依赖其实也是1柄双刃剑,紧密的经济联系可以让有关各方利益交织,休戚相关、得失与共,却也可以带来利害冲突甚至激烈争端。在相互依赖和经济全球化的认识上普遍存在两个误区:1是以为这是近2、310年来出现的1种新现象,2是认为它会导致世界和平。历史告诉我们,两者都是错觉。正如国关理论大师沃尔兹(KennethN.Waltz)指出,当今世界以贸易和海外投资占世界生产总额比例衡量的相互依赖/全球化程度并未超出1次大战前的水平,而尽管那时的理想主义者也以同样的热情欢呼世界经济1体化将为世界带来持久和平,结果却恰恰相反[4]。把世界和平乃至和谐的希望寄托在国际经济合作、相互依赖、1体化、全球化上是不可靠的,把这些国际经济进程不加区分地作为政策目标去推动也未免失之盲目。

中国新时期外交哲学的理想主义倾向不仅表现在对国际体系属性的理解和对国际关系规范的应然设定上,而且表现在对当前国际形势的实然判断上。通过理想主义的乐观视角产生的这些判断与现实世界存在很大差距。关于多极世界或世界多极化的判断就是1例。10余年来,中国学界对世界的极数问题进行了冗长而不得要领的争论,却始终未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事实上,冷战结束后美国成为仅存的超级大国,国际体系由两极变为单极。这1判断的论据很简单:当今世界上没有1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可以制衡最大的霸权国美国,而且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也不会有这样1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出现。所谓「制衡就是能够在重大实质问题上以实力为后盾影响甚至改变霸权国的决定。以此作为衡量国际政治极数的唯1标准是因为它反映出国际力量对比的本质,是研究极数这个问题的本来意义所在。国际实力分布决定国际体系结构,国际体系结构决定国际政治的结果,有单极结构就注定有霸权秩序,对此不能抱有任何幻想。国内政学两界热衷谈论的多极世界和多极化纯属幻觉,而「1超多强的提法虽然可以说比较符合实际,却错失了事物的本质,有误导之弊。事实上,单极就是单极,除非有联盟制衡出现(而这在当前世界极少可能),否则「多强在「1超面前只能是无效数字,改变不了单极世界的本质特征。

对多极和多极化也存有两个认识误区,其1是多极世界比单极世界太平,其2是多极化可以是政策推动的结果。事实上,多极均势远不如单极或两极结构来得稳定,两次世界大战就是在多极结构下爆发的;而失去均势的多极世界中的动荡和混乱足可匹敌霸权秩序下的诸多弊病。另1方面,多极化作为国际实力分布的变化只能是次等大国实力增长的自然结果,而不可能是政策推动的结果,除非与其它强国结成政治—军事同盟,而这与中国外交的既定方针相悖。当前的霸权秩序是我们无法改变的现实,不管喜欢与否都必须面对,因此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应对霸权,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或把精力浪费在谈论毫无现实意义的多极世界上。

「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是又1误判形势的命题。这个命题如何违背了邓小平「两大问题论断的本意以及提出「时代主题这个范畴的列宁主义理论范式的「硬核,是如何不符合从冷战后国际体系的结构变化推导出的国际秩序特征,又是如何不符合冷战结束以来的国际现实,作者已有另文专论[5],在此不再重复。限于篇幅,本文只想就拙作发表后出现的1些观点补充两点意见:第1,为该命题辩护的人士称,之所以称之为「时代主题是因为和平与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愿望与诉求。如果按照这个标准,那么人类历史特别是近代以来就没有不是和平与发展的时代,因为和平与发展从来都是人类不懈的追求。第2,如果从「主题的本意出发把「和平时解为和平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和外交活动的中心议程的话,那么熟悉现代国际关系史的人都应该同意,两次大战之间的210年才称得上真正的「和平年代,因为1战的惨痛经验让世界各国,除了少数法西斯军国主义国家外,都把世界和平放在追求目标的首位,甚至1些主要大国为了维持和平不惜对侵略恶势力采取绥靖政策。与那个时代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当今世界上除了中国,没有任何主要国家把和平当成国家追求的至高无上的目标,而是把国家安全甚至1些次要的国家利益放在和平之前。正如美国出于其真实的或虚构的国家安全利益,并且在后1种情况下不顾全世界的反对,肆无忌惮地发动了对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战争。面对这样的霸权和霸权护持战争,奢谈「和� 在「和平发展主题论的方针指引下,在210世纪的最后210年中,中国国家战略突出强调邓小平提出的「国防建设要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而对同样也是邓提出的「国家的主权和安全要始终放在第1位[6]的思想未给予足够重视,其直接结果之1便是在那210年里国防建设的严重滞后。1986年开始的「75期间,中国国防开支占GDP的1.73%,到「85期间降为1.29%,「95期间更降至1.19%[7],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也从1979年的17.37%降至1999年的8.16%[8]。1980-2000年间,中国国防资本增长速度仅为日本的3分之1,印度的6分之1,国防开支占GDP比重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值3%,而且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2.6%[9]。在1个充满战乱、动荡的世界中,如此单方面地减缓国防投入,对国家安全而言是10分危险的。值得庆幸的是,有象表明中央决策层对此已有警觉,从2001年起中国国防开支开始加大投入增幅,多年来的国防建设欠账有望得到弥补。更重要的是,2002年召开的106大已经把国防建设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调整为「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10]。

新时期外交哲学对和平与合作(以及对中国「和合文化)的强调,使得中国外交在1些本来应当也可以理直气壮地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利益的问题上,刻意回避冲突和斗争,忍辱负重、委曲求全,以致未能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威望。这方面最明显的例子是对中美关系的处理。冷战结束后特别是小布什(GeorgeW.Bush)执政后,美国对中国采取了事实上敌视的立场。美国通过军售升级和战略承诺对台湾岛内分裂叛国势力的支持,对从达赖喇嘛到东突恐怖组织到法轮功等所有反中国势力的庇护纵容,对中国实施高科技和精密武器的封锁禁运,在中国周边精心构筑战略包围圈等等,已经构成对中国核心或重大国家利益的严重侵犯。任何国家如果对美国做了这些事中任何1件,都会被美国视为战争行动而进行反击,但是中国非但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的抗议行动,甚至还跟美国1起津津乐道两国间的「建设性合作关系处于近310年来的「历史最好时期[11],从而默许了美国的这些损害中国利益和尊严的霸道行径。另1个例子是钓鱼岛。当日本出动军舰对中国民间保钓人士的小破渔船进行攻击时,中国的海军在哪里?中国领土主权不可侵犯的誓言和

职责又在哪?有人会用中国国力不够为这种软弱辩护,却难以令人信服。毛泽 今天我们不再需要毛泽东外交路线中鼓吹世界革命的激进成分,但也不能把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优良传统1并抛弃。国际政治中1条颇具讽刺意味的规律是,怯懦忍让、委曲求全往往招致欺侮和冲突,而敢于牺牲的无畏气概和充分的战争准备反而能遏制挑衅与战争。

新时期外交哲学的理想主义倾向也反映在中国外交语言和对外宣传中。大量远离现实的理想主义表述非但不能起到占领道义高地的作用,反而会造成自己言行不1的被动,招致别国对「高调背后动机的怀疑,甚至难脱「伪善干系。例如,据外电报导,两年前中国高官劝说欧盟取消对华武器禁运时说,对华武器禁运是冷战的产物,现在都已经是和平发展时代了,为甚么还要继续?欧方反问,既然已是和平发展时代,中国为甚么还如此急切想要购买武器?中方无言以对。又如,中国1面享受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大国特权,1面大谈「国无论大小1律平等、「世界上的事务应由各国协商解决,试想有朝1日若有中小国家要求中国践行其「国际关系民主化的主张支持取消常任理事国的特权,中国又将何以对之?再如,中国1再对外声称中国永远不称霸。其实这样的誓言毫无实际意义(约束力),因为凡是相信物质基础决定意识形态的历史唯物主义者(或者国际关系理论中的现实主义者)都知道,霸权(政策、行为)只是超强国力的1种表现。不称霸是因为实力没到那1步,实力之水1到,霸权之渠就成。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只不过霸权有良性恶性之分[12],而称霸也有自觉不自觉之分(有的称之为推行全球民主化的「神授天命,如美国;有的称之为「无产阶级国际义务,如前苏联)而已。成天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己永不称霸,就像到处给人开空头支票,除了令人生疑外不会有别的效果。

前面已经说过,中国外交哲学中的理想主义倾向其实是战略思想不够成熟和误读形势的结果,并没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或可靠的科学依据,却带有很强的机会主义成分,其结果就是根基不牢,常会左右摇摆,甚至从1个极端即理想主义摆到另1极端即实用主义。正如有关方面对邓小平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提出「韬光养晦和「决不当头策略的片面强调,导致中国外交在国际交往中只求合作、不敢斗争,很大程度上放弃了作为发展中大国主持国际正义的道义责任和原则立场,这在中国经济和国际经济交往迅猛发展的背景下,给外人留下中国只顾赚钱致富、不知理想道德的消极形象。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中国作为常任理事国在联合国安理会大量弃权的投票纪录。其实撇开道义原则不说,单从计算国家利益的角度来看,1味退缩、躲避也绝非上策。「不扛旗、不当头、不树敌、不对抗固然能节省成本,但也会引起很可能更高的机会成本。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的「不表态政策,不但平白浪费了否决权这1至关重要的大国权力,而且也放弃了作为广大发展中国家代言人这1巨大政治资源。

理想主义的初衷是高尚的、美好的,惟其脱离现实、无法实现,便可能误事、误国,反倒成了危险的东西。中国的外交哲学,从改革开放前的革命激进主义到改革开放后的自由理想主义,都是在意识和意志的自由王国中翱翔,境界自是清高邃远。然而,要在这世界民族之林的尘世间站稳脚跟,发展壮大,中国的外交哲学恐怕还得向丛林世界的现实主义回归才行。

注释:

[1]胡锦涛:〈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2005年9月15日在联合国成立610周年首脑会议上的讲话;国务院新闻办:《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白皮书》,2005年12月22日;〈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强调坚持推动建设和谐世界〉,中国新闻网,2006年8月22日电;〈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建设和谐世界〉,《人民日报》社论,2006年8月24日;〈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在北京举行的「中国梦与和谐世界研讨会上的讲话〉,中国新闻社,2006年4月2日;杨中旭:〈「和而不同锚定中国外交思想〉,《中国新闻周刊》,2006年5月2日;李晓明、刘新宇:〈中国梦的国际表达〉,《环球》,2006年4月16日;〈上海「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学术讨论会综述〉,《解放日报》,2006年3月28日。

[2]伊斯顿(DavidEaston)语,见-DieterKlingemann,eds.,“PoliticalScience:TheDiscipline”,inANewHandbookofPoliticalScience(Oxfordand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1996),8,n.11.

[3]达尔(RobertA.Dahl)以韦伯为基础给出的定义,同上,页7。

[4]KennethN.Waltz,“GlobalizationandAmericanPower”,TheNationalInterest,no.59(Spring2000):48.

[5]张睿壮:〈重估中国外交所处之国际环境——和平与发展并非当代世界主题〉,《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1期,页20-30。

[6]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页347-49。

[7]曾华国:〈中美日印军力比较〉,《瞭望东方周刊》,2004年1月15日,页66。

[8]〈中国的军控、裁军与防扩散努力(4):致力与国家和区域裁军〉,中国外交部网站,2005年9月。

[9]张睿壮:〈重估中国外交所处之国际环境——和平与发展并非当代世界主题〉,《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1期,页20-30。

[10]转引自程瑛、贾葭:〈政治局探求富国强兵战略〉,《瞭望东方周刊》,2004年8月5日,页18。

[11]唐家璇:〈努力推进新世纪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人民网(华盛顿)2005年7月27日电;〈我驻美大使周文重称合作为中美关系的主流〉,中国新闻网(纽约),2005年9月24日电;〈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大使在美国经济委员会年会美-中关系论坛上的演讲〉,中国外交部网站(/gate/big5//chn/wjb/zwjg/zwbd/t118454.htm),2004年5月20日。

国际关系论文范文 篇四

关键词:体系理论;国际体系特征;国际体系单位

在主流的国际关系理论中有三种体系理论:华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罗伯特。基欧汉的新自由制度主义和温特的建构主义[1]。这三种体系理论都强调用外部因素来解释国家的国际行为,而这个外部因素就是国际体系因素,即体系结构或体系进程,但是三种体系理论的内容有着很大的不同,对国际体系的认识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本文主要是想通过对三种体系理论的比较,在认识到他们差异的同时,加深对体系理论的理解。

一、研究层次和体系理论

国际关系理论中的体系理论是体系层面的研究。华尔兹把国际关系理论分为体系理论和还原理论,① 前者强调体系特征对国家行为的影响,后者强调对个体特性的研究,以单位特性作为解释依据[4]。因此,体系理论就是研究体系特征与单位之间的互动行为。体系特征是发生作用的因素,也就是自变量,而单位行为就是受到这种作用的影响而出现的因变量,体系特征的变化会导致单位特征的变化。结构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都遵循了体系理论的这些原则,所以都是体系理论。但是,他们对国家体系特征和国家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有着不同的认识。

二、国际体系特征

在对三种体系理论进行比较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国际体系的特征,即体系层面的什么因素对体系单位的行为影响最大、最重要。三种体系理论对这一问题有着根本的差别。

华尔兹的结构现实�

华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主要是从体系结构层面来解释国家行为。他首先提出了界定政治结构的三个标准:秩序原则、单位特征和权力分配[5]。由于国际体系不同于国内体系,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相应的秩序原则就是无序性。在论述单位特征时,华尔� ② 所以,在决定国际体系结构的三个因素中,只有权力分配是可变的因素。因此,华尔兹把体系结构定义为诸多国家行为体之间按实力大小形成的排列组合,排列发生变化导致结构的变化[3]。当然,华尔兹强调的权力分配主要是指大国之间的权力分配,而权力主要是指军事、经济等硬实力,体系结构的表现形式就是“极”,比如单级、两级和多级等结构。

新自由制度�

罗伯特・基欧汉没有否认华尔兹界定的体系结构,认为体系结构是解释国际关系的重要因素,但是仅仅强调体系结构是不够的,特别是在体系结构没有发生变化的时候,需要其他的体系因素来解释国家行为[6]。因此,基欧汉把体系结构作为常数,把影响体系进程的另一个因素,即国际制度作为最主要的体系特征。国际制度主要是指:国际组织、国际惯例和国际机制。

建构� 温特的建构主义也是体系理论,强调体系结构与体系单位之间的互构。温特所论述的体系结构不同于华尔兹在结构现实主义的所界定的结构,温特在世界观上坚持观念主义,借用社会学理论,认为体系结构是国际文化、认同的分配,而不是物质性权力的分配[7~8]。

三、国际体系单位

三种体系理论都把国家作为体系单位,作为国际关系体系理论的研究起点[9],①而且都认同华尔兹的国家观。虽然他们把民族国家作为基本研究单位,认为民族国家是最重要的国际关� 首先,华尔兹对国家进行非历史化的处理,把国家作为一个常数性实体,不像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那样把国家历史化, 其次,华尔兹将与国家关系无关的国家内部特征(attributes)排除,比如政体,经济、政治等体制,意识形态等,也就是说,只考虑国家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对国家行为的影响,忽略国家之间内部特征的差异。最后,国家作为基本的体系单位,除了在能力方面存在差异之外,成为同类的(like units)可以类比的单位[10]。因此,在三种体系理论中,体系特征和体系单位两个重要的因素都具有了高度简约性和可操作性。

四、体系特征和体系单位的关系

在体系理论中,体系特征与体系单位的关系是指,体系特征与国家行为之间的关系。

结构现实主义强调体系结构对国家行为的影响。华尔兹认为,体系理论的主要成就之一就是说明体系结构怎样影响体系单位[10]。结构现实� 国家行为具体主要是指冲突和合作。比如,华尔兹从体系结构的特征出发,论述两极结构与多极结构相比,更有利于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同时,华尔兹将体系结构与微观经济学中的市场进行类比,认为体系结构是自在的、独立的自变量,一旦形成就不受国家影响,像一只无形的手影响国家的行为。因此,通过分析体系结构的特征就可以对国家行为进行预测,也就是所谓的“结构选择”。 新自由制度主义强调国际制度对国家行为的影响。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中对博弈论进行改进,认为尽管存在合作的机会,但是影响本应该实现的合作最终却没有实现的原因在于国家交往过程中的欺骗行为。欺骗行为分为故意欺骗行为和由于“政治质量”不确定导致的不得已的欺骗行为。基欧汉认为,一方面,通过国际制度所具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关联性对故意欺骗行为进行惩罚,提高故意欺骗国家的国际交往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国际制度向参与国家提供高质量的、可靠地信息,以及通过国家制度所具有的明确的原则、规则、规范和决策程序降低交易成本,从而促进国家之间的合作。总之,经过国际实践,理性自私的国家会根据国际制度的要求调整自己的行为,放弃眼前短期的利益,选择合作和遵守国际制度,追求长远利益,也就是所谓的“制度选择”。

国际关系论文 篇五

>> 中美必须致力于消除全球失衡 政协工作应致力于推进科学发展 学校应致力于形成鼓励创造的氛围 高中语文应致力于语感的养成 致力于优化义务教育学校秩序 致力于健康管理 致力于课内,实践于课外 我们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 语文教学应致力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公共图书馆应致力于青少年信息素质教育 小学阶段的数学教学应致力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阅读教学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提升 钱颖一:经济学家应致力于教育改革 致力于人性的光泽 致力于湖南和平解放 致力于在华发展 致力于中药事业的发展 诺基亚致力于Mameo系统 致力于财富的事业 致力于打造“幸福公交”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论文网 > 政治 > 中美应致力于优化亚太双轨格局 中美应致力于优化亚太双轨格局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 乌力吉")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2014年12月17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在芝加哥出席中美商业关系论坛,他在主旨演讲中表示,中国的经济总量在变化,但发展中美关系的方针政策不会改变。图为(左二)、美国商务部长普里茨克(右二)出席论坛。

2015年2月6日,奥巴马政府了新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这是继2009年美国宣布“重返亚太”以来的第二份报告。报告把推进亚太再平衡战略排在第一位,把亚太地区作为美国对外政策的长期重心,� 2月11日,主席应约同奥巴马总统通电话。双方都表达了在各领域展开务实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挑战的意愿。但相比在环境、卫生等全球挑战领域的密切协调,双方对地区问题却缺少共识,这也越来越成为制约双边关系发展的瓶颈。笔者认为,在世界权力重心东移亚太的背景下,中美应更加关注亚太格局问题,致力于优化亚太格局。

亚太“双轨”格局

经济格局的“双轨”是美国主导的世界贸易与金融体系和以中国为引擎的东亚经济增长与区域合作。二战后美国建立的世界贸易与金融体系,深刻塑造了亚太经济格局。东亚经济崛起的过程中,各国与美国的经济依存度不断加深。另一方面,随着美国自身国力以及全球形势的变化,美国发挥主导作用日益艰难。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的世界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美国主导经济秩序的缺陷。而每次危机后,亚太非美国经济体的合作都会发生突破性的进展,尤其是中国的作用不断升级,弥补了现行体系的不足,客观上也挑战了美国的主导地位。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后,发达市场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美国大力推进高门槛的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这一制度安排通过资本开放、国有企业、劳工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门槛,将中国排除在外,大有与中国争夺亚太经济主导权之意。但客观上又是一种迫使亚太经济体实施经济结构改革的“倒逼”机制,有其合理性和进步性,也激发了东亚国家进一步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等自贸区建设和互联互通建设。中国及周边国家主导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恰恰发挥了完善经济机制、稳定市场的作用。

安全格局的“双轨”则是美国主导的双边军事同盟体系与非美国主导的次级安全结构。冷战期间,美国构建了以美日、美韩、美澳、美泰、美菲军事同盟为支撑的双边同盟体系,同苏联阵营对抗。冷战结束后,美国军事同盟体系得以延续,但是难以覆盖整个亚太地区,也不可能完全处理好日益棘手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在此背景下,非美国主导的次级安全结构兴起,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由亚洲中小国家建立的多边安全对话与合作机制。成员不包括美国的有亚信会议等。成员包括美国的有东盟地区论坛、香格里拉对话会、东亚峰会、东盟防长扩大会议等。APEC在9.11事件后也开始涉及安全合作议题。另一类是由中国等主导的多边安全机制,比如中俄共同主导的上海合作组织,以及中国发起的六方会谈,还有湄公河跨国执法合作等,这些直接提升了中国对地区安全的影响力。

美国对包括自己在内的多边机制还比较容忍,并力争主导权,为己所用,作为双边军事同盟体系的辅助和补充;但对不包括自己的多边机制则戒心重重,尤其担心中国在多边安全合作机制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奥巴马政府2009年宣布“重返亚洲”后,通过增派军力,强化同盟体系,来应对中国崛起。美国还助长日本否认历史、改变战后国际秩序的意愿,支持菲律宾和越南在南海问题上抗衡中国。这些都加剧了中美的战略竞争和对抗。中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提出亚洲新安全观,提出解决南海问题的“双轨思路”。这些举措既可以看作是中国的积极有为,也可以被理解为是反制美国新一波压制的反应。

总的来看,亚太经济的双轨结构和亚太安全的双轨结构并行。美国主导的一轨强,“双轨”既相互依赖,又相互补充,既互为动力,又带有竞争抗衡意味。而增加结构的互补性、减少�

“一二三四,齐步走”

根据亚太格局的“双轨”新发展,中国已经在践行一整套优化亚太双轨格局的战略战术,可概括为“一二三四,齐步走”。

(一)建设亚太命运共同体是中国优化亚太双轨格局的战略愿景

2013年10月,主席在印尼举行的APEC会议上首次提出,“我们要牢固树立亚太命运共同体意识,形成各经济体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格局”,强调“亚太之大容得下大家共同发展”。在访问印尼时,又提出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在同年10月24~25召开的周边工作座谈会上,又强调“把中国梦同周边各国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同地区发展前景对接起来,让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在2014年5月的博鳌亚洲论坛上,总理提出推进亚洲利益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亚洲责任共同体。在11月的北京APEC会议上,再次呼吁“坚持亚太大家庭精神和命运共同体意识”,同时首次提出“创造和实现亚太梦想”。可以说,在中国领导人的战略思维中,亚太命运共同体建设是多层次的。

(二)转动发展与安全两个轮子是中国优化亚太双轨格局的主要方向

中国注重协调发展与安全,着力构建“有利于安全的发展,有利于发展的安全”的地区框架。2014年9月在上海合作组织杜尚别峰会上说,“继续推动安全和经济两个“轮子”同步运转,全力推动朝着机制更加完善、合作更加全面、协调更加顺畅、对外更加开放的方向发展”。11月,总理在缅甸举行的第九次东亚峰会上提出“把握好政治安全和经济发展‘两个轮子一起转’的大方向”。在12月的中央外事工作会上,明确指出要“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

(三)“盘活存量”、“增加增量”、“疏通流量”是中国优化亚太双轨格局的主要思路

盘活存量指的是不把双轨视为保守与改革的对立,积极建设现存的国际治理体系,最大限度使其发挥正能量,稳定亚太命运共同体。副总理在2014年12月中美商业关系论坛的演讲中明确表示:“中国对外开放意味着我们愿意加入美国主导的世界经济体系,基本承认这些规则,也愿意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增加增量指的是中国发挥补充性作用,比如中国根据自身优势和亚太地区对基础建设的强大需求,提出建立更广域的亚太自贸区(FTAAP)、“一带一路”建设、亚太互联互通、东亚互联互通、大湄公河次区域互联互通等倡议;鉴于现行的国际投融资体系难以解决互联互通巨大的资金需求,中国又倡导建设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

疏通流量指的是畅通中美邻对话渠道,促进双轨之间的相互融合,增加双轨一体性,比如2014年7月中国首次参加美国主导的环太平洋军演、推进海空行为准则谈判等都是联通中美邻的重要举措。今年举行的东亚峰会将是惟一一次中美邻都参与的国际会议,增强互信,推进合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四)中国致力于倡导四个规范,营造合作共赢的共同体文化

一是自我克制。对中国而言,就是体仁行义,修己安人。用在优化亚太双轨格局上,“己”是中国,“人”泛指亚太国家。“修己”,指中国继续保持合乎道义的发展势头,提升崛起质量。“安人”,指保持中国与亚太国家相安无事,各得其所,各安其位,各尽其力。

二是整体适应。世界的变化是常态,需要各方不断顺势而为,进行阶段性调整,变通政策和做法,在相互适应和学习中走向合作共赢。主席在2014年亚信会议上提出了“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新安全观,体现了对亚太安全质量的责任意识。

三是矛盾管理。中国的和谐思想并不回避矛盾,矛盾管理、危机管理、冲突管理是和平发展道路的应有之义。这是中国倡议在东盟地区论坛等既有框架下,建立信任措施,推进预防性外交,设置必要的冲突及危机管理机制的意义所在。

四是共同规则。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建设和平、繁荣和开放的亚太是各方的共同事业和共同责任。规矩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不仅要看大国力量,更要看规矩本身的性质,立好规矩才能守好规矩。中国2014年提出了解决南海问题的“双轨思路”,又同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COC)”谈判,与东盟共同创制规矩,体现了自我克制与共同规范,既给东盟吃了定心丸,也一定程度缓解了美日等国的疑虑。

国际关系论文范文 篇六

【关键词】 英国学派;建构主义;比较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国际关系理论新一轮的论争中,美国国际关系理论出现了社会学的转向,以芝加哥大学教授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Wendt)为代表的主流建构主义异军突起,成为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三足鼎立的理论范式。①当人们仔细探究建构主义的理论,或者说这些建构主义学者在阐述他们的思想缘起时,几乎不自觉地把建构主义与英国学派尤其是布尔的思想联系起来,有些建构主义学者甚至声称布尔应该是他们时代之前的建构主义学者。蒂莫西·邓恩(TimothyDunne)指出英国学派是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先驱。②温特在对国际关系理论定位的图谱中,明确把英国学派和自己创立的“关于国际体系的建构主义理论”都划归到整体主义和理念主义的象限内,而且在他看来位于这个位置的理论可以统称为“建构主义”。③那么,英国学派与温特创建的温和建构主义到底存在怎样的关系?是简单的历史继承,还是有所发展,本文拟对此做一比较分析。

一 英国学派与建构主义的一致性

1.本体论上的“理念主义”与“弱式物质主义”

首先,英国学派与建构主义在本体论上都认为国际社会的本质是观念而非物质的。英国学派认为,国际政治的本质结构是观念的,这从英国学派对其核心概念“国际社会”(或国家的体系)的界定中可以看出。英国学派最早提出“国际社会”概念的曼宁教授认为,国际社会不是一种经验的存在物,而是一种观念的实体。④怀特使用的是“国家的体系”概念,他强调国家之间有可能因为共同的文化纽带而彼此承认,并认同于它们所组成的整体,这与美国学者用的“国际体系论”———强调机械互动论,属于纯粹的物质层次而忽略了文化因素不同。⑤布尔的“国际社会”概念对前两者有继承、借鉴,同时也有具体修正。布尔认为,“如果一群国家意识到它们具有共同利益和价值观念,从而组成一个社会,也就是说,这些国家认为它们之间的关系受到一套共同规则的制约,而且它们一起构建共同制度,那么国家社会(或国际社会)就出现了。”①从这里可以看出,共同利益的认同,共同国际规则的认同以及行之有效的国际制度构成了国际社会的核心。这些规则、认同与制度本身是观念性的形态,构成了英国学派明显的理念主义本体论。以温特为代表的主流建构主义同样也坚持理念主义本体论。建构主义否定了纯粹的物质主义,重视共有观念的作用。温特承认物质性因素的客观存在,但强调客观性的物质因素只有通过行为体的共有观念才能产生影响行为的意义,才具有实质内容。建构主义的理念主义本体论集中体现在温特对国际体系结构的定义中。温特批判了新现实主义关于国际体系结构是物质能力分配的定义,提出国际体系结构最根本的因素是观念的分配,即共有知识或共有文化,共有知识是指在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行为体共同具有的理解和期望。温特由此进一步把国际体系结构概化为国际政治文化。②

尽管二者使用的概念有差异,英国学派的核心概念是“国际社会”,温特的建构主义强调的是“国际政治文化”,但都揭示了国际政治的本质是观念的,本体论上的理念主义是他们的共同点。

其次,温特尽管一再声称任何建构主义都应该坚持理念主义本体论,但实际上他并没有成为一个激进的理念主义者,因为他相信存在某些物质性因素限制了国家和国际层面上的社会现象。根据温特的观点,这些限制主要来源是人性,这也就是温特提出的“弱式物质主义”的人性理论。温� ③温特的思想非常接近哈特(H.L.A.Hart)的“自然法的最小内容”思想,而后者成为布尔在《无政府社会》中阐述的世界政治理论的基础。④对于布尔来说,人类社会都是通过其规范,以满足最低程度的基本需要。这些需要包括个人的物质生存和稳定的社会关系,特别是财产权稳定以及遵守承诺。即使温特的第四、第五需要(自尊和超越)超越了哈特和布尔的“最小关心”,二者的相似性也还是明显的。他们的社会理论都是建立在自下而上的关于人性的前提假设之上。在国家层次上,温特提出了生存、独立、经济财富以及集体自尊是客观的国家利益,这些利益限制了一个国家对外政策行为。⑤相应的,布尔也认为,从任何特定国家观点来看,它都希望通过参与国际社会获得其对外独立权威的承认,特别是对其居民和领土的管辖。⑥

2.行为主体上的国家中心论

布尔的无政府社会实际上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家社会或国际社会,国家社会也是英国学派的核心概念和重要分析单位。根据布尔的观点,国际关系存在的前提是国家的存在,现代国家起始于欧洲,是拥有政府、主权以及具有一定数量人口的独立政治共同体,不同于历史上的其他独立政治共同体。现代国家不管存在什么样的分歧,它们都被团结在一种信念之下,即认为它们是世界政治中的主要行为体和权利与义务的主要承受者。⑦布尔的观点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英国学派在这一问题上的论点。温特创建的“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也坚持“国家中心论”。温特认为,“国家是一种政治权威结构,具有合法使用有组织的暴力的垄断权,因此,要考虑国际政治中控制暴力的时候,最终要控制的正是国家……国家是研究全球范围内控制暴力的首要分析单位。”⑧由于国家对有组织暴力合法控制的独特功能,温特最后得出,“国家是最主要的中介体,通过这个中介体,其他行为体对于控制暴力的影响得以输入世界体系。”⑨另外,从理论创建的角度看,由于温特是要发展一套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而不是全球体系的社会学,因此对于他来说不可避免地要把国家作为主要行为体。

总之,温特和英国学派都相信人类社会按照国家划分是有益的,他们面临的共同问题是:怎样提高国家间和平的预期、怎样合法使用有组织暴力以及在无政府状态下如何共存?

3.结构———能动者关系

温特的主流建构主义的核心观点是,国家是由国际社会建构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的存在完全取决于国际社会的建构,温特本人也承认国家存在国内社会的建构。温特理论的真正含义是,国家的某些特征是由现存国际体系的某些特征建构的。特别是,国家是否承认相对于对方自己是敌人、对手和朋友,是由他们生活在其中的不同的无政府文化建构的。相对来说,英国学派的学者在强调国际社会的制度的弹性(resilient)程度足够大,以致可以使新的国家社会化时,也注意到国际社会对国家的影响。①

如上所述,英国学派理解的国际社会是由国家组成的社会,主要关注的是国际社会对国家属性和国家行为的影响。因此,英国学派就其本体论取向看,“他们明确拥护整体论,把影响国家行为和国家属性的‘国际社会’置于研究的中心地位”。②布尔强调国际规范不仅可以在国际政治中产生约束作用,而且可以产生构成作用。对布尔来说,“国际制度———从国际法到权力平衡———的首要角色就是认同和维护国家作为国际舞台上的合法行为体,并强调国际社会作为世界政治的最高层次的规范性原则”。③从布尔的研究路径也可看出国际社会学派的整体论取向。温特的建构主义在本体论上具有明显整体论特征。在温特构建的国际政治社会理论中,他接受了现实主义的假定,承认国家是国际关系的主导行为体,国际体系结构,或者说国际体系文化不仅可以制约国家的行为,而且可以建构国家的身份和利益,其主要工作议程是研究体系层次上的国际政治文化对单位层次上国家的建构作用,体现了建构主义的整体论观。④

二 建构主义与英国学派的分歧

对建构主义和英国学派,目前的研究更多地强调二者的一致性一面,对两者的分歧相对没有引起更多关注。笔者认为,英国学派与建构主义的分歧至少在以下几方面可以值得关注。

1.价值取向上:欧洲中心主义与价值中立

英国学派具有明显的价值取向,而建构主义基本上保持价值中立。英国学派的基本价值涉及诸如秩序———社会秩序、国际秩序和世界秩序、正义———交换正义和分配正义、国家主权和人类的权利等等。尽管有些价值由于已经内化为国际社会共有知识,如主权原则,今天已经难以辨认出其价值取向,但仍然摆脱不了其西方中心论和民主自由的价值观。玛莎·费丽莫认为,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内容来自于西欧民主制度的自由原则,伴随着西方的扩张,这些原则逐渐国际化。⑤中国学者王逸舟也认为,英国学派比西方国际政治学内的任何其他学派都明确凸现了“欧洲中心主义”或“白人中心主义”的思想色彩。哈里·哈丁教授认为,“就其源头,欧洲各国组成的‘社会’,是一种(西方的)基督教君主制成员的俱乐部,它最早出现的形态是针对穆斯林的、‘异教徒’土耳其的”。巴瑞·布赞也指出:“今天的国际社会实际上是个‘混血儿’。它部分产生于文化同质的国际社会,这种社会是由现代欧洲发展、在其全盛时期向外扩张形成的;它还部分反映出同一体系下的不同文化在高度的互动过程中相互碰撞的功能性过程。”⑥

与英国学派相比,建构主义的价值取向不明显,基本保持价值中立。温特的国际政治社会理论尽管把国际政治文化概化为霍布斯、洛克和康德文化,但这些文化的区分基本上不是从意识形态、宗教或者西方与非西方的关系出发的,而是从行为体主要是国家之间的角色身份出发进行划分的,即相互视为敌人的霍布斯文化、相互视为对手的洛克文化、相互视为朋友的康德文化。国际政治文化的演进是从霍布斯文化到洛克文化再到康德文化,目前国际社会主流政治文化是洛克文化。如前所述,这些不同类型的政治文化是国家在互动过程中造就的,关键取决于国家之间的互动行为,与国家的类型、属性、尤其是价值观没有必然联系。建构主义国际政治文化的核心是观念分配、是共有知识,而不是观念和知识本身。这里明显体现了建构主义价值中立的思想。

2.研究方法上:古典方法与科学方法

布尔认为国际理论是一种古典方法(classical)的运用,而温特的国际政治社会理论运用的是科学方法。布尔把“古典”方法概括为“起源于哲学、历史和法律,具有明显依靠运用判断的特征”。①在国际关系传统主义和行为主义的争论中,布尔明显站在传统主义的一边。他拒绝承认国际关系理论是一门价值中立的、可以运用一些模式和假定进行检验的科学,反对实证主义的科学方法论。而温特在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时,坚持科学实在论的原则,强调可以建立严格的科学研究议程,提出能够证伪的科学假设,获得关于国际政治现象的客观知识。

作为古典方法的具体应用,历史分析方法是英国学派的特色。布尔对历史的关注构成了他国际社会独特性观念的一部分。除了特殊例外,详细的历史分析并非当代建构主义学派的主要方面。而布尔认为国际社会必须进行历史研究。如果国家和其他行为者的身份和利益是通过历史互动过程构成的,那么就可以通过持续的、详细的历史研究来说明。

布尔也承认抽象的分析方法的重要性,但无论怎样抽象,国际关系都必须置于特定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下,正是这样的文化和历史塑造了某一特定时期的社会意识、共同价值观和共同的目标观念。②根据阿尔德森和胡塞尔的观点,布尔强调国际政治古典理论重要性的原因在于,抽象的理论分析,无论是规范的还是经验的,都不能脱离它赖以产生的历史环境,“历史研究是理论研究的同伴,不 ”③布尔对国际社会的历史观反映了他的以下意识:当代问题并非孤立的,目前的国际体系诞生于欧洲的国家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涉及战争与和平问题、无政府和共同体问题、法律和道德问题。

温特创立的建构主义理论运用的是科学方法。温特在构建自己的理论体系时,坚持科学实在论的原则,强调可以建立严格的科学研究议程,提出能够证伪的科学假设,获得关于国际政治现象的客观知识。尽管温特本人在建立理论体系时并没有进行大量的实证分析,但他坚持科学研究是可行的。如果说温特的温和建构主义是从“反思主义”阵营里“脱颖而出”的,那么在很大程度上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超越于反思学派,认为人本身可以和认识自然界一样,认识人处于其中的社会世界,和认识自然界一样,科学的方法同样也可以有助于人类社会解释、预测社会世界的发展规律。对于国际政治理论工作来说,就是认识国际体系发生、演变规律以及在国际体系中的国家的行为规则。

正是坚持了这样的认识论、方法论原则,温特建构了自己的不同于肯尼思·沃尔兹新现实主义的理论体系,即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他把无政府状态概化为由国际社会主要国家之间观念分配构成的国际政治文化,把单一性的国家作为分析范畴,通过大量理论演绎,主要是社会学方法的借鉴,得出的结论是国际政治文化建构了国家的身份和利益,而根据国家身份和利益确定的国家政策行为又可以建构无政府的国际政治文化,并且推动国际政治文化在体系层面的演变。在温特的理论体系里,几个关键变量———体系层次的国际政治文化、单位层次的国家身份、利益、政策是清楚的,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是明确的,体现了科学方法的明显特征。当然,在温特的理论分析中,历史分析方法基本缺失。

由于对历史方法的偏好,英国学派学者对他们研究主题的历史领域方面非常有兴趣,并且积累了大量的关于国际体系的结构、功能和演化的各种知识。这与温特关于国际政治文化演变的非历史理论形成鲜明对照。例如,他们并不进行类似于温特所做的国家之间从无政府状态下第一次遭遇的情形开始进行理论的实验,相反,他们更注意考察在西方基督教传统下的现代国家体系的历史起源,同时也注意不同于现代国家体系的其他国家体系的特征。布尔在讨论现代国家体系中国际法的地位就是一个好的例证。④另一个案例是,所有国家体系,包括在欧洲起源的现代国家体系,国家之间的权力分配存在巨大的不平等性,布尔在对国际秩序进行理论化研究时就注意到这点。但是,温特在讨论霍布斯文化的敌人、洛克文化的对手以及康德文化下的朋友时,忽略了这点。 而在这方面,英国学派的亚当·沃森就非常关注权力的不平等性。他通过考察大量历史材料,竭力得出国家体系演化的结论。①

3.国际体系的演变:从合作如 温特提出了四个主变量作为集体身份形成的机制: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性和自我约束。但在英国学派的著作中,我们并没有发现比较系统的理论努力研究国际体系的政治文化演变,苏格拉米(HidemiSuganami)提出了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对于温特来说,国际政治文化的演变是个重要问题,因为他的初始假定“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间第一次遇到必将导致霍布斯文化产生”,然后必须解释国际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享有洛克文化并且包含有康德文化的影子。因此,“在无政府状态下合作怎样才是可能”成为温特的重要问题。但是,无政府状态下合作的可能性并不是英国学派学者的问题,因为他们的假定是:即使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间也存在相当大程度的合作。②他们的目标在于怎样解释这一现象。③二者差异的背后实际上隐含了英美学者对无政府状态本质认知的差异。美国学者多数认为,无政府状态是混乱的根源,是灾难、无序的祸首;但在英国学派看来,缺少政府的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意味着无序或者混乱。因此,英国学派的学者并不热衷于研究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如何开始的问题。

第二,英国学派尽管承认合作是无政府状态下国家间关系的特征,但他们似乎更关心如何保持现有体系的稳定性,特别是他们更热衷于讨论在威斯特伐利亚制度框架下保持秩序的程度,而不是把现有的体系向更高层次的秩序和正义推进。洛克文化向霍布斯文化倒退似乎比洛克文化向康德文化演化更能够引起英国学派的注意。④

第三,英国学派总体上趋向于对特定地区国家关系的演变不感兴趣。但是,正如温特承认的,康德文化正在或者说有可能出现在某些核心国家,而不是在全球。由于英国学派更关心的是结构、功能和作为整体的国际社会的历史,而不是其分支,因此,他们不注意洛克文化到康德文化的转变也就不难理解了———因为这不是全球,而是局部的现象。

4.对权力和均势原则的不同态度

建构� 英国学派包含了理念主义的本体论,但同时权力和权力政治也构成了布尔理论的核心。这也构成了布尔理论的内在紧张和矛盾性一面:物质性权力和共有的观念同时在布尔理论中得到强调。特别难以费解的是,布尔把均势和战争作为其确保国际规则运行的国际制度的一部分,带有明显的现实主义色彩。布尔尤其反对集体安全的理论与实践,认为集体安全与均势原则相抵触。这与建构主义提出的康德文化中存在的集体安全制度明显不同。

通过以上的比较认为,建构主义是英国学派在美国国际关系理论中的逻辑发展。建构主义是在美国冷战后国际关系理论的论争中成长起来的,特别是在理性主义与反思主义的争论中脱颖而出,英国学派的理论营养的确为建构主义所吸取,而正是建构主义在美国的崛起使英国学派焕发出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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